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的先行区

2016-11-25 17:56本刊编辑部
科学与管理 2016年2期
关键词:高新区示范区海洋



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的先行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东省依托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六个国家高新区(以下统称“山东半岛地区国家高新区”)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制定如下整体方案。

1 背景和意义

山东是国家东部沿海的经济大省,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2014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59426.6亿元,居全国第三位。山东是海洋大省,全省有海岸线3345公里,约占全国的六分之一,海洋资源丰富,发展海洋经济条件优越。2011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山东发展带来机遇。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山东“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走到前列”;2014年11月又对山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山东“加大改革力度,加大转方式、调结构力度,加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力度,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积极开拓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途径”。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山东要勇做“泰山石敢当”,努力攻坚克难,在改革发展上为全国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山东省委省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持续呈现的经济下行压力,全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省经济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2015年上半年山东实现生产总值2.97万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40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尽管当前山东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但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形势依然严峻,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面临产业提升和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山东经济社会进入了依靠创新驱动推进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在山东半岛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海洋强国、“一带一路”以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打造国家自主创新新高地,进一步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布局,对促进全省乃至全国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山东省海洋经济总量过万亿,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约为65%。山东半岛是目前国内唯一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区,是我国北部延伸至太平洋进而通向各大洲的重要门户。在山东半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突破传统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统筹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蓝色经济区建设,有利于以“蓝色”为主线统筹半岛及山东全省优势产业与科技资源,借“一带一路”机遇融入全球海洋产业链和创新链,支撑我国海洋强国战略实施,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探索“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发展的有效路径。山东作为制造业大省,国有大企业占主导,实体经济基础雄厚,传统产业优势明显,但在经济“新常态”下,则面临着创新活力不足、增长动力衰减、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等诸多现实难题。山东经济是中国的缩影,在山东半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探索以蓝色经济创新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大企业为纽带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积极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跨界融合创新和军民科技融合创新,为探索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有效发展路径,打造以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体系向现代产业体系转变的示范样板创造条件。

(三)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山东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需求。近年来,山东深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改革成效不断显现,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增强。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探索、寻求突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加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创新体系,更好地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率先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为山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努力为全国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2 基础和条件

山东省作为东部经济大省,在一定程度上浓缩了中国经济和文化的典型特征,在试点示范方面具有代表意义。2014年,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了2.3%,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4.46万亿元,同比增长15.46%,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接近1/3。全省拥有10个国家高新区,是国家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地方试点省份,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6位。山东半岛集中代表了区域性中心城市、沿海发达地区、老工业基地三类典型地区的发展模式,具备以点带面、带动山东整体跃升的基础条件。

(一)海洋产业实力雄厚。山东半岛建有18个海洋特色产业园,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1/5,海洋经济实力居全国首位。其中海洋化工和海产品加工产业规模居全国首位,海洋药物产业规模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拥有世界最大的海藻加工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海洋胶原蛋白生物制品及生物医药生产基地。海洋装备制造业位居全国前列,拥有从修造船、船用柴油发动机、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到港口及船用机械完整的产业链,形成了海洋油气、海洋监测和仪器仪表、海水淡化三大海工装备优势领域,特别是海工平台设计制造及总装能力达到世界一流水平。2014年,山东半岛六市以全省约40%的面积和人口,贡献了全省54%的生产总值、集聚了75%以上的科教资源,实现了70%以上的进出口产值,为加快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技术创新优势突出。创新要素高度聚集,山东半岛拥有全国50%以上的海洋科研机构,建有省部级海洋重点实验室32家,已建成海洋领域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国家863产业化基地6个,国家级科技兴海示范基地5个,围绕海洋产业组建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已超过90家,其中国家级联盟5家。近年来,国家深潜基地、“蛟龙号”载人深潜器、“科学号”海洋综合考察船等一批重大海洋科学项目落地山东半岛,为山东半岛打造成全球顶尖水平的海洋科研中心提供有力的支撑。人才集聚效应明显,山东半岛集聚了全国70%的海洋高端人才,拥有从事海洋科技研究的驻鲁两院院士21名,建成海洋领域院士工作站30余家、博士后工作站20家,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85名,直接从事海洋事业研发的人员超过1万人,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创新载体多样,拥有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烟台巴顿焊接研究院(筹)、蓝湾移动互联产业园、浪潮第四代云计算中心、国家物联网产业基地、青岛国家机器人产业创新基地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平台和载体;建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60多个,其中海洋产业领域孵化器30多个,已孵化涉海企业2700余家,为加快海洋科研能力提升,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2014年,山东半岛地区国家高新区共实现生产总值3498亿元,占六市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2%;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835亿元,占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9%;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比重达到45%。在海洋信息技术领域,拥有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信息存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存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国家级科研平台,海洋监测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研发的10米大型海洋资料浮标系统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100%,在台站观测系统、水下探测系统、声学潜标系统等方面也取得重大突破,其中自动化台站观测系统占全国海洋台站观测网的40%。在海洋工程与装备领域,取得了世界首艘半潜式游艇专用运输船、世界首艘30万桶圆筒形储油加工船、国内首艘豪华远洋钓鱼艇、全球最大功率压裂车等一批重大创新成果,特别是自主研发的半潜式、自升式多型海洋钻井平台占到国内80%、全球20%以上的市场份额。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建立了青岛国家海洋仪器装备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已成为国内海洋仪器装备领域创新高地。特别与巴顿焊接研究所联合研发的海洋水下焊接关键技术,填补了我国200米水下焊接以及深海潜器焊接技术的空白。潍柴动力研发的新型舰艇发动机成功配套中国海监舰船。在海洋生物医药领域,集中了全国80%以上的海洋药物研究资源和力量,以海洋多糖研究为突破口,在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降压、降糖、降脂等海洋药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成功研发上市国内首个海洋药物藻酸双酯钠。烟台海洋生物与医药产业集群进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在海洋新兴材料领域,海洋防污防腐涂料技术处国内领先水平,已建成我国最大的舰船涂料及功能材料科研生产基地,新型牺牲阳极保护技术和阴极保护辅助材料成功在油田采油平台和海湾大桥等海洋工程中应用,防爆特种复合材料获得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四)体制机制运行灵活。近年来,山东半岛地区国家高新区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打造服务型政府,园区行政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园区建设模式不断创新,引入市场化手段搭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了淄博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烟台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济南药谷及创新谷等一大批专业孵化载体,为高新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潍坊高新区通过O2O模式建设了创业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成为国内首个在线视频创业教育平台,淄博、潍坊高新区分别在美国、德国、台湾等地设立海外孵化器,高新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发展后劲更加强劲。园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各高新区不断精简行政审批权限,提高行政效能,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机制,第三方服务机构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健全。试行全员雇员制管理模式,实行岗位和绩效结合的薪酬体系,有效提升了园区服务效能和水平。淄博高新区成立了综合性科技服务联盟,青岛高新区成立了由17家金融机构共同组建的高新区创新金融联盟,探索以股权投资为特色的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高新区管理模式创新有力推动了园区发展。

(五)保障体系完善有力。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将其纳入《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建立了分管省长牵头、各有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与的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山东半岛地区6市都成立了由市长牵头的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高新区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了高新区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取消对园区规模总量的考核和奖惩,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孵化器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指标,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3 思路和定位

3.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战略和山东发展需要,以蓝色经济为引领,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与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区域协同发展为路径,突出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着力构建符合创新规律的新机制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加速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把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发展高地,为探索不同路径的创新驱动发展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3.2战略定位

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定位是“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的自主创新示范区”。

具体定位为“四区一中心”,即:

——全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以山东半岛地区国家高新区为载体,协同推进海洋产业创新发展,汇集全球海洋科技高端资源,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引领国内海洋科技创新,创建具备国际水准的全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为海洋强国战略的崛起深入实施提供科技创新支持。

——经济转型升级样板区。立足山东实体经济基础,强化协同创新和重大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区域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发展涉海新兴产业,以蓝色经济引领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创新创业生态示范区。围绕区域主导产业需求,大力发展新兴科技服务业态,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探索构建创业要素集聚化、创业载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活动持续化、创业资源开放化的生态体系。

——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推动管理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促进创新政策措施的先行先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最大化释放市场效能,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双向融入“一带一路”试验区。统筹对内、对外两个开放,加强科技经济交流合作,整合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成为东北亚重要的经济中心,全方位提升示范区的全球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

3.3建设范围和功能布局

1、建设范围

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拟由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青岛西海岸片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个国家高新区组成,示范区的建设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2、功能布局

以蓝色经济为主线,立足示范区战略定位和各高新区产业特色,明确各高新区先行先试的重点方向和聚集发展的“名片”产业,实现示范区功能布局和主导产业的错位、协同发展,为不同区域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模式和经验。

——济南高新区。依托国家超算济南中心、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信息存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存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集中打造面向深海数据传输、海洋卫星通讯、环境协同观测等领域的新兴信息产业集群。重点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涉海领域开放式创新平台构建方面的试点示范。

——青岛高新区(含西海岸片区)。依托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海洋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等涉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聚集国内外涉海科技资源,培育面向海洋科技创新的科技服务产业,构建海洋特色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集中打造面向高端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航运物流等领域的海洋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业区域试点、海洋新兴产业组织和涉海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创新示范。

——淄博高新区。依托国家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构建先进陶瓷、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产业载体和新型研发组织,集中打造国内尖端水平、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研发中心和产业高地,壮大新材料特别是海洋新材料产业。重点开展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和新型研发组织建设的试点示范。

——潍坊高新区。依托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装备制造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动力机械产业和电声器件产业基地,培育壮大面向蓝色经济的光电和动力机械产业集群。重点开展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科技金融结合方面的试点示范。

——烟台高新区。依托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工业园区、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烟台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等创新组织和转化基地,集中打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开展海洋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组织方式创新方面的试点示范。

——威海高新区。依托国家先进复合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山东船舶技术研究院、医用植入器械国家工程实验室等技术创新载体,培育壮大涉海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开展涉海军民融合及校企地创新发展方面的试点示范。

3.4发展目标

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是: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示范区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基地,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平均增长20%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建设10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具有全球影响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高,新业态不断涌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10个规模分别达到1000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主导产业。

——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日益完善。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创新创业环境和创新文化氛围,创新要素实现区域间的有机整合和有效流动,以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主的创新创业活动频发,每年新增科技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的比重达到25%以上。

——开放协同发展形成新局面。与国内外科技经济交流合作更加频繁、高效,区域联动发展新机制基本形成,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超过7%,“十三五”末占全省进出口总额比重超过20%,对全省及周边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4 重点任务

4.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加强管理与服务。切实赋予示范区内各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和核定的编制数额内,允许示范区自主设立工作机构和岗位,建立健全以全员聘用制为主的干部人事制度。完善高新区考核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评价考核机制。加快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和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示范区管理权限和流程,在满足依法行政前提下,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在合法合规和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高新区管委会可以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委托社会组织办理。

2、推进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重点围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企业创新生态建设、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做法,在示范区探索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准入、社会投资类内资项目特别管理措施。赋予示范区在人员进出方面更大自主权,准许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按照需要设置岗位工资,并按照工作绩效予以奖励。推进产业组织创新,制定支持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承担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扶持措施。积极探索示范区建设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按照统筹运作、分类施策的原则积极推行“PPP”合作模式。鼓励各高新区牵头,联合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设立示范区开发建设发展资金,推动土地资本、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三资融合”,积极探索加快园区开发建设的新模式。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支持示范区依照国家政策和法规优先保障区内重大创新项目用地需求。示范区改革举措和政策先行先试取得成功后,向各高新区和其他园区推广。

3、健全一体化协同推进机制。突破现有行政区划的限制,推动创新要素在城市、园区之间流动和聚集。统筹建设一批区域性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整合高新区内政务、金融、商务、产业等信息资源,搭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信息共享平台,构建数据标准、品牌标识、管理制度和服务规则相统一的全省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促进各高新区联动发展,逐步形成示范区内各类创新资源互通共享的工作格局。

4.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立足示范区特色产业和优势基础,重点围绕透明海洋、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环保节能等产业领域,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加快形成若干条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产业链。

2、重点建设专业化的创新服务平台。围绕6个国家高新区确定的重点产业方向,组建不同形式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共技术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及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打造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中集巴顿焊接技术研究院、量子通信卓越创新中心等一批区域性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带动“名片”产业发展。

3、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新苗人才、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和杰出人才等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人才持续支持计划体系。按照科研活动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统筹各类创新资源,以人才为核心,以平台为载体,项目为纽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科技人才稳定支持机制。吸引国内一流大学在示范区建设分校,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积极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企业家、高技能人才等紧缺型人才以及创新创业服务人才。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创新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外籍高端人才引进留用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为示范区人才交流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

4.3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促进海洋产业创新发展。实施“透明海洋”科技创新工程,集中突破海洋观测、探测和预测等关键技术,研发高精度检测设备和高端海工装备,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培育具有规模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海洋生物、海洋装备制造、现代海洋化工、海洋运输物流及海洋服务业,促进海洋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引领全国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2、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以跨界融合推动示范区产业模式创新,支持示范区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产业模式,改变传统生产组织方式,促进互联网、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大数据、3D打印、工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培育产业新增长极。支持科技创业企业、配套型小企业、专精特新类企业向“小而精、小而尖、小而新”的方向发展。

3、以高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开展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加工工艺研究,攻克智能制造、再制造、制造服务等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现示范区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方向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传统产业的综合效能和核心竞争力。

4、实施产业聚焦1+X计划。立足六个高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政策环境等条件,各自选择1个主导产业,突出产业个性,重点打造成为区域性的产业“名片”,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提升区域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同时对其他产业(X)进行重点培育,有序推进。

4.4构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1、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各高新区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丰富、地理环境优越等各自优势,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营造创新创业环境。依托创新型产业集群,围绕技术创新链条各个环节引进和培育服务机构,形成科技服务协作网络,健全科技服务产业生态链条,实现创新型产业集群与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创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搭建科技云服务平台,统筹各类科技服务资源,开展集成化科技服务。促进工业(产业)研究院、创业咖啡、创客平台等新型服务组织的集群化发展。

2、打造创业孵化载体。在示范区探索实施预孵化机制,重点围绕海洋产业发展建设新型创业空间,打造“育苗工厂”创业苗圃体系。建设一批“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媒体延伸型、专业服务型、创客孵化型”等创新型孵化器,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示范区建设一批以“孵化器+宿舍”为特征的新型创业公寓,为创业者提供价廉宜居的创业空间。鼓励大企业集团搭建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内外部的人才团队自由创业,培育产业后备力量,营造大企业与创业企业、“瞪羚企业”共同发展、互动双赢的生态环境。鼓励孵化机构以市场化手段联合金融、投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组建孵化器联盟等行业组织,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元化的一站式服务。

3、打通科技型企业成长通道。实施示范区小微企业“小升高”助推计划,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标准,加大对示范区内小微企业的辅导和培养,对小微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贴,促进一批成长期小微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示范区设立新三板中介服务中心及科技企业上市辅导机构,支持具备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上市。

4、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支持示范区内各高新区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专项发展基金,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参股、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向示范区集聚。探索设计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金融产品,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在示范区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将科技企业信用评级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支持银行业在示范区内通过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从事中小科技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面向科技企业的专营式服务机构或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提高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

5、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创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发展试验区,争取国家专利复审、培训和代办等国家级平台落户。推动知识产权维权平台、知识产权服务联盟等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维权协调机制。

4.5促进开放创新发展

1、促进园区层面的国际科技商务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城市、大学、科技园区的交流与互访,积极争取国际科技、学术、商务和贸易合作,打造有影响力的国际论坛、国际会议等品牌。

2、着力引进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区域总部。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与示范区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申请国家科技开发项目,申请设立工程技术研发机构。依托示范区设立亚太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亚太海洋合作交流平台、海洋人才教育基地,搭建国际海洋事务沟通协商机制和合作交流平台。

3、围绕“一带一路”国家大力开展人才引进。支持在示范区设立国际专业人才实训基地,聚集培育一批国际专业人才。支持在示范区建设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国际创新园、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载体,帮助企业与海外科研机构、企业、专家直接进行技术对接。

4、加强与一流园区的战略合作。积极与中关村、东湖、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接,开展多园多基地建设、人才引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承接海洋产业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转移。

5、探索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示范区开展委托研发、技术成果授权、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成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展中试以及技术许可、技术人才培养、高端人才进修、研发技术团队“带土移植”等多种产学研合作。鼓励领军企业面向优势产业及优势学术方向,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共同组建协同创新中心、联合研发实验室。推进产业组织创新,建立与硅谷、中关村、张江、深圳等地的科技博客、众筹、众包平台等社交化产业组织的链接机制,获取创业辅导、投融资支持、人脉连接、品牌营销等全方位的创业支持。

6、推动军民科技融合。实施军民科技融合创新计划,统筹示范区军地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在示范区设立军队技术成果地方转化基地、国防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中心和军民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基地,承接国防科技创新资源,争取国家重点国防科研项目和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落地山东,推动重点领域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5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机制,落实国务院批复事项的实施,实现示范区一体化协同发展,具体日常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山东半岛六市和各国家高新区要完善各自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集聚区域创新资源,加快示范建设发展。

2、加大支持力度。省政府统筹省级科技、产业等方面的资金,设立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资金,重点用于示范区内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现有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向示范区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倾斜。待国务院批复后,适时制订颁布《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条例》,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3、强化创新政策落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中确定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各项政策和配套措施。省直有关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切实将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落到实处,并根据山东实际制定示范区配套政策。

4、建立“省市会商”制度。由省直有关部门和6个国家高新区所在市政府定期会商,研究解决示范区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示范区的重点任务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示范区发展。

5、创新评价机制。强化示范区建设责任落实,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省政府牵头,省直各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示范区建设绩效评价办法,开展绩效评价,引导示范区建设科学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姚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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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三十而立”——高新区成全省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
四川新增7个省级高新区
爱的海洋
今年前两月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共申请专利12609件
第一章 向海洋出发
图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