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的行使探讨

2016-11-26 05:16张怡铮
长江丛刊 2016年21期
关键词:行使抵抗权利

张怡铮

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的行使探讨

张怡铮

所谓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就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行政相对人有权反对和拒绝履行无效的行政决定。对于该种权利的监督管理以及依法判定其享有人所属权对依法治国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这项权利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行驶,彰显着国家的基本行政法治水平。但是在我国,由于行政权力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的实现可谓困难重重,绝非易事。不过,在已经建立起该项权利的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施情况可以为我们的该项权利建设提供参考。

行为 权利 人民 行政相对人抵抗权

一、前言

国家制定了法律来约束人民,同时也制定了法律来管制政府机关和行政部门,这样才能保证最基本的公平。依法行政也是一杆秤,政府履行就是对实行权力和权力所有人进行统一管制,在赋予行政主体行政管理权力的同时防止权力膨胀滥用。这种管制平衡相互牵绊和制约,一方面,实行行政权力的人员享有权利的同时需要履行在职义务,另一方面,法律授予充分权力的同时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机制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则是在行政行为严重违法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权力,此项权力是在依法启动救济程序之前给予行政相对人的自我保护。

二、我国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的行使情况

我国的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只是在定义上有所提及而并没有在国内实行。考察我国法律的规定,虽然未有对“行政相对人抵抗权”概念直接规定者,但其中仍有不少关于可以作为“行政相对人抵抗权”行使之手段——“有权拒绝”规定者[1]。即很多法律之中虽然有所提及,但是并未实际应用采纳,虽然存在有权拒绝一说,对于行政相对抵抗权这项权利认定可以被拥有,但只是极个别的法律条文之中单一认定,甚至不带有行政色彩。我国在该方面的立法上还没有形成统一和普及,仅是行政罚款等等较少的方面有所涉及,散在分布在一些小的法律条款之中并未引起注意。所以,在该项权利上应该给予重视和立法执行依据。

行政相对人行使抵抗权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规范而被认定为妨碍公务罪,如何正当行使并避开厉害是目前我国所关注的问题。“有限公定力”理论为行政相对人行使抵抗权提供了正当理论基础,但实践中,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仍很难确定。因此,尽管存在行政抵抗权这一权利,但是我国还未对该项权利的具体行使范畴进行划定,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表明该项权利行使的可行性,对于该项权利的制约和管理也尚未理清。

总的来说,我国行政相对抵抗权的行使之中有可能会遇到了以下几点障碍,这也是我国并未充分允许这项权力行使的可能原因。

权力行使的范围只是在理论上有所定义和提及,并未应用在现实行政生活之中。

尽管行政相对人行使抵抗权可以在有相关法律的支持下行使权利,但是不能够保证行使人即权利所有人行使权利的正误。

相对人在行使正确权力时,没有足够强大的支持力量,承担的压力较大。相对人抵抗权的这些实践困境,可以由相关制度建设来加以克服[2]。

三、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在国内发展展望

虽然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在国内并没有具体实施,但目前对行政抵抗权的讨论仍然很多。学界应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制度在我国建立的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立法需要理论的指导,一项完善的制度的建立更需要成熟的理论做指导[3]。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应该组织研究相关权利并对于立法后的情景进行构想,讨论行使的可能性以及利害关系;还应该在群众之中做好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同才能加以实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将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的内容具体而直观化。同时可在原有法律上添加内容,如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之中确立行政人的抵抗权,再通过配套法律对抵抗权的行使进行更为细致具体规定,增加抵抗权的可行性。

另外,为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抵抗权的正确性,可以适当增加无效行政行为的确定性诉讼判决,对行政案件中的无效行政行为加以认定。这一点在国外已有所实施,我国可以加以学习,以此提高行政抵抗权制度的可适用性。无效行政行为与撤销行政行为的范围常有所重叠,对二者的界定又非寥寥几句法言法语能够厘清。因此,通过大量的无效行政行为的诉讼判决,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力行使提供司法依据,通过实例对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进行初步划定,给予相对人强大的后盾和国家机关行政部门的支持,确保相对人对无效行政行为判定的正确性。

总之,行政相对人抵抗权制度的系统性确立,需要各地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参与。通过法律规范促进权利实施,推进相对人抵抗权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建立合理化的监督机制给予保障,让该项权利制度在我国不断地努力下能够更有效地实施。

[1]甘雯.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之评论——理由、观点与问题[J].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2]居桐.我国法律应否承认相对人“抵抗权”[J].法治论丛(19卷).2004(9)5.

[3]羊琴.行政相对方权利制约行政权的若干思考[J].法商研究,2000:2.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猜你喜欢
行使抵抗权利
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罪的规范鉴别——兼及对李洪元案的回应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国际实践及其启示
Changes in Ribose,AGEs and Transketolase in Female GK Rat,a Type 2 Diabetic Model
锻炼肌肉或有助于抵抗慢性炎症
做好防护 抵抗新冠病毒
我们的权利
股东权利知多少(一)
浅谈监察机关行使留置权的法定性
党员应如何行使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