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标志在互联网中的视觉创新

2016-12-08 07:55杨伟琪南京艺术学院210000
大众文艺 2016年22期
关键词:视觉效果标志受众

杨伟琪 (南京艺术学院 210000)

品牌标志在互联网中的视觉创新

杨伟琪 (南京艺术学院 210000)

当计算机和互联网融入我们生活每分每秒的时候,我们已经处于信息时代,随之产生的视觉体验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革新。这也让品牌标志设计面对一系列的改变和挑战。本文阐述的正是在互联网的熔炉里,品牌标志设计与互联网碰撞所产生的新的视觉效果,分析品牌标志在信息时代里的设计创新和视觉创新。

标志; 互联网;创新;计算机

在百度百科中,品牌标志被这样定义:品牌标志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认出、易于记忆但不能用言语称谓的部分——包括符号、图案或明显的色彩或字体,品牌标志是一种“视觉语言”。它通过一定的图案、颜色来向消费者传递某种信息,以达到识别品牌、促进销售的目的。它的外在表现为各种图案造型与色彩组合,以展示自己的独特形象和企业文化。在过去,这些品牌标志通过画册、宣传册、广告牌、名片等各种纸质或其他媒介进入大众视野。而现如今,我们处于互联网时代,品牌标志的设计方法和传播媒介传播方法也都随之发生一系列的变化。互联网也被成为“第四媒体”,它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全球性的空间。在日益发展的互联网载体下,我们可以迅速浏览到各种各样的信息,并有意识地自主选择想知道的信息。这种主动性使得各个品牌不得不更加重视品牌标志的视觉效果,这时品牌标志能否吸引受众的注意力,能否让受众在页面上多停留几秒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与此同时互联网时代为我们提供的可交流,可动态的世界也为品牌标志的展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一、添加材质特效,强化视觉信息

在电脑软件越来越丰富的今天,真可谓是只有想不到的特效,没有做不到的特效,从户外张贴炫酷的电影海报到显示屏上精致的品牌标志,无一不昭显着互联网时代计算机为制图带来的优势。自2002年索尼爱立信发布了其新颖而具有探索性的品牌标志(图1),世界内掀起了大范围的品牌更新,电脑图形相应而生,突破了传统绘制品牌标志的局限。设计师们利用计算机软件制作各种三维立体等,结合新媒介的呈现,在视觉效果上产生极大的飞跃,真实的质感和光泽无疑更加吸引大众的眼球。除此之外,材质与光感不仅仅指类似京东狗(图2)的时尚与科技并存的金属感,也包括其他一些渐变、光影、模糊等手法,例如瑞士电信品牌标志(图3),英国广播电视公司more4频道标志(图4)等。

图1

图2

图3

图4

二、利用计算机技术,生成多重动画

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也使设计师们发现了品牌标志新的表现形式——动态化。在接触标志的过程中,对于静态形象受众可以理性的深入细致欣赏,在情绪和感受上不会有打的波动,但是遇到动态化品牌标志,由于形态在不停的变换,受众会时刻保持新鲜感去观察,注意力会相对的集中起来,情绪也在随着标志形象的变化而有所起伏。这样动态标志就更容易吸引眼球。例如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logo形象,(图5)为了形象说明濒危物种危机的真实程度,设计意识到需要一个“不只是熊猫活动”来生动地表现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的logo。设计师用数字化方法直接把世界动物基金会标志性的黑白熊猫logo转换成了3个其他濒危动物:山地大猩猩、加拉帕戈斯企鹅和马达加斯加乌龟。每个形状和线条都是原标致所使用的,动态流畅地从一种变成另一种生物,不仅表达出了更多的内容,更加深化了标志和受众的交流。这也让我们看到了与静态标志相比,动态标志所具有的独到优势。

图5

三、丰富多形态标志,增强视觉记忆

品牌标志的最终目的是与受众产生沟通,并让它所蕴含的企业理念和文化进入受众的记忆深处,这就要求设计师的标志图形必须具有创新性必须鲜明。

多形态标志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相当强,因为形态多样,也更容易表达理念和文化,在具有趣味和变化的同时又能保持品牌标志的整体效果统一性,视觉效果上给了我们耳目一新的感觉。例如哥伦比亚国家品牌形象标志,(图6)因为哥伦比亚以动物多样性著称,品牌形象在原标几何形体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不同叠加方式展现了各种不同动物,灵活而有趣。

图6

四、选择亮丽色彩,呈现高度识别性

色彩能够表现感情,这是一个无可驳辩的事实。黑格尔在《美学》中曾写道:“颜色应该是艺术家所持有的一种品质,是他们所特有的掌握色调和构图的一种能力,所以也是再现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一个基本因素。”颜色也具有先声夺人的视觉效果,也作为一种传达信息的符号,因此颜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传统意义上的品牌标志大多依赖纸质媒介传播,采用CMYK模式,呈现的效果与印刷店的机器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时下的互联网时代,网站页面、手机页面都通过显示屏来传达信息,不需要线下的印刷店就可以将信息推送给大众,省去了印刷店带来的颜色误差,直接使用电脑图形的RGB模式,一系列荧光色都可以直接刺激受众的眼球,增强视觉冲击。

五、结语

2001年8月4日的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一篇题目为《互联网消灭品牌》的文章,至今也是众说纷纭。不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品牌标志的视觉创新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可能,这是毫无疑问的。按照近年来各大品牌换标的情形来看,大多数品牌乐于接受这项挑战,毕竟品牌标志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才能与受众的步伐一致,才能将品牌标志留在受众的记忆深处。

[1]张凌艳.设计思维[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5.

[2]陈汉民.标志艺术[M].黑龙江美术出版社,1993.

[3]品牌元素——标志3[M]. 善本出版社,2013.

[4]MOTION GR APHICS动态品牌设计 SendPoints,2015.

[5]李爱红.传统图形语言[M].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杨伟琪,学生,研究生,南京艺术学院,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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