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鹏远为什么能贪这么多

2016-12-09 20:06陆仁
杂文选刊 2016年12期
关键词:副处长副司长检察机关

陆仁

10月21日,中国经济网披露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一些细节。有朋友在微信圈转发此文时,一连发出三问——为啥要贪这么多?为啥敢贪这么多?为啥能贪这么多?笔者撷取其一,谈一谈魏鹏远“为啥能贪这么多”这个问题。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魏鹏远贪腐时间大概集中在2000年至2014年之间。他利用担任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一亿零三百四十七万一千五百元、欧元七百七十五万一千元、美元两百三十五万两千元,以及港元、黄金、汽车、房产、银行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两亿一千余万元,另有一亿三千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此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一个连“老虎”也算不上的副厅职官员,为啥能贪这么多呢?还真值得追问一番。

首因在于他手握大权。媒体报道,从2000年担任副处长开始,到2014年案发,全国各省市向魏鹏远行贿的单位有两百多家。这其中,既有大型国企,也有小的私企。行贿一千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四家,行贿五百万元以上的单位有五家。这些企业为何如此慷慨?无非是魏鹏远掌握着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不论煤炭项目的审核,还是煤炭生产总量的调控、矿区总体规划的布局、煤炭资源的配置,他都有相当的话语权。一些企业为了项目尽早完成审批,就想方设法给魏鹏远行贿,甚至还出现了专门在魏鹏远和企业间牵线搭桥的“掮客”。这些利益输送无一例外是奔着魏鹏远手中的权力去的。

还在于他赶上了“好时光”。作为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性能源,我国煤炭价格疯涨,2005年起步,2008年达到高潮,一直持续到2010年。这时的煤矿企业个个“牛”得很,谁能拿到煤炭,谁就掌握了赚钱的法宝。而魏鹏远掌权的这个时间段,正好和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的“黄金期”重合,客观上为魏鹏远权力寻租、接受巨额贿赂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根本原因在于组织失察、监督失灵、制度不落实。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像魏鹏远这样的角色,是要定期轮岗的。这样的制度设定,就是为了防止权力寻租。但这么多年来,魏鹏远一直在煤炭审批管理岗位,不时与企业主“勾肩搭背”,拿着好处“煤飞色舞”。这一点,魏鹏远自己也很清楚,“我没有轮过岗,长期的固定工作人员和固定的职责,既不利于纪检监督,也不利于工作监督,甚至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魏鹏远贪了这么多,生活质量并没有因此提高。相反,自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落马后,他便惶惶不可终日。此番接受法律制裁,面对“牢底坐穿”的最后归宿,也算是罪有应得。

【原载2016年10月28日《宁波日报·时评》】

插图 / 剿“鼠”记 / 张建辉

猜你喜欢
副处长副司长检察机关
天津检察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上线
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在晋召开
检察机关3年刑事抗诉近2万件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被移送审查起诉
扯皮处的解散
一份批示的上呈下达
扯皮处的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