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机制创新研究

2016-12-12 19:55张欣
中国经贸 2016年19期
关键词:体制机制区域合作示范区

【摘 要】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连云港设立国家唯一的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意义重大。本文在分析国内区域合作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东中西示范区区域合作机制的对策,建议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从创新区域协调机制、创新产业合作和利益分享机制入手,提升东中西示范区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探索新时期区域合作的新途径。

【关键词】区域合作;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11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连云港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鼓励促进跨区域生产要素共享、创新区域合作模式、加强产业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设立国家级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有利于创新统筹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东中西区域在更高、更广、更深的层次开展交流合作;预示着连云港与中西部的联系更紧密,示范区将成为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开展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示范窗口。我国学者对区域合作及其机制都有详细的阐述,李广斌认为区域合作是由于区域的资源禀赋差异,为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取得区域比较利益,在区域分工中形成的区域经济关系。区域合作机制是合作区域的运行机制,是行政区运行的行政机制和经济区运行的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在抢抓“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从国际和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变化看,连云港的发展面临着多重战略机遇,随着国际间产业转移和区域间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为连云港参与区域分工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但是,如何推进连云港和示范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合作,如何在传统的合作机制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探索,是目前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国内区域合作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实行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进行详尽的阐述。孙海燕认为,区域合作是不同区域间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社会经济发展合作关系,促使区域经济结构得以合理调整,各区域的比较优势得到最大程度发挥,促进各区域经济的共同繁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程度不断加深,合作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国内区域合作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为跨省市的区域合作,如“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经济发展圈”;二是省内区域合作,如江苏苏州与宿迁合作共建的苏州宿迁工业园。目前,国内区域合作机制成果显著的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沪苏浙三省市、泛珠三角和环渤海区域合作。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典型的合作区域,其形成的标志是1997年 “小长三角”16个城市发起的“长三角城市协调会”。截止目前,区域合作范围已扩大到沪苏浙三省市,逐步形成了政府、行业、企业3个层次相互联动的区域合作机制。泛珠三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经济合作区域,其显著特点有内部经济差异大、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迥异、发展目标不同等。这种不同体制框架下的区域组合是区域合作与发展的一个新尝试,也是我国东中西部经济互联互动、协调发展的新突破。放眼全国,区域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目前区域合作的效果还不明显,仍然存在产业结构雷同、过度竞争、地方保护等问题。根据于家琦对长三角的研究表明,在调查的16个城市中,选择汽车业的有11个,选择石化业的有8个城市,有12个城市选择通信产业。苏南的苏锡常三市排名前五位的产业几乎一致。同时,苏浙、苏沪、浙沪之间产业同构比例分别达到92%、86%、78%。产业雷同必然对今后的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国内区域合作的成果不显著,效果不理想,与区域合作还处于初始阶段,运作绩效还未完全显现出来以及运作机制有待完善有关。因此,目前的区域合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改进。

三、创新区域合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通常的区域合作机制主要包括目标机制、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4个部分。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作为一个新兴的区域合作的缩影,既要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创新,也要探索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构建适应国家东中西示范区要求的区域合作机制。

1.构建区域协调机制

(1)区域地方政府间成立专门的合作机构

连云港市级层面已于陆桥沿线城市建立了多种合作组织,包括国家大陆桥协调机制、大陆桥沿线市长联席会、大陆桥沿线海关合作机制、大陆桥沿线商检合作机制等政府组织,这可以视作东中西区域合作框架下的协调组织。借鉴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根据现有的发展现状,建议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协调机制,设立综合性的区域管理组织,并赋予一定的功能定位。借鉴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经验,建立高层的党政首脑会晤机制、部省级联系会议制度、经济协调会议制度。

(2)区域性非正式组织的合作

以民间力量推动地区间合作,既有成本优势,也减少因地方利益的驱使造成的不良影响,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行业协会,由区域各地的行业专家、领军人物和专业人士组成,共同制定区域性的行业规范;二是做大做强的企业集团,鼓励企业集团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拓展经营范围,加强区域性合作,不仅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提高企业竞争力;三是致力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智库组织,为区域间的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咨询。建议东中西部地区协商建立 “东中西区域合作联盟”等非正式组织,保障东中西区域合作协调有序,共同繁荣。

2.创新产业合作和利益分享机制

东中西产业合作与发展,应以观念创新为手段,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积极探索产业跨东中西行政区域的“飞地”、“飞港”。依托陆桥经济带,示范区的“飞地”利用沿海港口优势和开放功能,为中西部陆桥沿线城市提供了一片广袤的海洋经济平台;中西部地区通过整合资金、人力、管理等优质资源,在“飞地”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建立出口产业生产加工基地。通过完善集疏运通道和经贸便利化政策,带动中西部地区由“内陆腹地”变成“开放前沿”。在产业合作方面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鼓励中西部地区示范区内设立区域性总部和研发生产、采购配送、商品交易中心等机构,共同推动陆桥沿线地区的经贸往来。在利益分享方面,借鉴欧盟建立结构基金和凝聚基金的方法,联合陆桥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区域发展基金,其来源可以为向中央申请专项发展资金,区域内各成员区协商缴纳一定费用作为基金,广泛吸收海内外捐款等。

3.提升东中西示范区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

东中西示范区成立仅5年多时间,还处于初期阶段,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特别是未能建立较完善的联席会议制度,导致东中西部之间信息不畅、产业对接的目标和领域未能统一。因此,在每年定期举行的陆桥沿线省级对接会议基础上,在示范区召开“大陆桥区域合作洽谈会”、“大陆桥商品展贸会”等常设性会议会展,共同推进合作示范区建设。

总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未实现质的突破,缺乏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有效合作机制,制约了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作为国家级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要面向区域产业夯实贸易和投资基础,营造便捷高效的国际经贸环境,通过吸收、消化、融合、完善,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机制和模式,成为江苏沿海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级。

参考文献:

[1]李广斌,等.由冲突到合作:长三角区域协调路径思考[J].江淮论坛,2008(4):5-11.

[2] 孙海燕.区域合作国内研究综述[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2007(1)120-123.

[3]程必定.泛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及政府管理创新[J].安徽大学学报,2009(9):133-138.

[4]于家琦.国内区域合作机制的现状及创新对策[J].惠州学院学报,2007(10):75-78.

[5]卢山.连云港与中西部的产业合作机制与路径分析[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1(12):138-140.

作者简介:

张欣(1981—),女,山东莒县人,职称:中级经济师,学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与地区政府治理,工作单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文教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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