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患尿毒症小伙被曝筹款买车

2016-12-17 07:45
中国民政 2016年21期
关键词:求助者买车购车

重庆一患尿毒症小伙被曝筹款买车

10月底,一则“重庆小伙患尿毒症,募捐8万却花10万买车”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并引起广泛质疑。最早曝出此事的庄先生表示,此前看到24岁的朋友钟某在朋友圈说患上尿毒症,需要50万元治病,就给他捐了款。然而,三个月后,钟某竟然在朋友圈高调晒出“喜提爱车”的照片。庄先生把事情经过发到了网上后被迅速围观并被多家媒体报道。虽然家属澄清了病情,并称买车是用来跑网约车挣钱治病,并且钱全部是跟亲戚借的,但是仍然不能平息舆论的热议。

中央电视台做了一期节目,提出“个人求助不能成为法外之地”。目前,在筹款平台上个人只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病例等信息,通过真伪审核就能发起筹款,并通过自己的亲朋好友转发朋友圈扩大筹款范围。但是,对于个人筹款金额是否合理,如何客观呈现求助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程度,目前没有一个标准去规范。《慈善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但是这种个人为自己或者有近亲属发布的募款信息,目前在《慈善法》中还没有明确界定。虽然法律专家明确,“个人因为自己的困难向社会发布筹款信息的属于个人求助,但是个人基于慈善目的为他人发布筹款信息,则是个人募捐。”但是,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尽早建立个人求助资金监督体系,维护公益的公信力,保护社会爱心不受伤害,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救助。

《北京晚报》以《没有多少善良可以被挥霍》为题发表了观点。最新实施的《慈善法》对个人发起求助并未加以限制,这就需要每个善良的人擦亮眼睛。所谓网络众筹,不过就是换个地方、“披个马甲”的乞讨,善良的人们一定要在掏钱之前仔细核查相关信息,审慎对待。珍惜自己的善意,不仅是为了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也是对社会良心的负责。

光明网则认为,“自强”不是挪用捐款的理由。购置小汽车用于滴滴打车来赚钱治病,在初衷中上并无不可。然而,在善款使用不透明的大背景下,如此做的风险在于,其始终难以摆脱被挪用的质疑,也使得当事人处于骗捐的舆论风口。此事之所以引发争议,源于部分网友对“购车赚钱治病”给予了道德放行。然而,这样的道德原谅,却是对底线原则的践踏,也是对慈善秩序的无意识伤害。遵从和恪守慈善最基本的原则,才是最重要的保护之举。若是任由一边募捐,一边又花钱购车,让“骗捐”还是“自强”无以得到厘清,由此造成慈善形象的损害和公众信任的丧失,那么“见扶不扶”的冷漠与麻木,必然会成为社会公益的难承之重。

法制网也认为,募捐8万多元治病,却花10万多元买车,这位尿毒症患者的行为的确令人质疑。尽管当事人回应称“买车是准备跑滴滴来赚钱治病”,让人对其买车之举多了一些理解、认同和支持,但是,此事还是暴露出众筹募捐以及善款使用方面存在的监管缺失。如果监管能做到位,就不会出现网上的质疑声了。因此,消除质疑,还是应该在监管方面做文章,这不仅是对求助者权利的保护,也是对捐助者权利的维护,更是消除公众质疑的有效方法。如何建立完善严格的监管机制,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患病属实,募捐也不违规,购车并无不妥,这样的行为有什么可质疑和指责的?相反,对于这种身处逆境积极努力,自立自强,不等不靠、不自暴自弃的行为还应该给予肯定和赞扬。

是骗捐还是自强不息还有待水落石出,但是中央电视台的观点:“个人求助不能成为法外之地”,还是很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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