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的监管

2016-12-29 05:30娄永跃编辑李淑玲
中国外汇 2016年5期
关键词:外汇局结售汇购汇

文/娄永跃 编辑 /李淑玲

加强对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的监管

文/娄永跃 编辑 /李淑玲

近年来,为规避汇率风险,特别是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资金贬值风险,我国进出口企业保值的意识越来越强。但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在降低企业汇率风险的同时,也给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有效地对银行避险产品进行监管,已成为外汇管理部门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汇率避险产品快速发展导致的问题

一是存在监管上的漏洞。有些避险组合产品的实质就是在人民币一定幅度的升值预期条件下,银行和企业可以获得的盈利空间内进行的操作。在对人民币质押外汇贷款没有相关监管和限制的条件下,可能会存在监管上的漏洞。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如果产品触及违规操作,外汇局方面很难及时获知这些信息。

二是造成一定时期外币信贷规模的虚增。部分企业出于套利需求,以全额人民币质押外汇贷款对外支付,一方面,占用了境内相对稀缺的信贷资源,抑制了实体经济正常的信贷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直接导致了外汇贷款规模的虚增,而实际上并没有增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隐性外债增多,资金流动相关数据不完整。向境外银行借用外汇的产品,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借用外债。而90天以下海外代付、进口代付不纳入外债统计,会导致国家隐性外债规模增加。因此,如果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迅速增长,会大幅增加隐性短期外债规模,带来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是被动扩大当期结售汇顺差,加大资金流入压力。银行汇率避险产品会对当期购汇形成替代:企业在需要进口付汇时并不购汇,使得银行售汇减少,导致结售汇当期顺差被动扩大,使结售汇数据无法真实反映资金的流动情况。

五是国内外汇储备被动增长,影响国际收支平衡。企业在本应购汇并对外支付的情况下,采用避险产品延迟购汇时间,造成国内外汇储备被动增长,不但会进一步加剧国际收支不平衡,而且会引起国内基础货币投放量的增加,带来通货膨胀的压力。

加强监管力度

一是将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纳入监管范围,逐步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体系。首先,进一步加强对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的监测管理,及时掌握银行相关业务的规模、期限结构等最新动态。其次,根据涉外经济形势和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短期外债管理政策,同时将产品中存在的变相外债纳入外债登记范围,并调控银行汇率避险产品的规模。

二是实行产品备案管理,对可能造成市场负面冲击的产品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操作。鉴于目前外汇局对银行开展衍生金融产品情况的掌握相对于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和各种金融产品的层出不穷存在滞后,可建立银行金融衍生品备案制度,在银行开展新的汇率避险产品业务前,由其总行向外汇局或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备案,以有效规范银行办理汇率避险产品。

三是真正实现人民币汇率弹性波动,推动汇率避险产品种类和规模的发展。为此,应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的市场基础和人民币即期汇率的形成机制,以杜绝投机行为的发生,促进汇率避险产品健康发展。此外,还应继续推进以均衡监管为核心的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机制。

作者单位:外汇局河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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