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2017-01-04 01:10金晓云
福建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绩效评价信用环境保护

金晓云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建福州,350003)

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金晓云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建福州,350003)

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现代社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上市公司作为现代经济活动的主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环境绩效评价制度是促使企业环保守信而采用的量化手段,是治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不断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体系,促进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具有重要意义。

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体系

近年来,上市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据调查,仅在2015年便有141家上市公司及关联方的排放物监测数据超标。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于2013年12月颁发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和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11月颁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对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绩效评价内容方法做出了相关规定,对促进企业环保守信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今年4月常州外国语学校的“毒地事件”表明上市公司的环境污染事件仍在继续。

目前,我国缺乏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制定的科学性、系统性的准则和指导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的积极性以及对环境责任的承担。因此,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建设进行深入研究。

一、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及其内容

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中所指的环境绩效是指上市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由于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及资源利用与节约等方面取得的环境保护效率与效果。上市公司管理者利用环境绩效评价信息,可以掌握环境管理活动的重点与风险,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环境效益,改善公共关系。而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通过对上市公司进行环境绩效评价,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环境成本、收入与效益,为投资、政府管理等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依据两委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上市公司与一般企业的差别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建议将能够反映上市公司环境绩效的如下管理信息作为评估上市公司环境绩效的内容。

第一,基础类信用信息。基础类信用信息包括上市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施和审批的信息,排污、废弃物经营、危险化学物品转移等许可证信息,核设施的相关安全许可证安全管理信息、排污费用以及环境保护税费缴纳信息等等。与一般公司相比较,上市公司需要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其基础环境绩效评价信息可能还包含污染源的排查和检测、专项环保资金使用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紧急预案以及企业环境信用状况等信息。

第二,不良类信用信息。不良类信用信息包括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上市公司严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信息、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设施进行扣押或查封的信息、拒绝执行已生效行政处罚条令的违法行为信息、对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的上市公司直接负责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信息等。另外,还应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追究严重违法刑事责任的信息以及反映上市公司环境信用不良状况的信息等。

二、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

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可依据两委颁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上市公司的特点及其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适当补充调整。

(一)指标类别及权重

国际标准化组织对环境绩效评价界定的概念是指对相关组织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估所获得的可测量结果,包括对自身以及社会环境做出的影响和贡献。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需要考虑到环境绩效对公司市值、信息披露、社会公众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建议将指标大致分为四类,分别是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结合国际标准化组织定义以及两委发布的文件内容将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具体指标内容划分如下表所示:

表1 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

以上四类环境绩效评价指标权重加起来为100%,但是依据各个地区的不同情况以及各个企业的具体问题,可以对指标内容以及评分权重进行相应的调整。另外,由于两个文件的适用主体是企业,而上市公司作为企业中具有公众效应的一部分,应当在应用指标评价的基础上拓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从而合理有效地衔接企业、政府、社会公众以及环境的相互关系,以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并建立健全自身信用体系。

(二)环境绩效信息评分

依据上述指标及权重分配,采用100分为满分的权重综合评分方法,将各项指标的得分乘以权重得到最终总分,可以用公式(T)=ΣS*β(S表示单项指标得分,β表示单项指标的权重)来计算。例如,针对污染防治类别中的大气及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于每个排污口监督性监测达标率在90%(含90%)以上的评分列在第一档(80分到100分),对于其达标率在75%(含75%)至90%的评分列在第二档(50分到79分),对于达标率不及75%的评分列为第三档(0分到49分),其他指标同样以此类推。通过环境绩效评分对企业的环境信用进行四个等级的划分,分别是评分为100分的环保诚信企业,评分为80分(含80分)-100分的环保良好企业,评分为60分(含60分)-80分的环保警示企业,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环保不良企业。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环保要求存在差异,以上各指标及权重分配可以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或者个性化处理。另外,对评估的结果应当出具评估报告,使上市公司及时了解自身环境信用存在的问题,便于主动采取行动,积极履行社会环保责任。

三、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制度方面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上市公司制定的环境绩效评价文件,环保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评价是基于对一般企业制定的文件执行的,在评价内容范围上存在缺陷,不能够有针对性地对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价,缺乏系统化的环境绩效评价制度。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绩效评价的指标内容和评分方法,依据上市公司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细化评分指标内容,缩小自由裁量权,对评价内容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在记录企业环境信用的基础上,应增加数据采集的次数和频率来提高信息评价的客观性,同时引入信息化管理模式,推动环境绩效评价的数据采集、评分过程以及信息公布的全方位自动化。加强对评价结果的调整,做到及时公开,向社会和企业及时补充其需要整改的信息,尤其是对社会有巨大影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以及生活饮用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污染情况。

(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方面

由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对其市场价值产生影响,而且针对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其基础信息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方面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上市公司可能出于利益保护的需要有选择地披露不达标或污染排放超标信息。这些不够全面的信息不利于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生态效益的提高。

环保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把上市公司的环境信用信息和绩效评价内容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将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内容纳入到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系统中,鼓励上市公司自主登陆查询自身的环境评估记录,实时掌握自身环境信用状况,从而能够有效督促有问题的上市公司进行及时整改。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审计的发展,对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及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审计。同时,上市公司也应加大对自身环境绩效进行评价和披露的积极主动性,一方面,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的披露增加利益相关者对其环保努力和成果的了解,充分利用正面环保信息的广告效应;另一方面,可以将环境绩效评价结果与员工的激励机制相结合,进行环境绩效指标的责任落实,从根本上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上市公司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

上市公司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若存在不够重视上市公司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环境信用立法的法制体系不完善、相关机构的服务市场不成熟、信用体系分散等问题,必然带来企业环境信用资源的浪费,以及信用数据征集质量不高、区域内处罚信息采集难、共享难等现象。

上市公司应当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在现有环境保护业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整合环境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环境绩效评价系统,实现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记录、储存、发布的电子化,基本实现全社会能够在网络上查询公开信息。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整合上市公司环境信用信息,确保数据来源的唯一性,确保信息安全和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环保部门应当加快环保系统内部信息的相互连通,实现各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建立开放合作关系,将环保绩效评价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

(四)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方面

进行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促进环境保护,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利用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已经重视到了对企业环境绩效的相关奖惩,即环保部门的环境信用评级结果,将分别与财政部门、银行、保险机构、行业组织进行沟通,就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目录与补贴名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保险机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行业组织的奖惩措施进行建议。但是,由于这样的“建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影响了环境绩效评价的效果。

政府相关部门应推动相关法律准则的制定,从法律上明确环保部门之外其他各个主体的环境治理地位,以促进环境绩效评价机制的良好运行。

总之,随着现代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企业在巩固经济效益的同时还需要兼顾生态效益。上市公司是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社会主体,其环境信用信息对公众了解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环境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更加客观地评价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信用情况,以有效促进上市公司自觉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1]李晓媚,范英杰.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国内外研究综述及展望[J].商业经济,2014,(10)

[2]吴金沂,宋子义.环境会计角度下的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体系研究[J].青年科学:教师版,2014,(2)

[3]刘菲菲.京津冀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2015.

[责任编辑:钟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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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0

金晓云,女,福建永泰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财经与管理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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