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研究

2017-01-12 12:47邵金菊姜丽花
财政监督 2016年10期
关键词:种数效用国际贸易

●邵金菊姜丽花

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研究

●邵金菊姜丽花

随着各国在参与全球经济贸易过程中的竞争越演越烈,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本文在萨缪尔森、戈莫里、鲍莫尔的研究基础上,建立一个两国四商品模型,探讨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并通过实证分析验证模型的结论。研究发现:当一国出现技术进步时,本国的出口商品种数增加,那么本国的效用会增加,而他国的效用随着某些经济指数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如果该指数足够小,则国际贸易关系呈互利状态,如果该指数逐渐增大并超过一定界限,国家贸易关系就会转为摩擦状态。因此,技术进步带来的贸易关系变化并非绝对的互利或摩擦,而是随某些经济指数的变化而变化。本国可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本国企业的竞争力,使本国在国际贸易的利益分配上掌握主动权,消除外国设置的技术壁垒对本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并运用经济和政治手段,逐渐减缓国际贸易摩擦程度。

技术进步 贸易摩擦 李嘉图模型 实证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全球贸易经济的深入发展,参与贸易各国间经常会发生贸易摩擦。国际贸易摩擦是指两国在进行对外贸易的过程中,随着双方贸易程度的不断加深,由于其中一方的利益相对受到损害,而另一方获得了相对贸易利益的增加,因此贸易双方会产生贸易纠纷和矛盾,也就产生了国际贸易摩擦。引发国际贸易摩擦有多重因素,学者们总结出了国际贸易摩擦的类型:一种是由于国家实施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改变了国际贸易的利益分配格局,导致其他国家的贸易利益受损,从而使该国与其贸易伙伴产生贸易摩擦;另一种是由于参与贸易各国不同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差异等造成的国际贸易摩擦。因此,学者们开始对造成国际贸易摩擦的原因进行探讨,希克斯(J.R.Hicks,1953年)研究发现,贸易双方技术的不同会对贸易参与国间利益分配格局产生影响。当贸易一方出现进出口两方面的技术进步或者是出现出口型技术进步时,参与贸易的国家均能获得贸易利益增加;当贸易一方出现进口型的技术进步时,会为该贸易国带来贸易利益的增加,但同时会减少另一方的贸易利益。多恩布什、费希尔和萨缪尔森(Dornbusch,R.,S.Fischer和A.Samuelson,1977)通过研究提出了两国多产品的国际贸易模型(DFS模型)。该模型认为,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如果进口贸易方通过技术进步,替代了原来需要进口的产品,因此产生了对原出口方的反出口,将会重新分配贸易双方的利益,增加了原进口方的贸易利益而减少了原出口方的贸易利益,因此造成贸易摩擦。克鲁格曼(P.Krugman,1979)通过南北贸易模型研究发现,增加参与贸易的商品种类,能够带来国际贸易利益的增加。萨缪尔森(2004)以中美两国为例,建立了一个简单的单一要素的两商品模型,并着重分析了在自由贸易状态下中国外生技术进步会改变两国的贸易模式,从而给中美两国福利带来的影响:如果中国的技术进步发生在出口部门,两国的福利将同时提高;如果中国的技术进步发生在美国的出口产品领域,美国将遭受永久性的利益损失,即产生贸易摩擦。萨缪尔森只对比了两种贸易模式,没有考虑更进一步的技术进步情况,因此其结论是不充分的。张定胜和成文利(2005)运用两国三商品的李嘉图模型对萨缪尔森(2004)的研究进行了完善,但未运用一般化的数学方程得出结论,也未研究两国生产四种或更多种商品进行贸易时,外生技术进步如何通过影响贸易模式引起国际贸易互惠和摩擦问题。本文将在这方面对萨缪尔逊的研究作进一步的扩展,运用一般性的数理经济学方法,研究四种商品的不同贸易模式中,来自各种商品的贸易利益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以及国际贸易互惠和国际贸易摩擦的形成条件及其特点等问题。即通过分析不同国家的不同产业不同程度的外生技术进步对两国效用的影响,来判断当外生技术进步满足何种条件时,贸易模式的改变会引起国际贸易的互惠或摩擦。

贸易摩擦的产生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而经济发展离不开技术进步,技术进步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际贸易关系的变化,但这种变化是贸易互利还是贸易摩擦,不同学者的研究结果存在分歧,笔者认为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关系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随着某些经济指标的变化,两国的贸易关系也会随之变化。鉴于此,本文将在Samuleson、Gomory、Baumol的研究基础上,运用一般性的数理经济学方法,构建一个两国四商品贸易模型来研究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影响,并以美国为例来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模型得出的结论,最后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论,提出对现状进行改进的方法建议。

二、模型构建

(一)模型介绍

本文以Samuelson、Gomory、Baumol等的技术进步引起贸易摩擦理论及李嘉图(Ricardo)的两国四商品模型为基础,加入二元结构,用数理方式建立一个改进后的技术进步与贸易摩擦模型,进行模型推导进而得到一般性结论。主要在国家分工性质、生产要素等方面进行改进,分析不同假设条件下模型结果的异同。模型中,假设有两个国家:国家1和国家2,国家性质为二元结构,即国家生产产品是一部分自给自足,另一部分用来专业化分工与他国进行贸易。贸易模式有(X)X(YZV)YZV、(XV)XV(YZ)YZ、(XZY)XZY(Y)Y三种(左边代表国家1用于贸易出口到国家2的产品,右边代表国家2用于贸易出口到国家1的产品)。其他模型固定假设有:国家1和国家2,生产四种商品X、Y、Z、V,商品价格分别为Px、Py、Pz、Pv,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模型将对两国都是二元结构情况进行分析。

(二)模型推导

假定两国经济均为二元结构,即国家1和国家2均为一部分自给自足,一部分专业化分工与他国进行贸易。生产要素只有L(劳动力),国家1的劳动分为两部分,用于自给自足的为L1A,用于贸易的为L1F;国家2用于自给自足的为L2A,用于贸易的为L2F;国家i(i=1,2)用来生产四种商品的劳动力禀赋分别为Lix、Liv、Liz、Liv(故有Lix+Liy+Liz+Liv=LiF),劳动力工资为wi。四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分别为αix+αiy+αiz+αiv。

在任何贸易模式下,都有:

从需求来看消费者决策:

由效用的拉格朗日函数得到四种商品的需求函数为:

从供给看生产者决策,生产函数为:

四种商品生产商品利润最大化情况为:

定义拉格朗日函数并求导有:

当给定一种贸易模式,我们可以解出上述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决策问题。结合相应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出清条件,我们可以得到两个国家的商品的均衡价格、数量以及工资水平,并可以得到贸易均衡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市场出清的贸易均衡条件为:

(1)贸易模式为(X)X(YZV)YZV。

该贸易模式下有:

因此该贸易模式的市场出清贸易均衡条件为:

根据生产、消费以及市场出清条件等可解得:

其中均衡条件为:

可求得两国的需求为:

从而得到两国贸易部分的效用结果分别为:

由上式可得贸易均衡的条件:

(2)贸易模式为(XV)XV(YZ)YZ。

该贸易模式下有:

因此该贸易模式的市场出清贸易均衡条件为:

与贸易模式(X)X(YZV)YZV同理,根据生产、消费以及市场出清条件等可解得:

其中均衡条件为:

可求得两国的需求为:

从而得到两国贸易部分的效用结果分别为:

由上式可得贸易均衡的条件:

(3)贸易模式为(XZV)XZV(Y)Y。该贸易模式下有:

因此该贸易模式的市场出清贸易均衡条件为:

该贸易模式下,根据生产、消费以及市场出清条件等可解得:

可求得两国的需求为:

从而得到两国贸易部分的效用结果分别为:

同样地,在国家1,自给自足和专业化分工的个人的效用相同,故带入国家1贸易部分的效用函数可得:

3.2 【指南建议】 表型相关的临床信息是测序数据解释的组成部分。在开始检测之前,临床信息必须进行咨询的临床医生以标准格式提交,优先使用人类表型本体术语。此外,临床医生还应提供影像资料(至少要有报告,最好能补充相关图像)以支持对胎儿的表型发现。鼓励实验室建立便于提交标准化表型信息的系统,这些信息作为检测申请过程的一部分。

比较三种模式下国家2的效用变化:

U2由国家1贸易部分的效用乘以一个系数组成。通过比较可以发现系数是不断减小的,而国家1贸易部分的效用是不断增加的,两者总的作用可能使国家2的效用减小。只要α足够大,就有只要γ足够大,就有具体情况在后文进行分析。

(三)模型结论

下面主要从两国都是二元结构的模型来研究技术进步,这时国家1和国家2利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模型中贸易模式的变化意味着出口商品种数的变化,与Samuelson(2004)的观点一致,技术进步的表现有很多,其中有一点就是贸易商品种数的变化,所以当贸易模式由(X)X(YZV)YZV到(XV)XV(YZ)YZ意味着国家1的技术进步导致了国家1贸易种数的增加。

先比较国家1利益变化情况:列出国家1在该技术进步前后的效用值如下:

比较贸易模式变化后国家1效用的变化有:

再看贸易模式变化后国家2的效用变化情况:

不等式右边同理上述,国家1的形式是大于1的,结果国家2的效用比较得是不确定的,并且随着α的增大,由大于1逐渐变成小于1,即随着α的逐渐增大,国家2的效用变化会出现增加和减少两种不同的情况。

再来比较贸易模式由(XV)XV(YZ)YZ到(XZV)XZV(Y)Y(同样国家1贸易种数的增加意味着技术进步)时国家1和国家2的效用变化情况。

同理上一种模式变化,先比较国家1效用变化情况,列出国家1在该技术进步前后的效用值如下:

比较贸易模式变化后国家1效用的变化有:

再来看国家2的效用变化情况:

综上所述,通过模型得到结论:当一国出现技术进步时,本国的出口商品种数增加,那么本国的效用会增加,而他国的效用随着某些经济指数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如果该指数足够小,那么国际贸易关系呈互利状态;如果该指数逐渐增大并超过一定界限,那么国家贸易关系就由互利状态转为摩擦状态,这也论证了笔者当初的论点:随着某些经济指标的变化,贸易关系也会随之变化。为进一步论证模型结论,研究技术进步与国际贸易摩擦是否存在联系,以及技术进步会引起贸易互利还是贸易摩擦,下面对历年的国际贸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以美国为例分别对美国与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美国与除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以及美国与发展中国家三种国家贸易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三、实证检验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理论模型假设贸易双方为国家1和国家2,下面将假设美国为国家1,假设贸易伙伴国(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除美国外的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为国家2,来探讨国家1的技术进步对两国之间贸易的影响。为了计量分析的方便,将采用经济变量作为技术进步和国家贸易摩擦的量化标准,这里选取1995—2012年美国的技术进步数据与美国遭受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技术进步的指标变量选取美国对贸易伙伴国历年的出口商品种数(采用SITC5标准),贸易摩擦的变量为历年贸易伙伴国对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数和争端数,数据分别来源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官方网站。其中,反倾销数据包括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措施两类数据,反补贴的数据包括反补贴调查和反补贴措施两类数据。本文设定只要涉及调查行为就属于贸易摩擦范畴。贸易争端数是指世界贸易组织(WTO)受理并进行仲裁的贸易纠纷案例数。

(二)实证方法

本文采用Eviews6.0分三个步骤进行检验:首先对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ADF检验(AugmentedDickey-Fullertest)用来测试自回归模型是否存在单位根,检验变量是否为同阶平稳序列。如果序列不为同阶平稳则需进行差分,如果同阶则可进行协整分析,协整分析采用E-G(Engle-Granger)两步法,即第一步是进行协整回归(OLS回归),检验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并得到协整函数的残差项;第二步对上一步得到的残差项做ADF检验,如果通过了单位根检验,则说明两个序列之间存在协整关系。最后对存在协整关系的两个序列进行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时间序列间的因果关系。

为分析方便,分别用DIS和NUM代表当期贸易摩擦(dispute)和贸易种数(number),DIS(-1)和NUM(-1)代表上一期贸易摩擦与贸易种数,△DIS代表DIS的变化值,△NUM代表NUM的变化值,即△DIS=DIS-DIS(-1)以及△NUM= NUM-NUM(-1)。

(三)美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实证分析

以下将美国与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简称为世界贸易。

1、数据描述性分析

表1 世界贸易DIS和NUM值

选取美国对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出口种数(NUM)和遭受世界其他国家的反倾销(Anti-Dumping)、反补贴(Countervailing)调查的总和(DIS)数据分别作为技术进步和贸易摩擦的变量值,如表1所示。

计量分析前,先对美国与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的技术进步和贸易摩擦数据进行趋势分析,由于两个变量的绝对值差距明显,为更好地分析两个变量的变化趋势情况,现采用变量的变化值即△值来进行分析。

2、计量分析。首先对世界贸易的各个变量进行ADF检验,结果如下:

表2 世界贸易各变量ADF检验结果

从表2可看出,世界贸易的DIS和NUM均为一阶单整。其次进行协整检验,由于DIS和NUM序列是同阶单整,可以采用协整检验,采用E-G两步法。第一步,对变量进行OLS回归,结果如下:

表3 世界贸易DIS和NUM的OLS回归结果

可得OLS函数:DIS=-154.0870+0.055646*NUM+ε。

第二步,记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为:seriese=DIS+ 154.0870-0.055646*NUM,再对e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

表4 世界贸易残差e单位根检验结果

从表4可看出残差序列通过了单位根检验,因此NUM与DIS之间存在长期平稳的均衡关系。

从表3的OLS回归结果可看出,各变量的T统计量及Prob(F-statistic)、D-W值均通过了,整体效果良好,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美国对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的出口商品种数和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对美国”两反“调查数量存在长期协整的正相关关系,当美国的出口种数增加时,贸易争端数也会增加,即论证了上述模型的观点:当国家1(美国)技术进步(贸易种数增加)时,会引起两国之间贸易摩擦的增加。

最后,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来分析技术进步和贸易摩擦变量间的因果关系。将DIS和NUM列组做因果检验,加入滞后期得到4为格兰杰最优滞后期,用Eviews检验结果如下:

表5 世界贸易DIS和NUM格兰杰因果检验

从表5的结果中可看出,NUMdoesnotGrangerCauseDIS的假设概率为0.04980,该假设被拒绝,DISdoesnot-GrangerCauseNUM的假设概率为0.26795,该假设不能被拒绝。即NUM是DIS的单向格兰杰原因,美国出口产品种数的增加导致了与除美国外世界其他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增加。

(四)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实证分析

以下将美国与除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简称为发达国家贸易。

1、数据描述性分析

表6 发达国家贸易DIS和NUM值

由于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部分很难找到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开的数据,所以这里选取美国对除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出口种数(NUM)和遭受其他发达国家贸易争端数(DIS)数据分别作为技术进步和贸易摩擦的变量值,如表6所示,数据分别来源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官方网站。

2、计量分析。首先对发达国家的各个变量进行ADF检验,结果如下:

表7 发达国家各变量ADF检验结果

从表7可以看出,DIS和NUM均为一阶单整。由于DIS和NUM序列是同阶单整,可采用协整检验,采用E-G两步法。第一步,对变量进行OLS回归结果如下:

表8 发达国家贸易DIS和NUM的OLS回归结果

第二步,记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为:seriese=DIS+ 103.7109-0.035987*NUM,再对e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

表9 发达国家贸易残差e单位根检验结果

从表8的OLS回归中可以看出,各变量的T统计量以及Prob(F-statistic)、D-W值都通过了,整体效果良好,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美国对除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的出口商品种数和除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对美国的贸易争端起诉数量存在长期协整的正相关关系,当美国的出口种数增加时,贸易争端数也会增加,即论证了上述模型的观点:当国家1(美国)技术进步(贸易种数增加)时,两国之间贸易摩擦会增加。

最后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将DIS和NUM列组做因果检验,加入滞后期可以得到1为格兰杰最优滞后期,用E-views检验结果如下:

表10 发达国家贸易DIS和NUM格兰杰因果检验

从表10的结果中可以看出NUMdoesnotGranger-CauseDIS的假设概率为0.04265,该假设被拒绝,DISdoesnotGrangerCauseNUM的假设概率为0.23525,该假设不能被拒绝。也即NUM是DIS的单向格兰杰原因,美国出口产品种数的增加导致了与除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增加。

(五)美国与发展中国家实证分析

以下将美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简称为发展中国家贸易。

1、数据描述性统计

表11 发展中国家贸易DIS和NUM值

同样由于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部分很难找到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开的数据,所以这里选取美国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种数(NUM)和遭受发展中国家起诉的贸易争端数(DIS)数据分别作为技术进步和贸易摩擦的变量值,如表11所示,数据分别来源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官方网站。

3、计量分析。首先对发展中国家贸易的各个变量进行ADF检验,结果如下:

表12 发展中国家各变量ADF检验结果

从表12中可看出,DIS和NUM均为一阶单整,由于DIS和NUM序列是同阶单整,可采用协整检验,采用E-G两步法。第一步,对变量进行OLS回归,结果如下:

表13 发展中国家贸易DIS和NUM的OLS回归结果

可得OLS函数:DIS=25.60534+0.007575*NUM+ε。第二步,记回归方程的残差序列为:seriese=DIS-25.60534+ 0.007575*LN_NUM,再对e进行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如下:

表14 发展中国家贸易残差e单位根检验结果

从表14中可看出,残差序列通过了单位根检验,因此NUM与DIS之间存在长期平稳的均衡关系。从表13的OLS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各变量的T统计量及Prob(F-statistic)、D-W值都通过了,整体效果良好,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种数和发展中国家对美国的贸易争端起诉数量存在长期协整的相关关系,不过呈负相关,即当美国的出口种数增加时,美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数是减少的,即论证了上述模型的观点:当国家1(美国)技术进步(贸易种数增加)时,两国之间贸易摩擦会减少,或者说技术进步带来贸易关系的变化,会出现贸易互利。

最后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将DIS和NUM列组做因果检验,加入滞后期可以得到2为格兰杰最优滞后期,用E-views检验结果如下:

表15 发展中国家贸易DIS和NUM格兰杰因果检验

从表15的结果中可看出,NUMdoesnotGrangerCauseDIS的假设概率仅为0.01155,该假设被拒绝,DISdoesnotGranger-CauseNUM的假设概率为0.14637,该假设不能被拒绝。也即NUM是DIS的单向格兰杰原因,美国出口产品种数的增加导致了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摩擦的减少,也即技术进步导致美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贸易互利。

(六)实证结论

上面三个计量分析中,以美国为例来分析美国的技术进步对美国与贸易伙伴国(世界其他国家、其他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利益的影响,进一步论证了理论模型的观点,即当一国技术进步时,会因条件不同导致国家之间出现贸易互利或贸易摩擦。将计量结果与事实进行比较,由于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国家之间的贸易争端越来越多。我们这里分析的仅是技术进步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而国际贸易摩擦还受到经济政治体制、政府政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使国际贸易摩擦越来越多。

综上所述,通过计量得到的结论是:当一国出现技术进步时,本国的出口商品种数增加,那么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两反调查及贸易争端数量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随着国家性质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实证结果表明,当一国(美国)出现进步时,与发达国家之间会出现贸易摩擦,而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出现了贸易互利,论证理论模型的观点。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Samuelson、Gomory、Baumol等的技术进步引起贸易摩擦的观点为理论基础,以李嘉图(Ricardo)的两国四商品模型为模型基础,运用数理模型及计量检验分析技术进步与国际贸易摩擦的关系。研究发现:技术进步会引起国际贸易关系出现互利或摩擦两种不同的结果,具体结果视不同情况而定,如参数或国家性质变化等。通过文献综述可发现,贸易摩擦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争端,而技术进步给贸易双方带来的究竟是利益增加还是减少,国内外学者对此存在分歧。而本文同时赞同两种观点,认为技术进步带来的贸易关系变化并非绝对的互利或摩擦,而是随某些经济指数的变化而变化。

模型推导的结果表明:当国家1出现技术进步时,国家1和国家2的贸易关系会发生变化,而这种变化主要是体现在两国效用的变化上,技术进步一定会增加国家1的整体效用,国家2的效用则出现不确定性,依一定的条件(经济中某些参数)变化而出现增大或者减小的变化,也即随着该条件(经济中某些参数)的变化,两国之间贸易关系会出现贸易互利和贸易摩擦两种不同的结果。计量模型结果也表明:当国家1(美国)出现技术进步时,会引起国家1(美国)和国家2(贸易伙伴国)之间贸易关系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贸易摩擦数目的变化上。而这里推导的结果是随着国家性质的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家性质的差异),两国之间贸易关系会出现贸易互利和贸易摩擦两种不同的结果,如美国技术进步引起了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而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关系是互利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论证了理论,即当国家性质不同时,两国之间贸易关系也不同。

上述贸易关系的变化有两个不同的结果,那么参数的变化和国家的性质(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与此是否存在一定的联系?依照本文的分析结果,建议中国在面对贸易摩擦时:

从外部来看,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等不可避免地催生贸易摩擦的产生。因此,在遭到国外的反倾销或者反补贴调查时,应冷静分析面对并采取正确的手段,而不可以一味采取报复心态,与贸易伙伴国之间互立壁垒而导致摩擦愈演愈烈。其次要大力发展技术。研究结果告诉我们,在某些程度上技术进步是能够带来贸易互利的:其一,从模型分析可看出,当出现技术进步时,本国的效用是必然增加的,这样本国就在国际贸易的利益分配上掌握着主动权,从而可以根据各方面的需要,适当的分配利益来缓解贸易摩擦;其二,如果把美国作为发达国家的代表,实证分析结果可近似认为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贸易的结果,近似的分析也能得到中国的技术进步也是能够带来中美之间的贸易互利;其三,通过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一方面可提高出口价格,避免出现低价格导致低质量,进而导致更低价格和更低质量的恶性循环,在一定范围内减少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另一方面出口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也能减少国外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其四,技术进步也能使国内企业拥有持久的国际竞争力,进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同时也可大力发展和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避免劳动密集型产品对国外就业市场的冲击,从而减少对相应产业对应的国外就业群体福利损伤,进而减少贸易摩擦。最后,虽然技术进步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贸易摩擦,也应从经济和政治途径来减少贸易摩擦,如熟悉和利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维护自身的贸易利益和公正的国家贸易秩序;促进出口市场多元化、产品差异化、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企业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战略相结合来减少贸易摩擦;加大外贸体制改革以及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产业内贸易,规避贸易摩擦;运用一些政治经济手段来减少贸易摩擦等。■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1.Krugman,P.A.1979.Model of Innovation, Technology Transfer,and the World Distribution of income[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87(2).

2.Samuelson,Paul.2004.Where Ricardo and Mill rebut and Confirm Arguments of Mainstream Economists Supporting Globalization[J].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8(3).

3.胡芳.2011.李嘉图模型中的技术进步与国际贸易摩擦[J]世界经济研究,3。

4.胡方、彭诚.2009.技术进步引起国际贸易摩擦的一个模型[J].国际贸易问题,9。

5.尹翔硕、李春顶、孙磊.2007.国际贸易摩擦的类型、原因、效应及化解途径[J].世界经济,7。

6.杨波.2007.技术进步与国际贸易[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7.张定胜、杨小凯.2004.国际贸易、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J].世界经济,9。

(本栏目责任编辑: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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