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汽车租赁企业的影响

2017-01-19 14:41蔡昕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6年11期
关键词:税负营改增

蔡昕

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汽车租赁服务业被纳入到试点范围当中。汽车租赁业务作为有型动产租赁的一种,在“营改增”的范畴当中受到汽车上牌而业务方面特殊性的影响,导致汽车租赁企业无法享有进项税抵扣的权益,导致租赁公司的整体税负被拉高。基于“营改增”视角下对汽车租赁企业的影响展开深度研究。

关键词:营改增;汽车租赁企业;税负

汽车租赁作为企业产业的拓展与延伸内容,属于一个附属的产业链条,汽车租赁企业目前已经呈现出蓬勃的发展状态。“营改增”背景下对汽车租赁企业所产生的影响是本次研究的重点。作为“营改增”的改革试点,汽车租赁企业应该积极学习税收政策,制定更加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规避税收风险,降低纳税成本,全面增强汽车租赁企业效益。

1 .“营改增”对汽车租赁企业的影响

1.1 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从小规模纳税人来看,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限制,当前小规模纳税人善于运用简单的计税方法,具体缴纳增值税额是其取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乘以3%征收率的金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而言,其一,从事配司机的汽车租赁业务的公司、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出租车公司以及提供省际长途客运服务的公司都属于交通运输业的范畴,“营改增”之后由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3%税率缴纳增值税。虽然,从表面上来看税率并未发生变化,但以增值税作为缴税方式能够全面消除重复纳税现象的产生;其二,从事不配司机的汽车租赁企业属于提供有形资产的租赁服务内容,缴税标准从最开始的5%缴纳营业税改为3%缴纳增值税,税率出现了明显下降,从而减轻这一类型租赁公司的税负负担,更容易在积累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1.2 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税负有所增加。在“营改增”之前,对一般纳税人而言所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3%-5%。“营改增”之后纳税方式放生转变,以一般纳税人企业租赁企业所取得的应税服务销售额的11%-17%的税率进行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虽然计算方式层面发生改变,但本质上增值税的税率与之前营业税相比有明显提升。

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影响方面来看,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租赁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有所降低,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则有所增加。从这一变化可以看出,营改增之后汽车租赁企业税负涵盖范围得到拓展,税负不仅与应税服务的销售额相关,与经营成本所获得抵扣也具有较强关联性。因此,作为汽车租赁企业而言应该充分抓住“营改增”的东风,做好合理统筹,开源节流,降低企业流转税税负,推动汽车租赁企业快速稳步发展。

2. “营改增”后汽车租赁企业的应对策略

营改增之后汽车租赁企业的应对策略方面,要求汽车租赁企业可以抓住重点,凭借发展东风做好应对策略,发挥出税收筹划的具体实效。“营改增”后汽车租赁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做好统筹,保证选择税负较轻的角色,此为基础。针对进项税额执行纳税筹划处理工作,同时也包括脱销脱额的纳税筹划,此为“营改增”后汽车租赁企业所应该做好的基本工作。下面针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详细分析:

2.1 以不同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现行的税法当中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采取一种差别待遇,实施“营改增”之后,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汽车租赁企业。具体的征收方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的销项税额减去当期的进项税额,针对超出的增值部门进行征税处理。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不同的征税方式,即最简易的算法,销售额×征收率(3%)。因此,汽车租赁企业在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时,需要将增值税所展现出的实际税负作为选择标准,从而做好纳税筹划工作[3]。当前汽车租赁企业通常处于一种多业务并存状态,这就需要按照具体比例做好优化处理。以某租赁公司为例,其不配司机的租赁收入、配司机的租赁收入与其他服务收入比重为4:3:1,经过增值率计算可以得出,当增值率超过38.97%之后,角色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当增值率小于38.94%,则需要选择一般纳税人角色,税负较轻。

2.2 进项税额执行纳税筹划处理

进项税额执行纳税筹划处理方面,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营改增”之后,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的汽车租赁企业,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的修理费用等内容,都需要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在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可以完成抵扣处理,满足进项税额抵扣要求;其二,以购货单位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在各项所需设备采购的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一般纳税人的方式做好物资采购,根本原因是可以足额抵扣,降低企业税负。

2.3 脱销税额的纳税筹划

对于汽车租赁企业而言,不同的经营项目适用于不同的税率。从汽车租赁公司的几种业务形态来看,不配司机租赁、配司机租赁与其他的现代服务业都存在不同的税率,在脱销税额方面汽车租赁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分别核算的相关规定,对不同业务设置不同的账簿,防止高税率征税。

结论

综上所述,“营改增”实施的背景下,汽车租赁企业作为试点范围,应该针对“营改增”做好对税收的具体筹划,确保借助“营改增”的发展东风推动汽车租赁企业的快速发展,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肖俊涛.营改增对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影响研究[J].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报,2016,02:159-163.

[2]张浩.浅析“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纳税筹划——以汽车租赁企业为例[J].齐鲁珠坛,2013,06:158-160.

[3]马国东.“营改增”对汽车“4S”店的涉税影响[J].企业研究,2014,08: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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