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新世界观”的总体构思
——重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2017-01-25 12:41邹广文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唯物主义费尔巴哈

邹广文

(清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海淀 100084)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简称《提纲》)可称得上是其哲学思想的奠基性著作。正如恩格斯所评价的那样,《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随着学界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研究的不断深化,《提纲》在马克思哲学中的重要历史地位也日益显现。《提纲》虽然只是1845年春天马克思写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一篇手稿,但是从马克思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来看,《提纲》的写作与马克思相关哲学思想的形成深化有着内在的关联性。我们知道在1844年4月至8月马克思于巴黎写作了著名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下称《手稿》),《手稿》在对黑格尔哲学思想进行总体清算与批判的同时,尚未对费尔巴哈的思想进行专门研究分析,甚至一定程度上做了肯定的评价。但是在《提纲》中马克思转向了对费尔巴哈思想的全面清算与批判。正是基于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思想的清算与批判,马克思实现了思想的升华。之后在1845年秋天至1846年5月,马克思与恩格斯写出了著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提纲》所蕴含的思想进行了全面的阐发与丰富。因此可以说,《提纲》作为马克思“新世界观”的总体构思,对于马克思完备的唯物史观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的《提纲》通篇共11条,总字数不到1500字。但是,其中却贯穿着清晰的逻辑结构。总体来看,“实践观”“人性观”和“哲学观”是马克思在《提纲》中所要表达的三个中心主题。而这三大中心主题又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如果说对“人”的理解是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话,那么“实践”则构成了人的社会生活的本质,只有基于人的客观的实践生活去理解和把握“人的本质”,才是“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方向。一定意义上,《提纲》的全部11条都是集中围绕这三个主题展开的。

一、“实践观” 新哲学逻辑基点的确立

众所周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此前一切哲学的根本之处,就在于其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独特方式,即以实践为基础去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可以说,以“实践”为基础和出发点对哲学进行重新理解,这是马克思《提纲》写作的首要动机。我国著名学者朱光潜先生曾认为:“《提纲》第一次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1]。

在《提纲》中,马克思对“实践”的强调可谓旗帜鲜明:“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1]马克思认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哲学革命,首先需要确立鲜明的“新唯物主义”立场,而实践观点的确立,正是实现哲学变革的关键。马克思为了厘清自己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与此前哲学的区别,在《提纲》的第一条就对“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哲学特征做了深刻的剖析,并在剖析中凸显自己的哲学立场。因此可以说《提纲》的第一条具有“总论”的性质,是《提纲》的“纲”。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了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因而导致它们在对世界的理解和观察世界的视角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缺陷。

(一)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离开人、人的实践活动和主体方面去理解世界的做法。马克思指出在旧唯物主义那里,“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1]。例如在费尔巴哈那里,他相信感性直观,认为“直观是生活的原则”,“直观提供本质、真理、现实”[3-1]。费尔巴哈把现实事物看作“感性事物”,指出:“只有一个感性的实体,才是一个真正的,现实的实体”,“真理性,现实性,感性的意义是相同的。”[3-2]费尔巴哈甚至强调,“新哲学是光明正大的感性哲学。”[3-3]相对而言人的“意识是一面镜子”[3-4]。对于费尔巴哈来说,对象性的唯一反思形式乃是直观,而直观的就是以当下的、直接的方式确认感性对象,就是把对象了解为直观现成的、被给定的。费尔巴哈有时也把实践理解为一种物质活动,不过他所说的这种物质活动并不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而是指人们日常生活的饮食起居及经商牟利等庸俗的活动,把实践看作是犹太人的利己主义活动。但是,马克思强调世界不仅仅是“物质的”,更是“实践的”“人的感性活动”的,马克思意识到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虽然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立场,但仅凭“感性直观”还不能确定感性的现实实在性,人类感性活动的结果,只有把它放在人的现实实践活动中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马克思找到了“感性活动”这一实践立场,就完成了在哲学领域里面的思想的革命,实现了对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从而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基础。

(二)马克思批判了唯心主义离开唯物主义立场,去抽象地弘扬人的能动性的哲学特征。他认为,如果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是把“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方面去理解,只是把它们当作僵死的对象来理解,这样就走向了机械唯物主义或者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而唯心主义更强调主体的活动原则,比如康德的“先验自我”、费希特的“纯粹自我”、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所以这些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是他们的哲学,归根结底是抽象的精神的活动,“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2]。不知道这种“能动”实际上是人的“对象性的”实践活动。唯心主义只是看到了主体的能动性的作用,却并不懂得如何将人的这种能动性应用于现实生活实践中去,只会把主体能动性过分夸大成为绝对的精神实体,认为精神可以去创造世界,所以只是空谈,只是抽象地发展了能动性。

(三)在批判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实践观的基础上,马克思阐发了自己的实践观。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提纲》论述的中心议题是实践问题,其全部内容都是围绕对实践的关系和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展开的,实践范畴居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核心位置,实践的观点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在《提纲》所阐发的实践思想我们可以具体把握为以下几个层次:

1.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现实的感性活动。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是,在他们的哲学理解中“对象”“现实”“感性”仅仅是一种“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它只是被动静观的、外在于人的、被给定的“客体”,是一种同人的实践活动毫无关系的抽象规定。在这样的“客体”面前,人是不可能展开自己的“感性活动”和“实践”行为的。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唯有“人的感性活动”和现实的“实践”才敞开了通往“现实的人”的道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是进一步强调“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3],只有从有生命的、现实的个人本身出发,才是实践哲学的真实出发点。

2.实践是能动的革命批判的活动。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的标志,但是旧唯物主义却没有看到这一点,而“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2-2]唯心主义对于人的主体活动原则的发展并不是客观的“对象性”的发展,仅仅是一种观念的抽象发展。所以,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2-4]这种“变革的实践”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行为。人是一种能动性存在,人类实践的展开方式确证了人的主体能动性,人们的实践活动是一个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实践包含了人的目的性诉求,这也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认识论角度来看,实践将人们的主观意识与客观事实联系起来,真理的本质就是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检验真理就是判断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2-5]实践是联结主观认识和实际认识的纽带,既有普遍性特点,又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因而成为检验一切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通过实践,我们可以使认识得到不断地深化,进而可以重新审视真理,也可以把从实践中得来的认识加以整理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形成“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循环过程。总之,人们只能通过实践的结果来判断认识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

4.实践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马克思特别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6]这是马克思将唯物主义世界观用于观察人类社会历史所得出的重要结论。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体现。人们的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而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实践活动。马克思从实践出发考察人和社会,指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真正地揭示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人类历史并不是神秘精神力量创造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1]人的实践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的活动,唯有正确认识人的实践活动,才能了解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人性观”—— 对人的本质的基本理解

人是哲学的奥秘,人的问题永远是哲学的主题。这一点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同样如此。纵观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生成脉络,可以说“人的问题”像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人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在中外哲学史上哲学家们居于不同的视角有着不尽相同的回答。在《提纲》中马克思通过对费尔巴哈的人性观检讨与批判,阐发了自己对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从人类思想史上,人的本质问题一直是思想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一些唯心主义思想家赋予人的本质以种种宗教神秘的色彩。马克思首先肯定了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的论断。费尔巴哈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不是上帝创造的,也不是某种精神的产物。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曾明确指出:“宗教是人跟自己的分裂:他放一个上帝在自己的对面,当作与自己相对立的存在者。”因此是人创造了上帝,人的精神创造了神,宗教的本质是被异化了的人的本质,并且人们被自己创造的上帝所束缚、所主宰。但是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费尔巴哈仅仅立足于“市民社会”对人的本质做出揭示,因此他只能把握到人的“自然属性”这一规定性。尽管表面看来费尔巴哈所把握的人是最具体、最感性、最现实的,但在“人”的本质层面上来看,却只能说是“抽象的个人”。

马克思在《提纲》中对“抽象的个人”所做的批判,充分显示了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历史性的维度。从历史主义角度来看,“抽象的个人观”是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兴起而形成的,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个人逐渐从氏族、部落等圈子中解放出来,表现为独立,不再因血缘、地域、语言、习惯等缘故而必须从属于某个整体,取而代之的是渐趋萌芽与发展的“市民社会”。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之所以得出了“抽象的个人”的结论,就是由于他立足于并局限于市民社会条件下的人的存在方式。马克思在1843年秋所写的《论犹太人问题》中就揭示了市民社会条件下人的特点,“在市民社会中,人是尘世存在物”[2-7]。在市民社会,人在“个体”和“类”两个方面都丧失了自我存在的真实性,因为个体和类由于分裂而变成了互为外在的对立关系。在个体一端,人沦为赤裸裸的肉体存在物;而在类的一端,人却沦为抽象普遍性的符号。因此,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2-6]这个“抽象的个人”不属于任何社会,除了抽象的理智、意志、感情和肉体之外,什么也没有,不存在任何其他实在的关系。因为费尔巴哈离开人的实践,离开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关系来考察人的宗教感情和人,他就无法看到人的宗教感情是社会的产物,人是属于一定社会关系的存在。

在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个人”进行彻底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正面表达了自己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6]这里的一切社会关系,泛指个人在表现和确证自己生命的过程中所结成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地域、业缘、生产、阶级、民族、历史、道德、宗教等。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支配他自身的一种天然本性,而是他自身,是他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即生命表现)中所创造和展现的人的特性,包括他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直观、情感、愿望、活动、爱等。马克思的这一表述,第一次从人的社会属性上来理解人的本质,使之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之上,也标志着马克思同费尔巴哈的哲学关系发生了重大区别。马克思强调,不能把人归结为某种“普遍的本质”而把人抽象化,进而导致人的现实性和“个性”的丧失。而要基于人的现实生存境遇,特别是从人与人的社会存在关系视角去理解和规定人的本质。只有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关系出发,立足于“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使人特有的生存特性得到充分的显现,才能够准确把握人的本质。而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基本的社会生活方式,人的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的“本源性”的生存方式,即敞显了“人与自然”的最基本的关系,也是个体与他人“结缘”形成社会关系的纽带,构成了人进入和形成社会关系的根据。马克思特别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通过人与人的社会生活中才能获得其现实性,“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2-8]

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这一著名表述中,我们鲜明感受到了把握人的本质的“生成论”维度:“人的本质”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人区别于其他动物,其根本特质就在于他不是“现成”的存在者,而是一种具有“生成”本性的特殊存在者。马克思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置换成了“社会关系”概念,指出人的本质是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和创造的,个体是在社会性的实践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塑造了人本身,是自我生成的。如果说人的现实性就在于感性的生命活动,那么人的社会关系乃是生命活动的产物,所以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也在不断变化发展。伴随着个人在既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我超越、自我发展,人的本质也会相应地变化与发展。社会关系的差别必然构成人的本质的差别,因而不同时代的人的本质具有不同的具体的历史特点。马克思用人们的社会关系来说明人的本质,已经包含了用社会存在来说明社会意识的思想。强调一切社会意识,包括神秘的宗教意识,都是可以从人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找到根源,进而得到具体说明的。

此外,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总和”来界定人的本质,意在凸显人的社会关系的历史性。相对于费尔巴哈,马克思更强调人及其具体实践活动的历史性生成。在《提纲》之前马克思所写作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剖析揭示了人的非本质存在境遇:“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2-9],所以只有在私有财产被积极扬弃的前提下,人作为“社会的人”才得以顺利生成,个体才真正呈现为“社会存在物”,人的社会生活实践丰富了人的本质规定性,“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2-10]而在人类现代性发展时代,市场经济与工业文明又成了世界历史的推进器,“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2-11]。在1846年马克思与恩格斯共同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从历史性与现实性的双重视角对人的本质做了深刻解读。既然实践总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的人所进行的社会活动,那么这种实践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而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无止境地向前发展着。“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2-12]人是社会历史运动的主体,社会历史的进程及其方向是由社会历史运动主体的共同作用决定的。因此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存在并实现于历史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

马克思所开启的这种理解人的本质的历史性、现实性视角,揭示出了人们的交往关系的核心不过是人们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所形成的生产交换关系,而人类社会的真正矛盾是由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所导致的阶级矛盾,要真正克服这一矛盾,只有诉诸革命的实践。这既暗含了马克思实践的观点,又预示了马克思即将进行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三、“哲学观”—— “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马克思在《提纲》中将自己的“哲学观”表述为“新唯物主义”,从而实现了划时代的哲学革命。“新唯物主义”到底“新”在何处?诚然,马克思的《提纲》作为“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尚未将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完全展示开来,但是毫无疑问,《提纲》包含着马克思哲学许多有待展开的潜在生长点。这已经为马克思之后的思想著述所证明。

总体而言,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在理论层面鲜明地强调要“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要从实践和实践主体出发来认识世界、把握世界,从而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如何看待“人和世界”关系的全新方式,即回答了人和世界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实现了在唯物主义一般原则基础上的辩证法、自然观、历史观和对人的自我认识的有机统一;而在实践层面,马克思基于对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深刻解剖,提出重要的是要“改变世界”。为无产阶级及其解放服务、为人类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服务,这是“新唯物主义”哲学实践的根本目的和价值旨归。我们因此可以说,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唯物主义”是一种全新的世界观。这里我们分三个方面予以阐述。

(一)“新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最具特色的、最有价值的哲学思想即是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与其他唯物主义哲学家们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观察世界的出发点不同,即马克思是从人、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去解释世界,其哲学贯穿了彻底的实践精神。这一点在马克思《提纲》的第一条中表达得十分清楚:“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人与世界的最基本关系是实践关系,实践唯物主义即是强调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唯物主义。而“实践”所敞显的即是“人的感性活动”。

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视角来看,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开始形成实践的唯物主义思想萌芽,经过《神圣家族》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个思想日渐成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针对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明确提出了“实践的唯物主义”概念:“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现存的事物。”[2-13]现实的共产主义是对唯物主义进行改造和提升的实践过程,用实践做武器,实现人类的理想境界——共产主义。这个过程它既是唯物主义的实践过程,也是共产主义的现实的运动过程,实践的唯物主义即共产主义。共产主义者应该从人、主体性、人的实践活动出发解释现实世界,应该用革命的手段去改造世界。

在《提纲》中,马克思用“实践”概念取代了抽象的“物质”概念而作为“新唯物主义”哲学的逻辑前提。诚如法国思想家列斐伏尔所言:“‘物质’一词在提纲中没有出现;十分清楚,在马克思看来,‘物质’是包含在实践的感性活动、生产活动之中的。”[4]在这里,“物质”已经不是一种具有实体规定性的概念,而主要表征的是“人的感性活动”的物质性,即实践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这样,马克思不仅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同时也正面印证了新唯物主义的内涵——“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就是人的生成史、实践史,要将实践的观点渗透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无论是自然、社会、历史、思维等都应该把它们视为人的感性活动的对象、过程和结果,即将实践的观点贯穿于哲学思考的始终。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与恩格斯更是凸显了“生产实践”在实践唯物主义体系建构的核心作用:“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要吃喝住穿以及其它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2-14]这种对于人的社会生产实践的凸显,使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获得了凝重的历史感,成为唯物史观的基石。

(二)“新唯物主义”给予“物质”概念以全新的解释。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称之为“新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以区别于其他哲学,就在于马克思从根本上改造了旧唯物主义对“物质”的理解,赋予“物质”概念以全新的视野和角度。我们发现在《提纲》中,马克思很少谈及一般的唯物主义,很少从“解释世界”的角度去讨论“物质”问题。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关于世界的物质性问题,实际上在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那里就已经基本解决了。

如前所论,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是一种以“抽象自然”为基础的物质本体论,这种本体论把独立于人之外的抽象自然界看作是世界的本原,所关注和追求的仅仅是那个与人无关的,而且就人的活动而言先于人类历史或尚未置于人的实践范围中的自然界。把现实世界中复杂多样的事物一概还原为这种抽象的自然,进而又以这种无主体的抽象自然来解释丰富多彩的人的世界。马克思认为“新唯物主义”不能停留在费尔巴哈的水平上,而必须在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关系中,去把握理解“物质”的内涵。从这一角度看,“新唯物主义”哲学所表达的“物质”,是包含在人的实践的感性活动、生产活动之中的,对于“物质”的把握不能脱离人的实践活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曾经明确指出:“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开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2-15]马克思视野中的“物”是人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它不能脱离人的生活实践而“自为”地存在。一句话,要把“对象”“现实”“感性”等等这些标示客观物质的东西都“当作实践去理解”。

显然,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划时代意义,就在于将“实践”确立为新哲学的初始性的原则,无论是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还是对于“物质”的理解,都应置于“实践”这一聚光灯下“敞显”其应有的意义。正是实践“使人成其为‘人’,使物成其为‘物’”[5]。马克思的这种对“物质”的全新理解,意味着一种哲学新的思维方式的确立。的确,从时间在先性的角度说,没有人会否认“物质”“自然”先于人而存在的客观性事实,但这是一种诉诸科学视角的“事实判断”,说到底是一个科学问题。而“实践唯物主义”哲学所讨论的是在“思维与存在统一性”基础之上“物质”是如何呈现于人的感性世界的,这是一个价值判断。如果说人是哲学的奥秘,那么正是由于人的实践才使对象世界敞显出来、生动起来。人有人的世界,离开人的主体活动去讨论“物质”,去言说“世界”,只能陷入某种独断或虚妄。

(三)“新唯物主义”是一种“改变世界”的哲学。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是革命家,他们毕生事业的宗旨是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实现人类解放。他们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认识到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共产主义的实现既不能靠道德说教,也不能靠哲学批判,而只有诉诸革命的实践。

在《提纲》的第十一条即最后一条,马克思以结论性的语气表达了“新唯物主义”的价值立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16]我们通常讲马克思实现了哲学革命,其根本点就在于实现了这种由“解释世界”向“改变世界”这一哲学主题的转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题是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的解放,如果说传统哲学的主题是“外部世界的存在何以可能”的话,那么,“无产阶级的解放何以可能”便成为马克思哲学的主题。

“改变世界”是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从“改变世界”出发才能完成“解释世界”的任务。诚然,“解释世界”也是哲学实现其社会功能的主要形式,但哲学家们不应该仅仅满足于从理论上解释世界,而且应该自觉地以实践的方式去“改变世界”。直观的唯物主义不能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因而要完成走向革命走向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是根本不可能的。马克思这里并没有把“改变世界”与“解释世界”对立起来。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要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的方式理论地“解释世界”,而且应当以彻底的唯物主义方式去实践地“改变世界”。马克思哲学是实践的哲学,是人的解放的世界观,“改变世界”才是自己哲学的最重要的品格与使命。

马克思学说之所以是批判的、革命的,这是通过扬弃旧哲学,高扬人“改变世界”的能动性本质实现的。马克思毕生都在探求无产阶级和人的解放的实现路径,即要让思想在实践上变为一种现实的实践力量。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明确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2-17]这里马克思揭示了革命理论是不同于革命实践的,同样革命实践与革命理论也是不同的;理论不等于实践,实践也不等于理论,理论斗争只是观念的东西,再好的理论斗争也只能是暴露出存在的问题,如果不付诸行动也是无济于事。

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诉求与无产阶级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它以革命的理论形式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正因为此,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工人阶级的世界观,是工人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2-17]马克思指出,为了“改变世界”这一总目标,就要彻底反思和批判作为人的存在的现实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性,“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2-16]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人的存在的历史性前提是历史地形成的,当然也将历史地被超越。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的表现形式不同于以往之处,在于它要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通过对“资本逻辑”的解构与批判,通过改变既定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期实现人的存在方式的整体性改变,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显然,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通过对扬弃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于“物质”“实践”等范畴的片面性理解,在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诠释了新哲学的“物质观”“实践观”,并以此为基础去解决问题,从实践出发去解释和改变现实世界,从而开启了哲学观念的划时代变革。

总之,马克思通过《提纲》,确立了“新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这个作为“天才世界观萌芽”的文献,表达了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如人的本质,人与环境的关系、宗教观、社会生活的本质等,从而为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生长点和立足点。从这个角度说来,《提纲》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伟大意义是不言自明的。首先,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把实践观贯穿于认识论、物质观、历史观甚至思维观,赋予了马克思哲学以鲜明的实践特征。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现实世界,以实践的勇气去变革现实世界,这是我们今天学习马克思《提纲》需要特别强调的。其次,马克思告诉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哲学革命,绝不仅仅是具体观点甚至体系的改变,而必须深入到思维方式的层面,实现思维方式的范式转换。马克思的哲学革命,恰恰是在思维方式上实现了一场变革,即由“现成论”转向了“生成论”。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把马克思看作古典哲学的终结者和现代哲学的奠基人。从“生成论”的视角,即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实践”和“主体”去理解的自然,就不再是“感性对象”,而变成“感性世界”了。这样的“感性世界”则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再次,马克思在哲学史上真正实现了对人的本质的历史生成性理解。马克思指出,既然人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那么也应该在实践的过程中去展开并实现人的本质。既然生产是生成的,社会关系是生成的,那么人的本质也是生成的,这就意味着人并没有一个现成的、固定不变的抽象本质,而只有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本质。

在当代,我们仍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去面对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自觉凸显马克思主义“改变世界”的主题,在分析、回答改革开放以来各种重大问题中发展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中国化特征。我国在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种社会矛盾集结呈现,在此时代背景下,尤其需要我们以马克思“改变世界”的实践品格为引领,自觉坚持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在人的发展层面,要努力消除人对物的依赖性,将人从“抽象的普遍理性”“物的普遍统治”和“资本的普遍统治”中解放出来,将当代市场经济生活中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转变为人的独立性和个性,切实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在社会发展层面,要积极主动对世界现代化大潮做出历史回应与选择,要注重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扎实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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