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贸易术语下仓至仓保险条款中卖方风险及其规避

2017-01-26 20:57张一帆
法制博览 2017年19期
关键词:保险合同卖方被保险人

张一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00



FOB贸易术语下仓至仓保险条款中卖方风险及其规避

张一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武汉 430000

FOB贸易术语在国际货物运输中使用甚广,在该术语下,国际惯例为买方购买仓至仓保险,在实务中,若在卖方将货物从仓库运至船上的陆上过程中发生灭失,卖方因不是投保人也不是被保险人无权索赔,买方因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保险利益而无权索赔,出现了保险空白地带。对于此种问题,在遵循我国保险法及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条件下,通过双方对FOB术语下风险约定进行改动、卖方购买全程保险并在货物装上船即风险转移之时通过背书转让等方式变更保险合同主体四种方式对卖方保险空白地带的风险进行规避。

FOB术语;仓至仓保险条款;卖方风险

FOB贸易术语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甚为广泛,在该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约定的海港,交至承运人,买方负责租船订舱、负责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的运输合同。2010年订立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没有太多改变FOB贸易术语,也未规定FOB术语下保险合同由谁负责,但在实务中一般均由买方为货物购买一切险,而在FOB术语下,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均不是发货人为由拒绝赔偿,收货人以自己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收货人在事故发生时与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也拒绝赔偿。近些年此类关于仓至仓保险条款中陆运阶段中出现货物灭失损害而保险公司无需进行赔偿的案件屡有发生。因此,对FOB术语下陆运阶段保险对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一、卖方风险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责任起讫期间规定为仓至仓,仓至仓条款是指货物运输包括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的整个运输过程,投保目的是在运输全过程中对保险标的进行投保,但在实际中,如果在从发货仓库至承运人约定发出港口之间出现货物灭失或者受损,对卖方而言,虽然对于货物具有所有权即保险利益,但由于在FOB术语下,卖方无需为货物投保,买方也无义务将保单背书给卖方,因此发生了货物损失其显然也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而对于买方而言,由前文对保险利益的分析所得,在国际贸易中,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投保,都必须对已投保的货物承担相应的风险或享有货物所有权,保险合同的效力才有效,根据FOB国际贸易术语,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在“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作为分界点,风险在此时也随之转移。因此在陆运阶段,买方对保险标的并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也无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由上分析可得,在FOB国际货物贸易术语下,保险中仓至仓条款实质的变成了“船至仓”条款,使此保险的保险责任时间和地点实际上发生了改变,由此对相应的保费等产生了影响,更甚对保险实质即对风险

进行分散产生了冲击,导致货物装船前出现了“保险空白点”。

二、卖方风险规避方法:买方购买保险将卖方作为共同被保险人

在我国保险法中,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即为被保险人,也是实质上的受益人。“买方购买保险将卖方作为受益人或者共同被保险人”①这一说法十分常见,但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我国财产保险合同中不存在受益人这一主体,因此此种说法笔者认为有误,正确说法应为,为避免损失,只能将卖方作为共同被保险人。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卖方可以以被保险人的法律主体身份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因为在陆运阶段,卖方为保险标的的所有人(此时货物所有权并为转移),也是财产的经营管理人,因此可以成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被保险人,但是在将货物装上船后,卖方既不是保险标的的所有人也不是保险标的的经营管理人,更不是保险标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因为此时卖方已经履行了买卖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在此后阶段,自动丧失了作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资格,也很好地避免了将来货物在船至仓过程中发生灭失和损害时,买方及卖方对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的所有权问题的争议。

[ 注 释 ]

①柏洋.FOB贸易术语下货物在陆运阶段的保险分析[J].法制博览,2016,04(下).

[1]周凯丽.FOB合同项下货物运输途中卖方的风险及防范[J].中国商贸,2011:114-115.

[2]高运胜.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防范[J].经贸实务,2013(22).

[3]姜琳.FOB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及其规避[D].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5.

[4]马徳懿.托运人的衍生性——由单一到多元的嬗变[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18.

[5]马徳懿.FOB条件下卖方风险问题研究[J].法商研究,2008(4).

[6]郭静.FOB出口合同卖方的风险与防范[J].贸易,2009(3).

[7]高运胜.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J].经贸实务,2006(3).

F

A

2095-4379-(2017)19-0271-01

张一帆(1997-),女,汉族,湖北襄阳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民商法系,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

猜你喜欢
保险合同卖方被保险人
第十七届(2023)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总榜单
第十六届(2022)卖方分析师水晶球奖总榜单
论被保险人对代位求偿权的义务
利他保险合同解除中的介入权研究——检讨《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之但书条款
再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之初探
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二手房买卖之卖方违约纠纷解析
有利解释规则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
保险合同解除权制度之探讨
赋予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必要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