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呼唤数据信息公平

2017-01-27 12:45马立民
法制博览 2017年28期
关键词:公平政府资源

马立民 刘 申

1.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天津 300400;2.河北工业大学,天津 300400

大数据时代呼唤数据信息公平

马立民1刘 申2

1.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天津 300400;2.河北工业大学,天津 300400

如今,大数据一词正越来越多地被提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数据可能带来的深刻影响和巨大价值日益被认识。在大数据如此快速发展的时代,会给社会成员带来更多的信息接触与信息拥有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并将有效整合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据有关资料显示事实并非全然如此,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形成了信息社会,但信息技术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事实上也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信息公平的问题。本文将对造成此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大数据;信息公平;政府信息

一、信息公平的概述

信息、数据信息、有效数据信息、有效数据信息社会分配、有效数据信息社会分配公平。信息公平与信息对称,前者是一个社会范围问题,后者是具体行为决策中的必然要求,二者联系紧密,信息公平一定是为了具体行为决策信息对称的前提和准备,信息对称要求信息公平。信息是一种资源,是一种财富形式或者财富创造要素。

“信息公平是指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及物质条件下,处于信息活动中的人们以公平、正义、平等理念为价值尺度来反映社会主体间信息关系的平衡状态的价值、话语表述。”①根据这样的理解,我们可以将“信息公平”解释成为成为每个获取信息的主体在获取和分配信息的过程中能够接受到同样公平的对待。

信息对称,就是说,在市场条件下,要实现公平交易,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必须对称。如果双方对信息的掌握不对称,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交易就会发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的非对称性,在交易的整体的理解上,为了不使信息的交易缺乏信赖,避免在商品交易的过程中,出现成本高价的现象,贸易的非对称性的现象,当事人由于信息的不对等而出现的不信任。根据信息的非对称性的存在作为信息能力的差异产生的关键,劳动和信息技术的水平的间隙造成社会分工的差异。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信息的非对称性的双方的政府和个人的共同的努力,对公共投资的增加,对政府的限制和个人的学习能力的提高,信息技术的水平的提高,一般的公共信息规模扩大的,促进接收的信息,促进信息资产的实现。

二、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公平现状

从目前的情况看,信息公平它是经济发展较快的西欧各国,他们是社会信息开发的高水平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社会成员获取信息能力的差异都是造成社会成员贫富差距的一般原因。例如,在美国,它已经现在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的程度最高的国家,已经进入情报社会了,但是,国家产生的贫富分化现象的信息的分化现象依然存在,美国的富裕家族的中的各家庭收入至少超过100万美元以上的,他们占有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对于造成信息分配不公的原因,现就以下两点进行讨论。

(一)在信息社会中,地区发展与人们受教育程度的差异,已经成为人们对信息资源占有和利用的程度不同的重要原因。不只为了是公正的信息,为了改善信息取得的实体的能力,不仅需要当事人通过自身的努力,还需要社会为当事人的对信息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保护,为人们之间关系和进一步帮助他们提高自己的信息访问的能力。对信息资源分配的公平性的特定的社会信息资源的社会公平分配是必要的,最不利的位置,应该注意人们最大的利益。为了得到关于信息的最初需要,关于信息的人们的教育水平的信息资源的使用。强有力的人群经常受到良好的教育,获得信息,知识和信息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得到有利,并且能够得到迅速和有效的必要的信息,而收到教育较少的弱势群体中,他们知识的认识和能力,知识和信息的有效的手段的不足,缺少信息、网络的使用等。他们在信息技术条件的拥有、信息获取渠道的选取、家庭信息掌握的情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体现出一条很大的“信息鸿沟”。

(二)同时,在当前的形势中,信息垄断也成为造成信息资源分配不公的表现形式。信息垄断是指信息主体依法或行政权力所享有的信息专有权。在一定意义上,它可分为非市场竞争中的信息垄断和信息市场竞争中的垄断行为。“由于这些现状的存在,使得目前在国内外都存在信息资源分布不平衡、信息主体间信息权利的不平等以及获取信息的物质条件、技术条件的差距日益加大的现象,进而导致信息利益分配的失衡,因此就造成了多领域、多层面的信息不公平现象。”②,国家需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以此充分发挥法制度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如果作为公开信息资源的管理者即国家,不及时与信息公开市民和市民的话,那将会导致市民接受的信息滞后,市民的需要信息资源的很多,但大多数他们是为了及时的使用,那样的滞后的信息也成为垃圾的信息。同时,作为公开信息资源的政府机关,他们垄断了大部分的公共信息,公共信息政府信息虽被发表,但是这些公开的信息并不是大众想要真正了解的。

“《新华日报》记者针对河南某地区网络问政政务网站内容采访了当地的一些群众,记者在走访中问到一些居民:‘平时会不会上一些政府网站?’某市民:‘不会,感觉和自己关系不是很大’;某大三在校学生吴同学说:‘感觉现在很多政务网站都是官方的通知,具体解释不会很多,套路性的东西太多,而且很多都是事情发生以后才进行网上发布,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③”由于政府网站的建设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了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缺失了信心,从而减少关注。同时,这种现象的发生也损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导致信息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三、对我国信息公平建设的建议

“大数据环境下,信息系统之间是互连的,他们之间会形成一个息息相关的生态圈。数据具有共享性,我们在保证数据在大环境下安全的同时,还要注意数据与信息共享的公平性④”。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通过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不断发展自己的国家实力与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信息资源的财富和各种信息资源的完全使用,确实要为百姓的需求提供帮助。现就我国的现状提以下建议:

(一)加强政策法律保障。政府作为负责信息的公正的规则的责任者,应该进一步制定信息政策和信息开发计划,以及做出其他一些对社会信息稳定的调控行为。为了解决大规模数据环境的社会信息的开发过程中的非法信息的问题,方针和法律规定成为了重要的手段。运用政策和法律调控手段可以解决各类主体利用信息机会的不平等。

(二)建立覆盖面宽的信息服务体系。“建立覆盖面宽的信息服务体系,保障全体社会成员无障碍,低成

本地获取信息信息服务体系是指将各种相关的信息资源、信息服务机构、信息传播渠道、信息服务方式整合到一起⑤”。不正当的竞争的现象,为了能够做到真正的消除,信息社会的给予一样的服务和信息社会于全部的成员,确保做到真正的公平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真正的低成本来实现信息的访问。在这个阶段,我们的国家所有的政府网站的覆盖率非常高,但与此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信息服务的能力来造福百姓。作为一般的信息资源,政府多的一倍的量,有市民能利用的信息。但是,政府信息的广告或保密性的政府网站的大部分居民参加的必要。

(三)政府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和相应的材料,以实现市民相对应的权利,通过自由平等的访问信息是公民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关系被保证的基础,在信息资源共享社会的课题中,实现关联信息的公平性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信息公开制度从法律上明确了公民知情权,公民可根据该制度要求国家机关公开相关信息,以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资源也是国家机关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国家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为实现信息公平创造良好的民主政治环境。

[注释]

①周红梅.和谐社会下的信息公平及其实现途径[J].图书情报论坛,2012.

②贾艳平,杨丽辉,李金秀.基于信息公平的高校图书馆服务社会化矛盾及机制研究[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4.

③巩玮琦.我国网络问政中的信息公平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3.

④郭凯成.大数据时代下工业企业的信息化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

⑤肖希明,水亮.和谐社会中的信息公平制度[J].图书馆论坛,2006.

G206

:A

:2095-4379-(2017)28-0180-02

马立民(1969-),男,河北迁安人,博士,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刘申(1992-),女,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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