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2017-01-27 11:01赖洁丛
法制博览 2017年13期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合同法

赖洁丛

福建江夏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



浅谈《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赖洁丛

福建江夏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0

本文在深入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前制订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产生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规范管理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为了创建和谐的企业用工形势与稳定的劳动关系,国家及时推出了《劳动合同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动合同法》对新中国建立初期颁布的《劳动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其中强调了劳动关系的处理,全面详细解释了劳动合同的制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在法律层面对当前企业多种用工形式进行了统一规定,有力推动了企业用工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一、影响了企业劳动用工

(一)严格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

劳动合同法提出,用人单位自身制订的规章制度与劳动者有着密切关系,必须经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共同讨论,也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在劳动者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能制订。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能超出法律范围,要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协调,可以以劳动合同的附件形式存在,不能与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冲突。劳动合同法提倡制订集体合同,认为只需劳动者同意就能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企业必须重新认识人力资源管理概念,当前企业与劳动者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劳动合同法已将“双方当事人共同商量决定劳动合同的终止”这一条删除,认为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属于违法行为。

(二)劳动用工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只需劳动者同意就可解除劳动合同,提高了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如果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就需向劳动者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金,使劳动用工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三)劳务派遣风险加大

当前企业的用工方式多种多样,大量不同身份员工存在于不同岗位,产生了一定数量的同工不同酬现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在分配工资收入时要做到按劳分配,利用十一个详细条款规定了劳务派遣的薪酬情况,第一次在法律层面指出了被派遣劳动者应该实现同工同酬。为了解决此方面的薪酬问题,可以在分配薪资时实行多样化结构,派遣工不得从事临时、辅助、可替代性以外的工作,如果不能彻底改变当前的混岗情况,在出现法律纠纷问题时,企业将要支付巨额资金。

(四)加大了员工用工统计范围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后,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不管是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需在职工花名册中登记该劳动者。在过去较长时期内,很多单位只统计全民所有制职工,其他员工都作为临时工而不进行统计。利用全面统计劳动人员可以表现真实的用工情况,但存在的问题是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五)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时转变观念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当前劳动关系的确定模式,因为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不能任意辞退员工,企业长期使用劳动者,因此与员工形成了长期的劳动关系,如果管理措施不能及时调整,那么就可能出现“铁饭碗”现象。所以企业还需及时转变人力资源管理观念,建立完善的员工激励机制,利用定期考核员工的绩效情况,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重视开展丰富多样的员工培训,鼓励员工终身学习。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时要意识到当前形势的发展,争取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在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守法律规定,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二、《劳动合同法》实现了规范劳动用工

企业想要长远发展,就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实行开拓创新,要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从这些方面来看,劳动法起到了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向着和谐、稳定发展的作用,为企业找到了符合自身发展的形式,使员工素质得到了整体提高。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法的建立提高了他们对企业的信任感,使劳动者把企业看成一个大家庭,愿意为企业发展付出努力,同样也能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减少了用工摩擦,提高了员工使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

新劳动法对劳动用工管理合同的制订进行了规范,从法律层面解释了劳动管理合同的具体条款,具体内容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执行,帮助用工者和劳动者形成合理的法律观念,职工素质得到有效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为企业降低用工数量,减少成本输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企业规范制度和岗位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企业通过减少用人数量,选择高素质人才,大大减低了成本费用,促进企业向着高科技和自动化的方向快速发展。

劳动合同法的建立使劳动关系得以改善,起到了对劳动关系的约束作用,因为劳动法出台较晚,所以企业用工管理中存在着大量的不规范操作。作为企业应该及时调整用工管理制度,做到用工的合法、合规,使企业和劳动者和谐共处,才能树立正面企业形象,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1]向春华.能否要求强制履行实际用工前的劳动合同[J].中国社会保障,2016(02).

[2]秀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J].劳动保障世界,2016(07).

[3]肖军.浅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其意义[J].商,2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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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7)13-0236-01 作者简介:赖洁丛,福建江夏学院,研究方向:企业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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