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定位

2017-01-27 00:07
法制博览 2017年18期
关键词:实际操作功能定位行政复议

陈 瑶

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河北 张家口 075000



行政复议定位

陈 瑶

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本文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在保证将其自身的影响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的同时,能够真正有效的维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定位;复议制度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在当前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其自身能够对行政争议进行切实有效的分析和解决,从根本上保证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行政复议制度可以说是一种具有功能性的副产品,而且其自身的功能必然产生。但是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不难发现,由于行政复议自身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现象,导致其自身的发展受到了现实和阻碍。因此,针对当前存在于行政复议定位当中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切实有效的确定行政复议的准确定位。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缺陷问题

行政复议自身的功能定位现如今仍然处于不够清晰的状态,行政复议自身的影响和作用并没有充分的发挥出来。行政复议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上,所以会直接对程序以及组织设计产生影响,这样就会导致人们对于行政复议的选择产生疑问。如果相关人员对某一行政行为不服气或者是有意见的话,但是又不愿意利用行政复议来针对问题进行解决,那么行政复议制度的设定以及实施就毫无疑义。行政复议制度可以说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根本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和应用过程中,其自身仍然没有摆脱“层级监督”的功能定位。“层级监督”主要是指将重心工作放在行政系统自身内部的纠错以及监督和问题的解决方面,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只是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纠错的附属品,并没有准确的定位。在这种形势下,行政复议组织不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超然性,其自身的程序以及流程都不能够按照行政性的要求来进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自身禁止一些单方面的接触、不会公开也不会进行双方同时在场的实证。基本上都会将书面审作为最终的审判原则,在这种形势下,行政复议机构并没有任何的权力来作出复议裁决,这样不仅没有帮助公民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而且其自身的公信力越来越低[1]。

二、行政复议的准确定位

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展开复查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活动,其自身在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相对人的争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这种活动能够顺利有效的实施的话,在行政复议制度的实际设计过程中,应从根本上避免出现“官官相护”的局面,也就是说要最大限度的保证行政复议自身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审理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和超然地位,从根本上保证行政复议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定位可以说是行政复议机构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非常重要前提条件,甚至有的人会保持怀疑的态度,就算是审判机关,或者是法院自身的中立性都很难得到切实有效的保证。在这种形势下,法制办是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各项事物过程中,最根本的机构,复议决定是复议机关首长提出的,法制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依法调查。再处理过程中,其自身并不具备一定的独立性或者是能够代替行政复议自身作出决定。为了在当前现有的制度框架当中增加公平公正裁决的可能性和定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借鉴一下其他地区的方式法[2]。与此同时,可以吸收一些专家人才参加复议机构的工作,让这些专家以专业的身份对事实、以及法律问题作出详细的判断和分析研究。这样不仅能够从根本上对行政复议制度上的弊端进行处理,而且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行政复议裁决的公正性。

行政复议在其自身的定位过程中,要保证其自身准司法化的公开,将其作为准司法化自身的保障。在当前行政复议实际应用过程中,仍然主要是以书面审作为基本原则,即使所需要展开调查的实施情况利用口头来进行调查,但是行政复议制度当中并没有准确的规定详细的庭审方法。在这种形势下,为了从根本上强调复议程序自身的司法行,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对应的规定,让其禁止单方面的接触,利用这种方式来对其进行严格的制约和控制。虽然当前我国真正的“禁止单方面接触”的规章制度在实际司法领域当中,并没有真实的普及和实现,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行政复议提出这样的要求,能够对行政复议提出良好的功能性定位,促使其自身能够在日常的运作以及发展过程中,朝着司法领域的相关制度方向发展。另外,完善听证程序,对复议申请人提出相对应的听证权申请、法定听证范围之内的相关程序进行严格有效的制度落实。这样不仅能够从根本上强化行政复议自身的功能定位,而且能够将其自身的影响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更好的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权力救济。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行政复议可以说是针对纠纷问题的一种解决机制,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司法性。在针对行政复议制度以及对其进行定位时,要从根本上将行政复议的准司法性作为主体,将两者进行有效结合,这样才能够促使行政复议自身的定位精准,推动其自身的发展。

[1]郑英龙.从行政复议的价值定位看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缺陷[J].杭州商学院学报,2010(06).

[2]李虹雷.改革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应处理好四组关系[J].法学研究,2010(02).

D

A

2095-4379-(2017)18-0246-01

陈瑶(1980-),女,北京人,本科,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三级律师,研究方向: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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