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情引导初探

2017-02-02 10:35穆迎春马兵宋金龙韩刚许玉艳孟娣静莹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17年5期
关键词:安全事件水产品舆情

穆迎春,马兵,宋金龙,韩刚,许玉艳,孟娣,静莹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41)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情引导初探

穆迎春,马兵,宋金龙,韩刚*,许玉艳,孟娣,静莹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100141)

舆情引导是应对水产品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文章通过分析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主要特点,查找其成为舆情热点的原因,探索如何科学、规范引导舆情,及时抢占舆情引导先机。[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2017,7(5):56-59]

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引导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并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是水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总产量和出口量一直稳居世界首位。水产品以其味道鲜美、营养丰富、低脂肪、高蛋白和营养均衡等诸多特点,深受人们喜爱,成为国民摄取动物性蛋白质的重要来源之一,是合理膳食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1]。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健康消费意识由能不能吃饱向能不能吃好、能不能吃得安全转变,而水产品中优质的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的含量高于其他动物性食物,因此,对水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多,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2-3]。但由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公众消费安全事件和国际贸易纠纷屡有发生,对水产品消费和贸易带来不良影响。从前几年的多宝鱼药物残留问题、孔雀石绿在水产品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问题,再到近几年的河蟹注胶、塑料紫菜等食品安全造谣传谣事件,其中有水产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养殖者没有规范养殖的情况,还有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热度吸引大众眼球、牟取不法利益造谣的行为。然而每一次食品安全舆情事件都牵动着消费者的神经,甚至会给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指导显得尤为重要。

舆情引导是应对水产品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只有掌握了舆情引导的主动权,才能有效组织各方力量,采取相应措施推动事件快速解决[4]。本文通过分析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主要特点,查找其成为舆情热点的原因,探索如何科学、规范引导舆情,妥善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主要特点

1.1 涉及链条长,突发性强

水产品分为鲜活、冰鲜、冰冻、水发、干货、盐渍等多种类型,涉及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多个环节,诱发因素复杂。在生产环节,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产地环境污染、违规使用化学品(农药、兽药、渔药等)等;在加工环节,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原因主要有违法违规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和致病微生物污染等;在运输环节,引发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事件的原因主要有添加保鲜化学物质、运输污染等;在销售环节,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主要有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制假售假等。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涉及的链条长,环节多,诱发因素复杂,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事件发生,目前还无法做到完全科学预见。

1.2 影响面广,经济危害大

在影响程度上,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方面会影响水产品出口贸易,导致出口增长受阻,严重的甚至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另一方面会对人体健康构成一定危害,严重的可以影响生命安全。在经济损失方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往往会对产业造成负面影响,带来经济损失。2006年媒体报道“多宝鱼药残”事件后,这条推动中国海水养殖业“第四次浪潮”形成和发展的优质鱼类受到重创[5],市场销售直线下滑,价格从100~140元/公斤迅速跌落到20~30元/公斤[6],给产业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经济损失超过30亿。随着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和监测力度的加大,多宝鱼的质量安全状况维持在较高水平[7],近几年市场开始回暖,但由于 “毒鱼”之说传播惯性太大,公众消费心理还远未能恢复到以前状态,多宝鱼养殖业如今仍处于低迷状态。

1.3 媒体关注度高,聚焦炒作多

水产品作为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问题一直被媒体广泛关注。媒体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展中起到了爆料、推动、监督和平息等作用。一方面媒体的积极介入,对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发布安全消费指导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也存在为提高自身关注度,制造轰动效果,夸大负面新闻,恶意攻击竞争对手,散布谣言等行为,不能做到科学、准确、客观地报道,信息被误传和扭曲,不但降低了消费者信心,使产业蒙受经济损失,也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带来工作难度。以炒作添加避孕药为例,最出名的是“避孕药鳝鱼”,这个说法从1998年开始,历久不衰,虽然生产者亲证使用避孕药的黄鳝效果并不明显,还会导致死亡率的大大增加,政府监测结果也证明了当前养殖的黄鳝不含有避孕药成分,但一些媒体仍不定期不断反复炒作,引起消费恐慌。

2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成为舆论热点的主要原因

2.1 民众安全消费意识提升

人类对水产品安全性的认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早期对水产品安全性的认识,大多与腐坏、疾病等相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解决“吃鱼难”问题后,民众的安全消费理念不断提升,加之环境污染的加重,兽药使用的增加以及检测手段和精确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水产品的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焦点与热点逐渐从不卫生、掺杂制伪等为主转向对消费者健康的潜在威胁方面[8]。近年来,公众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知情权和话语权意识逐步提高,也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再也无法以“隐瞒”、“虚报”、“私了”的方式了事[9]。

2.2 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

进入21世纪,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快速创新,自媒体应用和传播形态日益多元化,微语境获得了空前发展。网站新闻、论坛、博客、空间、视频、手机媒体、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媒体互相融通借力,为舆情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捷的工具,成为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曝光与快速传播的重要平台[10]。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11],网民关注的食品安全热度一直较高,水产品作为优质的食品之一,其质量安全也容易成为网民热衷关注的公共话题。

2.3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从近几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来看,有的事件责任者对舆情重视不够,错失应对有利时机,等舆情广泛扩散后再采取措施,处置成本大大增加;有的事件责任者虽然认识到重要性,但应对措施不足,没有及时找到有效切入点化解公众疑虑,往往采取生硬的说教方式甚至简单粗暴的封、堵、删等手段,进一步激化矛盾,促使舆情扩大和升级。此外,政府部门管理的介入对平息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作用有待提升,如果关键时刻权威专家声音缺失,媒体就会采访“伪专家”,甚至凭空想象,导致谣言满天飞。

3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情引导建议

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情引导是指有关部门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努力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信息发布和互动,化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引发的矛盾和危机,消除不良影响,引导舆情向正面转变。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情应对能力,要做到正面宣传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及时有效引导舆情,稳妥化解质量安全事件。

3.1 第一时间抢占“话语权”

新闻周期由于网络新闻的兴起而再一次缩短,一代熟悉互联网的受众已经不能容忍原来的新闻周期。随着微信、微博、即时通信和社交网工具的广泛应用,现在新闻在网上的呈现与传播不是以小时计,而是以分秒计,近乎于实时。近年来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往往首先由短信、微信、微博等发起,有了一定传播后,被传统媒体跟进进一步扩大,随后在网络媒体升级放大,依次循环。2010年,人民网舆情监测室首次提出“黄金4小时”概念[12],指的是新闻发布的及时性,政府要第一时间发声,政府要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做突发事件的“第一定义者”,较传统的“黄金24小时”之说减少了20小时,说明了信息发布的及时与否影响了事件不同的走向。比如,2017年2月中下旬,一段“紫菜是塑料做的”谣言视频在网上疯传,该谣言一经发酵,就导致部分超市里的紫菜下架,市场里湿紫菜一斤跌至几毛钱都无人问津。消息一出,福建省加工流通协会、中国藻业协会、中国流通与加工协会立即组织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撰写辟谣文章,得到了权威媒体广泛转发和跟踪报道,随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塑料紫菜”属食品谣言,对造谣者要严厉打击。正是通过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公开辟谣,提供权威信息,并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使公众判断接近事实,及时的信息发布,做到谣言止于智者,减少谣言传播。

3.2 提高舆情处置的科技含量

水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涉及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环境学、水产学、检验检疫学等多学科的综合领域[13],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尤其是媒体记者更需要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的科学常识。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消费者往往会产生心理恐慌,这时要第一时间把真实、科学的情况向公众传播,通过权威网站的数据采集,科学分析得出结论后,用消费者能够接受的语言进行情况通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释疑解惑。针对个别媒体反复炒作的情况,做好敏感问题“口径库”建设,定期向民众发布科普知识,提升消费者的认知水平。

3.3 加强舆情监测和发布建设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广德福局长在2017年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零容忍是态度,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盲区是责任,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社会炒作热点是本事[14]。完善的制度是舆情处置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保证,一方面要建立常态舆情监测机制,防患于未然,通过信息搜集、舆情监测及风险评估,降低风险因素,及时化解敏感信息和危机萌芽;另一方面要建立舆情危机应急机制,采取全流程管控,科学应对。在水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发布方面,一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实现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搜集舆情,对出现的舆情快察觉、快处置、快回复;二是建立舆情信息分级处理机制,对搜集的舆情信息,按照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4个等级,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实行分级处理;三是建立预警应急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舆情,事前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一旦危机出现,立即按照方案执行。

[1] 林洪. 食品安全性[M]. 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3.

[2] 王雪光.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和工作思路[J].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16,6(6):1-5.

[3] 王雪光.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形势及工作重点[J]. 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 2017,7(4):1-5.

[4] 昝莹莹. 涉农突发事件中政府的舆论引导策略——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为例[J].中国农垦, 2014,(1):37-40.

[5] 马爱军,王新安. 大菱鲆种业发展及相关前言技术应用[J]. 海洋与湖沼, 2015,46(6):1461-1466.

[6] 冷传慧,李芳芳. 我国大菱鲆市场影响因素的考察[J]. 中国渔业经济, 2010,28 (2):55-61.

[7] 麦康森. 我国水产养殖产品安全现状与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J]. 科学养鱼, 2016,10:1-2.

[8] 杨洁彬. 食品安全性[M]. 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1-2.

[9] 李庆海.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论引导研究[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 2012(6):8-10.

[10] 李祥洲. 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分析概论[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

[1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EB/OL].(2017-01-13)http://www.cac.gov.cn/2017-01/22/c_1120352022.htm.

[12] 人民网. 赢得时间就赢得舆论引导权 善用“黄金4小时”引热议[EB/OL]. (2012-02-09)http://media.people.com.cn/GB/22114/178716/178718/10954 519.html.

[13] 程辉辉.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现状及展望[Z]. http://www.shuichan. cc/news_view-304583.html.

[1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广德福局长在全国推进质量兴农工作部署会议上的总结讲话[EB/OL]. (2017-04-10) http://zgb.agri.gov.cn/Html/2017-4- 10/2_1892_2017-4-10_13359.html.

Preliminarystudyontheguidanceofpublicopiniononaquaticproductsqualityandsafetyincidents

MU Yingchun, MA Bing, SONG Jinlong, HAN Gang*, XU Yuyan, MENG Di, JING Ying

(Quality and Standrds Research Center, Chinese Academy of Fishery Sciences; Key Labrotary of Control of Qualityand Safety for Aquatic Products,Ministry of Agriculture, Beijing 100141, China)

Public opinion guidance is a key step in response to aquatic products incidents. The paper was analyzed the major features of aquatic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incidents, and discussed the reasons to be hotspots of public opinion. Finally,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in regards to how to guide public opinion in a standardized and scientific way, and in a timely manner. [Chinese Fishery Quality and Standards, 2017, 7(5):56-59]

aquatic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guidance of public opinion

HAN Gang, hangang@cafs.ac.cn

10.3969/j.issn.2095-1833.2017.05.009

S9

A

2095-1833(2017)05-0056-04

2017-04-26;接收日期2017-06-28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专项(GJFP2017009)

穆迎春(1978-),女,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水产品质量安全,muyc@cafs.ac.cn

韩刚,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水产品质量安全,hangang@caf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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