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中三玦:耳饰之玦

2017-02-09 01:593n3n
大众考古 2017年10期
关键词:耳饰义项缺口

文 图/3n3n

耳饰之玦、扳指之玦和带扣之玦

认知古代器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器物的名称。器物的定名,依据形态和用途,我们一般可以给予它一个公允的名称。在不得要领时,还可以由文献找出一些依据,更可以由自名得到确认。但对于一些特别的器物,它的名称也会存有一些争议,也会有错名或重名现象。本文涉及的是器物的共名问题,用途不同,却共享一个名字,这现象在古代不多,却也不是一例没有。

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应当是“玦”。这个玦,一般公众也许既不认识,也不知究竟是何物。不过以专业研究的角度看,我们都知道,它是一种带缺口的环状玉饰,饰耳饰鼻,也可以作项饰或坠饰。

不过玦这个名称可不是这玉饰的专享,古代有耳饰之玦、扳指之玦和带扣之玦,都主要是玉质器类,都具环状特征,但用途却并不相同,彼此也并无关联性。

考古发现的玉

玉中有玦作为饰品,这是我们最为熟悉的。《说文》说“玦,佩玉也”,《礼记·内则》说“左佩纷帨……右佩玦”。佩玦的形状如环之形,却留有一个缺口,如《玉篇》所说:“玦,玉佩,如环缺不连”,《白虎通》也说:“玦,环之不周也”。汉代以后史家注解典籍,也是一样的理解,杜预注《左传·闵公二年》说:“玦如环而不连”,韦昭解《国语·晋语》说:“玦如环而缺”,其意都指不是一个完整的环。

有缺而不连的玉环,正是佩玦。玦在起初通常认为以耳饰为多见,所以在这里的讨论一般指耳饰。

也许我们真得首先对佩玦的形制有所关注,它的得名正与形状有关。蒋卫东在《南北玉玦风格不同》(《广州日报》2013年8月5日)一文中论及玉玦的发现与形制,认为史前最早出现的玉器正是玉玦。

距今七八千年前的内蒙古兴隆洼文化发现了器形规范的玉玦,形制有扁平环形玦和管式玦两种,前者是兴隆洼文化玉玦最典型的器形,也是后来最常见的造型,绵延使用了五千多年。长江下游地区玉玦出现的年代也很早,虽略晚于东北,但出土数量更多,其中马家浜文化发现近百件,形制分为扁平环形玦、大孔镯形玦和管式玦三类。

到了青铜时代,玉玦仍然是重要的装饰品。商代玉玦呈片状,大小在5~10厘米,窄环,多光素无纹,也有的雕刻有龙凤纹。周代的玉玦亦为片状,环宽于商时,中孔略小,有椭圆形玦,也以光素者为多。春秋时代玉玦也很流行,但器形较小,直径在3~5厘米上下,多为扁片状玦体,普遍饰当时流行的蟠螭纹与蟠虺纹;此外,春秋时期还有一类管式玦,也有一定数量。战国时期也发现了不少玉玦,曾侯乙墓就有很精致的玉玦出土,贵州还见到一种少有的方形玦。汉代玉玦发现渐少,有的小玦显示有战国风格,也出现了一些大玦。

内蒙古敖汉旗出土兴隆洼文化玉玦

内蒙古敖汉旗出土兴隆洼文化玉玦

山东滕州前掌大出土商代玉玦

河南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商代玉玦

山西曲沃晋侯墓出土西周玉玦

河南三门峡虢国夫人墓出土西周晚期玉玦

山西洪洞永凝堡出土西周玉玦

安徽舒城出土春秋玉玦

河南淅川下寺出土春秋玉玦

山西闻喜上郭村出土春秋玉玦

河南光山黄君孟墓出土春秋玉玦

河南光山黄君孟墓出土春秋玉玦

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战国早期玉玦

浙江余姚老虎山出土战国松石玦

贵州赫章可乐出土战国玉玦

云南呈贡天子庙出土战国—汉玛瑙玦

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遗址135号墓,墓主耳际出土一对大型玉玦

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遗址发现的眼嵌玉玦的女童头骨

浙江余杭良渚官井头64号墓出土良渚文化玉玦组佩

功用与制作

在古代,尤其是史前时期,玉玦主要被用作耳饰和其他部位的佩饰,小玉玦常成双成对地出土于死者耳部,如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遗址135号墓,墓主耳际出土一对大型玉玦。在良渚文化墓葬中,常见数件玉玦放在一起,当为串挂的组佩。又有个案如内蒙古兴隆洼遗址发现一女性头骨用一块玉玦嵌入右眼眶内,有研究者解释为“玉眼”,但没有普遍意义。

喻燕姣在《湖南宁乡出土商代玉玦用途试析——兼论珠玉为币》(《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三期,2006年)一文中较全面地讨论了玉玦的用途问题,首先提到的就是用作耳饰的玦。

新石器时代的小玉玦常出土于死者耳部,应为耳饰,如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文化遗址和南京北阴阳营遗址,在人头骨左右都发现了玉玦。商周出土的大量玉玦,有的出土于人头骨附近,也有放在胸腹部的,如殷墟妇好墓出土的卷龙玦应是佩饰。春秋以后的玦,有出土于耳部位置的,也有见于身体其他部位的,还有发现置于口腔内的,如陕西户县宋村春秋秦墓一陪葬男子含有两件玦琀;也有嵌于器物上的,如河南辉县固围村5号墓出土银带钩上嵌有三件玉玦。湖南宁乡黄材王家坟山出土64件玉玦,以及江西新干大洋洲遗址出土19件玉玦又被看作是特别的货币,当然这也没有普遍意义,难为定论。

制作工艺方面,耳饰之玦在制作时先是做出一个完整的环,再用绳锯出一个小缺口,考古就曾发现过缺口还没有制成的半成品玉玦。佩戴时要将耳垂卡进玉玦的缺口,为防止脱落,也可能会采取一些辅助方法。后来玉玦与玉璜一起成为佩饰,另钻孔洞用于系绳悬挂,玉玦的那个缺口虽然失去了实际的使用功能,但并没有就此成“环”,缺口都还保留着。

河南辉县固围村出土战国包金镶玉玦嵌琉璃银带钩

山东滕州前掌大出土商代玉玦

山西曲沃晋侯墓出土西周玉玦项饰

广东博罗横山岭出土西周中晚期玉玦

文明时代新义

耳饰与佩饰之玦,因为是一个不完整的环,让文明时代的人们又引申出一个义项,我们可以将这个义项概括为“决绝”或“决断”。这真的是奇思妙想,将一个本来没有用处了的玉环上的缺口,赋予它一种情感或情怀,这就让缺口有了保留下来的理由。

“玦”和“环”的引申意义,从《荀子》中可以理解一二,谓之“绝人以玦,还人以环”。绝——玦,还——环,形、音、义高度契合,这在玉文化中可列为绝例。《荀子·大略》说:“聘人以珪,问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将几样小有区别的环状玉器都标示出了时代新义(说它们是新义,是指这些都不是它们的原义)。

不过这“绝人以玦”作为人际交往用的特别道具,让人很怀疑它的实用频度。一人不想再见到另一人,就送他一块玦表示绝交,这行为非常君子,可真有这个必要么?真有人这样做么?如果将自己的佩玦展示给他看,说一句“你我从此不必相见”,是不是这样更能达到交际效果呢?

不过如《广韵》所云:“逐臣待命于境,赐环则返,赐玦则绝”,这说法可能还比较符合实际。君臣之间并不是面对面时,赐一玉环则表示让他快些还朝,而赐一玉玦表示叫他赶紧走人,所以说“逐臣赐玦,义取与之诀别也”。

玉玦的决断之义,在《左传·闵公二年》记入的一件与用玦有关的事件中有所体现,这是史上真正用玦行事以示决断的例证:“狄人伐卫,将战,卫懿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卫懿公给宁庄子的是矢,注家说是“示以御难”。但给石祁子的是玦,注家说是“示以当决断”,而不是与他彼此决绝往来。当然这一仗打败了,狄人乘胜追击,一举灭掉了卫国。

另一例证见于《国语·晋语一》:一个冬天,晋献公派太子申生讨伐东山皋落狄,这当然是另有用意,并非成例。按理国君出征得让太子守国,国君出征可让太子同行以抚慰军心,而国君守国让太子出征是没有道理的。这献公其实是想要废了太子,却说是要通过这次出征来考察太子的能力。献公还赐给太子两样特别的东西——偏衣和金玦,偏衣是杂色之衣,太子不明用意,就问里克:“父君赐给我偏衣和金玦是何意?”里克说:“你不必害怕,国君让你穿偏衣,握金玦,是对你的信任。”

太子出征时,身上穿着偏衣,佩戴着金玦,心里还是不踏实,他问车右先友,先友的回答是:“这意味着在出征中你分得了一半君权,可以用金玦来决断大事。”但他的驾车驭手狐突却叹息道:“用杂色的衣服让纯正的人穿,用寒冷的金属来分离人心,金寒玦离觉得好冷酷。”先友却说:“穿着偏衣执掌军队指挥权,努力作战,不必担忧。”

太子申生临战前似乎有了自己的理解,觉得国君派我讨伐东山,当然不是喜欢我,只是想试探我,所以才赐给我偏衣,又给了我金玦,临行前还说了不少好话。话太甜,骨子里一定很苦,我不能逃避,不如拼死一战,战死了还可以得到孝敬的好名声。

在这一个故事里,我们已经看到了玦的两层含义,可以是诀离,也可以是决断。

此外,在鸿门宴上也能看出玉玦的引申义。《史记·项羽本纪》记述:“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是举玦示意项羽快作决断,按预案擒杀刘邦。鸿门宴之上出现了几种玉器,有玉璧、玉杯和玉玦,都是很重要的道具,范增举所佩玉玦暗示项羽决断,但没有起到作用。这场景也提示了当时人们对玉玦含义的理解,玉玦表示有决绝或决断的意义。

汉代王逸注《离骚》:“行清洁者佩芳,德仁明者佩玉,能解结者佩觿,能决疑者佩玦,故孔子无所不佩也。” 君子佩玦,显然还是高雅的情操。

又如《楚辞·九歌·湘君》有一言,“捐吾玦兮江中,遗余佩兮醴浦”,我的玦呀佩呀都要扔了,说两情之间生起气来,将包括玉玦在内的身上佩玉一并抛入江中,以示绝交之意。这大约是屈原内心的写照,写出了与世诀别的誓死之心,也将玉玦的含义揭示出来了。

从《太平御览·服章部九》卷六百九十二所载以下诸条,便可知佩玦的含义在古代存在不同的理解,自然使用起来背景也就成为理解用意的关键,让我们来读读这些条文:

《白虎通》曰:能决嫌疑则珮玦。

《庄子》曰:儒者授珮玦者,事至而断。

《隋巢子》曰:召人以环,绝人以玦。

《瑞应图》曰:舜时西王母献白环玦。

《西京杂记》曰:赵飞燕为皇后,女弟昭仪上珊瑚玦。

《东观汉记》曰:明帝诏曰“冯鲂以忠孝出入八年,数进旨涸正谏,赐以玉玦”。

《晋书》曰:“魏时,张掖石瑞有二玦。礼能使决疑者珮玦,故遗其臣亦授之以玦。晋授命有二玦,其一当魏历数既终,当禅大晋,故与之玦。凡授命将即天子之位,皆众人之所疑,以武皇帝能断决,应天顺民,授曹氏禅而尾是,得应珮玦,故以赐焉。是以有二玦”。

《与诸葛亮书》曰:“今送纶帽、玉玦各一,以征意焉”。

撇开决绝与决断的用意不看,赐玦、献玦、赠玦等行为,都是善意的表现,所以对玉玦义项的理解不可一概而论。特别要注意的是,玉玦内涵中决绝与决断的义项,在初始发明者的原义中一定是没有的,在最早佩戴它的人群中也一定是没有的,是后来被引申出来的。

我们一般并不能完全探知的是,在漫长的崇玉年代,玉的意义其实是前后经历了一些变化的,它经历了人化、神化和王化(贵族化)几个过程,最终的落点是德化,即所谓君子比德于玉。将玉引向道德化,应当是玉玦获得决绝义项的开始,但这不是一个愉悦的选项,所以它应当不会被经常运用吧。不论是什么义项,这玦的得名,首先应当是形,是取意有缺口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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