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莫做“木偶官”

2017-02-11 20:28张新峰
21世纪 2017年4期
关键词:木偶治党问责

文/张新峰

为官莫做“木偶官”

文/张新峰

背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尊崇党章,依规治党”的要求,全会围绕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法治化色彩。(3月21日人民网)

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曾讲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庸官死后去见阎王,说自己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水,不贪一分钱,自认无愧对鬼神。阎王训斥说,“如果这就是好官,那在大堂上摆一尊木偶,连水都不要喝,岂不比你更好?你为官三年,处处考虑如何保全自己,躲事避责,毫无政绩,负民负国,难道你是好官?”故事虽然简短,却透射着最为朴素的一个道理:为官当有为,莫做“木偶官”。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一步步向纵深推进,大大小小的“特权”被清零,或明或暗的“灰色收入”被封杀,形形色色的“潜规则”被打破,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庸政、懒政、怠政等“为官不为”问题,一大批为官不为的“木偶官”冒了出来。他们有的遇事“打太极”,习惯于当“中转站”、做“传声筒”,遇事能推就推,能拖则拖;有的工作不上心,满足于“占位子”“混日子”“守摊子”,凭“老感觉”办事,靠“老皇历”工作;有的干事不尽责,能力“余额少”,素质“缺口大”,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等。人民群众对此类为官不为的“木偶官”深恶痛绝。

古人讲,“士不言政,则失其天下之责。”俗话也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各级领导干部是党治国理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使命。党和人民把各类权力交给各级领导干部手中,交的是信任更是责任。所以,不管领导干部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应该尽职尽责。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首在治吏。必须旗帜鲜明对“木偶官”们亮剑出招,打出严管、严防、严惩的“组合拳”。一则要补强精神之“钙”。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信念担当,从源头上强化“为官必为”的责任意识,补足精神之“钙”。二则要织密监督之“网”。没有监督,就没有执行。要多层面、多方向、多角度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体制机制,做到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三则要高举问责之“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个,对于那些为官不为的“木偶官”,“轻”者要责令其开展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停职检查,“重”者要坚决“打板子”“挪位子”,直至“摘帽子”,以强大的问责体系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担其责。

“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们前进的路上有各种各样的“拦路虎”“绊脚石”,此时此刻,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打起精神、敢于担当、撸起袖子加油干,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责任感、进取心和精气神,坚决不做为官不为的“木偶官”,自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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