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水利事业发展

2017-03-01 10:10
河北水利 2017年1期
关键词:从严治党水利责任

2016年,全省水利系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制度,有力传导了管党治党压力;狠抓“四风”问题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坚决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扎实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力保障了“四个安全”;坚持关口前移、从严执纪、惩治腐败,形成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应。当前,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全面推进和水利管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水利廉政风险明显加大,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因此,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中央和省纪委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全省水利系统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全省水利系统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铭记职责使命,保持坚强定力,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管党治党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政治生态负责,要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沟通会商、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厅党组将与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大家对照责任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规矩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在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作风整顿等活动,以廉政讲座、干部培训、党校学习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用党性原则和纪律规矩规范言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省水利系统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决不能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态度动摇,决不能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唱反调,决不能搞团团伙伙和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把中央大政方针坚决落实到位,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中央兴水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三要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厅党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一些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起到了震慑警醒作用。但从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看,有的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责任层层递减;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主体责任理解不深,对承担的责任不明确;有的担当不足;有的忽视日常管理监督,不注重抓早抓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加快构建科学客观、务实高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二、严肃党内生活,着力落实强化党内监督各项要求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根本好转、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保障。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制度优势,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一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刚开始发生问题,就有人及时拉一把,他们就不至于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监督条例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常念监督经,敢于板起脸来批评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纠正偏差。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要敢于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看成是一种关心、爱护、帮助,不能刻意回避监督、抵制监督,更不能对监督者耿耿于怀。

二要充分发挥巡查利剑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委加强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厅系统实际,从2015年开始,我厅启动对厅直单位的巡查工作,完善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报告反馈、整改落实、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2016年对3个单位开展了巡查,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自身建设、严明纪律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任干部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确保3年内实现厅直单位巡查全覆盖。要加强巡查成果的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被巡查单位要认真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对应该处理的人和事一定要处理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制定长效防范措施,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

三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要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及时扫除思想之锈、行为之垢、作风之弊。要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常态。中央政治局和省委常委会先后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为我们作出了表率。厅党组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信仰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立场没有态度等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狠抓整改落实。同时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巡视涉及、被谈话函询人员要进行说明,存在问题的特别是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未全面如实说明问题人员要作出检查。厅直各单位党委、厅机关各支部也要按要求组织好民主生活会,确保取得实效。

三、落实“八项规定”,着力加强水利系统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虽然近年我们持续加大纠风力度,水利系统改进作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要清醒地看到,必须牢固树立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一以贯制之加强作风建设。

一要驰而不息反对“四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全省水利系统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但“四风”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还存在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等情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着眼于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重点要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严查在资金支出、制度执行、工作作风、领导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厅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创新执纪方式,对典型问题要及时查处并通报曝光。春节临近,正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中纪委和省纪委专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禁止用公款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

二要扎实推进作风整顿。去年以来,厅系统按照省委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省级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清查整改等活动,着力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在一些干部中,也存在着工作热情减退、进取意识淡化、消极畏难情绪滋长等问题,有的干工作缺乏主动性,遇事能推就推、能拖则拖;有的精神不振,心思不在工作上,领导交办的工作长时间没有回音,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当前,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灾后重建和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以河长制为重点的涉水改革等任务十分繁重,正是需要大家齐心协力谋发展、干事业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把作风整顿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强力推进,切实把不良风气扭过来、把清风正气树起来。今年省委还要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顿,我们要抓住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整顿,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要始终坚守清廉本色。《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是对党员清正廉洁最核心最根本的要求。近年来,个别领导干部受利益驱使,利用手中的决策权、审批权和管理权,在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资金管理等环节,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教训惨重,影响恶劣。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提醒自己,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和交友的底线,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配偶子女从业行为,时刻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规规矩矩做事、干干净净用权。

四、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是全面从严治党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要深化简政放权。按照国务院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近年来,我厅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由21项减少到12项,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近期,还要根据政策变化,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利施工企业3类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调整后的审批事项,抓紧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规范,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涉水前置审批事项分类合并实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政务公开,提高审批透明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审批依法有序进行。对下放的审批权力,要做好上下衔接,加强指导督导和监督检查,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的问题。

二要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全省水利系统要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水利业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基建程序、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生产、水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用制度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重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监管,完善从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开工审批到建设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一条龙”的权力监控体系,努力实现监督制约与权力行使的“无缝对接”。要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按照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落实“四凡四必”要求,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3个关口,确保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有问题的干部坚决不能用,杜绝带病提拔。

三要强化基层监管。市县水利部门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任务,据统计,72.3%的水利建设投资和98%的水利建设项目都在市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的市县水利部门还不适应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新形势,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还相当普遍,一批领导干部被追究法律和党纪政纪责任。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严把基建项目物资和原料采购、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堵塞廉政风险漏洞。要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要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进入公共交易市场交易各项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水利建设市场诚信制度,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出借资质、借用资质投标、转包和违规分包工程的市场主体要限制准入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予以清除。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扭转基层水利单位组织不健全、兼职人员多等问题。

五、严肃查办案件,着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坚决有力查办案件,是从严治党管党的重要任务。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不断将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一要从“小节”入手预防腐败。纵观腐败分子,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向腐化堕落的。有人认为,只有贪污受贿等触犯法律、成为大案要案的问题才需要重视和惩办,而踩线越规之类的问题只是“小节”,不必过于较真,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党正风肃纪、严惩腐败的形势下,依然在所谓“小节”上不收敛、不收手,无所顾忌,我行我素,最终造成这些人在“温水煮青蛙”的状态中步入歧途、坠入深渊。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决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做到严到底、严到位、严到要害处,持续释放信号,彻底打消一些人的观望和侥幸心理。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纵容,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二要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腐败问题对我们党的伤害最大,近年来,水利系统发生的贪污腐败案件不仅给违纪违法者个人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严重损害了水利行业整体形象。必须在惩治腐败上持续加压,以压促变,以惩促防。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不定指标、凡腐必惩、有贪必肃。要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水利建设、承揽工程、乱作为或不作为等案件,特别是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重点查处。要完善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

三要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必须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教育党员干部、挽救违纪人员作为查办案件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教育案件当事人的过程,重视以案促教,强化办案的教育功能。要坚持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加快构建惩防体系的最佳实践,实行“一案一整改”,认真分析思考深层次问题,通过深刻剖析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注重从案情相似的多个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发生在相似领域的案件中寻找易发违纪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避免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仅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还要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选优配强专职纪委书记,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强化职能建设,实现纪检监察机构在全省水利系统全覆盖,并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能力不足、担当不够、作风不实、自律不严等问题,严防“灯下黑”。广大水利纪检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带头尊崇《党章》,带头严守党规,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担当起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支撑和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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