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紧扣“快、准、稳”

2017-03-02 18:55文怀化市中方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源江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7年6期
关键词:烟花爆竹县政府县委

文怀化市中方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高源江

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紧扣“快、准、稳”

文怀化市中方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高源江

在落实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中,中方县委、县政府在“快、准、稳”上下功夫、使真劲,仅用不到三个月时间,就全面完成了辖区内所有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关闭退出,并通过了市安监部门的检查验收。

一、立足一个“快”字,力求做到“三早”

2016年7月,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出关闭退出的要求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决策: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全市率先整体关闭退出,以最快的行动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早谋划。坚持把退出工作上升到“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落实。及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姜耀文挂帅,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家铣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等20余个单位及属地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确保退出工作高标准快速完成。县委书记姜耀文先后2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对退出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家铣先后4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加强对退出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对整个退出工作实行跟踪指导。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了退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

二是早部署。2016年8月5日、11日、12日,县委、县政府先后三次召集县内落后烟花爆竹企业及属地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传达省、市有关指示精神,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15日,县委主持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和退出工作动员大会。会上,下发了《中方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实施方案》,对各部门职责、任务、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并按照“一家企业、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名责任人员”的“四个一”要求压实了工作责任。县委书记姜耀文作了《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切实打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攻坚战》动员讲话,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对落后烟花爆竹企业关闭退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早宣传。充分利用专题会议、宣传标语、工作简报等方式和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告、广泛宣传,详细讲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相关政策,鼓励企业退出转产,凡转产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县政府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给予优先扶持。关闭退出期间,县安监局创办工作简报3期,在中方电视台开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专栏播报2期,各乡镇书写打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攻坚战标语口号300多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紧扣一个“准”字,坚持做到“三严”

为做到退出工作底子清、情况明,退出全面彻底,县委、县政府严把退出程序,严格退出企业资质审查、协议签订、媒体公示、相关证照注销、余废药处置、厂房设施拆除、组织验收、奖补兑现要求,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

一是资质审查严。根据《怀化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要求,实行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县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资质进行联合审查。在联合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有效,企业是否兼并重组、是否拆迁补偿、是否愿意自主退出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核查,并对真实性签字负责,主要领导审批把关。通过资质严格审查,中方县4家烟花爆竹厂均符合企业退出省市县三级奖补范围。

二是退出标准严。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中方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退出方案》),要求县内所有落后烟花爆竹企业于8月31日前实行整体退出,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相关证照注销,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余废药处置,相应厂房、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等工作。在厂房和设备拆撤方面,坚持做到“三个必须”:1.1级工房、1.3级涉药工房必须拆;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必须拆;生产用电必须切断。10月14日,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安监局、属地乡镇、村组、消防等部门对各企业厂房和设备拆撤情况进行了督查,对问题多拆除不彻底的企业,在反复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先用消防车对企业工房进行全面清洗,并保证工房在潮湿的情况下用挖掘机进行推倒。此次督查,共拆撤企业各类工库房100余栋,机器设备30余台,确保了拆撤高标准完成。

三是涉药物品清查严。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遗留危险性废弃物排查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安监会同公安、当地乡镇政府一起对退出企业工房、库房逐一排查清理,不漏企业、不留死角,共清查出烟花成品8800箱、鞭炮成品1245箱,原材料3000公斤、半成品亮珠16000余公斤、药饼30000余饼,余废药1500公斤。对清查出来涉药物品一一进行登记造册,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张贴封条就地封存,由县退出办统一销毁。

三、围绕一个“稳”字,全力做到“四实”

为确保退出工作安全稳定,中方县结合实际,在《退出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中方县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在退出工作中的职责和完成工作时间节点,将每家退出企业责任具体细化到每一个责任人员,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是纠纷排查处理实。退出工作开展前,按照《中方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县政府办牵头,邀请相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对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关闭工作的可行性和风险性进行评估,将社会风险性降到最低程度。退出工作开展中,县维稳办牵头,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相关乡镇等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一支专业调处队伍,对县内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一开展地毯式排查摸底,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台帐,一一登记造册,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班子、一名领导、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五个一要求,明确责任和调处时限,及时调处化解。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关闭期间,共调处化解企业与工人工资、保险方面的矛盾纠纷23起,企业与周边群众土地经营、房屋产权方面的纠纷9起,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关闭工作进展顺利,无一人上访,无一阻工、无一人闹事。

二是安全工作巡查实。在企业退出实施过程中,为严防企业私自违法处置余废药及半成品,县安委会专门下发《关于做好关闭烟花爆竹企业废药及半成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任务,细化管理措施,要求属地镇政府和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和股室人员加强安全监管。属地镇政府安排专人在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24小时值班,直至余废药及半成品全部销毁。县安监部门采取分片包干方式,加强了对全县4家退出企业的经常性督查、巡查和执法,有效防止企业私自处置涉药物品、爆炸性药物丢失及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余废药品销毁实。企业遗留的余废药较多,烟花半成品亮珠、含药内筒都属于易燃爆炸物品,灵敏度高,危险性大,技术要求高。县财政挤出资金19万元,从浏阳聘请10名烟花爆竹燃放专家来中方县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余废药进行销毁。销毁场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选址。县安监局带着专家组利用一周时间,走遍中方、牌楼、花桥、泸阳4个乡镇,先后召开多次村组选址动员会,经多处勘察,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中方镇敬老院背后采石场、聂家村公墓东北800米处废弃采石场2个销毁点。9月8日余废药销毁工作正式启动,第一次中方镇敬老院背后露天采石场销毁亮珠3000公斤、药饼2000饼。9月25日至10月14日,第二次在聂家村公墓东北800米处废弃采石场销毁亮珠16000余公斤、药饼25000余饼、废弃引火线1800余公斤、军工硝等余废药1500余公斤。整个销毁工作安全无事故。

四是奖补帮扶实。严格按方案执行奖补标准,即不分企业规模大小,凡是在8月31日前签订退出协议的,均执行县级爆竹企业100万元/家,烟花企业130万元/家奖补资金标准。县级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于8月31日前先期垫付80%的奖补资金667.2万元,确保了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退出任务的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对按时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任务的乡镇按5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工作经费奖励。同时针对每家退出企业的实际,相关部门与乡镇上下联动,制定了具体的“一企一策”退出转产方案。泸阳镇内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型为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2家转产为畜牧养殖公司,桐木镇内1家企业转产为火箱生产公司。4家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后有出路,人员思想稳定。□

责任编辑 / 林洁 / 203417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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