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2017-03-04 01:11从蓉
广东教育·职教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参与者体育运动道德

从蓉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来,中国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这个概念也已深入民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法律赋予人们更为宽松的市场环境,社会在法治的影响下才能稳定、和谐、有序发展。国家的公共政治生活也受法律的保护和制约,公民的日常生活更是与法律息息相关,法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要件。因此,要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普及青少年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教育水平,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从而全面提高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随着建设法治中国的步伐在加快,中国未来的教育必会顺应时代的要求,在思想教育中渗透更多的法律精神,怎样在法律理念上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怀,理解法律的内在要求,提高在現实生活中的法律运用能力,培养崇尚法律的精神,实现自觉遵法的习惯是各院校致力研究的方向。近年来各高校的基础课已做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逐步由思想道德教育向法律教育方向迈进,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中职学校的基础课教育却未作出相应的整改。就此笔者结合中职学校道德教育现状,指出中职学校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初探中职学校德法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法教育的重要性

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面对法治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对未来广大基层劳动者法律素质的提高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作为一名合格的劳动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新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更直接影响社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一) 校园暴力事件的上升态势折射出中职学生法律素质现状

近年来,校园暴力不断升温,参与暴力的学生多以初中、中职在校生为主,手段越发残忍,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校园暴力背后的原因是多重的,存在父母教育的缺失、社会环境的渲染、学校功利性教育等,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解决校园暴力问题需认真思考教育中的每一环节,并做好充分的预防工作。笔者认为,中职学校增加法律教育是十分必要的。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们如果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引导,极易走向极端,以错误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但违反道德要求,甚至会触碰法律的底线。这与当前我国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缺失存在很大关系。

(二) 中职学生的德育教育现状——道德与法律脱节

在当前追求高文凭的时代里,出现中职生源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许多中职学校不但不重视德育教育,且德育课程设置不合理、不全面。这导致中职学生整体学习水平不高、学习负面情绪较大。因此中职学校必须认识到,道德完善比技术、职业训练更重要,应加大对德育教育的重视,致力于研究如何提高职业素养、学生综合素质及法律意识。

目前,《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职阶段四门德育主修课程中唯一涉及法律知识的教材。单从设计层面来看,该教材的道德与法律知识并无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其中第一至二单元内容主要涉及职业道德知识的学习,当中包含社交礼仪和职业道德知识,但不涉及任何法律知识的学习。第三至第五单元的内容虽都涉及法律知识,但每一单元的内容都相对独立,专业性较强,对于缺乏法律常识的学生来说,较难理解和吃透法律精神。如果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将法律知识与道德知识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学生则无法分清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分不清轻重,导致该课程的学习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 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

随着依法治国的确立,目前大学的思想道德教育已通过法治化对当下大学生的思想教育政策进行改革以此来确保政策环境的优化,国内部分学者提出了以“法制转换”取代“政策代替”的政策环境的优化途径,来确保高校大学生思想教育事业的顺利展开。近期大学生思想教育向法律教育的转变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相对高校学生而言,中职学生从初中进入中职学校,具有年龄小、社会实践少、思想不成熟、遇事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对中职学生进行德法教育不但能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持稳定的社会环境,且能提高职校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道德素质,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及思维方式。因此,中职学校学生的德法教育更具紧迫性和必要性。

目前,我国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推进相对缓慢,法律教育只作为中职学生德育课程的补充,缺乏全方位理论化、系统化的教育模式。“日本成进入21世纪后,教育改革就以培养适应21世纪的具有丰富心灵的日本人为目标,培育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日本人。从2002年4月开始实施的新‘学习指导要领,把重视提高思考力、判断力、表现力作为法律教育的基本任务,在教育改革中加以体现。”对于中小学生的法律教育,实施主体不仅涉及各类学校、法务省、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等法律实务组织和专家,且法律教育研究会、法律教育协会也会推动法律教育的进程。比较国外中小学的法律教育,我国已相对滞后。国内有不少学者质疑,法律教育目前无法替代道德教育,毕竟儒家学说在中国统治了几千年,中国人脱离不了道德教育的熏陶。但笔者认为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我国德法教育能否并驾齐驱,首先要分析两者的关系与共性。

二、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目前我国提倡依法治国的大环境,高校改革已迈先一步,中职学校也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道德与法律教育之间是否存在着差异,又能否相结合呢?在德育教育的过程中,中职学生能否接受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种种疑问可以从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可行性分析中得知。

(一)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德法教育的结合

首先,我们从分析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出发,判断两者是否存在统一性,为德法教育能否相结合奠定理论基础。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自然法学派与实证主义的争议焦点,也是经典、古老的话题。“哈贝马斯指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不能脱离道德,否则法律的认同必然分散瓦解。法律的正当性在于民主立法程序和道德商谈的相互交错,这是道德与法律的内在关系的集中体现。”严存生教授也认为道德与法律不但存着在内部联系,且两者在静态模式上,即从观念层次上是可以统一的,即法律精神体现着道德内涵,两者的价值观是统一的。在现实中,有许多部门法规是由道德规范转换而来的。如我国的《婚姻法》的主要指导思想是提倡晚辈尊重长辈,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等要求,都是以家庭美德中的基本要求为依据。《法官法》《教师法》《会计法》等都是根据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制定的法律规范。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如果学生连道德的底线都一无所知,又如何能遵行更高尚的道德呢?因此,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可以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与法律都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目标要求是一致的。从而让他们对法律产生敬畏,尊重法律特有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道德与法律都有各自不同的判断标准。有时甚至会出现矛盾的现象。如“扶老人反被讹”的案例在国内屡见不鲜。见义勇为是道德提倡的善举,但法律只相信证据,缺少可靠的证据支持,法律就与道德产生背离。实际上,中职学生在世界观价值观还未形成之时,容易被社会上的错误思潮所误导。正因为他们缺乏法律常识,不懂得保留和发现证据,无法为自己辩护。法律事实的还原虽需要证据,但法律追求的正义是与道德同行的。中职学生需要以法律精神作为价值观的引领,在日常生活中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去保护自己,伸张正义。

(二)从行为学角度出发,分析两者结合的可行性

其次,從行为学角度出发,人的习惯是由行为强制开始逐渐向内化行为的方向转变的。我国著名教育学家叶圣陶先生说:“教育就是习惯的培养。”学校可运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工具,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法律的氛围,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气氛,真正使法律规范深入人心,让学生感到时时、处处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行为规范的落实更具体明确且易于操作;学生会感到一种无形的约束力,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按法律规范的要求去做。在德育课堂中让学生学会尊重和理解法律,剖析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更多法律精神及细则,进一步获知法律的内涵,通过提高对法律的认知,达到对法律的理解和遵从,在学校法律环境中学会遵纪守法。这种教育模式可帮助学生由外在行为强制向行为内化的转变,为今后成为自觉守法的公民做好准备。

(三)从以人为本的法律教育理念出发,德法教育的结合是必然的

最后,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统属公民素质中的思想道德素质。两者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再者,从客观实际出发,教育的发展方向必须顺应社会的发展需要。目前单纯的道德教育或法律教育已无法满足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

笔者认为,今后的中职德育教育发展模式必须遵守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学生明白法律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学生从小就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理智来应对一切问题,通过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克制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让自己成为具有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

三、德法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初探

(一)实施教改

中职学校在进行道德与法律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可结合各专业所涉及的法律,开展职业道德与专业法律教育。如食品专业学生可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学生在实操中养成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职业习惯,通过多练多学,转变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合格准职业人。会计专业学生,在进行会计实操作业时,老师在指导职业技能时应渗透法律精神,让学生了解专业规则和制度离不开法律的导向。各专业都应在日常学习中贯彻与其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让学生不但懂得行业的规则,还要理解为什么要有这些规则。这为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习惯起到积极的作用。

改良《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程设置,增加相应的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学习内容,以更丰富的法律实体案例作为出发点,激发学生的法律学习兴趣,为培养法律意识打下基础。如在授课过程中,将道德与法律有效地融入在一起讲授,将有利于学生了解法律内涵及实质精神。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涉及对纪律与法律的理解,提倡学生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如将道德与法律结合起来,则要求学生知道法律是什么,还须掌握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识它们在功能和作用上的异同,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线,符合道德精神的法律称之为良法。良法更容易被民众认同并自觉遵守,以此要求学生在生活中必须以法律作为底线,自觉维护法律的威严。在第七课《维护宪法权威》中,可提出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是由其道德内涵决定的,即宪法的内容涉及基本人权、国家基本制度等,法律限制最高行政权的行使,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等内容遵循了基本道德精神,这些内容恰恰决定了宪法的地位。从的价值。众所周知,体育运动项目绝不只是局限于单纯的体育运动本身,更是在体育活动过程中渗透着种种思想政治工作的功能。在体育活动的过程是参与者生理与心理,力量与意志,竞技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相互作用过程。这就渗透着思想政治工作的许多内容,其中包括体育运动渗透着参与者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体育运动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和选择性,渗透着参与者在体育活动中的意志,纪律规范的接受等内容;既有思想的碰撞,也有意志的锤炼,更有道德的培养。

进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最为容易实施的就是寓教于乐。由于体育运动项目往往是一种娱乐的活动,特别是能够使学生感兴趣的项目,能充分让学生享受自由活动过程中所带来的身心愉悦感;由此可见,体育活动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很好的渗透性,能够使得学生在活动的过程中寓教于乐。而这种寓教于乐主要是因为业余性的体育活动项目基本上都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来组织实施的;参与的学生都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来报名参加的;所以这种实施方式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于学生的兴趣活动之中。业余性质的群众体育运动是始于自发性的,主要是根据学生之间相互的共同爱好来自发组织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群众性体育活动是遵从自愿原则出发来组织起来的,参与者具有年龄接近,爱好雷同,志趣相投,背景相近的特点。 而组织这样的体育活动,参与者具有“小束缚、大自由”,从而给参与者带来较大的群体快乐;所以这种实施方式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参与者不知不觉的过程中进行实施,自然而然地有序进行。适当选择体育运动的项目,使参与者、观看者能够看到和感受到运动过程中的各种英姿,各种精神抖擞、克服万难的精神状态,最终使学生的在平时学习生活中具有的紧张情绪得到有效释放,使得个人疲劳感得到有效的消除,使得各种抑郁的心情得到有效的宣泄,最终使内心充满愉悦,充满斗志,充满信心;最终使学生体验到自我锻炼的乐趣,进而在平时有效培养学生的运动爱好;为学生的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体育项目对学生思想进行影响的因素分析

1.运动项目对学生的精神具有凝聚集体的功能

现今社会,随着社会体育的快速发展,体育运动项目给参与者所带来的精神粮食是独特且不可替代的, 参与者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责任感、成就感、荣誉感等。特别是在竞技运动中, 参与者在训练的过程中往往会体现出较强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体现出高尚的体育道德情操与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由此可见,体育运动对参与者的精神动力是具有较好的激发功能。我们在实施思想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与期教条主义的宣讲和强调集体意识,集体荣誉感;不如直接用行动去替代语言,用身教去代替言传,在学生当中开展恰当的集体项目,让参与者与观众充分认识到团结和默契的重要性;因为在很多集体参与的体育项目中, 集体精神因素形成的群体性精神动力是决定该群体最终成绩好坏的主要因素。这样,思想教育工作就自然而然地融入了学生的意识当中。这种集体精神一旦产生, 就会成为凝聚参与者, 进而推动集体主体实践活动的精神动力;由于集体对共同利益以及共同价值的追求而形成的集体精神, 对激发集体团结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体育运动能有有效锻炼学生的吃苦耐劳品质

鉴于体育运动项目具有激烈的竞争性,对抗性等特征,迫使参与者要在比赛前和比赛过程中接受各种内外环境的磨炼,而只有具备顽强的体育意志力,才能坚持到最后,最终才能取得成功。什么是体育意志,就是指在体育运动过程中,参与者自觉去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最终达到目的的思想和行为。最主要的是体育参与者对体育运动的目的具有明确的认识,对自己所选择的体育运动深信不疑,具有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自觉性。体育参与者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要善于根据体育运动规律去选择最佳运动时机,能够当机立断,精准把握取胜机遇,最终使参与者在体育运动中顽强克服困难并积极消除阻碍,以积极的心态去参与体育运动,进行体育竞技较量。运动参与者在体育运动中的意志锻炼,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克服困难,果断决策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3.体育运动对学生树立纪律意识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任何的体育运动项目,都有其特定的规则与规范。什么是体育规范?就是参与者根据体育运动的客观规律而制定的,要求全体运动参与者共同遵循的规范。运动项目的开展要有依据,有规律要求来开展体育项目,才能更好地达到体育运动的目的。它是项目参与者对体育运动规律的主观认识的总结,主要的是指对参与者进行体育训练,进行体育锻炼等行为所作出的有关规定。各类体育运动的运动规则规范都是蕴含着参与者的规范意识,纪律意识和维护秩序意识等思想观念,体现着参与者遵纪守规的言行,反映着参与者依規开展活动的行动。由此可见,在进行体育运动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树立参与者的纪律意识,加强纪律观念,能很好地实施思想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学生在体育运动的过程中,能够充分感受到参与者个人与队友之间的默契,以及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定位,从而树立起正确的集体观;能够学习判断个人与裁判之间的关系,懂得个人与观众,个人与竞争对手之间都必然有这样或那样的关联和影响,使得学生参与者需要思考用什么样的准则来处理这些关系,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待人接物能力;使得学生运动项目参与者正确认识相互竞争与相互合作相统一的道德行为,形成优良的体育道德,进而使学生参与者树立道德意识,培养道德情感,最终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以体育引导技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将是一片具有广阔空间的试验田。

责任编辑 朱守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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