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基础与改革重点

2017-03-05 18:57曹晔周兰菊
职教论坛 2016年28期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曹晔+周兰菊

摘 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利用10时间建立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一直致力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总结三十多年来的建设经验发现: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是目标,教育分类是关键,调整教育结构是基础,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是核心,构建职普人才成长立交桥是基本内容,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是制度保障。

关键词: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基础;改革重点

作者简介:曹晔(1963-),男,内蒙古丰镇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教师研究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经济;周兰菊(1973-),女,河北邢台人,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机械设计制造教育。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天津市职业教育现代化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编号:TJJX15-032),主持人:曹晔;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人才高地建设研究”(编号:TJJX11-08),主持人:孟庆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8-0028-07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内涵

要有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首先要了解为什么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目的是什么,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给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教育的普及化、基层化、多样化发展的结果。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才类型表现为专业化、多样化、高移化,在中等教育分流和分类的基础上必然向高中后延伸,要求高等教育也必须进行分类发展。教育分类必然使教育出现结构化、类型化,形成不同类型的教育体系,处理好不同类型教育的相互关系,保证各类教育及其自身内部的相互衔接和沟通,在教育公平背景下满足人们按照个人需求去选择和接受不同的教育。由于各类人才成长所遵循的规律不同,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的是构建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上升的通道,促进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满足社会对各个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同时,也要给受教育者打通通往其他教育的渠道,满足个性化发展需要。从长远来说,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也是构建国家资格框架、实现职普等值的客观要求。不难看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和终身教育思想为导向,以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基础,以中等、专科、本科及其以上职业技术教育为层次,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訓并行,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形成区域布局合理、行业配套齐全、层次结构合理、要素配置科学、办学形式灵活、培养模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与其他教育协调发展,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形成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有效就业的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三次教育结构调整奠定了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础框架

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绝非朝夕之事,是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国家调整教育结构的结果,是长期坚持发展职业教育的结果。总的来看,国家三次大的教育结构战略调整成就了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调整中等教育结构(1978-1998)

十年“文革”对我国职业教育产生了严重的破坏,197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计726.1万人,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只有18.1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仅12万人,后两类仅占高中阶段毕业生总数的4%。[1]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一方面,为适应经济建设,尤其是加快建立现代工业体系和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大量的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另一方面,大批高中毕业生难以升学而又缺乏劳动技能,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成为必然。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指出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的五条具体途径;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此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由于十年“文革”导致了人才断层,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人才短缺的困境,加之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对人才需求的增加,尤其是当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仍是国家干部身份,技工学校毕业生主要从事企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职业高中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拉动下就业形势也非常好,在这一系列利好条件的支撑下,经过20多年的调整,1998年高中阶段教育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校生比例达到6∶4。这一时期,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处于探索试验期。

(二)调整本专科教育结构(1999-2009)

1998年我国大中专学生招生就业制度实行了并轨,毕业生国家不再包分配,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1999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重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这一时期,高职毕业生面向市场就业,国家不再包分配,高职的发展规模和速度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而这一阶段正是我国制造业辉煌发展的历史时期,在劳动力市场的拉动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8年我国高等教育专科与本科招生数之比为72.62∶27.38,而到2010年本专科招生比例变为53.1∶46.9。经过十多年的调整,高等教育专科与本科教育结构的比例大致由1998年的3∶7变为现在的5∶5。

当前,我国中等教育结构和本专科教育结构调整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比例达到或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略低于欧盟21国的52.4%,高于OCED国家45.9%和20国集团37.6%的平均水平;高职生占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比例为45%,世界平均水平为24%,发达国家为22%。[2]中等和专科高职比例已处于合理状态。

(三)调整本科教育结构(2010-现在)

1999年高等教育的大规模扩招,本科招生数从1998年扩招前的76.71万人,发展到2012年的374.06万人,是1998年的4.88倍。由于国家在大规模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时,并没有对本科高校建立分类体系,导致人才培养趋同化,出现了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现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2013年初次就业率:本科生为75%,高职生为90%,中职生为95%。可以看出,用大众化以前精英教育的思想来举办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面临许多问题。同时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产业需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迫切要求产业转型升级。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这意味着国家开始对本科阶段教育结构进行调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独立学院(三本,民办公助)转设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从此,我国开始了本科阶段教育结构的调整。由于中职、高职、专业硕士已有了完善的制度,本科阶段成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制度瓶颈,可以说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将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三、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1980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指出,“目前,我国高中毕业生升大学的只有百分之四左右,必须积极地逐步地把一部分普通中学改为职业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网。”同年10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改革中等教育结构的报告》,提出“实行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的方针,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1983年5月,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发了《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要使职业教育逐步发展成为与普通教育并行的教育体系。首次提出了职业教育体系的概念,明确了职业教育体系与普通教育并行。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均提出: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初步明确了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國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有计划地实行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三级分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共同发展、相互衔接、比例合理的教育系列。”不仅指出职业教育体系是由初等、中等、高等三个层次构成,而且是与普通教育体系并列的。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提出: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又能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从上述政策文件不难看出,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另一方面,进入新世纪,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从注重教育内部的协调性发展为注重与教育外部的协调性,从重视职前教育向重视终身教育转变。

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了职普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我国职业教育是从普通教育分离出来的,建立职业教育体系重要的是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职业教育内部、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之间建立起相互沟通与衔接的机制,即横向融通、纵横沟通、纵向衔接的机制。这些机制主要是通过不断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起来的。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就是不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

(一)对口升学

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从此拉开了各行各业体制改革的步伐。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但由于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发展不足,这一政策在当时并未落实。1987年3月,国家教委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通过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培养职业技术师范生,提高了师范生的动手能力,开启了中职与本科院校衔接的历程。1991年4月,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推荐应届职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纳入高考对象,开启了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制度。所谓对口升学,就是国家从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选择部分专业,拿出专门指标,对希望继续深造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行对口专业的统一高考,根据考试成绩升入大学的一种升学考试模式。创新了高等学校考试模式,实现了中职与本科、专科的对口衔接。

对口升学高考与普通高考是同一时间,但考试科目不同、试题内容不同,考试安排、招生计划都是单列的。对口升学考试采用“3+X”的形式,三门文化课为语文、数学、英语,“X”为专业综合(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对口升学计划是属于当年高招计划的一部分,单独划录取分数线,由本省自行选录,有专科、本科两种选择。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在高考之前的春季进行,因此这类考试也叫春季高考。一些省份如天津市对口升学只能升入高职院校。許多省规定考生春季高考(对口升学)和秋季高考(普通高考)只能参加一种,而天津市两类都可以参加。

(二)五年一贯制

1985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同意试办三所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的通知》,依托上海电机学校等3所中专学校开始试办五年制专科。五年一贯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是将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融为一体进行连续五年的培养,由高职院校直接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实行中高职五年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实行“文化课+术科”的考试形式。其中,文化课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各试点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术科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五年一贯制学制衔接有两种形式,早期一般前三年按中专教学计划实施教育,然后按三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升入专科,再学习两年,完成高职专科学业,考试合格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未升入专科的学生,继续按中专教学计划再学习一年,完成四年制中专学业,毕业时发给中专毕业证书。近年来随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培养模式的实施,五年一贯制开始实行“2+2+1”分段培养模式,即2学年学习中等职业教育课程,2学年学习高等职业教育课程,1学年企业顶岗实习。前2年高中阶段,不计入高等学校学籍,后3年计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籍。教育部要求高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优化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招生的专业结构,以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随着中高职衔接制度的不断深化,2002年3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规定: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及有关高等学校也可以根据社会对五年制高职人才的需求,在自身条件满足不了办学需求的情况下,可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此后,五年制高职从一贯制培养发展为分段培养,前三年由优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后两年由高职院校完成。

(三)单独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包括国家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与高职自主招生两大类。2003年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它是重点本科高校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举措,旨在促进重点大学选拔优秀人才,优秀高中生能够选择自己满意的学校和专业,有利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借鉴普通重点本科高校的做法,2006年北京市启动了高职自主招生工作,2007年部分省市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此后国家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大多先后试行单独招生,现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省级示范校。教育部规定国家示范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可于高考前,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文化和技能的考试科目、内容、方式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并报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备案,招生学校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四)综合评价招生

长期以来,我国大中专院校存在着一些艰苦特殊行业,且社会又急需人才的专业,而学生报考人数却相对不足,人才供求矛盾突出。以往主要是通过给予较高的奖助学金等措施吸引品学皆优的学生来报考。高等教育实行招生就业并轨制度改革以来,这一问题仍然很突出。为此,2013年教育部规定,对办学定位明确及招生管理规范的高等职业学校的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可于高考前,在本地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学校、专业由省级教育部门审定。2011年江苏省率先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注册入学的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将招生对象扩大到具有高中学历的人员(含中职毕业生),经过三轮注册和确认,共有2.55万人通过免试注册入学进入高职。

(五)技能选拨人才免试入学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高职院校可以招收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这一规定拓宽了中高职衔接的范畴,形成了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直通车。近年来为了推动技能大赛,鼓励高素质技能人才进一步深造,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技能人才免试入学的规定。如,2005年天津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意见》和《关于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学习的意见》,中职和高职院校的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免试进入高职高专和本科院校学习。2013年教育部文件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职学校免试录取。

(六)普通高考升入高职院校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生源主要来自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1999年1月教育部出台的《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实施意见》规定:高职院校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也可招收少量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省招办统一择优录取。由于我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实行分批次录取,高职院校在本科高校录取后才能进行录取,录取的生源文化成绩较低,影响了高职的生源质量。这种模式是高中后分流模式,实现了普通高中与高职院校的衔接。

正是由于上述一系列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使我国建立起职普教育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使职业教育逐步从普通教育中分流出来,职业学校学生能够升入高一级学校,技术技能人才有了上升的空间。要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五、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突破的关键环节

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虽有了很好的基础,但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还有许多制约因素,而产业轉型升级和优化人才结构、教育结构又迫切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教育部等六部委出台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可以说政策支持力度之大是空前的,关键是如何落实到位。

(一)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

早在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就指出:在培养基础学科人才的同时,要重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但长期以来,我国本科高等教育没有按照社会人才类型进行分类培养,致使高校办学特色不明显,人才培养同质化。1999年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以来,随着毕业生的大幅度增加,高校毕业生结构性就业问题日益凸显,劳动力市场出现就业难和招工难的困境。因此,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要求高等学校要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大量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2015年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有条件、有意愿的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含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充分发挥试点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转型内生动力和活力,带动更多地方高校加快转型步伐,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各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到2017年,全省地方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占比达到70%左右,应用型人才年培养规模达到12万人左右。四川省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15所普通本科转型发展示范院校、200个应用型示范专业、400门应用型示范课程,实现校企合作的应用型专业在转型高校中达到70%以上,应用型专业在校生占所在院校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80%,应用型专业实现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覆盖率达到100%。浙江省41所普通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率先试点,到2020年应用型专业占所在院校专业数的70%以上,在应用型专业就读的学生占所在院校在校生的80%以上,前8位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占所在学校在校生的30%以上。湖北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达18所,约占省属本科高校总数的三成,转型高校的试点专业校企合作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践性教学课时比例达到30%以上,“双师型”教师逐步达到50%以上,2016年特色优势专业在校生占在校生总规模比例不低于40%,试点高校来自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招生比例要逐步达到15%以上。

(二)中高职衔接

国内外实践证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加强不同层级教育的相互衔接,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搭建平台,以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中高职衔接是指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特别是高端技能型人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2011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加大了中高职衔接的试点工作,积极探讨多种形式的衔接制度。

1.“3+3”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3+3”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是指初中毕业生在中职学校学习3年后,部分或全部转入合作的高职院校继续深造3年,毕业后享受与3年制普通高职毕业生同等待遇的一种中高职衔接的高职教育培养模式。江苏省规定:参加“3+3”联合分段培养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省级示范校;南京市政府规定,到2020年60%的中职校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就读,其中10%的学生接受应用型公办本科教育。

2.“3+4”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中职学习三年后,经考核测试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本科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筹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进而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一种分段培养模式。对于参与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些省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江苏省规定参加“3+4”培养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国家级示范校。

3.“2+3+2”、“3+2+2”七年一贯制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把中职、高职与本科贯通联合培养的模式。“2+3+2”联合培养模式,前2年学习高中阶段课程,之后3年学习高职院校课程,最后两年到国外本科应用技术学院或国内本科高校学习,学生最后可以获得国外或者国内的本科文凭。“3+2+2”联合培养模式,前3年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基础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程教育,中间两年在高职院校接受两年高等职业教育,后2年接受本科专业教育。上述两种模式实际上是五年制专科高职与本科衔接模式的两种特殊形式。这种模式是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校等院校探索出来的模式。

4.专科高职与本科一体化贯通培养。“3+2”专接本人才培养模式是指经过3年高职阶段学习,具备中高级技能证书的优秀高职毕业生,再到本科高校学习2年,按专业单独编班、进行2年的本科基础知识、职业技能的提升,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的一种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最早是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通过“3+2”培养“本科+技师”职教师资的一种培养模式。2009年在广东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学校选取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四个专业,率先在国内开展高职起点“3+2”专接本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培养中职学校急需的、教学实践能力突出的拥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师资[3]。

(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

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起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的体制机制。目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建立第三级补充教育。近些年来,一些职业学校建立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中的第三级补充教育机制。对于有就业愿望的高中毕业生,在中等職业学校接受一年职业教育去劳动力市场就业;对于有升入应用技术型高校愿望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生,开展对口升学准备教育,初步形成了国际教育标准分类中的第三级补充教育机制,促进有升学愿望和就业愿望的学生实现他们的梦想。今后普通高中也要建立起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入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补充机制。

2.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近些年来,一些普通高中学生,为了更好地选择专业,实现上大学的梦想,在完成高中二年的学习任务后转学到中等职业学校,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此外,还有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型人才等,初步形成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的机制,但总的来看,职普教育沟通是单向的。目前,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地陆续推出高考改革方案,多地文理不分科,实行“3+3”模式,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双向沟通创造了条件,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文化课程和学分互认,为职普融通,建立综合高中提供了可能,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转学、升学。

(四)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沟通

1.职业辅导教育。就业事关国计民生,各级各类教育都要帮助学生做好生涯规划和职业指导。为此,普通高校要为在校生和未能升学的毕业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教育。普通中小学要开设劳技课,让学生树立劳动观念;普通高中要开设有关职业教育方面的课程内容,为学生有效选择大学专业提供帮助。

2.职业继续教育。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学历层次的提高和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各类职业院校要按照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思想,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承担起继续教育的责任主体,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为劳动者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企事业单位,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广泛开展职工教育,为在岗人员建立起制度化的岗位培训体系。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积极发展社会培训机构,使其成为职业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培训机构要面向市场需求,依法自主地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入职培训、在岗提高、转岗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也要积极主动承接政府委托的职业培训任务。

(五)构建多元办学主体和完善多种教育形式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仅有健全的层次结构,相互衔接与沟通的机制,还要建立多元化的办学主体,开展多种类型的教育形式,才能增强体系的活力。

1.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中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导致企业办学弱化。近年来,国家充分认识到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不可或缺性,把企业也作为重要的办学主体。对民办教育,国家不仅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而且努力构建与公办职业院校同样的制度环境。总之,通过改革创新,中国职业教育努力构建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2.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随着学龄人口的减少,中高等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人数下降在所难免。同时,产业转型升级迫切要求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职业院校必须转变办学理念,树立终身教育理念,拓展生存空间,增加非全日制职业教育的比重,构建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满足劳动者多样化的需求。

3.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随着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的逐步普及,新增劳动力的学历得到了普及,人们对学历教育的需求降低,这也是近几年成人高校招生人数越来越少的重要原因。但我国大量在岗职工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普遍较低,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我国将大规模出现“机器换人”,这些低技能一线工人将会出现结构性失业,这要求职业教育进一步回归本位,提高转岗和在岗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因此,职业院校在开展学历职业教育的同时,必须大力开展非学历职业教育,满足行业、企业和社区的多样化需求。

参考文献:

[1]杨明.应试与素质——中国中等教育60年[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81.

[2]孙诚,等.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报告2012[J].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7-8.

[3]孟庆国,曹晔.中国特色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与模式研究[J].职教论坛,2016.13.

责任编辑 肖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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