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治理结构选择

2017-03-09 20:29李亚昕
高教探索 2017年1期
关键词:治理结构

李亚昕

摘要:资产专用性会直接影响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治理结构。基于资产专用性的权衡模型,文中分析了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多重治理结构,并指出在规模经济条件下,极低的资产专用性易匹配市场化治理,极高的资产专用性易匹配内部一体化治理,而呈中间状态的资产专用性易匹配混合式治理。据此,文中建议应针对不同的治理结构实施与之相应的制度供给:一是对接专业标准与产业标准,提升院校的市场化意识;二是为混合式治理提供相应的制度安排,降低企业资产专用性风险;三是推動企业内部一体化治理结构的发展,减少企业参与的交易费用。

关键词:企业参与;资产专用性;治理结构;制度供给

制度安排是影响我国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因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明确指出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通过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办学的主体作用”[1]。但现实中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动机和结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费用的高低。据威廉姆森(O·E·Williamson )对交易费用的释义,其核心变量是企业资产专用性,且两者之间呈正相关,这为企业参与交易费用的实证检验提供了方法依据。借助资产专用性模型的分析,有助于理解我国当前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结构选择,并为下一步健全企业参与制度提供有益的理论指导。

一、已有研究述评

近年,以研究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为主题的学术论文可谓著述颇丰,大量文献分别从不同角度分析企业参与的动机,用以破解“校热企冷”的尴尬局面,若以研究主体为切入点,已有研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一是政府治理的视角。此类研究指出“企冷”的主要原因为政府对自身作为主导角色发挥作用的形式和路径定位不准,对其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职责范围有待明确,研究建议应加强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完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重点提升政府的职业教育治理能力。[2]二是行业协会角度切入。认为其未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未能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并监督企业付之实践,加之行业协会自身发展水平有限,要想短期内提升至如德国行业协会的治理能力实在勉为其难,其主张通过政策引导,推动行业组织在人才预测、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3]三是从院校角度分析。研究将原因归结为部分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趋同,课程内容滞后,技术服务能力较弱,更因缺少校企双方共同约定的实习规范和标准,导致学生实习质量较低。文末建议院校应树立市场意识,提升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匹配度,建立和保持专业间的共治共享机制,以缓解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4]四是从学生视角分析。认为“实习生”身份消解了企业的劳动力支配权,有悖企业首要的生产职能,加之学生对企业文化认同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会使得学生实习期的表现波动较大。对此解决的方式是提高工学交替频率,延长实践学习时间,提升实习报酬等,用以消解在校学生对校企组织间的认识差异。[5]五是从企业视角切入。认为企业之所以持消极态度,是因为企业参与的交易费用较高,诸如搜寻合作院校信息、讨价还价、争议解决费用及退出费用等等,因此研究建议应加强双方合作培训的规范性,通过政策法律、规范文本、专项补贴和发展职教联盟等方式降低企业参与的交易费用。[6]

上述成果为优化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但研究都暗含了同样的前提假设,即企业参与的资产是“同质的”,忽视了不同企业参与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资产专用性(asset specificity)的概念最初由威廉姆森提出,其意为“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前提下,某项资产能够被重新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使用的程度,其与沉淀成本有关”[7]。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资产专用性具体表现为所投入的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两方面,前者主要为培训师资、管理人员等的专用性,后者诸如厂房车间、仪器设备、原材料及其他基础设施的专用性。威廉姆森指出不同的资产专用性宜对应不同的组织治理结构,对不同企业投入资产专用性程度的忽视往往导致已有研究仅关注单一的校企合作治理结构,此时即使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也往往会囿于治理结构的限制而难以实现。因为在资产专用性条件下,交易各方具有利用契约的不完全性获利的动机,同时资产专用性的差异也会推导出企业参与的多重治理结构,这就为研究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方法。

二、企业资产专用性模型的引入及治理结构的类型

首先假设交易频率固定,并忽略交易的不确定性对企业交易成本的影响,仅借助资产专用性模型对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治理结构进行讨论,如此企业参与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与资产专用性相匹配的人力资本。就企业而言,人力资本的获取方式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企业市场招聘成本的高低,二是企业参与人力资本培训成本的差异,或者说二者之间的比较。当前者成本低于后者,企业易选择市场招聘的形式聚集人才,反之,企业则采取联合培训或内部培训的方式积累所需的人力资本。

但从交易费用分析,市场招聘比企业组织培训能产生更强大的刺激,并节约管理与控制费用,市场还能汇集需求,从而实现比组织范围更大的规模经济,因此市场在生产成本控制方面有优势。而企业内部培训的优点在于节约外部交易成本及较强的应变能力。因此,在忽略规模经济且企业需求固定的前提下,单位企业的人力资本配置采用市场招聘还是亲自参与,决定因素在于对招聘成本的控制和内部培训期间企业可调节空间的大小。

据威廉姆森的治理成本模型,假定β(k)为内部治理成本,M(k)为市场治理成本,其中k是资产专用性指数,则据前分析可得知:β(0)>M(0),M'>β',意即相对于市场,企业的管控成本高,它相对于市场购买是额外支出。而市场购买的交易费用高,并在协调适应方面存在明显劣势。令ΔG=β(k)-M(k),曲线ΔG的形状见下图1。[8]

当ΔG>0时资产专用性较低,市场激励的好处要大于内部组织,此时采用市场购买方式是最优选择。随着资产专用性程度的提高,市场治理结构的优势逐渐丧失,内部组织的优势逐渐增强,ΔG<0时内部生产将取代外部购买。而在k点,选择企业还是通过市场来组织生产是无差异的,由此,可推导出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三种治理结构,即市场化治理、混合式治理和内部一体化治理,如下表1所示。

三、规模经济形态下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结构选择

当规模经济因素介入即交易频率上升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边际效益差异也会成为影响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据威廉姆森生产成本与治理成本的比较模型,令ΔC为企业内部培训与市场直接招聘人力资本的静态成本之差。当资产专用性指数k较小时,所进行的是标准化交易,标准人力资本是市场需求的主体。此时,外部供应即可实现企业的规模需求,如果企业自己培训,成本就会很高,相应的ΔC就会很大。随着社会产品和服务的分工越来越细化,企业亦会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服务的专业化程度,相应地对人力资本的要求也会由一般提升至中高端。此时,企业内部培训成本与通过市场招聘同级别人力资本的静态成本之差就会缩小,ΔC渐渐趋近于零。显而易见,ΔC是资产专用性k的减函数,但无论如何ΔC>0,其关系如图2所示。[9]

ΔC+ΔG表示两者纵向相加之和,可见企业资产专用性指数越大,二者之和就变得越小。如果用k*表示最佳资产专用性程度,则由上图可知以下三点。

(一)当资产专用性的最佳水平极低即k*<

无论从规模经济还是治理成本,企业资产专用性水平极低时,企业基本是采用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取人力资本。一方面由于企业参与培训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标准化的人力资本在市场也较容易获取。外部交易既可以发挥市场的激励作用,又可以避免企业的管控成本,尤其当双方的交易重复进行时,市场配置最为有效。因是标准化交易,企业可以凭借已有的招聘经验以极低的交易费用获取人力资本,双方契约时间的长短,交易的不确定性影响甚微。而且,相对于高度资产专用性所对应的专用人力资本,标准劳务契约也更能激励企业员工生产行为的积极性,降低由监督问题所导致的卸责行为对企业剩余收益的损害。市场化治理结构与我国高等教育扩招初期只注重职业教育规模,忽视人才培养质量的现实境遇相匹配。彼时,我国产业经过改革开放十几年的发展还未升级换代,主要依靠密集劳动力资源优势来进行生产,加之企业资产专用性水平较低,采用市场化治理招聘通用人力资本省时省力,企业亲身参与的动机极低。

(二)当资产专用性最佳水平极高即k*<

这不仅是由于市场未能实现聚集效应,且当企业参与资产具有高度专用性而形成锁定(lock-in)效应时,市场治理还会带来各种矛盾。此时,企业很难在市场上直接招聘到与其高度资产专用性相匹配的专用人力资本,因此企业会选择内部培训的方式确保此类“稀有”交易的完成,并努力避免相关沉没成本的发生。因为企业参与资产的专用性极高,对应的人力资本若为邻近企业攫取,沉没成本必定很大。同时人力资本转移的可能性也极低,即使有可能,对其评估也存在诸多困难,所以,这种交易主体间一旦缔约,参与方都会有很强的动机维护交易的执行与完成。而且,交易次数的限制会使得双方建立专用治理机构的成本变得极为高昂,这种情况下企业会更倾向于选择内部一体化的治理结构来建立更为稳定的交易关系,以此解决人力资本的需求。如德国的教育企业制度,即由企业负责招收学徒,且保证其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企业参加专业培训,并由企业获得学徒的人力资本使用权。在培训的过程中,企业会利用内部的管控优势来随时调整学徒培训,直至完成整个学徒培训合同。同时,教育企业在学徒的待遇和数量上拥有灵活的调整空间,而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也有利于合同完成后教育企业对学徒的优先选择。

(三)当资产专用性最佳水平呈中间状态即k-<

此时两种成本只有很小的差别,企业既可以通过市场治理,也可以通过双方或三方合作治理的方式介入,由于这两种治理结构的利弊权衡并不是很明显,致使企业对任何参与方式均可能表示不满。如出于机会主义的考量,企业可以从市场直接招聘所需人才,但考虑到市场上的人力资本供应主要以通用型技能为主,企业急需的专用型技能人才则往往得不到满足;若采用混合式治理结构,如当前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其优势是双方的自主权都得到了维持,企业的参与的成本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恰恰由于双方对“实习生”身份界定的模糊,使得企业的组织优势难以得到有效发挥。而且,考虑到实习生培训时间较短及培训完成后的双向选择,企业投入的资产专用性往往不高,使得校企合作通常以通用技能训练为主。此外,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對于冲突事件的处理一般要付出极高的谈判成本,由于我国多数行业协会组织及其权威缺失,加之政府又未能在协调双方合作上提供标准化的合约及可信赖的条款,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参与的交易费用。上述分析也可以解释为何在访谈调查中企业对参与人才培养的认可度很高,可现实中“校热企冷”的现象又比比皆是的原因。

四、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制度供给路径

资产专用性模型是在不完全契约的逻辑前提下,于文中作为影响企业参与治理结构的中间变量进行的分析。正如威廉姆森所说:“只有在不完全缔约过程中,资产专用性遍布的组织分支才变得清晰起来。”[10]正基于此才能推导出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多重治理结构。所以,可从资产专用性与其对应的人力资本两个维度勾勒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结构坐标,大致推导出不同的治理结构在该坐标中所处的位置,见图3。A点区域可对应市场化治理结构,该结构成立的条件是极低的资产专用性,对应通用型人力资本市场。这点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体现得尤为明显,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扩招初期亦是如此,对人力资本的标准化要求会促使企业采用市场化治理结构聚集人力资本,以节约交易费用。B点周围可代表双方或多方合作的混合式治理结构,这是现阶段较多企业的选择,表明我国工业化已发展到一定程度,企业急需大量中高级人才,市场招聘虽节约交易费用,但专用性较低,而一体化培训交易费用较高,所以混合式治理是较为稳妥的选择。C点区域则可表示企业内部一体化的治理结构,与此对应的是后工业化发展阶段知识和技术经济时代,劳动力供给以知识和技能为主。此时企业易选择内部一体化治理,来聚集所需的专用性人力资本。

由此可见,生产技术通过作用于资产专用性程度,决定着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的治理结构,不同的资产专用性会衍生出不同的治理结构。随着企业技术累积及技术创新能力的迅速提升,其技术存量急剧增加,总体比重也不断提高,技术向企业的转移决定了企业在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虽然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采用何种治理结构可根据自身的资产专用性灵活选择,但就当前而言,具有中高度资产专用性的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比例,因此企业参与多选择双方或三方合作的混合式治理。这种中间状态恰是现代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最为复杂的阶段,现实中“校热企冷”的现象也印证了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两难境地。此时,亟需政府主导的“有形之手”针对不同的治理结构分而治之,因此研究建议在健全企业参与的制度供给上应遵循如下路径。

(一)对接专业标准与产业标准,提升院校的市场化意识

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首要特征是专业标准与产业标准的衔接,建议尽快建立职业教育国家资格框架体系,使院校在专业标准与结构上能与其对应。在课程安排上院校应紧跟企业发展的技术前沿,同时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授课,尽可能缩短学生实习的震荡期,为企业聚集人力资本提供便利。企业实习生的训练时间和强度与企业利润紧密相关,实习生的生产利润一般较市场招募员工滞后,建议考虑延长实习期,调整实习方式的可行性,为企业发挥组织的管理与控制优势提供相应的条件。

(二)为混合式治理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降低企业资产专用性风险

政府应通过法律、法规、政策及财政等治理工具,为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提供标准化的制度参与平台,使企业主体面对合作冲突时可进行通行的连续性决策,避免影响企业参与的人力资本收益。同时政府应大力培育行业协会的建立和发展,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人才需求信息汇总及人才需求预测方面的优势,鼓励其参与教育教学指导与人才质量评价,尽可能地减少由信息不对称给企业参与所带来的损失,降低交易不确定性对企业参与专用性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三)推动企业内部一体化治理的发展,减少交易费用产生

由于ΔC>0总成立,即与市场相比,企业总存在内部交易费用上的优势,可见企业内部一体化的成因不只是降低生产成本,还可以避免缔约谈判等问题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如我国上世纪末大量企业举办技工学校的存在及当前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均体现了纵向一体化在这方面的优势。而且企业内部一体化的发展也为制度的介入提供了空间和方向,建议政府在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中央企业和优质企业中,尝试培育一批适合本土化发展的“教育企业”,集中引导该部分企业保持适中的参与频率,进一步明晰企业参与的人力资本产权,以实现正外部性的内部化,为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一体化发展提供适宜的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2014-6-24].http://www.scio.gov.cn/ztk/xwfb/2014/gxbjhzyjyggyfzqkxwfbh/xgbd31088/Document/1373573/1373573.htm.

[2]和震.職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问题与促进政策分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3(1):90-92.

[3]潘海生,王世斌,龙德毅.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3(3):143-148.

[4]潘荣江,姬瑞海,伍红军.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3):18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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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论企业签约与市场签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3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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