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相关理论内涵及特点

2017-03-10 09:24
理论与当代 2017年10期
关键词:区域合作经济带长三角

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是区域合作的一种特殊形态,其理论主要来源于普遍意义上的区域合作,但又有自身的一些特点。高铁经济带正成为沿线地区加快跨越发展和加强跨区域合作的引爆点。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区域合作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高铁经济带的内涵等,总结提出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的基本特点,对政府指导和促进企业参与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区域合作的有关理论和实践

(一)区域合作的层次

区域合作以及以此为基础所构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国内区域发展的趋势并不断强化,这与国家和地方政府区域发展战略有密切关系。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区域合作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中央政府主导的或相关省区市组织的跨省区合作,比如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涉及多省区、大规模城市群组成的跨省的区域合作;二是各省市区组织的市州间区域合作,比如江苏沿海经济带、黔中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凯里—都匀—体化等省内局部地区的区域合作;三是各市州组织的内部区域合作,比如黔东南州凯里—麻江同城化、毕节市七星关—大方一体化。这些区域合作对推动不同层面的区域增长极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区域合作的模式和路径

很多时候区域合作具体模式和路径是紧密相关的,不同的合作路径就会形成相应的合作模式。同时,从不同角度观察,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模式。但是,从行为主体所发挥的作用看,区域合作主要有政府主导型与企业主导型两种模式,其他很多模式是这些模式的衍化。

1.政府主导型模式及路径和衍生模式。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模式主要出现在中国计划经济及有计划的市场经济阶段,该模式是政府主要通过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制度安排和重大工程主导区域合作(如西南地区的五省七方协作区),企业更多时候是被动接受(实际上企业的自主权也极为有限,尤其是公有制经济企业)。这个模式又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上级政府主导的区域合作,比如,黔中经济区合作就是由贵州省政府主导的;第二种是同级政府共同主导的,比如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就是由贵州、广东和广西三省区政府共同发起的。在此模式中,企业、中介组织在许多具体合作项目建设中发挥作用。

政府主导型模式的路径较多,主要体现在政府制度安排和重大工程建设,包括区域发展战略、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区域合作试验区建设、产业园区共建、旅游开发合作、社会领域合作等,其中很多区域合作本身就是政府安排的区域发展战略的体现。由政府主导型模式的路径又衍生出很多模式,例如: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模式,它以政府间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为基础,以政府行政干预为主要手段所进行的互通、互认或联合行动为支撑;援助型合作模式,它以扶贫为目标,是经济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进行的经济技术帮扶。

2.企业主导型模式及路径和衍生模式。这种模式以企业作为行为主体,以利益驱动为合作基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作用。典型的企业主导型模式主要出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它是由企业通过各种战略联盟、产业产品区域布局等方式主导区域合作。

路径主要包括:企业战略联盟,通过两地或者多地企业以战略联盟的方式实现联合协作,形成产业专业化分工体系,防止恶性竞争,避免重复建设,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企业内部通过总部+分公司(机构)实现跨区域布局,这种路径又具体可以分为品牌战略、多元业务、研发+基地等;股份化、合资、企业并购等也是重要方式。

3.“政府+行业组织+企业”模式。这是现在国内区域合作最常见的。相关政府通过政府间协议、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制度安排和重大工程,引导和组织区域合作,行业组织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桥梁作用(有时候也发挥组织作用,甚至参与政府区域政策制定),而企业在具体合作领域起主体作用。

(三)区域合作的成功案例及经验启示

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长株潭经济区等区域合作成为国内区域合作的成功典范,他们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发展、重点合作专题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实际上,仅仅从贵州看,也与许多地区形成了比较良好的区域合作,包括黔渝、黔湘、黔川、黔滇等周边地区,也包括通过区域合作平台参与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这些为推动国内区域合作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包括:

1.梳理共同诉求。除了援助型合作外,其他合作基本上以经济利益为基础,因此,共同的利益诉求就成为区域合作的最重要驱动力。有效推动区域合作,首先要加强合作方战略对接,共同梳理合作诉求,寻求共识和抓手。

2.规划先行。区域规划是指导区域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有序推进区域合作的最重要基础支撑,体现着合作方的共同诉求、合作方向、合作重点、主要抓手。长三角区域合作就是在国务院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指导下开展的,与这个规划相衔接的长三角地方、行业规划方案相继出台后,初步构建起由国家战略与规划、各省市规划纲要、专项规划或者规划实施方案等组成的能体现一体化发展要求的规划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因跨行政区域造成的发展规划不协调、发展目标不一致等诸多问题,为长三角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他很多区域合作也都有相应的区域规划。

3.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建立区域经济协调机构、区域经济合作制度规范等制度安排是实现区域合作的最重要保障。长三角形成了“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务实高效”的区域合作机制,其中决策层决定长三角合作的原则、方向、目标与重点等重大问题;协调层为由常务副省(市)长参加的“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主要是落实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协调推进区域重大合作事项;执行层包括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合作专题组和城市经济合作组,具体推动长三角区域合作工作。珠三角采取的是多种方式并存,包括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行政首长联席秘书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办公室联络制度和部门衔接落实制度。其他许多区域合作的进展和效果不理想,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安排缺陷而难以解决行政区划带来的经济分割。

4.加快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区域间的交通、港口、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和一体化推进建设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路径,也是快速推进区域合作的重要硬件保障。目前,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在交通、信息、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不仅充实了相应区域合作内容,也为更广泛的更深层次的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5.以专题形式加快推进区域产业合作。长三角和珠三角都采取了加快形成产业转移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积极推进沪苏园区共建等措施。其中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将推行重点合作专题作为合作与发展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抓手,也是重要经验。他们按照“先易后难、与时俱进”原则,从最初2001年的5个逐步发展到2007年底的“9+1”个专题组,到目前已经形成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人社、金融、涉外服务、城市合作、产业、食品安全等12个专题合作组。

6.以区域性合作基金促进区域投融资。2012年长三角设立国内首个区域性合作基金“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支持有利于整合资源、改善民生、提升效率、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事项。广东省2016年已设立总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的珠三角优化发展基金,支持广东省委、省政府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战略实施,重点投资于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大平台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已在珠三角对接了综合管廊、港口航运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高铁经济带的内涵

关于高铁经济带的内涵。国内对高铁经济带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高铁产业带、高铁城市带、高速交通走廊等方面,到目前为止,国内只有很少的研究文献给出高铁经济带的明确定义。

总体上看,高铁经济是依托于高铁的产生而诞生的新经济形态,至少包括四层含义:一是具有大容量、高速度、大众化等显著优势,加快形成新的经济流动,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大动脉。二是具有典型的极化效应与扩散效应,长期看能促进整个区域协调发展。依托特有的优势,高铁促使资本、技术、人力、信息等物质能量信息流在高速铁路沿线站点形成集聚效应和高速流动效应,形成新的经济业态,部分高铁站点形成新的区域增长点,原有城市则经济区位提升并突破传统极化效应边界、加剧极化效应而强化增长极(比如广州对贵州的极化效应可能通过贵广高铁而加强),促进和推动城市新的区域化和经济区域化,这可能会形成“虹吸”效应而降低部分区域的发展能力;通过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效连接而形成外向扩散效应,这种效应与经济距离成反比,即在效应临界形成后随着经济距离延伸而递减。三是通过高速铁路沿线站点形成廊道经济,并可能形成集高速交通带、产业带和城镇带于一体的综合经济体,进而成为区域经济支撑带而显著改变区域发展走向和格局。四是在区域发展模式上属于典型的点轴开发合作模式,依托高铁强化增长极(点),将沿线城市和区域串点成线、拓线成轴,形成点轴经济系统。

高铁经济带是一种主要依托高铁运输线形成的、以轴上城镇或城镇群为主要依托的带状区域经济系统或廊道经济形态,属于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形态,它具有一般经济增长极(带)的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可以改变区域经济走向和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三、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的特点

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是区域合作的一种特殊形式,遵循区域合作的一般规律。从合作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看,有四点基本是相同的:第一,合作的基础和目的方面,都立足于自身更好的发展、共同诉求和合作各方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单方面利益最大化)。第二,合作要求相同。如果是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合作,处于内核地位的发达地区需要对周边区域有强大的牵引力和强劲的经济增长动力,即具有强大的扩散效应和极化效应的潜力;而如果双方都是落后地区或发达地区,则要求在发挥细化优势的基础上形成共同的战略取向,以进一步做强优势或补强短板。第三,区域之间的差异性除了体现在总体经济社会上,还体现在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等方面。在合适的范围内区域间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差异越具有互补性,区域合作的内在动力和可能性就越强。第四,区域合作必须以有效的制度安排为保障,要形成良好的共赢式机制,并贯穿区域合作的始终。从合作的模式和路径看,也有许多相同之处:在初期,以政府主导型合作为主,通过政府间的协议、规划明确相关的制度安排,确定合作的方向和重点,同时引导企业(机构)等市场主体进入。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与其他区域合作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第一,从合作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看,高铁经济带区域合作摆脱了一般的区域合作在地理区位上的相互毗邻,跨区域合作成为重要特点。第二,从基于空间结构形成的区域合作模式来看,高铁经济带上的区域合作建立在交通轴线上,区域发展更多地依赖点轴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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