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汉背后的女推手
——论《水浒传》女性的四大功能*

2017-03-10 10:03刘廷乾
菏泽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好汉市井水浒传

刘廷乾

(南京审计大学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水浒传》一书的作者,可谓大智巧用,大谐深藏,他把前台留给好汉,把后台留给女性,前台好汉写得热闹,后台女性也写得不凡。《水浒》中写得最精采的好汉多由女性引出,女性成为其走进故事的有力推手。水浒女性不仅具有叙事学意义,而且决定着该书的主题性质,助推着该书的思想高度,体现着作者的“为市井细民写心”的艺术深度。水浒女性的功能意义大于形象意义。

其实,探讨水浒女性的叙事功能并非新论题,但皆未与该小说的性质、主题等作深度关联与挖掘,今试将水浒女性的四大功能一一析之。

“女推手”功能之一:将好汉推向故事中心与江湖前台,具有叙事学意义

《水浒传》中,鲁智深、林冲、宋江、武松、王英、花荣、杨雄、石秀、雷横、朱仝、燕青、卢俊义等被重点塑造的人物,几乎都与女人有关,“女性成了男性英雄好汉上山的一股助推力量。”[1]如鲁智深因金翠莲,林冲因娘子,宋江因阎婆惜,武松因潘金莲,王英、花荣因刘高之妻,杨雄、石秀因潘巧云,雷横、朱仝因白秀英,燕青、卢俊义因贾氏,而被推向小说的故事中心,并逐步推向江湖前台。在这一走向中,所关涉的女性,不仅起了重要作用,而且与女性相关联的案件,也都明确限定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即使个别以政治案件爆发出来的,也都有一个先期的民事、刑事案件托底(如宋江、卢俊义)。形成的基本写作定式是:塑造英雄好汉的事件不只一桩,但与女性关联的事件一般是重头戏而写足,好汉的人生转折与形象提升从重头戏中来;关联女性的事件有意避开政治引向市井,或淡化政治性质加重民事色彩;女性一旦介入,便开启好汉个体或群体塑造的情节上的紧密逻辑演进,与形象内涵上的层级递进模式。作者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写作支点而方寸不乱。

林冲一出场即由妻子事件迅速进入形象塑造,事件的逻辑演进一环扣一环,而林冲的由逼而忍、由忍而反的形象内涵,也逐渐清晰。不过围绕林冲的一连串事件都是基于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恶少调戏良家妇女,尽管做恶者是朝廷命官之子,但事件本身的性质清晰地界定在市井民事性上。这与明代嘉靖文人李开先据以改编成的戏曲《宝剑记》恰形成对照性解读,《宝剑记》中的林冲一出场就主动出击,一再上本参奏高俅等权奸的祸国殃民罪行,高衙内调戏其妻则安排在他上本之后,因而事件的性质一开端就明确锁定在忠奸斗争、政治斗争的基调上,这样,林冲就径直沿着忠臣、直臣、诤臣的路子塑造了。而《水浒传》中的林冲,形象塑造的起步,正是因为这样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而给予了先“忍”下去的理由,至于忍无可忍才反,又成为该小说主题诠释的一个典型个案。武松则有所不同,一出场就是一个漂亮的景阳冈打虎事件,“好汉”形象霎时立起,不过其形象内涵的主导方面的塑造,并未开始,其典型的个性特征——有仇必报而不择手段、知恩必报而不论是非曲直,要靠潘金莲的出现去完成。潘金莲出场后,塑造武松形象内涵的事件,才呈现出紧密的逻辑层递式,也就是说后面的一连串事件自成逻辑,和前面的打虎事件不构成一个逻辑体系,打虎事件就成了作者给武松量身定制的一个出场亮相,当然这个亮相也不是完全独立的,打虎引起了阳谷县的轰动,真正目的是为了引出潘金莲,为武松形象的展开作铺垫。如果说林冲与自家娘子、武松与嫂嫂潘金莲,都因有切身利害关系,而被推出的话,那么鲁智深的出场又有所不同,他与金翠莲纯属萍水相逢,因而鲁智深的形象就朝着纯朴的公义之路奔去,从此命运陡转,金翠莲也起到了“助推人物的叙事功能”。[2]

相比而言,宋江更具典型意义。他本身做着郓城县押司,属于体制中人,但于官场、于江湖都混得风生水起。屈居底层小吏,又处遍地江湖之世,造就了他的精明,他为自己的人生铺开了多条道,甚至这些道是不相联通的,但他始终清醒地沿着自己认定的“平衡”之道走。劫持生辰纲事件暴露后,他一方面冒着生命危险给晁盖送信,一方面又努力置身事外,收信却金的行为,表明他内心深处也在努力抵挡着江湖的诱惑,寻求自我平衡,这种强大的内定力,非常人可比拟。既与晁盖暗通,作为刀笔小吏出身的宋江,自然能明判其事件性质,更明白自己已置身于这一重大政治事件中了。但作者偏偏不让他按政治事件走,而硬拉回到一般刑事案件里,以怒杀阎婆惜作为他人生转折之始,用市井情色来包裹他的政治心机。阎婆惜事件后的宋江,虽没有一步而跨向江湖前台,但投奔清风寨的花荣,已不幸卷入江湖风浪中。所以,杀惜之后的宋江,尽管主观上远离江湖,而客观上却无时不在靠向江湖。正是这种纠缠与反复,才塑造出一个多面体的复杂化的宋江。

养尊处优的北京大员外卢俊义,是上梁山动力最为不足的一个。北京虽不及都城汴京那样繁华壮丽,但也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热闹城市,卢俊义在这样的环境里做着个腰缠万贯的富家翁,享受着满城呼之的“玉麒麟”美誉,有什么动力能让其上梁山呢?于是作者的第一把火还是从世俗社会烧起,设置一个妻子出轨、管家“占妻霸产”的连环套,但这个连环套层次再多,仍是一个世俗社会中的普通民事案件。相比于“二潘”,贾氏有其单纯的一面,有卢俊义这样的夫婿,却与下人通奸,陷进李固的圈套而不自醒,单纯中透出愚蠢;也有狠毒的一面,诬告卢俊义谋反,不惜置丈夫于死地。潘巧云嫁给好汉杨雄,却偷情和尚;贾氏嫁给有财有貌的大名士,却偷情管家。原本如此好的条件,以世俗眼光看,似乎是不该发生这些丑事的。但作者有个创作理念:写不尽的偷情,而偷情是女人变坏的最好契机。女人为何偷情?不仅是为了在直读层面上衬托出英雄不好色、好色不英雄。更有一个深层面上的创作理念:先烧第一把火,将好汉逼出体制之外,逼出社会正统秩序之外,然后再烧第二把火,引向政治,而万川归一,最后只剩梁山一条道。但烧向卢俊义的这第二把火,却是梁山集团给硬生生造出来的一个政治案件:先于卢府偷藏反诗,然后借李固与贾氏发作,实则是对卢俊义的一种硬性“栽赃”行为,使用的手段既不光明磊落,事件的升级也乏充分依据,逊色于此前的“占妻霸产”事件描绘。与林冲的案件升级相比,也大为逊色。

结论是,《水浒传》中的女性,具有叙事学意义:一是起了小说中人物与故事情节衔接的链条作用,如果没有相关女性,“小说的叙事链环会因此脱钩,此后的小说情节就没法展开”[3],并且英雄好汉身上的江湖色彩,也会失去现实基础。二是以普通女性引出好汉与好汉故事,即以普通市井饮食男女日常习见现象,一步步导出逼上梁山结局,比以惊天动地的大事导出,更能强化小说的现实意义,也更加真实可信。

“女推手”功能之二:“为市井细民写心”,决定着小说的性质

表面看,《水浒传》中,男性在前台,女性在后台,但在实际写作中,作者又巧妙地临时转换着女性前台写法,和男性后台写法,笔墨转换间始终紧扣着世情。但作者的终极目的很明确,一切都是为英雄好汉造势,为好汉培养生长的土壤,因而也就决定着小说的“为市井细民写心”的性质。

潘金莲事件中,潘金莲直接走向了前台,西门庆、王婆成为配角,甚至武松也被暂时隐到了后台,当然这一切是为武松的人生走向作铺垫,是“背面敷粉”写法。其实,市井俗世生活最普遍的无非是饮食男女之事,食、色加金钱的催化剂,就滋生出市井百态与人生百相。潘金莲的出身、经历、性情,无一不打上浓重的市井气和俗世色彩。这期间潘金莲身与心的偏离、贞与淫的导向,王婆类角色的变异,武大郎人格的扁平化,西门庆欲望膨胀的球型化个性,以及武松自证其正的心气,都因市井社会这个大染缸而杂色纷披。

潘金莲的择偶条件很清晰:

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他倒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原来武大郎与武松是一母所生两个。武松身长八尺,一貌堂堂;……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那妇人在楼上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像鬼,我直恁地晦气!

择偶条件有二:一是人材好,二是会风流。两条很简单,不复杂,却是极典型的市井女性的婚嫁标准。风气闭塞的农村女性,第一条可以是藏于心底的美好愿望,第二条恐不敢作此之想;但在相对开放的市镇,这两条很现实,也可期。在潘氏看来,武松人材好,西门庆会风流,因而不是属意武松,就是倒向西门。有了这样的心,就必然有临街而眺、凭窗而立的与西门庆的邂逅。而王婆呢,也熟谙市井立身的法则,由于市井不乏潘氏与西门这样的偷情事件,因而也就随之孳生了一门特殊生意,金钱面前就失去了道德乃至人性,于是变异了。有了王婆的添柴加油,自然火到猪头烂。先偷情后思嫁,所谓奸夫淫妇谋害亲夫,这些是市井的、世情的。而一个打虎英雄武松,也由一桩市井通奸事件而淬火成梁山好汉。

潘巧云也基本是前台写法。在杨雄、石秀上梁山前的情节中,一直是潘巧云的主角。杨雄总是早出晚归,似乎只是在刷存在感,甚至还不及石秀给人的印象深刻,二人被潘巧云的偷情描写夺去了光彩,最后也只来了个残忍血腥的翠屏山剖腹挖心,旋即走向了梁山。实则远没有武松写得精采,武松怒杀西门庆、潘金莲只是人生转折的开端,其后的情节逻辑,层递层进,直至塑造出一个完美的好汉武二郎;而杨雄、石秀则了结太快,后续乏力。不过,潘巧云的偷情之笔,丝毫不减潘金莲,从市井世俗角度讲,甚至有过之。如果说潘巧云的出轨,有其原因,那就是嫁给英雄而英雄不好色,令其自守空闺,但出轨和尚,却又比潘金莲更甚一级了。偷情的信息量太大,因为偷情对象是出家和尚;偷情的手段精采绝伦,有相约暗号,这暗号竟是头陀敲梆子;和尚诱导的手段也不亚于王婆的“十件挨光计”,密室看佛牙,大白昼私会;巧云之毒也不亚于金莲,泼脏水于石秀,离间兄弟关系,有一石二鸟之效。以故二人要挖其心,看到底为何物。虽然将偷情写至无以复加,但这样的事件恰恰是市井世俗的产物。于是一个操刀刽子手,一个流落砍柴汉,同样由一桩市井通奸事件而淬火成梁山好汉。

在导向市井气上,宋江与阎婆惜则演绎得更加到位。毕竟金莲、巧云的行为虽缘于市井,却悖于伦常。而宋江的“滋润”生活,可以想见不失为一种市井生活新潮,而颇可沾沾自喜。宋江无家室,却养起了外宅,对于阎婆惜的“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行为,宋江亦颇为迁就,养其女赡其母。这种外室藏娇,或曰“包养”关系的“新式生活”,无需藏掖,而一县人熟视无睹。宋江与阎婆惜的“情”处,不走婚姻之实,难有家庭之象,“情”的背后是金钱,一方需要金钱安身立命,一方可用金钱买“情”享受。对于婆惜,出卖色相,实与私妓无二;对于宋江,只是生活的调剂方式,不影响公职,不沉溺欲海,表现得“好色”性并不见长,英雄气也不见销;对于市井,也许会冠以“滋润”生活称之,不影响其“孝义黑三郎”称谓,不影响其“及时雨”美名。这就是浓郁的市井气。阎婆惜与被郑屠霸占的金翠莲,正是靠这种市井中的世态百相而存活,不同的是一自污一自拔,一自矜其色而人贱之,一弱质自怜而人怜之,共同构成市井杂色,而英雄好汉也一个个披其杂色而走出。

《水浒传》似乎偏爱写偷情的女性,于是有学者断言:“叙事者那带有偏见的目光更笼罩了一切,并潜入文本,通过强行干预的叙事行为导致了‘淫妇’形象的生成。”[4]《水浒传》重在写市井,重在描绘一幅市井风情画,水浒各色女人在这幅画中必然要本真呈现,这些偷情女兼有为风情着色与叙事功能的双重意义,作者是摹写其真而不见得就带有偏见;而且,也并非是强行干预式的叙事,要知道作者塑造的重点是草莽英雄、江湖好汉,草莽色、江湖色是人物的基色,它本身就关联着浓浓的世俗,以市井通奸事件作为叙事方式的选择,至少有几大好处:一是直接插入市井世俗的肌理深处;二是事件的情节张力大,可以有效聚焦市井百态;三是可以为草莽英雄的人生转折、内涵提升提供有说服力的理由。因而作者对此类通奸女性角色的描绘,是强化从市井世俗底色走出来的梁山好汉的巧妙叙事方式。也有学者认为“《水浒传》女性视点的生成更多地是来自于江湖母题的支撑。”[5]“江湖母体”有一定道理,但这里的江湖绝不是现代武侠书中的大有不食人间烟火味的江湖,相反,是世俗江湖、市井江湖。《水浒传》的江湖母体是由好汉与众多女性等共同支撑起的,是从浓重市井世俗气中走出来的江湖,没有女性的江湖是不完整的江湖,好汉支撑起江湖前台,女性充实起江湖后台,正是在“江湖母体”下,小说才让女性本色出镜。

结论是,《水浒传》中的女性,决定着“为市井细民写心”的主导性质:一,《水浒》的最大看点,在于市井气,在于勾画出一幅“社会(市井)风俗画”[6]。它的打打杀杀,即使置于前半部分的单个或群体好汉的描写中,因为与市井气相渗相融,同样精采有看点;后半部分的集团战争,正是因为少了这种市井气,反而少有看点。二,小说前半部分的市井气、世情化浓郁,后半部分则基本看不出了,前后气氛并不一致。前半部分与来自于“说书”的累积有关,后半部分则与“演义”自史书有关。市井气、世俗味增重加浓,正是“说书”模式对小说题材处理的自然途径。当然,让女性和好汉形成有机整体,演绎这种浓浓的市井气,更是《水浒传》作者的新创。

“女推手”功能之三:“官逼民反”、“替天行道”,助推着小说的思想高度

一般而言,江湖气虽义字为重,但也掺杂着很浓的世俗气,《水浒传》就是巧借这重关系,由世俗生出江湖,由江湖生出天道,由天道而达至小说的思想高度。

这方面林冲是最典型代表。作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林冲,较高的社会地位,幸福的小家庭,加之事件出于高俅之子,高俅又是他的顶头上司,所以也就有充分理由理解了林冲在威逼乃至恶毒陷害之下,仍然一忍再忍的处理方式了。事件起因无非是一恶少调戏良家妇女,当然调戏的是一中上层军官之妻,性质更加恶劣,但再恶劣也仍属民事性质,上升不到政治高度,反而受害者林冲还曾试图息事宁人。高衙内调戏林冲娘子,高俅发现后如果就此打住,哪怕处于护子私心而不了了之,林冲即使恶气难出,但事件也就只停留在民事层面了。高俅偏偏积极介入,并进一步引导事件性质转变,白虎节堂毒计的设立,计虽出于害人,行计环境却有意以军事重地渲染,而为害林冲一命,又火烧大军草料场,直接动用国器以逞私欲,从某种角度讲,是高俅亲手导演了一场大戏:由普通民事案件向重大政治案件转移,那么林冲的“雪夜上梁山”就有了不寻常的意义了。

三十二回起的清风寨一段,原本井水不犯河水的大宋地方军寨与占山为王的强盗,却来了一番混战,结局是众多军官与强盗成了一家,共同投奔梁山,显示的则是大宋地方行政与地方军政的溃烂。这场事件所围绕的核心人物是宋江,但使事件走向复杂化、事件性质朝着官方期待的结局逆转的,则是一个普通女人——清风寨知寨刘高之妻。从小说描述看,青州的三处恶山,各有一伙强盗霸占,滋扰劫掠:清风山有燕顺、王英、郑天寿;二龙山早在第十六回就写到由杨志、鲁智深占据,后武松加入;桃花山亦早在第四回写及由李忠、周通占据。为此朝廷特设军寨,以维护青州三山地区的治安。但军寨并未见积极缉盗,山盗自强,而军寨自安,彼此划界自治。偏偏这清风寨正寨主刘高与副寨主花荣又不和,刘高是个贪鄙无能而又“不识字”的文官,“自从到任,只把乡间些少上户诈骗,朝廷法度,无所不坏。”任凭远近强盗“把青州扰得粉碎”。刘高之妻“极不贤,只是调拨他丈夫行不仁的事,残害良民,贪图贿赂”;青州知府慕容彦达是徽宗贵妃之兄,“倚托妹子的势,要在青州横行,残害良民,欺罔僚友,无所不为。”一个知府,一个知寨,再加一个邪恶妇人,就把青州搞得天地颠倒:设有明确目的军寨,却偏偏辖区内漫山盗贼;消极镇守以求无事,却偏偏又发生了不以缉盗为目的的军、盗大规模混战。而作者又偏偏让一个妇人在其中起了巨大的催化作用:宋江从好色的王英手里救了刘高妻,刘妻向丈夫隐瞒实情,反诬其为劫人贼首,既泯良心又失人性,宋江被刘高捉拿,花荣与刘高间矛盾加剧,再加慕容知府的昏庸,结果青州都监黄信、兵马统制秦明等都成了这恶毒妇人搅局的工具,秦明一家妻小还被慕容杀死,结果本是为朝廷效命的政府军官花荣、黄信、秦明等纷纷倒戈,与清风山强盗成为一家,齐投梁山。可见国家民政、军政已烂到何等地步,其不清不明不情不义之举,不及占山为王的强盗间赏罚分明情深义重。这一段描写,涉及人物众多,事件纷繁,但决定事件性质逆转的关键因素,却交给了一个女人,设若刘高之妻不如此恶毒,如许纷繁事件,即使有宋江关联其间,军寨与山盗之间也难得有交集,而这一切实则是由刘妻之恶,引出刘高之恶,由刘高之恶,引出慕容知府及朝廷之大恶,尤其为花荣、黄信、秦明等投梁山创造了有说服力的缘由,可见作者写作的机巧。

雷横、朱仝上梁山事件并不复杂,却同样由一个女子引发,一个从东京特来郓城县演出的戏子白秀英。放着京城大勾栏不演偏来到小县城,“原来这白秀英和那新任知县衙旧在东京两个来往。”为见不得人的私情,堂堂知县竟为一戏子撑场子。雷横因忘带打赏钱,遭白氏父女丑辱,不忿中挥了白父一拳,捅了马蜂窝,白氏枕边风吹向知县,必致雷横于死地,雷横被枷首示众,白秀英竟又当众辱骂雷横老母,试想,一个是地位卑贱的戏子,一个是风光无限平日只是抓人的都头,雷横如何受得了此等羞辱,结果一枷砍死白秀英。如果说雷横打死人命被刺配济州于法于律都有据,并不算知县枉法的话,那么,一个办事得力被知县倚重的属下,却因区区小事就被大枷示众,偏又在勾栏门前,这就属于公器私用了,由此才由一桩小事而恶化成命案,继之又激起另一属下干将朱仝的私放雷横。当日劫取生辰纲事件暴露,朱仝曾稳住雷横私放晁盖,那时他们并未上梁山,如今却因一戏子双双走出了体制。戏子虽卑,但导向知县之丑,实则导出官僚体制之坏。朱仝私放晁盖,花荣收留宋江,这些看似“私义重于公法”的行为[7],既是基于市井世俗的江湖行事原则,又更进一步说明“公法”之坏,在公法不能示以公义的社会氛围里,私义毕竟是最靠谱的好汉本色。

结论是,《水浒传》中的女性,对小说“官逼民反”、“替天行道”的思想高度起助推作用:一,梁山好汉的养成,并非一开始就从政治与体制上与统治者进行对立,恰恰是基于情情色色、道德伦常、柴米油盐等人性最基本、生活最本色处出问题。二,好汉涉案,多由刑事而逼升至政治,于是,小说的思想就有了新高度。而在事件性质转折的关口,常常借一最世俗层面的女性来拨动,小说的思想高度当然由江湖好汉的言行与追求来决定,但处在叙事关键位置的女性,无疑起了助推作用。

“女推手”功能之四:丰富着小说的艺术色彩,深隐着作者的刺世之心

江湖气与冰壶心,同时赋予在好汉身上;世俗气与乾坤手,也叠合进女性层面。水浒男女人物间与人物自身内的两极相对与两极转换,构成了小说的深层诙谐,而指向作者的刺世之心。

表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宋江的成败,始于九天玄女,终于皇帝粉头,可谓始于仙女,终于妓女,既有深隐层面的讽刺,也有直读层面的诙谐。第四十一回写宋江被官兵穷追,仓促藏于还道村“玄女之庙”,得九天玄女三卷“天书”,九天玄女道:“宋星主,传汝三卷天书,汝可替天行道。星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去邪归正,勿忘勿泄。……此三卷之书可以善观熟视。只可与天机星同观,其他皆不可见,功成之后,便可焚之,勿留于世。”天书功用似乎只有两点:一则指明“替天行道”的行动纲领;二则证明宋江是个非凡之人。但此后并未见天书的应用,用计仍须智多星,上阵还靠众好汉。高高吊起胃口的天书,颇给人以虎头蛇尾之感。二是招安大计,关乎身家性命,关乎事业成败,却靠一粉头疏通;梁山数十万大军,加一智多星军师,却不及一私妓凭色通天。第七十二回,宋江通过燕青,两次私会李师师,偏巧徽宗皇帝两次从地道潜来,第二次皇帝直接被李逵惊得“一道烟走了”。宋江尽忠之举靠施之以小伎俩,皇帝万乘之尊却行之以偷香术,草寇谈大义,皇帝逞私欲,极具讽刺意味。玄女在古代至少有两说,一则善兵术,一则善“房中术”[8],后者与李师师有相通性,作者的讽刺之心似乎颇深隐。

二是写到女人则必成气候,一百单八将只有三个女性,却风采压群雄。菜园子张青远没有母夜叉孙二娘出采,十字坡上的夫妻黑店,是为孙二娘准备的舞台;王矮虎人物猥琐,扈三娘形象高大,三打祝家庄论精采只打出一个扈三娘;孙立、孙新、解珍、解宝、邹渊、邹润,英雄一大群,不及一个顾大嫂给人印象深刻。四十八回,二解兄弟打死老虎,被毛太公讹去,反被诬下狱,于是上演了一群好汉劫牢越狱的好戏。好汉间亲连亲、故带故:孙立、孙新兄弟,为二解舅家表哥;孙立之妻乐氏,为小节级乐和之姐;孙新之妻顾大嫂,为二解姑家表姐;二邹兄弟,为孙新故交。牢中二解让乐和传信搭救,却既不传于孙立,也不传于孙新,而是传于顾大嫂,是因顾大嫂最急公好义。赚取做提辖的孙立入伙劫牢,出于顾大嫂;劫牢计谋、劫牢步骤,出于顾大嫂;第一个跳进牢里,里应外合的,是顾大嫂;筹划退路,上梁山最彻底的,是顾大嫂:“有一个不去的,我便乱戳死他!”对官场世道,她最清醒,作者也给了她一句最响亮的口号:“如今天下有甚分晓!走了的倒没事,见在的倒惹官司。”

三是英雄来自江湖,好汉缘于市井,却玉壶冰心,不亲女色,阳刚之气冲天;女性沉于世俗,溺于欲色,却口蜜杀人,情火熔铁,阴柔之狠彻地。阳刚背后凝结着一股阴戾之气,一旦成为好汉,哪怕你淫如金莲、荡如巧云,英雄与之绝缘,阳刚气不销分毫,贞烈心不染纤尘;一旦成为与好汉比照的欲女,则淫可杀人,色可通天。贞妇淫妇,在作者笔下,皆可赋予暗中推转乾坤之力。打家劫舍的绿林,偷情养奸的少妇,猛恶汉与水性女,贞洁妇与猥琐男,由淫鉴贞,以水淬钢,作者深藏着一种恶做剧般的狡黠,对窳败社会进行了无情揶揄。

结论是,《水浒传》中的女性,让小说摇曳生姿,体现着刺世功能:一,水浒女性,不管是贞的、淫的,柔的、刚的,不管是带有英雄气的、还是带有风尘气的,不管是品性近乎完美的、还是个性有严重缺陷的,作者只是做市井世俗的、不关乎观念层面的本色展现。二,前台后台写法之于水浒女性,女性观念不是作者的浓墨,叙事功能才是作者的首笔,不应强加妇女观于作者头上。我们发现,论《水浒传》的“女性观”者,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推导出“男权中心主义”及“女人物化观”、“女人祸水观”的结论[9],将水浒女性单独拎出,而不置于一个有机体系中去观照,颇有主观强解意味;或定水浒女性为“角色期待的错位”[10]。偷情女在小说中并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渴望爱情与自由的角色期待,而被作者所错塑,她们只是世俗中的本色出镜。潘金莲因嫁武大郎而偷情,并不必然是为争取婚姻与个性自由而抗争,否则将置武松于何地?不应遇到此类描写就去妇女观上胶柱鼓瑟,勿以己志裁量作者。

显然,水浒中的女性,不仅是出于作者的统盘考量,而且是相当缜密的深度安排,即使有世代累积的基础,但作者的独立布局之功、巧妙安排之能、知微见著之效,占了绝对比重。因而,读懂小说中的女性,至少就读懂了大半《水浒》,甚至是整部《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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