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克功案”看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

2017-03-11 10:14颉燕牛爽
兰台世界 2017年5期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边区

颉燕牛爽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长春 130012;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延吉 133000)

从“黄克功案”看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

颉燕牛爽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长春 130012;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延吉 133000)

廉政建设作为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发生在延河边的“黄克功逼婚杀人案”,在当时的陕甘宁边区引起了一场舆论地震,影响波及全国。中共对“黄克功案”的秉公审判,使其在人民心中塑造了依法治党、奖罚分明的美好政治形象,赢得了群众在政治上的支持,也为新时期我们党从严治党工作提供了重要借鉴。

延安时期 陕甘宁边区 黄克功 廉政建设

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提高新党员革命素质,帮助边区党员干部抵制腐败诱惑,抵抗国民党对根据地的分化瓦解,成了边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早在陕甘边根据地,“领导干部犯了纪律,有了错误,都要施以相应处分”[1]51。为了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边区政府开始重点加强民主法制及廉政建设。

1937年9月5日,在延安的延水湖畔发生了“黄克功逼婚杀人案”,此案发生后,在黄克功的定罪量刑问题上边区群众和党员干部持两种不同看法,最后通过召开公审大会,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长雷经天按毛泽东的指示判黄克功死刑。“黄克功案”的审判结果,表明在边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了边区法律的公平性和民主性。给边区一些居功自傲的老党员、老干部敲响了防腐拒变的警钟,及时教育了边区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同时也让中共在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心中树立了依法办事、奖罚分明的美好政治形象。

一、机缘巧合下相识于抗大

黄克功,江西省南康县人,年少时就参加了红军,曾经历过井冈山斗争和红军长征,并立下了赫赫战功,“杀刘茜逼婚案”发生时26岁。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后在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留校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队长。

被害人刘茜是山西省定襄县人,父亲是阎锡山部队的一个旅长,这让刘茜从小便有机会接触到许多进步书籍。她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时,思想进步,积极进取,满怀抗日救国热情。后来和同学在党组织的掩护下冲破敌人的封锁来到了革命圣地延安,被安排到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刘茜恰巧被分配到黄克功担任队长的第十五队。经过在抗大学习期间的交往和接触,年轻有为的黄克功逐渐对活泼可爱、思想进步的刘茜产生了爱慕之情,而刘茜也对英俊优秀的黄克功颇有好感,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了解,两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二、逼婚未遂反酿成大错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后,抗大十五队的全体成员都被划归到陕北公学,刘茜也转入陕北公学继续学习,不久黄克功又被调回抗大担任第六队队长。相隔两地后,黄克功偶尔会去看看刘茜,但双方之间的联系却不能像以前一样频繁了,黄克功看见刘茜与男同学有往来便心生妒嫉,要求刘茜与自己结婚。黄克功的这一请求遭到了刘茜的婉拒,在刘茜心里她更希望自己能和恋人有更多精神层面的交流,而黄克功一直送钱送物的追求方式让刘茜很反感。她在给黄克功的一封信中写道:“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2]45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在交友观、择偶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分歧越来越大,刘茜向黄克功表示要终止恋爱关系,但黄克功认为失恋对革命军人而言是人生莫大的耻辱,刘茜对黄克功结婚请求的多次拒绝终让气急败坏的黄克功恼羞成怒。

1937年10月5日傍晚,一身军装打扮的黄克功携带手枪和干事王志勇来到陕北公学找刘茜,恰巧在陕北公学门口碰见了刘茜和她同学董铁凤,黄克功约刘茜去河边散步,董铁凤便先行离开了。之后三人来到了延河边散步,天黑后,王志勇独自一人也先回去了,只剩下黄克功和刘茜两人。这时,黄克功又向刘茜提出公开宣布结婚的要求,这次他得到的还是刘茜的拒绝,两人开始发生激烈的争吵,黄克功逼婚未果,冲动之下拔出手枪指着刘茜的头部,只听见砰的一声刘茜就躺下了。连黄克功自己都吓了一跳,在慌忙中,他又朝刘茜开了一枪,也就是这一枪结束了刘茜年轻的生命。事发后黄克功并没有去自首而是匆忙赶回了学校,回校心情渐复平静后,他脱下衣服和袜子浸在水中,又擦了擦刚才所用的手枪,此刻的他并没有感觉到事情有多严重。

第二天一大早,董铁凤、刘青等人见刘茜一夜未归,心里很是着急,便到黄克功处询问刘茜下落,面对董铁凤等人的询问,黄克功吞吞吐吐地说不知道。不久有同学在延河边洗衣服时在一块大石头旁边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辨认死者正是失踪的刘茜,同学们赶紧回去将此事告诉了十四队队长李干辉,并和李干辉一起到抗大本部向教育长罗瑞卿报告。之后,抗大、边区保安处和边区高等法院等机构马上组织了相关司法人员深入了解研究这件让整个边区都传得沸沸扬扬的大事,后经辗转调查,司法人员断定,刘茜死亡一事与其男友黄克功有着密切联系。而案发前一天晚上黄克功回校较晚,最后收集到的所有证据都指向了黄克功,很快抗大政治部逮捕了黄克功。起初,黄克功虽承认自己杀害了刘茜,但仍不心服,他在陈述书中写道:“孰料刘氏狼心毒恶,玩弄革命军人,随处滥找爱者,故意破坏订婚之口头协约,损功名誉。”[3]28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黄克功依然对刘茜充满了怨恨,至此,杀人凶手黄克功终于被缉拿归案。

三、在情与法之间的抉择

刘茜被杀一案水落石出后,在边区干部和群众中引起了一场舆论地震,人们对黄克功逼婚不成杀人一案众说纷纭,但归结起来主要分为两种。和黄克功一起经历过万里长征的老党员、老干部、老红军中大多数人认为黄克功作为一名红军干部曾在许多战争中浴血奋战,功不可没。在此日本帝国主义疯狂侵略中国之际,中华民族正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国难当头,每一位投身于革命事业的英勇战士都会为我们中华民族抗战事业的最后胜利增加砝码。因此,老党员们纷纷建议党中央,希望能免除他的死刑,让他去前线奋勇杀敌,将功赎罪,在战场上为了中华民族的抗战事业而奋斗。

以延安的进步青年为代表的许多人认为:黄克功作为红军干部,知法犯法。在《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子需满二十岁,女子需满十八岁,此外还要遵循结婚双方平等自愿原则,黄克功强行逼迫十六岁的少女刘茜与其结婚,已严重违反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中的这两条规定。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刻,他拿着枪不是去硝烟弥漫的抗日战场对付那些举起刺刀野蛮屠杀中国同胞的日本人,而是将其指向了革命同胞的脑袋。此种恶劣行径,应该让黄克功杀人偿命,判处他死刑。

黄克功被关押后,自恃功高,天真地以为党组织会因为他是老红军,党的干部,就会对他杀人一案酌情处理。于是向毛主席写信求情,在第二份陈述书中他写道:我从参加革命以来,为党和国家的革命事业尽心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恳请党组织念在我多年为革命事业奋斗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去战场斩杀敌人,实“功之最后希望也”[4]59。罗瑞卿一直对黄克功在革命事业中的优良表现颇为满意,他觉得黄克功是个工作上的能手,积极进取,勤奋努力,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黄克功被关押后,罗瑞卿还去看望过他,但后来在对黄克功的处理上,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对黄克功的器重而对他法外开恩,徇私枉法。他说道:在陕甘宁边区黄克功敢随意开枪杀害革命同胞,这分明是不把边区法律放在眼里的懒散表现,我们要是不依法对黄克功加以惩罚,也就成了不把边区法律放在眼里的人。当时如何处理黄克功案件成了国内外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国民党方面,他们大肆宣扬共产党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将边区情况描绘得十分可怕,怎样才能恰当地解决黄克功案件成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难题。

四、主席来信彰显边区司法公正

10月11日,经中共中央讨论一致通过,决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陕北公学召开公审大会,毛泽东亲自任命雷经天担任审判长,中共中央总负责人张闻天也出席了大会。在审判员、陪审员等依次到达陕北公学公审大会会场后,黄克功杀人案开审,他被指控违反边区婚姻法令,杀害革命同胞,理应处以死刑。接下来,黄克功自述了杀害刘茜的全部过程,当雷经天问他还有什么愿望或请求时,黄克功说如果死刑不可避免的话,那他希望自己能血洒战场。那些曾同黄克功一起长征过的红军看着这个满身战伤、战绩优秀的战友将赴刑场时不禁失声痛哭起来,在场的好多人都为他感到惋惜。

最后,审判长雷经天郑重宣告判处黄克功死刑,黄克功淡定地接受了法院的判决结果,没有表现出任何抵触或不满情绪,他只是高喊了三声口号,便跟着行刑队穿过东北侧的人群朝刑场方向走去了。就在许多人都沉浸在悲伤中时,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原来是毛主席专派的,只见他下马后手里拿着一封信径直向审判长走去,主席台上传来声音说是毛主席的信,很快这一消息就传遍了整个会场,黄克功绝望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没有人会比他更关心这封信的内容,审判长按毛泽东指示当众宣读了这封信。对于黄克功枪杀刘茜一事,毛主席认为:黄克功作为一名老红军、老党员和老干部,为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在长征爬雪山、过草地的途中表现优秀,处罚他中央也感到非常可惜和心痛。但在刘茜一事上他不但没有带头遵守边区的法律法规,为其他人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干部形象,反而知法犯法,藐视法律,肆意残忍杀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革命分子。此种恶劣行径如果不加以严厉惩罚,就会在党内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次如果党中央原谅了黄克功,允许他上前线奋勇杀敌,戴罪立功,这就是中央带头对边区法律最大的蔑视。因此,为了党的革命事业,为了更好地教育党内其他同志,继续维护边区政府在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我们必须对他处以极刑。在信末,毛泽东还提到要对刘茜的家人给予妥善的照顾,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为国为民的高尚气节。

聚精会神听完毛主席的信,黄克功无奈地低下头,眼里略带一丝失望,这一次他又重喊了那三句口号,便跟随行刑队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此时的会场十分寂静,只能听见低声的哭泣,伴随着远处传来的枪声,黄克功一案终于落下了帷幕。此后,毛泽东提及此事时还说道:有些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为自己谋私利,平时用消极的方法不认真工作,自恃功高,爱出风头、摆场面,这是我们十分反对的,也是非常卑鄙的。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应该表现出共产党员特有的积极努力,克己奉公的精神,“舍己为人,才是可尊敬的”[5]522,要“去掉孤傲习气”[5]526。黄克功居功自傲,为了一己私利不顾及党和国家的抗战事业,目无党纪,残忍杀害同胞,不管他曾有多么辉煌的战绩,为党和国家的革命事业作出过多大贡献,只要触犯法律,就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黄克功的审判结果,打破了过去功过相抵的惯例,给一批纪律意识薄弱的党员干部敲响了守法警钟,加强了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陕甘宁边区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干部遵纪守法的良好生态。向全中国、全世界彰显了我党法制实践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提升了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对我党的依法治党、从严治党工作意义重大。

[1]温金童,王君.陕甘边根据地的廉政建设[J].兰台世界,2013(1)上旬.

[2]陈文胜.详说“黄克功事件”[J].百年潮,2009(1).

[3]曹慕尧.我所亲历的“黄克功事件”[J].党史博采,2003(9).

[4]孟昭庚.黄克功案件始末[J].党史纵横,2015(8).

[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D929

A

2016-11-15

10.16565/j.cnki.1006-7744.2017.05.36

颉燕,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牛爽,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猜你喜欢
陕甘宁边区边区
陕甘宁边区的劳模运动
陕甘宁边区政权治理经验探究
新中国的雏形:陕甘宁边区
统一战线:杨得志开辟冀鲁豫边区的『秘密武器』
中共陕甘宁边区回族干部政策的经验及启示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布告
试论习仲勋对陕甘宁边区统一战线的贡献
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拥军工作的述评
战斗在皖浙赣边区的刘毓标
《中共闽浙赣边区史》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