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曹,你又何必呢?

2017-03-11 23:17吴杰
文学自由谈 2017年3期
关键词:欠条毕飞宇游戏规则

吴杰

老曹,你又何必呢?

吴杰

2016年11月10日,江苏作家荆歌在《文学报》发表了《两个周洁茹》一文,谈起了同毕飞宇、周洁茹、荆歌打“欠一夜”的欠条一事。这触动了河北邯郸老曹(曹澍)的道德神经,撰写了《毕飞宇,你实在不应该这样做》(载《文学自由谈》2017年第1期)进行批评。2017年2月4日,《文学报》微信公众号刊发了当年事件参与者朱辉《对荆歌〈两个周洁茹〉一文的说明》,老曹又撰写了《是谁让毕飞宇“躺枪”?》(载《文学自由谈》2017年第2期)进行反驳。两文均挥舞着道德的大棒,批评得看似合情合理,却是上纲上线。

毕飞宇可不可以发言?

老曹认为,周洁茹违反游戏规则与毕飞宇无关,“他只是众多围观起哄者之一,但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却出来主持‘正义’了”,“毕之所以如此行事,我猜,可能是因为他是江苏中青年作家的‘大哥大’,用金圣叹的说法,是‘上上人物’。”为了吸引眼球,老曹一上来就给毕飞宇扣了顶“大哥大”的帽子。我就搞不懂了,如果毕飞宇是一个无名小卒,就连发言的资格都没有吗?

首先,游戏发生的地点是在毕飞宇和荆歌共同居住的房间里,毕飞宇也是游戏的参与者之一。对在其房间发生的任何游戏,他是有发言权的。再说了,周洁茹本就违反了游戏规则。从周洁茹想离开而又没有离开可以得知:毕飞宇阻拦是一回事,她自己理亏才是最重要的。荆歌也谈及:“老毕其实不想怎样,他只是扮演了一个主持正义的角色,他觉得既然认可了游戏规则,违约是一件很无趣,也是无耻的举动。”老曹认为:“违背了这样的‘约’,是一个姑娘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的确,如果这不是一个游戏,一旦践约肯定是不道德的。但是,老曹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这仅仅是一个由一群文人自发并自愿参与的、带有戏谑性质的游戏,意在开心解闷,没有谁强迫谁必须参加。当时,很多人参加了这个游戏,也不只周洁茹一个女性参加。如果周洁茹觉得这个游戏不雅,大可以不参加。第一次参加后,她以不了解游戏规则为由,不算。第二次,她在知晓规则的前提下又参加了游戏,本身就持娱乐、消遣的态度。游戏嘛,玩玩而已,何必当真?

荆歌该怎么做?

荆歌讲到:“一个要走,一个不让走。而我,却似乎始终反倒没事人似地坐在床上看热闹。”老曹在文中对荆歌这种“看客”心理大为光火,认为“就算毕飞宇在为你争取‘权益’,但你如果主动放弃这个‘权益’,开门放周女士走人,不就什么事情都完了吗?”说得倒是轻巧。在毕飞宇与周洁茹的争执之中,毕飞宇本是为荆歌主持“正义”,如果这个时候,荆歌开门放周洁茹出去,既可能得罪毕飞宇,也有可能把一个游戏、一个玩笑上升到一个道德事件。当然,老曹是认定荆歌是想浑水摸鱼的:“你是真的在‘看’热闹吗?你为什么要让周女士写那个奇葩欠条呢?”对此,荆歌早就交代清楚了,而写欠条不过是个权宜之计,是为了让周洁茹金蝉脱壳而已,起于游戏,止于游戏。而时隔十多年后,荆歌到香港访问,周洁茹主动联系他并对他进行无微不至的关心,这充分表明,周洁茹对荆歌是老朋友般的友好,是真的好,“欠一夜”的欠条只是过去人生的一段小插曲而已。

至于第一次摸牌游戏结果出来以后,荆歌的“内心窃喜”被老曹认为有老牛吃嫩草之嫌,那更是无稽之谈。作为一个美女作家,二十多岁的周洁茹当时正处于风华正茂、青春靓丽的时候。孟子都说:“食色,性也。”老曹不是也声称,自己“读书写作之余还要挤出时间,每天站在马路边,欣赏半个钟头的时尚美女,以养我浩然之气”吗?你看看,老曹都能以看美女养所谓的“浩然之气”(没听说过“浩然之气”是用看美女来养的),难道荆歌在那种情境下“窃喜”一下都不行吗?

周洁茹是什么样的问题少女?

荆歌文中关于周洁茹“玩世不恭的问题少女样子”的说法又压疼了老曹的道德神经,认为“‘问题少女’这个词可是分量很重的贬语”,并总结到:“原来,当年荆、毕等人是把周当作‘玩世不恭的问题少女’来对待啊!”其潜台词无非就是:原来在毕飞宇和荆歌等人眼里,周洁茹是“那样的人”呀!(啥样的人?你懂的!)

荆歌在描述“二十多岁时候的周洁茹”时,用了“反叛”“妖艳”等被老曹认为与“问题少女”没有“违和感”的词儿。在我看来,反叛的妖艳,是说明周天生的叛逆和美丽的样子;新鲜而又莽撞,是说明周青春的活力和处事的态度;皱眉头和爆粗口,是说明周的可爱和性格的率直。再看看周洁茹不愿意履行游戏规则的样子:“骂骂咧咧地转身要离开我们房间”,也是周洁茹的性格使然。难道女性都要像李清照《点绛唇》写的那样“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吗?

周洁茹曾写过一篇叫《回忆做一个问题少女的时代》的小说,里面的主人公“我”就是一个问题孩子,曾公开向父辈们叫嚣:“你们要我们活着,可我们活着一点儿也不快乐。”张雅秋在《70年代人的成长自叙》(载《文艺评论》2000年第1期)认为:“做一个问题孩子是70年代人的共同成长记忆。”70后作家周洁茹当时就是这样一个娇艳、青春而又叛逆的女孩,就是一个 “玩世不恭的问题少女”。当然,此“问题”非老曹眼里的彼“问题”。

《文学报》推送朱辉的文章有错吗?

《文学报》微信公众号推送朱辉《对荆歌〈两个周洁茹〉一文的说明》并加了“编者按”,被老曹认为“貌似辩诬,实则坐实”,《文学报》应该弃用《两个周洁茹》,应该“坦坦荡荡地认个错”,并上纲上线:“难道该报和毕荆朱等作家对趣味的判断标准已经滑到普通读者的标准之下了?”你看,老曹的一孔之见倒成了普通读者的标准了。既然老曹你都说得,那为什么朱辉就说不得?难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至于《文学报》该不该开设“人物版”和“作家说作家”栏目,那是人家的事,你就别瞎操心了!

朱文认为:“这件事,是小说家聚会。小说家言,当信史用劲读,那就寡趣了。”本意是说不必较真,却被老曹无厘头断定:朱辉把《两个周洁茹》当作小说,是想说明“毕、荆、周不是生活中的大活人”;而《两个周洁茹》是篇散文,“散文的情节是不允许虚构的,必须真实”。姑且不论散文可不可以虚构的问题,通读朱文,全文上下哪里说过《两个周洁茹》是小说?哪里说过荆歌文中的毕、荆、周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

作为“舌耕者”“笔耕人”,老曹到处抨击贪官污吏和各种丑恶现象,弘扬公平正义,这种精神是值得吾辈学习的。但是,切不可带着清教徒和道学家的有色眼镜(虽然他一直声称自己不是清教徒,更不是道学家),站在所谓的“道德高度”拿起大棒吓唬人,也不可抓住所谓“字词间的漏洞”穷追猛打。

其实,老曹,你又何必了?一个小小的游戏就让你老大动肝火,一个小小的玩笑就让你上纲上线。干屎不臭,挑起臭!归根到底,你才是对毕飞宇、荆歌、周洁茹产生了困扰和影响的始作俑者。

最后,送你两句柏杨先生说过的话:“中国人不习惯认错,反而有一万个理由,掩盖自己的错误。”“有一句俗话:‘闭门思过。’思谁的过?思对方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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