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学是地理教育的最主要、最基本的活动形式。地理教育的时代使命,需要通过地理教学来完成。古今中外有关教学的论著对教学概念的诠释,见仁见智,莫衷一是。见于我国教学论论著中的教学概念就有双边并合说、相互联系说、知识传授说、学生学习说、学习指导说等多种。教学概念内涵的歧义,不仅引起教学理论研究的诸多纷争,而且导致教学实践重心的摇曳。因此,对作为地理教学论逻辑起点的地理教学这一概念有必要进行讨论和界定,以便规定和约束地理教师课堂教学行为。
什么是地理教学?给地理教学下定义,最根本的是要确切地把握住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一方面要把握一切教学的共性,把教学跟其它一切非教学的现象区别开来;另一方面,把握地理教学独有的特征,把地理教学跟其它教学区别开来。应遵循以下三点规定:一是地理教学概念的对象规定。众所周知,各种教学活动都是由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三者缺一不可。地理教学也不例外。地理教学内容不仅是教师教的对象,也是学生学的对象,地理教学内容就是地理文化知识。二是地理教学概念的行为规定。地理教学概念中的行为指向,是地理教学的根本性问题,它确立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为体现主体性教育的时代精神和教会学生学习的教学指导思想,这里采用“教师教和教师指导”来描述地理教学活动的特质。三是地理教学概念的价值取向规定。所谓价值即指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与作为需要对象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对于这种关系的不同认识和评价便构成人们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一旦参与人们的行为实践活动则构成其价值取向或价值选择。教学价值就是教学活动和主体需要的关系,即教学应该满足主体哪些需要。社会本位要求教学以社会为价值主体,学生本位要求教学应满足学生个体需要,教学实践中的教师个体不同,教学价值取向也不一样,有人强调知识的积累;有人强调智能的增进;有人强调智慧的培养;有人强调方法的养成;有人强调全面发展的实现;有人强调独特個性的形成;有人强调文化素养的提高;有人强调职业技能的训练;有人强调基础理论的掌握等。教师个体的价值取向往往主导着课堂教学的走向,削弱和忽视了社会、学生的价值取向,尤其是对学生价值取向的冷漠,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和质量。可见,教师、学生、社会三者的价值取向只有相一致时的教学,才能称为真正的教学,否则就是教师的“独白”或学生的“自学”。因此,三者价值取向的一致性是地理教学概念生成的前提条件。通过以上讨论,从师生交互作用角度,对地理教学概念可作这样的表述:地理教学是在教师、学生、社会三者价值取向一致条件下的教师的教和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地理文化知识的活动。
上述地理教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只是与其它教学的区别,更是地理教育时代使命的化育;是研究地理教学活动中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一切现象和问题的逻辑起点;是满足地理教师在新课程教学中理论诉求的根本保证。
林宪生,博士,辽宁师大城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致力于地理教学研究,主持的教改项目获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主讲的《地理教学论》课程被评为辽宁省精品课程;获辽宁省高等院校教学名师奖;荣获大连市优秀专家称号;出版《初中地理新教材研究》、《学科教育学导论》等专著数部,“高师地理系课程改革思路”、“地理德育的反思与体系构建”等学术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