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选择与思考

2017-03-23 19:26郭莉娜
商业经济研究 2017年5期

郭莉娜

◆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2015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到“互联网+”的行动计划,进而实现互联网、信息安全、金融、远程教育等领域的“互联网+”发展。这给商贸流通行业带来的改变是全方位的,其对价值链主导模式、实体交易环境、互联网与实体产业间界限、流通网络体系的影响,都会深刻改变传统商贸流通行业。但从当前情况来看,相关配套政策与设施不健全、商贸流通企业“互联网+商贸流通”理念缺乏、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等几方面的问题,都将成为“互联网+”背景下商贸流通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在此情况下,我国商贸流通行业可以大力发展社群商贸流通模式、探索跨界平台联合商贸流通模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将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型信息技术与商贸物流行业进行深度融合,推动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 商贸流通业 发展战略 选择

引言

2015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到“互联网+”的行动计划,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通过创新来推动经济发展,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实现市场活力的提升,并加速“互联网+”与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型信息技术与产业的融合,进而实现互联网、信息安全、金融、远程教育等领域的“互联网+”发展。在此情况下,我国商贸流通业同样面临着“互联网+”发展的巨大机遇,使“互联网+”与商贸流通这样的传统产业有了进一步融合发展的机会。发展“互联網+商贸流通”,可以借助互联网的力量,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最新信息技术的力量,对传统商贸流通行业进行流程再造,提高消费者的参与度,确保商贸流通企业以更低的成本、更好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展现出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互联网+”给商贸流通业外部环境带来的变化

(一)对价值链主导模式的影响

在传统的商贸流通业的价值链中,供给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商贸流通企业会根据上游企业的生产情况,来布局流通渠道,进而想法把供给商品配送给消费者。但进入信息时代后,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需求成为主导整个商贸流通业价值链的主要力量,消费者才是决定商贸流通价值的主动者。目前来看,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已逐步摆脱了以往被消费的特点,转而在消费中勇于表达自己的需求,随之而来的是消费的多样化、个性化与便捷化。

如此一来,远比传统商贸流通业更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消费需求的互联网消费模式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不仅更加重视消费需求的满足,而且对消费体验的重视也更加明显。同时,消费者对厂商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往往更愿意通过网络了解相关的信息,以提高自己在交易中的议价能力。以需求为主导的价值链,迫使商贸流通企业更加关注消费者的需求,主动与互联网对接,才能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把握住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获得市场的认可。

(二)对实体交易环境的影响

一直以来,商贸流通业的业务全是在现实世界完成的,实体交易就是商贸流通业的全部,但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商贸流通的很多环节,比如选购、谈判、支付等,都可以在网络上完成。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让商贸流通企业也可以通过网络完成很多以前必须在实体环境中完成的工作。随着消费者越来越习惯于通过网络完成他们的购物,互联网在商贸流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互联网可以实现商品的流通,可以完成信息的传达,可以完成对客户的服务等。

在“互联网+”的新型产业模式下,商贸流通业面临的交易环境被完全改变,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交易环境才是商贸流通企业的选择。而且统计数据还显示,2015年底全国有6.2亿智能手机用户,通过手机的移动端进行消费越来越多,其所展现出来的消费潜力,更应该成为商贸流通业发展“互联网+商贸流通业”的重点。通过传统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的整合,突破传统实体店铺逐步沦为“试衣间”的尴尬,获得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对互联网与实体产业间界限的影响

从传统意义上来看,在传统的商贸流通业中,由于信息传递的不畅通,以及事实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商贸流通业的生产端、供应商、零售端和消费者之间,都会因为信息掌握的不对称而出现明显的界限。

传统商贸流通业对于互联网的接受是有一定的过程的,从最开始的不接受到不会接受,不少的商贸流通企业在埋怨互联网的店铺抢走他们生意的同时,往往有着强大的固守自我的情结,人为地在实体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之间划出了行业界限。但随着产业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商巨头之间的跨界竞争越来越多。无论是电商平台侵入到传统商贸流通领域,还是商贸流通企业借助互联网拓展业务,都说明互联网与实体产业间的界限日益模糊,这其中以零售行业发生的变化最具有代表性。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家电网购的零售所占比例达到27.4%。而同年我国网上零售额为38773亿元,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8%,其中实物商品的网上零售额超过2.7万亿元,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由此不难看出,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很大。相信在未来,互联网的这种渗透还将加速我国实体产业的转型升级。

(四)对流通网络体系的影响

“互联网+”是被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国家战略,在很多行业都会被作为新兴产业予以发展。商贸流通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与基础性产业,在“互联网+”战略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完全可以成为整个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也是商贸流通业从传统走向创新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2015年公布的未来五年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中,不仅有五横三纵的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体系,还有37个国家级的流通节点城市,这无疑将会大大推进全国流通网络的建设步伐,使流通节点城市的功能更加完善。在“互联网+”战略的推动下,随着骨干流通网络的形成,商贸流通业的先导基础性产业的功能也会得到进一步发挥。特别是在网络辐射带动下,围绕37个国家级节点城市和66个区域节点城市,不仅可以带动城镇周边地区的消费能力提升,更可以带动全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消费水平提升。在国家推进“互联网+”战略的进程中,商贸流通业将直接受益,“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等流通受阻问题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成也指日可待。

“互联网+”背景下商贸流通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相关配套政策与设施不健全

虽然电子商务近几年来在我国得到较大的发展,但“互联网+商贸流通”还只是刚刚开始,各种配套政策和相关设施都还不健全。一方面,政府对于如何推动全社会的“互联网+”战略还停留在战略谋划阶段,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计划。中央政府提出“互联网+”战略,是从推动整个社会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高度提出的,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用工政策等都还有待于逐步完善。“互联网+商贸流通”涉及到多个领域和环节,同样需要有政策营造的良好环境作支撑。另一方面,推进“互联网+商贸流通”的相关设施还不健全。比如在广大的中西部和农村地区,“互联网+”业务所需的金融服务网点少、银行服务跟不上,现有的金融服务根本无法支撑其开展“互联网+”业务;又如虽然电子商务发展很快,但在规范电商税收、电子诚信等方面还缺乏有力的制约;再如物流体系不健全,物流成本占比过高等,都会影响到“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的实施。

(二)商贸流通企业“互联网+商贸流通”理念缺乏

虽然中央政府提出了“互联网+”的发展战略,一些传统的商贸流通企业也开始寻找网上突破,但对于大部分的商贸流通企业而言,“互联网+商贸流通”还比较陌生,并没有清晰的发展理念。一方面,商贸流通企业自身还需要一段时间接受“互联网+商贸流通”理念。一些商贸流通企业在电商的打击下,一窝蜂地开设网上店铺,但对如何发挥好线上线下两个领域的优势,整合两个渠道的资源缺乏规划,导致在线上线下的全面溃退。另一方面,物流、仓储等商贸流通相关行业对“互联网+商贸流通”的接受度有限。对于物流企业、仓储企业而言,“互联网+商贸流通”更多的是零售商的事,对于自己如何发展“互联网+”理解不深。有的企业认为能够提供网上配送单据的查询就是“互联网+”,没有意识到“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可以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的物流计划制定水平,从而大幅度提高其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与此同时,配套行业的“互联网+商贸流通”理念不到位,也必然会使其成为整个商贸流通供应链上的短板,进而影响到整个“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的实施效果。

(三)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

“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的实施,对商贸流通业的信息化水平要求是全方位的,商贸流通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信息化建设投入,才能满足信息流的高效传递。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商贸流通环境中信息化建設水平还不高,难以支撑“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的需要。

一是农村地区的信息化水平不高。“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是惠及全社会的好事,但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信息化建设远落后于城市。以农村为例,在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的商贸流通业还停留在传统状态,无论是零售终端还是物流配送企业,采取的多是传统运作方式,缺少信息建设投入,在“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中,其难以跟上需要。

二是行业间信息化衔接不够。由于大多数的商贸流通企业缺乏供应链管理理念与手段,在商贸流通的生产商、供应商、零售商与消费者等各个环节之间,往往缺乏沟通与信任,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各环节独立断裂的状态,很难让“互联网+商贸流通”的作用发挥出来。

三是全国统一信息系统平台未建立。即使是零售行业,也没有信息量大、信息真实度高的共享信息平台。可以说,整个商贸流通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的短板,已成为“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的一个突出障碍。以当前应用极为广泛的物联网建设为例,能够进行物联网管理的商贸流通企业还非常少,愿意对此进行投入的企业也不多,而这都将影响到整个“互联网+商贸流通”战略的实施。

“互联网+”背景下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战略选择

(一)大力发展社群商贸流通模式

社群模式是指具有共同的价值观、消费观、消费需求、消费行为的社会单位所组成的群体,整个群体的消费具有共通性。发展社群模式,商贸流通业可以将消费者对商品与服务的空间、时间需求结合起来,以较小的成本完成对消费者消费需求的满足。

一直以来,在商贸流通业链条上,生产商、供货商、零售商、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这也是商贸流通的本义所在。但在“互联网+”背景下,无论是哪个环节都可以通过网络弥补信息掌握的不足,传统商贸流通业必然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在社群模式下,商贸流通企业将互联网技术植入到商贸流通中来,将消费者按照其消费观、消费需求与消费行为等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社群区域,生产商可以直接与消费者接触,了解对方的消费特点。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直接对话,参与到商品的设计与生产中,以确保最终销售给某一群体消费者的商品与服务是具备其社群属性的商品。在这种模式下,实现了消费者需求定制生产,生产商在一定时间内将消费者指定的产品生产出来,通过后续的物流体系,直接配送到消费者手中。与传统商贸流通模式相比,中间环节大为减少,流通过程得以缩短,流通成本大为降低。虽然在社群模式下,商贸流通的各个环节依然是独立的利益体,但借助互联网实现了信息传递的互通,生产厂家很容易收集整理出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产品设计研发的针对性大大提高,销售的成功率也大大提升,可以为商贸流通链条上各个主体带来更好的效益。

(二)探索跨界平台联合商贸流通模式

跨界平台联合模式是指来自于不同领域、行业与地域的企业之间的联合协作。在传统的商贸流通模式下,商贸流通业链条上的生产商、供应商、销售商以及消费者中,消费者处于最下游,与其它厂商相比,无论是市场信息掌握还是议价能力,都远远不及,往往只能被动接受,这会使其在面对商家的信息时持怀疑甚至是反感的态度。通过跨界平台的联合,商贸流通与互联网的界限被打破,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也有利于创造出新的消费需求与消费价值。

一方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可以影响到商贸流通业各个环节、各个细分角落,消费者的需求不再受到行业、地域、领域的局限,以往一些不相干,甚至是不兼容的元素很可能以一种创新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消费需求,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恰恰符合了消费者消费需求多元化的趋势。近年来这种案例多次出现,比如淘宝与恒大足球的结盟、阿玛尼与奔驰汽车的合作,都是这种本不相干的两个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合作。

另一方面,跨界平台联合模式,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其主要是通过建立商贸流通链条上各个成员信息共享的信息平台以及效率更高的物流平台来实现的。其中信息平台让大家不再受信息不对称的困扰,物流平台则可以实现更加高效率的物流配送。对于商贸流通企业而言,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可以实现产品信息、物流信息、服务信息的快速传递,提高商贸流通供应链的快速运转,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满意度,进而激发其消费潜力。而物流平台,则可以让商贸流通供应链条的运转成本更低,有利于提高商贸流通企业的竞争力。

(三)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模式运行

线上线上下模式是当前包括商贸流通业在内的多个行业比较常见的模式,在电子商务领域被称为O2O模式,其主要的做法是线上负责为消费者展示商品,吸引消费者的咨询与购买,线下部分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体验的机会,争取将消费者初步的消费需求转化为实在的消费行为。通过线上线下的分工协作,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立体式、个性化的消费服务。

在商贸流通体系中,线上线下分工明确,一方面线上服务主要是借助互联网络,建立线上的供应链网络体系,发挥其信息传递的优势,从产品情况到库存信息,从商品价格到物流信息,从消费者需求到消费者反馈,都可以在线上体系中实现共享;另一方面从线上收集整理的信息,分别传递给线下商贸流通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用于指导各个环节的工作。比如,生产商可以根据市场反映、库存信息等确定产品的产量,供应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及时调整供应,并向生产商反馈消费者需求。销售商则根据库存信息与消费者偏好,及时进行进货处理与货物种类、数量的调整。消费者同样可以从线上线下两个渠道获得自己所需的产品信息。

以零售业为例,零售商可以将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的商品信息与库存信息统一起来,根据商品销售信息与库存信息,进行动态化的库存管理,及时补充货源,调整货源,以保证网上店铺与实体店铺销售的产品是消费者喜爱的商品。同时,与一些在门户网站与电子商务方面有独到之处的企业合作,加强对消费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不断拓展企业的消费群体。也可以直接与各搜索引擎合作,直接将消费者导流到网上店铺或者是实体店铺。目前京东商城与百度开展的合作即是如此,消费者在百度上搜索某类产品,搜索引擎会直接给客户介绍京东商城销售该类产品的信息,双方共享客户资源,可谓是相得益彰。

结论

商贸流通业作为生产与消费的枢纽环节,在引导生产与促进消费两端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毋庸置疑。但从目前来看,受到我国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商贸流通业同样表现出城乡发展迥异的态势。由于城市经济发展较快,经济实力较强,具有比较完善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商贸流通业的业态也更加丰富多样。而在广大的农村,却因为经济实力不济,投入不足,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于城市。商贸流通业在城乡间巨大的发展差距,阻碍了商贸流通业的进一步发展,也难以满足城乡居民的需求。

“互联网+”是近年来正兴起的一种全新经济发展模式,其在对传统产业产生巨大冲击的同时,也将当前蓬勃发展的互联网甚至是物联网,与传统产业结合在一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传统产业发展方向与发展内容。但仅就商贸流通业而言,我国当前商贸流通业存在的东中西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发展理念,商贸流通业本身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以及信息化建设上的严重滞后,都使得“互联网+商贸流通业”的发展面临诸多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背景下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寻找出当前适应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特点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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