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2017-03-23 18:32李莎
科学与财富 2016年34期
关键词:养老保险农民工城乡

李莎

(贵州商学院 财政金融学院)

摘 要:农民工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传统的户籍制度下产生的特殊群体。这个群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使得他们游离于城镇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外,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问题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

一、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现状

农民工是在经济转型时期,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群体。一直以来,作为一个边缘群体,农民工被排除在城市养老保障体系之外,也游离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之外。享受不到其应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不仅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近几年来,国家对民生问题日益关注,作为社会人口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如果农民工因年老而生活没有保障,必然影响绝大多数农村家庭的正常生活,影响国家的新农村建设。在现代社会人权保障和公平正义的理念下,为防止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之间出现背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适合农民工需求的养老保险制度,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已经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参保率低

由于绝大多数农民工难以进入国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所以大多数农民工处于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之外,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近几年在各地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地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率有所上升,但是总体来说还是比较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资料显示: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只占到农民工总数的15%左右。

(二)相关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全国性专门法律,中央除了少数国家政策、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外,立法基本上处于一片空白。地方法律法规位阶低,效力等级弱,而且出台的社会保障法规主要是针对城镇职工,农民工社會保障立法微乎其微,有的立法虽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做了规定,但只是原则性的指示,缺乏强有力的措施,难于保证其具体实施。

(三)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合理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是造成农民工养老保障滞后的原因。农民工受农业户口的限制,就业流动成本高,工资较低,劳动条件恶劣,难以享受平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建立的,而农民工,因为流动性强,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难等诸多问题,使得原本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部分农民工纷纷弃保,使农民工养老得不到保障,农民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性也产生质疑。相对于城镇职工,农民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要求较高,缴费年限较长,因为工作流动性强,农民面临着不断的参保、退保、再参保、再退保的现状,因而不能跨越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再者,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制度上虽然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做出了规定,但由于缺乏国家资金的补助,许多企业都不愿主动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对不参保的企业也没有法律方面的制约,缺乏权威性、强制性、以及有效的处罚手段。

(四)企业责任不到位

农民工主要工作在那些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追逐利润,由于农民工工作的这些行业的企业产品附加值低,企业竞争力只能依靠低成本的优势来实现。因此,企业主们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致使农民工养老保险难以推行。而大部分农民工也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有的农民工甚至未与雇主、企业(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在招收工时,大部分企业主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持回避态度,绝大多数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

三、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统一立法

任何一项制度的贯彻只有以法律形式确定后,实施起来才有法依据,才会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有效供给,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的保障至观重要,但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统一的法律法规,使农民工维权时出现了法律空白,用工单位不为农民工缴纳保险费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以,国家尽快出台一部统一的、完整的,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的法律武器,也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二)改革户籍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是城乡二元结构,户籍管理也是城乡分离的“二元模式”。近年来,广大农民工涌入城市,但因为是农村户口,他们享受不到同城镇人口相同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为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国家也在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但是改革力度和速度都有待提高。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全国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消除户籍中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分类方法, 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身份制度,实现所有劳动者真正的同工同酬,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

(三)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企业责任

很多企业雇佣了大量农民工,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大部分企业并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落实企业责任,就是要落实农民工养老保障政策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的职责,在用工时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养老保险责任义务,建立规范的雇佣关系。在此基础上,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劳动保障部门、工商部门等要加强对企业的监查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办理等重要问题上,政府要给农民工维权提供保障,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促使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农民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处,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通过法律途径确保农民工都能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政策,为广大农民工创造一个生存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消除城乡分割,加快城镇化进程

实现一体化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关键。目前,从全国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来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在依据各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实现的,因此,各地间差异性大,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立法,会阻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不能体现公平、公正。所以,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设计上,要消除城乡分割,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同时,要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有利于减少农业人口,有利于城市发挥规模效应,有利于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农业居民也能享受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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