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美背后是龌龊台湾殉情案

2017-03-24 07:59李诚
山海经 2017年3期
关键词:殉情台湾当局遗书

●李诚

凄美背后是龌龊台湾殉情案

●李诚

1950年1月13日,台北市郊区的一位农民和往常一样去田里劳作,经过淡水河岸时,他看见岸边的草丛里有一具女尸,忙向警方报案。警方勘察后认为这名女子乃自杀身亡:死者用一根白绳自尽,绳的一端绑在河岸石柱上,另一端绑在自己的脖子上,跃身而下。现场还有两封遗书,短的那封是“致台湾广播电台张白帆先生”;另一封万言遗书是“致陈素娟”。警察调查得知,死者为陈素卿,21岁,桃园县人。

桃园陈家是当地有名的望族,陈素娟是死者的妹妹。事实上,这封“致陈素娟”遗书是陈素卿写给父母的。通过遗书内容,大致可以推测出陈素卿自杀的缘由——陈素卿喜欢上了已有家室的外省人张白帆,由于家人反对,她决意一死。

之后,两封遗书被岛内报纸全文刊登,还配上了张、陈两人的照片。台湾大学校长傅斯年看后,极为感动,联合一批知名教授发表公开信,谴责本省人对外省人的偏见,甚至建议将陈素卿葬于台大校园,作为纯情的典范。迫于社会压力,陈素卿的父亲不敢亲自出面领尸。

台湾当局众多要员都出席了陈素卿的葬礼,傅斯年还题写了挽联,甚至张白帆也被要求以“未亡人”的身份参加葬礼,题写了“千古情痴”的挽额。台湾当局如此大肆宣扬陈素卿案,目的就是为消除本省人和外省人之间的隔阂。一时间,张白帆和陈素卿被称为台湾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但不久,当地报社的一名记者发现陈素卿案远非殉情那么简单。最初,他觉得遗书的文笔很好,而陈素卿只受过日文教育(日本占领台湾期间,对台湾人进行殖民教育),中文较差。此外,陈素卿的妹妹叫陈素绢,而不是遗书中的“陈素娟”,她怎么连自己妹妹的名字都写错了?最大的疑点是:案发后,张白帆总围着一条围巾。

一天,警察乘张白帆不备,突然将他的围巾扯落,竟发现他脖子上有一道勒痕,案情急转直下——原来,陈素卿自杀,是和张白帆约好的双双殉情,遗书由张白帆写好,陈素卿抄写。一切准备就绪,张白帆系绳子时,偷偷给自己的绳子打了活结,而帮陈素卿打的(一说是陈素卿自己打的)是死结。案件告破,张白帆先以“谋杀罪”被判处死刑,后在律师的辩护下,以“帮助自杀罪”被判处七年半的徒刑。

这个真相让台湾当局尴尬无比。他们本想借此消除外省人和本省人之间的矛盾,结果却进一步激化了矛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本省人严禁女儿与外省男人交往,认为他们都是负心汉。后来,陈素卿案被改编成多部电影,其中一部名为《少女殉情记》。台湾当局认为影片涉及“敏感话题”,未让公映。直到20世纪80年代,该片才解禁。

当年揭露案件的那名记者也因此受到牵连,于1966年被台湾当局以“叛乱罪”为名逮捕,获刑12年。他的妻子也被牵涉,在狱中自杀。

张白帆的命运也好不到哪儿去,出狱后,他已由翩翩美男变为秃顶之人,改名为“张平”混迹于岛内的文化出版界。他与李敖做过同事,但两人关系不佳,李敖在演讲时称之为“这么坏的一个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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