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探究

2017-04-07 22:27钱晓源
法制博览 2017年3期
关键词:司法实践指导作用

摘要:民法基本原则在整个民法中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存在,对各项民法制度和规范都有统率和指导作用。论文阐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功能,并重点分析了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的重要性,无论是民法基本原则根本属性还是强制力都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有效的推动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司法实践;指导作用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175-01

作者简介:钱晓源(1974-),男,汉族,江苏宜兴人,本科,江苏荆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众所周知,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生活中具有一定的约束规范作用,且很好的体现了民法的基本价值,对民法的制定完善与实施具有一定的统率与指导作用,还能给予司法实践正确指导,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一、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内容

在《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是民事立法、司法以及活动的基本准则[1]。民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等,其中所谓的平等指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石。而自愿原则是指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来完成等价有偿活动,不受干预,为民法立法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公平原则更多的是用于维持民事活动中的当事人的利益平衡,是进步和正义的集中体现。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整个民法基本原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司法环境的营造具有指导作用。公序良俗原则指所有的民事活动与行为,都必须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对道德挂念起到了一定的维护作业。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广泛适用于各种民事关系,利于确保社会与个人利益的平衡。

(二)功能

从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也可以看出,在民事活动中民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地位。首先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功能,无论是民事立法,还是民事行为、司法实践等都离不开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司法机关多以民法基本原则为指导准则,以便更好的使用民法规划解决民事纠纷。其次,民法基本原则除了指导功能外,还有一定的巨额书功能,要求所有的民法法律规范都不能违背民法基本原则要求,否則不受相应法律的保护。同样在司法实践活动中也不能脱离民法基本能原则,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准确。最后,民法基本原则还具有补充功能[2]。

二、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的指导作用探析

从众多的民事行为以及市场商品经济活动中可以了解到民法基本原则始终贯穿于整个民法的始终,是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既是规范指导也是审判标准,尤其是司法机关进行民事纠纷裁判实践活动时更是离不开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一)司法实践中应用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模糊性、抽象性与衡平性特点,当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法官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行政法规或是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能进行安检审理宣判时,就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自由裁量,而这时就需要以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准则,以确保审判的正确性[3]。

(二)司法实践中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作用分析

通过对民法基本原则的补充功能、约束功能、指导功能的认识,也了解到了民法基本原则在整个法律体系完善中的重要作用,尤其对法律遗漏或是模糊不清的地方具有指导作用,且司法实践行为、审判流程、法律功能以及自由裁量中都离不开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

1.民法基本原则根本属性对法律局限性的指导作用

我国使用的法律多为成文法,但其本身具有的局限性也是不能忽略的,主要表现为不和目的、不周延、滞后性,对于新案件、新问题难有规范性的文字进行约束,导致法律的适用性有所不足,难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为了克服法律的局限性,一是取消法律,一是让民法基本原则介入其中。而这时民法基本原则的模糊性和衡平性特点就能有效的进行弥补,并结合具体案件制定出适用的法律规范,以完善法律体系中的缺陷与不足。当然在《民法通则》中也对民事活动进行了相关规定,即必须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且还需要遵循一般道德,即按照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进行司法审判活动,以实现社会的妥当性。

2.民法基本原则强制力的指导作用

从众多的司法实践中不难发现,民法基本原则还具有不确定和强制补充的特点,无论法官对案件如何进行自由裁量,都不能脱离民法基本原则相关规定,并自觉将其补充为法律内容,否则其司法活动就视为无效。而民法基本原则的不确定性标志着补充的内容是模糊抽象的,其效力的实现需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在考虑民法基本原则与具体实际案件的基础上,通过自由裁量,将公平、平等原则运用在个案中进行判断。足可见,民法基本原则强制力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性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司法实践活动离不开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同时也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陈静,李听.浅论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指导作用[J].鄂州大学学报,2010(3):21-24.

[2]郝靓.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以二奶案中争议财产归属问题为视角[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4):102-104.

[3]李鑫.论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J].青春岁月,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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