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俄国村社”思想之异同

2017-04-10 20:28肖金华
社会科学动态 2017年11期
关键词:俄国恩格斯新生

肖金华

马克思恩格斯“俄国村社”思想之异同

肖金华

致力于实现无产阶级甚至全人类解放的伟大目标,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晚年期间将目光从西方转移到了东方,尤其是俄国、印度和中国等国家,形成了关于“俄国村社”的理论。他们在俄国村社中存在严重的阶级矛盾、俄国村社的二重性选择以及俄国革命对俄国村社的发展的作用等方面都有着相同的立场和看法,但是,在俄国村社实现新生的条件、方式与路径上他们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中,马克思在其 “俄国村社”理论中阐述了著名的“不通过卡夫丁峡谷”的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俄国村社”思想上存在的分歧不是根本对立的,而是相互之间的贯通与互补。

俄国农村公社;卡夫丁峡谷;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

马克思的俄国村社理论主要是集中于《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等四个草稿、原稿以及与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恩格斯的俄国村社理论则主要集中于《论俄国社会问题》、《〈论俄国社会问题〉序言》和《〈论俄国社会问题〉跋》这三篇文章中。虽然还有一些书信、札记等资料也阐述了相关理论,但都是对其进行的补充与完善。

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有关俄国公社的大量文献的研究以及与俄国人进行书信往来,对俄国公社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同时也对俄国公社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他们各自的看法。他们都认识到了俄国公社发展面临着二重性的选择,都认识到了俄国革命对于挽救俄国公社的重要性,俄国公社的新生需要工业化与市场化的同时推动。但是在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条件、方式以及路径选择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中,马克思就阐述了他著名的“不通过卡夫丁峡谷”理论。这个理论告诉我们“历史不必严格地按照线性的轨迹向前发展,各种生产方式也不一定遵循着某种内在的逻辑相互交替。历史不再是一块由一根完整的长线编织成的锦缎,而是一条由无数纷争和间断拼凑起来的长卷”。①当然,在俄国公社中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俄国公社发展存在二重性选择以及俄国革命对俄国公社发展的重要性等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有着相似的立场,也形成了他们之间的诸多相似点。

1.俄国公社中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俄国公社的过程中都意识到并且指出了俄国公社中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这些阶级矛盾主要集中在两对矛盾:沙皇专制制度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以及新兴资产阶级与农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都迫使沙皇与新兴资产阶级想置公社于死地,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合谋要杀死给他们下金蛋的母鸡”②。恩格斯在《论俄国社会问题》中就指出:“农民——其大多数——在赎免以后,陷入了极其贫困的、完全无法忍受的状况。他们不仅被夺去了他们大部分的和最好的土地,因而甚至在帝国富饶的地区,农民的份地—按俄国的耕作条件说—都小得无法赖以糊口。农民不仅为这块土地被刮去了极大的一笔钱,这笔钱是由国家替他们垫付的,现在他们必须连本带利逐渐偿还给国家。”③尽管进行了农奴制改革,但是“俄国的惯例是,上等阶层几乎不纳税,农民几乎交纳全部捐税”④。农民所承受的捐税负担不是减轻了反而是加重了,这样其实也就加深了代表国家的沙皇专制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因此,恩格斯就说:“这次‘改革’的最重大的后果就是给农民加上了各种新的捐税负担。”⑤另外,在这样的情形下,俄国公社中兴起的新兴资产阶级,他们“快到收税的时候,高利贷者、富农——往往是同——公社的富裕农民——就跑出来,拿自己的现钱放债。一到收获的时节,粮商就来了,因为需要钱,农民被迫出售一部分养家活口所必需的粮食”⑥。这些新兴的资产阶级成为食利阶层,凭借着自己的资本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进而也激化了两者之间的矛盾。

与恩格斯一样,马克思同样也看到了俄国公社中存在着这两大矛盾。他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就指出:“正是从所谓农民解放的时候起,国家把俄国公社置于不正常的经济条件之下,并且从那时候起,国家借助集中在它手中的各种社会力量来不断地压迫公社。”⑦沙皇不仅自己压迫和剥削农民,还“就帮助了那些吮吸‘农村公社’本来已经枯竭的血液的新资本主义寄生虫去发财致富。”⑧这里就反映了沙皇专制为了自身的利益——维持统治——已经和新兴的资产阶级实现了联合,想通过他们的共同作用来使公社解体或者灭亡,想“合谋要杀死给他们下金蛋的母鸡,即必须结束这一切。必须创造一个由比较富裕的少数农民组成的农村中等阶级,并把大多数农民干脆都变为无产者。”⑨马克思既看到了这两对阶级矛盾的存在,也指出了两大剥削阶级之间通过勾结共同压榨和剥削农民阶级这一现象,进而也揭示出了矛盾背后的复杂性。这些为后面提出俄国公社的二重性以及俄国革命对俄国公社的新生的作用的思想埋下了伏笔。

2.俄国公社的发展面临二重选择

俄国公社相对于较古的类型的公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公社相比也有着明显的独特性——二重性。俄国的公社不再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而是建立在社会范围扩大的基础之上。森林、草地和荒地都是公共所有,但是房屋及其附属物——园地是私人占有。农民也在自己的土地上实行小块耕作,自力经营分配给他的田地,产品归自己所有。俄国公社生产资料所有制存在着公私兼有的二重性质。这样,一方面公有制以及公有制所造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使公社基础巩固;另一方面由于产品归私人占有,就会形成财富的积累,则会破坏经济和社会的平等。马克思正是在认识到了公社的这一特殊性后没有简单地给出一个肯定的或否定的结论,而是指出:“‘农村公社’的构成形式只能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先验地说,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必须有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⑩马克思充分认识了俄国公社与史前公社的区别,对俄国公社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恩格斯和马克思一样也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研究俄国的公社问题,同样也看到了公社发展道路的两重选择性。恩格斯在《〈论俄国社会问题〉跋》中直接转述了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的一句话:俄国是应当像自由派所希望的那样,首先摧毁农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呢,还是与此相反,发展它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就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与马克思写作《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时相比,恩格斯在写作《〈论俄国社会问题〉跋》这篇文章时,俄国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通过恩格斯直接对马克思这一段话的转述,我们可以看出恩格斯仍然赞同马克思之前的想法,同时也说明马克思之前的思想仍然适用于俄国。俄国村社发展依然存在有二重性的特点,从而也就决定其二重性的选择。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法的基础上认识到了俄国公社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二重性:私有制战胜公有制,走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或者是,公有制战胜私有制,从而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之中。

3.俄国革命对挽救俄国公社具有重要作用

在俄国进行农奴制改革之后,对农民的剥削不是减少了反而是增加了。农民一方面被剥夺了大部分的和最好的土地;另一方面要承担新的更多的捐税负担。因此,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就两次提到了俄国革命对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必要。例如,在分析了俄国公社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一方面,‘农村公社’几乎陷入绝境;另一方面,强有力的阴谋正等待着它,准备给它以最后的打击。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⑪在初稿的结尾也重申:“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⑫如果没有俄国的革命,俄国公社就会被政府以及“社会新栋梁”推入灭亡的深渊之中,而无法实现公社的新生反而被视为是公社的自然衰落。马克思认识到了只有俄国革命才能推翻沙皇专制制度,进而消除其对农村公社的破坏性影响。

恩格斯则一步一步分析俄国农奴制改革后的现实情况,认定“俄国农民在摆脱农奴地位以后的处境已经不堪忍受,不可能长久这样继续下去,而仅仅由于这个原因,俄国革命正在日益迫近,这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⑬同样,他也在文章的结尾强调“俄国无疑是处在革命的前夜”、“这个革命无疑正在日益临近”⑭。在时隔17年之后,在俄国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之后,恩格斯在写作《〈论俄国社会问题〉跋》一文时继续延续其思想。他认为俄国革命对于俄国公社的新生仍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文章的结尾很坚定地说:“我不敢判断目前这种公社是否还保持得这样完整,以致在一定的时刻,像马克思和我在1882年所希望的那样,它能够同西欧的转变相配合而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要想保全这个残存的公社,就必须首先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必须在俄国进行革命。”⑮尽管时代发生了变化,俄国沙皇专制制度仍然是阻碍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重要因素,因此,恩格斯还是坚持认为俄国革命对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具有重要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一致认为俄国革命是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一个必要条件,俄国革命是改变俄国以及整个欧洲面貌的有利契机。这不仅对俄国自身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整个西方世界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与存在的诸多相似之处相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俄国公社理论方面存在的差异更加明显,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人们的争议,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互相对立的,中国的学者大都认为两者的思想是分工和互补的关系,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

1.关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条件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俄国公社二重性的存在也就使得俄国公社存在有新生的可能性,但是在实现新生的条件上他们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马克思认为,俄国公社自身所具有的一些特点或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俄国公社实现新生。马克思将这些条件分为两类进行阐述,一类是天然存在的条件,一类是需要再创造的条件。前一类条件主要是指土地公有制有利于实行集体耕作、土地适合大规模使用机器、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等等。需要再创造的条件是:“要使集体劳动在农业本身中能够代替小地块劳动这个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⑯马克思认为,经济上改造的需要是确实存在的。例如,在农奴制改革后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使得农民只拥有少量的贫瘠土地,农民需要合作劳动来改善其生活。因此,马克思说当把压在“农村公社”上的重担卸下时,就会在经济上有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要实现改造的条件就需要将俄国公社置于“世界历史”的框架中,这样它就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存在的了,就可以直接“移植”资本主义工业化与市场化的有利成果,进行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设备、化肥以及农业技术,利用机器实现大规模的农业经营,使公有制战胜私有制。

与马克思不同,恩格斯则认为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条件只有两个,即发展了的劳动组合和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与马克思将劳动组合直接视为是一个有力的因素不同的是,恩格斯认为俄国的劳动组合不能成为俄国公社新生的一个条件。他认为“劳动组合是一种自发产生的,因而还很不发达的合作社形式,并且也不是纯俄罗斯或纯斯拉夫的合作社形式。这种形式在俄国占有优势当然证明俄国人民有着强烈的联合愿望,但这还远不能证明他们靠这种愿望就能够从劳动组合直接跳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要实现这种过渡,首先劳动组合本身应当能够向前发展,抛弃它本身那种自发的形式,并且它应当至少提高到西欧合作社的水平”⑰。恩格斯认为,只有发展了的、更高程度上的劳动组合才能成为俄国公社新生的一个因素。另外,恩格斯还重点指出了西欧无产阶级革命对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重要性。他指出:“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么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⑱恩格斯一直认为俄国公社内部不存在任何使公社获得新生的因素,这些因素只能从外部寻找。即使在19世纪末期俄国发生了重大变化,恩格斯仍然坚信:“对俄国的公社的这样一种可能的改造的首创因素只能来自西方的工业无产阶级,而不是来自公社本身。西欧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以及与之俱来的以社会管理的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生产,这就是俄国公社上升到同样的阶段所必需的先决条件。”⑲尽管时代发生了变化,恩格斯在写作《〈论俄国社会问题〉跋》时依然坚持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前提或者先决条件是西方率先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从而为俄国公社的新生提供支持和树立榜样。

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在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条件方面,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前者更加注重内部因素的作用,后者更加注重外部因素的作用。笔者认为,这不是两者的对立,而恰恰是一种相互补充。

2.关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方式

关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方式,马克思与恩格斯存在着更加明显的区别。马克思关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方式上提出了著名的不通过“卡夫丁峡谷”的理论。这个理论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中出现了三次,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三稿中出现了一次。从在初稿中出现的三次可以看出马克思是在逐步明确和坚定不通过“卡夫丁峡谷”这一理论。第一次提出时说“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⑳。第二次提出时就将“可以”改为了“可能”,“它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㉑第三次将第二次中的“可能”改为了“能够”,“如果说土地公有制是俄国‘农村公社’的集体占有制的自然基础,那么,它的历史环境,即它和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则为它提供大规模地进行共同劳动的现成的物质条件。因此,它能够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㉒在第三稿中对初稿中的第三次论述进行了一次重复。马克思从理论上对俄国公社的新生作出了大胆而合理的推测,认为可以不按照惯常的社会形态的发展规律来实现制度上的“跨越”。在马克思看来,“一个国家或许不需要经历资本主义的阶段,但要发展社会主义,这个国家就必须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那里获取资源。”㉓马克思一方面看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一方面也没有忽视社会发展的统一性,即生产力无法实现跨越。因此,他在谈到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方式时虽然提出了“不通过卡夫丁峡谷”的理论,但是也强调要占有资本主义的积极成果。

与马克思大胆的设想不同的是,恩格斯则相对来说有些“谨慎”。在1875年写作《论俄国社会问题》时指出:“俄国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看样子正在趋于解体。但是也不可否认有可能使这一社会形式转变为高级形式,只有它能够保留的条件已经成熟到可以这样做的时候,只要它显示出能够在农民不再是单独而是集体耕作的方式下向前发展;就是说,有可能实现这种向高级形式的过渡”。㉔恩格斯在此只是提到了公社向高级形式过渡的可能性。而在17年后写作《〈论俄国社会问题〉跋》时其思想更加“谨慎”,甚至有些“保守”了。他指出:“不仅可能而且毋庸置疑的是,当西欧各国人民的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生产资料转归共有之后,那些刚刚进入资本主义生产而仍然保全了氏族制度或氏族制度残余的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的残余和与之相适应的人民风尚作为强大手段,来大大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并避免我们在西欧开辟道路时所不得不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从前面的直接过渡变成了现在的缩短过程,恩格斯更加强调了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艰巨性与长期性并存的特征。

3.关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路径

在关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路径方面的论述与前面关于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方式选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马克思认为俄国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同时存在,因而可以占有资本主义的一切有利成果,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实现社会主义,强调了路径选择上的“非顺序性”的特点。另外,马克思在论述路径问题时也阐发了它的一种社会形态理论,即社会的发展往往是按照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次生形态发展。但是,由于俄国公社的特殊条件与环境,“‘农村公社’到处都是古代社会形态的最近的类型;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欧的历史运动中,农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但这是不是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农业公社’的发展都有遵循这条道路呢?绝对不是的。”㉕不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论述俄国公社新生的路径选择,马克思都是持“非顺序性”的观点。正是因为马克思看到了俄国公社自身具有的特殊社会结构以及所处的特殊历史环境,才认为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途径可以通过跨越式发展来实现。

与马克思不同的是,恩格斯则强调社会形态转变过程的顺序性和一致性。他认为,“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解决只有高得多的发展阶段才产生了的和才能产生的问题和冲突,这在历史上是不可能的。在商品生产和单个人交换以前出现的一切形式的氏族公社同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只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一定的东西即生产资料由一定的集团共同所有和共同使用。但是单单这一个共同特征并不会使较低的社会形式能够从自己本身产生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后者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独特的最后的产物。每一种特定的经济形态都应当解决它自己的、从它本身产生的问题;如果要去解决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经济形态的问题,那是十分荒谬的。这一点对于俄国的公社是完全适用的。”㉖恩格斯不赞同社会形态能够实现简单的跨越,同时也坚信只有社会发展的较高阶段才能解决较低发展阶段的问题。

在俄国公社实现新生的路径方式上,“马克思不相信存在着能应用于一切社会的、迫使所有社会都按照单一的方式发展的普遍发展规律。他认为历史过程不是单线的和不发展的,而是多线的和发展的……马克思认为必须注意到每个社会的个性和独特性。”㉗因此,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更多的是强调要注重社会结构内部的变化,而恩格斯的思想则是把重点放在时间的先后顺序上或者历史的必然性上。这样,两者思想的结合就实现了社会发展理论上的统一性与多样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体现出了很强的互补性。

通过对马克思与恩格斯关于“俄国公社”理论异同的分析,可以发现二者在存在相同点的同时也存在明显的不同之处,但是这不能说明他们的观点就是对立的,恰恰相反,他们的观点是相互补充、殊途同归的,体现出来的是两者不同的分工而已。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存在着具体的差异性,同时也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二者在其晚年的研究之所以从西方转向东方,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实现无产阶级甚至全人类的解放。研究东方社会的理论与他们之前研究的西方社会的理论互补,这样能帮助他们更加科学地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其次,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之间的差异是二者在理论研究上分工合作的结果。马克思主要侧重于研究社会经济和历史方面的内容,而恩格斯主要侧重于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正是因为二者研究的领域存在一定差异,形成的思维习惯也会有所不同。马克思在认真研究俄国公社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有制与私有制因素之后,提出了“不通过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恩格斯由于研究自然科学领域较多,对自然界的运动规律认识很深。因此,他在后来关于俄国公社发展问题上更加强调公社发展的顺序性。

最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分析俄国公社时都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之上,坚持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形成了自己的关于俄国公社的完整的、合理的理论体系。恩格斯在后来提出的有关俄国公社的思想之所以与之前的马克思的主张存在差异,这都是时代变迁、实践发展的结果。由于俄国所面对的国内外环境都发生了变化,这样才导致恩格斯在阐述自己的思想时其立论的依据和强调的重点不一样。但是,这恰恰与之前的马克思的思想形成了很好的互补,使得东方村社理论更具有完整性。因此,我们不应该像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那样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进行对立,而应该从相互补充的视角来看待两者的思想。

注释:

①㉓ [英]特里·伊格尔顿:《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新星出版社2011年版,第71、580页。

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⑪⑫⑬⑭⑯⑰⑱⑳㉑㉒㉔㉕《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7、391、391、391、392、576—577、577、577、574、579、582、393、401、578、395、399、575、578、580、398—399、574页。

⑮⑲㉖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6、457、458—459页。

㉗杜章智编译:《马克思与恩格斯比较——莱文的〈可悲的骗局:马克思反对恩格斯〉一书的主要观点摘编》,《马列著作编译资料》第14辑,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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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030-05

肖金华,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0。

(责任编辑 陈孝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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