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 奋发有为努力办好云南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

2017-04-13 22:05周荣
云南教育·视界 2017年2期
关键词:建设工作教育

周荣

一、全省教育工作“十三五”开局良好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注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破解上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有增量、有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十三五”教育工作开门红。

(一)教育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据初步统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同比提高4.45个百分点,达68.27%;义务教育巩固率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达93.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达82.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达32.6%。学前教育投入专项资金7.49亿元,实施新建、扩建幼儿园项目673个。召开学前教育现场推进会,组织339所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490所薄弱幼儿园。昆明市和巍山县被认定为国家级学前教育发展实验区。义务教育投入“全面改薄”专项资金47.72亿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30.41亿元,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召开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推进会议,43个县基本均衡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全省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将达到52个,从根本上扭转了工作被动局面。普通高中修订《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普通高中办学综合评价方案》,完成11所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实现版纳、德宏、怒江、迪庆4个州理化实验室建设全覆盖。职业教育出台《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云南重点培育的八大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拓宽拉直职业教育成长“立交桥”。协调争取300亿元金融贷款,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9个职教园区投入使用,入驻中高职学校60所,入驻学生30.86万人。高等教育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国门大学建设,加快内涵发展和转型发展。启动9所转型“试点”高校转“示范”工作,遴选首批14个转型发展试点院系。遴选第五批14支高校创新团队、16个高校重点实验室和11个工程研究中心,加强2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16個新型智库建设,启动莲华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示范区建设,云南大学启迪K栈众创空间建成运营。云南大学化学、微生物学,昆明理工大学工程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昆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昆明理工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1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云南大学获批国家级光电能源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昆明医科大学获批我省第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实验室。民族教育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率先在迪庆、怒江全境内和昭通镇雄、彝良、威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组建民族团结教育专家委员会,成立省级双语教师培训基地。民办教育下达专项资金1.05亿元,加强民办骨干学校建设,成立云南省民办学校师资培训基地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云南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智库。特殊教育投入专项资金6 600万元,加快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底标准。继续教育支持云南开放大学在高职联盟内积极探索学分制,加强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建设。

(二)教育质量持续提升。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评选出123所省级文明学校,授予4家单位“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召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场会,创建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5个(其中国家级1个)、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4个(其中国家级1个)和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6个(其中国家级1个)。开展“共筑中国梦·同绘彩云南”高校形势政策系列报告会156场,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创建10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校。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79万人次,建立2个国家级名校长工作室,评选认定“云岭教学名师”105人。启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和卫生监督校园行动五年计划,出台《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办法》。创建“毕业邦”APP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全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8.8%、年终就业率为97.6%,分别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毕业生超过9万名,实现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和基层就业比例“三提高”。

(三)教育发展活力争相释放。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试点招生,总部和特色学院建设加快推进。制定《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和《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稳步推进7所民办高校章程核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获教育部同意备案,出台《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实施方案》。省政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签署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委厅及时成立了校院合作处推进协议落实。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出台《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教育部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国家汉办在云南大学设立“一带一路”南亚东南亚国家汉语推广基地。通过组织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圆满承办第十一届孔子学院大会,大力提升了云南教育对外开放的形象。来滇留学生达1.43万人,同比增长18.2%。

(四)教育公平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累计投入“全面改薄”项目资金250.8亿元,开工面积1 281.4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92.82万平方米,完成设施设备购置37.82亿元,分别占五年规划的73.66%、93.11%、72.14%和63.9%。下达义务教育保障资金82.51亿元,惠及学生564.72万人;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41.46亿元,惠及学生482万人。资助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56万人次,资助资金41.5亿元。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70%的学校接入了互联网、65%的普通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73%的教师建立了个人空间。妇女儿童工作分别获国家、省级表彰奖励。

(五)教育精准扶贫措施有力。先后出台《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和《云南省“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程方案》。各高校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各项任务,用心用情用力,深入实施人力资源扶贫、科技成果扶贫、特色产业扶贫、专业特色扶贫四大工程。委厅机关、招生考试院和38所高校及其附属医院共选派驻村扶贫干部317人,覆盖全省40个贫困县,据初步统计,一年来,共为扶贫点协调实施项目914个,投入资金4.48亿元。

(六)教育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突出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建党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系列活动。狠抓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开展中小学党建工作调研,出台《关于党章党规进课堂教学指导意见》。稳步推进省委巡视高校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督导全覆盖。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制定《云南省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战工作实施意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及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师德师风、校园欺凌等专项治理,推广学生食堂“6T”规范化管理,整合规范学校保险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时不我待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教育工作新特点。一是要深刻认识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全面化;二是要准确把握教育对象群体的多元化;三是要主动了解社会对教育需求的多样化;四是要充分认识全民学习的终身化;五是要主动适应教育发展环境的开放化。

(二)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云南跨越发展。我们要更加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更加主动服务云南跨越发展与全面小康,更加主动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設,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精准发力,在“五网”建设、八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主动作为,为云南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三)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去年“补短板”专题调研,我们摸清了家底,找准了短板,认清了形势,提出了初步方案。总的来看,我省各级各类教育都不同程度存在短板,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又是短板中的短板,教育硬件和软件上的短板大体相当,必须“软硬兼补”。具体的讲,云南教育有五个方面的短板:一是主要指标较为靠后。二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三是优质教育资源稀缺。四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五是教师队伍建设步履艰难。

三、努力开创云南教育跨越发展新局面

今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锁定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提质量、补短板、促公平、调结构、推改革、抓保障、强党建”为主线,以民族、山区、贫困地区和边境一线教育发展为主战场,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为主要任务,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云南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开创云南教育跨越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做好今年的教育工作,要立足省情教情,牢牢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内涵发展;二是提速发展;三是确保安全。

围绕上述三个原则,今年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强化立德树人中心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加强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继续开展“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和“彩云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竞赛”活动。继续组织实施高校形势政策报告会,办好校园文化节。深入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协调发展。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品德课教学督导评估,推进学科德育渗透。办好家长学校,广泛融合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育人合力。

二是构建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转变育人模式,在中小学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启动实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计划。强化中小学劳动教育,开展高校示范性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学校美育和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体育竞赛和锻炼活动,评选学校体育标兵。继续实施卫生监督校园计划,做好教育系统禁毒防艾工作。制定《云南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规划实施意见》,继续推进“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工程”,做好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工作。

三是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教师职业幸福感,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国家部署做好我省高校职称评审权改革相关工作。深入实施《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督促各地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科学配置教师资源。着力增强教师执教能力,深化“国培计划”、省级培训改革,重点对乡村教师和校长进行专业化全员培训。实施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程、校(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师工程、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工程,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地方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引导、督促高校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探索中小学“全科教师”“一专多能”教师的培养路径。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认定和交流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着力加强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建立“特聘教授”制度,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研学术带头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让每一个教师都要专注教学、重视教研、用心育人,千方百计把每个孩子培养好。

四是完善质量控制机制。推动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教研工作转型发展。做好新课程改革,把课程教材建设作为提高质量的关键,加大对地方教材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审核把关的力度。推进教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抓住教育教学关键环节,加强校本课程开发研究和指导。开展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评估机构的职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逐步完善评估工具和体系。

五是提升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水平。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向重点领域输送高校毕业生,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条件艰苦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加强创业就业指导体系建设,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规范校园招聘活动,打造立体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支持高校加快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双创基地建设,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培育高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力度。继续推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和人文社科基地建设。

(二)以补齐短板为突破口,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一是职业教育要在就业和升学上“双驱动”。利用好300亿元职业教育扶贫专项贷款资金,加强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准确定位,加快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基础设施、教学型技能实训设施和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采取集团化办学、联合培养、订单培养等方式,巩固和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优势。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各州市年度初中三年完学率均要达到95%以上。继续扩大五年制大专招生规模,支持有条件的高职学校与中职学校合作开办五年制大专。从2017年起,增加中职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压实责任严格进行考核。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完善和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探索扩大中职教育与开放教育直通车试点等方式,逐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入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打通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建设一批示范性职教集团,着力推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促进当地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精准扶贫。加大对职业教育招生、就读等方面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是学前教育要在总量和质量上“双推进”。抓住国家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机遇,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公办资源向农村聚集“兜底线”,引导社会办学向城镇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实现“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的目标,重点推进“一村一幼”,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通过充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迁建,确保每个行政村在村委会所在地办好一所村级幼儿园,将有条件的村小附设学前班改建为村级幼儿园,大幅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城镇幼儿园布局,采取公民办并举的方式,扩大资源总量,缓解城市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稳步提高保教质量,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深入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教师资水平,加强省级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建设,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帮扶和指导。

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切实推进规模扩容和质量提升“双落实”。要统筹编制普通高中建设和发展规划,新建普通高中原则上安排在县级及以上城市。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县一中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和置换一批公办普通高中,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不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方便学生在当地入学,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因地制宜办好现有乡村高中。加强设施设备配套,通过内培外引,扩大优质高中资源。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和招生行为。要提前谋划好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应对“新高考”。

(三)以共享成果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覆盖面

一是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措施,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确保年内46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推动已通过国家认定和实地检查的52个县率先向优质均衡和内涵均衡升级。

二是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出台特殊教育第二期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推进人口超过30万尚未建立特教学校的县加快特教学校的建设。加快特教资源中心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全面开展“一人一案”工作,扎实推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特殊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健全和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特教组织体系。

三是大力推进民族教育跨越发展。推动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各项政策,加强民族教育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作用服务民族教育发展。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学校管理,激发办学活力。提高民族团结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民族团结事业和教育事业深度融合,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科学稳妥推进双语教育工作,支持试点县大力发展学前双语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语言文字教育水平。

四是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坚持在精准资助、助困育人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和覆盖面,特别是要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工作,完善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则补、应帮尽帮。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衔接,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和在当地参加高考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益。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加强留守兒童在校期间的关心、照顾和救助,用心呵护每一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五是坚决打赢教育精准扶贫攻坚战。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深入落实《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继续推进滇西人力资源开发扶贫示范区建设,继续争取教育部直属单位和部属高校支持,推动更多的扶贫项目落地,办好滇西领导干部扶贫开发专题培训班。充分发挥教育系统优势,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相关工作。积极争取9个“直过民族”地区和政策尚未惠及的其余22个边境县实施14年免费教育。实施“直过民族”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攻坚工程。强化精准服务,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继续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四)以服务发展为导向,着力调整优化教育结构

一是启动“双一流”建设,提高高等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鼓励高校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主动向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看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打造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要明确学科建设在“双一流”建设中是基础,是核心,是重中之重。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着重培育一批转型示范高校。统筹推进高校布局调整和新建扩建,引导高校准确定位、分类发展。优化调整学科结构,促进学科交叉和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多样化培育各类急需人才。完善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培育高校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平台和基地。提升高校成果转化能力,促进“产学研”融合。

二是加快教育国际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深入落实云南省《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打造“留学云南”品牌,持续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鼓励各高校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及人才资源,促进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普通高中国际化办学。

三是发展继续教育,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积极推进开放大学和学分银行建设,构建继续教育资源平台,加快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职成教育要走出去主动与人社部门合作,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民职成教育培训网络,扩大农村职成教育培训覆盖面,支持职业学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完成500万人次培训任务。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

(五)以增强获得感为标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稳妥推进。落实好《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推进综合评价录取、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录取批次合并改革等试点,推动我省高考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促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极配合“一省一市”做好新高考改革录取工作,确保公平,确保稳定。

二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深化落实。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深入开展针对性调研,完善教育改革顶层设计。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调研,推动已出台改革成果细化落实。总结州市、高校经验成果和典型案例,指导和督促州市和高校落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三是办学体制改革要积极探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修订《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服务,加大对民办教育的鼓励扶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强和改进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民办教育提升质量、办出特色。

四是教育综合治理要不断强化。推进依法治教,完善教育法规规章,实施《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深化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核准民办高校章程,指导地方及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章程建设,开展对已经制定章程学校执行情况调研检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探索运用清单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探索以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相结合的复合性评估体系。

(六)以夯实基础为重点,强化提升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一是夯实学校办学基础。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融入城镇化发展大局中,超前谋划,提前部署,特别是在城区土地规划中,更加注重预留教育用地。继续实施好“全面改薄”,完成好年度任务。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综合运用PPP、金融贷款等模式,多渠道引入建设资金,激发高校活力,盘活现有资产,促使高校有效化解债务。

二是夯实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基础。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引领“互联网+教育”行动,编制《云南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云南教育专网建设,普及多媒体班级教学,整合开发教育大数据。提高运用教育信息化的能力,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研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示范区域和示范学校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标准和规范建设,建立教育信息化考评和督导评估办法。抓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三是夯实经费保障机制基础。督促各地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依法保证“三个增长”。落实完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生均拨款保障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6 000元。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会同财政部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

四是夯实教育督导评估基础。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以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为抓手,健全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做好中小學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认真做好教育年度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五是夯实校园安全基础。组织开展好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加强高校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校车日常监管。全面实施校园安全试点工作,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治理工作方案》,完善校园欺凌事件信息月报和媒体报道情况核报制度。

(七)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格执行《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落实。牢记“四个合格”要求,把它作为干部考核和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省委巡视高校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好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虚化、淡化和党内监督“慵懒散”的问题。

二是强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落实好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院(系)级党的领导,加强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双带头人”培养选拔。做好高校理论武装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省级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高校统战工作再上新水平。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召开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三是强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出台《关于進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云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云南省教育系统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高度重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影响力。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启动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建设。

四是强力推进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学习修身要走在前头,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加强自主学习,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要强化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一个职务就是一份责任,在任务面前要扛得住、推得动、落得实。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昂扬斗志,有工作激情,力戒“懒慢散”。要善于站在全局、跳出教育谋教育、跳出云南看问题,切实提高统筹谋划、科学管理、推动落实、改革创新、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把补齐教育短板、提升教育质量的大旗真正扛起来,如期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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