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幸福观发展史看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

2017-04-14 14:25刘阳晨
商情 2017年7期
关键词:幸福观感性马克思主义

刘阳晨

幸福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亘古不变的话题。本文从幸福观的发展史着手,分析了马克思主义的幸福内涵,讲述了幸福观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历程,面临的现实问题以及解决途径。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幸福不是取决于单纯的肉体快乐和纯粹心灵的满足,而是人所向往的一种完满的生存状态和为这样的生存状态而不断实践和劳动的过程,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享受与劳动的统一;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

幸福观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关于幸福的课题一直是哲学界和伦理界不断探讨的话题。苏格拉底认为“德行就是幸福”;柏拉图认为“只有德行和智慧才是人生的真幸福”;康德说:“幸福存在于至善之中”;伊壁鸠鲁则把追求快乐当做人生的目的,快乐就是幸福。对于马克思来说,他的幸福理论第一次从人类发展的高度,正确的认知了幸福的内涵,给人类走向幸福指明了道路。

一、幸福观的发展史

人类社会的文明史,就是一部人们不断的追求幸福生活的历史。通过对古希腊和现在西方幸福观的研究,我们发现,虽然不同时代的思想家对幸福的看法各有差异,甚至大相径庭,但他们探究人类幸福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为整个人类福祉的实现找到路径。因此,通过审视先哲们的幸福理论,使我们能够更清晰的理解马克思幸福思想的渊源及其革命性的变革。

1、古希腊哲学的幸福观

古希腊是人类哲学体系发展的黄金时期,涌现了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及亚里士多德等一大批伟大的哲学家,他们对人的内在世界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对人类的幸福问题有着详尽阐述,通过研究他们的理论,我们可以把他们的幸福观归纳为理性主义幸福观和感性主义幸福观。理性主义幸福观的学者崇尚理性的力量,褒扬道德品德,认为人类本身具有权衡和分辨善恶的能力。并以这种理性的道德为基础,将幸福渗透于人的本源之中,关注人类内在的精神层面的追求,忽视甚至摒弃人类物质上的追求。在古希腊还有一种与理性主义幸福观相对的感性主义幸福观,其典型观点是承认人的物质享受和感官满足,把快乐等同于幸福,把快乐当做人生的崇高目的和最终理想。比如伊壁鸠鲁就认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目的,达到快乐是人生最终的善,即为幸福。

2、近代哲学的幸福观

康德在继承了古希腊理性幸福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幸福存在于至善之中。首先他承认在感性世界中幸福生活的存在,但人的本质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人之所以成为人,除了满足各自的感性欲望需求之外,还有理性和道德的存在,来确认自己的行为准则。若人只为满足感性的需求,那么人与动物就无任何区别。道德的特性就在于对于善恶有着理性的评价,这才是幸福的前提。而以追求快乐为目的的感性主义幸福观是不具有普遍性的,感官的享受在不断的变化,也因个体的差异而大相径庭。而人的善良意志则是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只有用人的善良意志作为任何善行的指导,约束人的行为,才能得到最终的善,而且善良意志本身就是善的,它是“自在的善”。只有用好善良意志的人才是高尚的人、幸福的人。而费尔巴哈却继承了西方历史上感性主义幸福理论,他认为幸福的本质应该是以感受性为出发点,“所有一切属于生活的东西都属于幸福,因为生活和幸福原本就是一个东西。一切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道德则是幸福的源泉和基础。他认为物质条件可以满足人们感官需求的同时,也是人生存在的必要条件,更是道德的来源。“道德不是别的,而是人的真实的完全健康的本性”,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人性的行为活动和原则才真正的具有道德的性质和特征。人的一切善恶的观念也都是来源于感官上的快乐和痛苦。“所有人在快乐时都是善良的,在痛苦时都是凶残的”。从古希腊幸福观到西方近现代幸福观的发展和演变,我们不难看出无论理性还是感性的幸福观,都有其一定意义上的局限性存在。首先,理性主义幸福观扼杀了人感性的一面,使人失去了本性的存在,忽略人的个体性。抽象的谈论人的幸福,使现实的人成了理性枷锁的奴隶,不可能真正意义上得到幸福。其次,与此相反的,感性主义幸福观过分关注了具体的存在和人的内在体验,过分的强调人的个体幸福,否认客观环境对人的制约,把人的选择看成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的幸福。

马克思意识到这些观点对幸福的解析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从人的社会生活中分析了人的本质、自由和幸福,以生活世界为视角,从社会的整体发展中和实践中揭示了人的幸福。

二、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内涵

马克思幸福观的内涵在于:首先,马克思认为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求,完全是正当的,满足正当需要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切压抑人的正当需要的行为,都是违背人性的。马克思充分肯定人的正常需要,绝不仅仅是指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自然需要,还包括满足人们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所以,人的幸福不仅仅来自对自然需要的满足,也来自对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如果一個人只追求物质享受,没有精神追求,即使达到自己的目标,这种幸福感也是苍白的,并且很快就会厌倦。

其次,幸福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范畴不仅包含着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享受,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劳动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创造。劳动是人的根本的生存方式,劳动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展开的过程。人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者,从事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人的需要不仅指向能够满足其需要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而且指向生产这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需要。劳动是幸福的源泉。人不仅通过劳动创造适合需要的对象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通过劳动产生新的需要,引起新的需求,创造新的幸福。

最后,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马克思历来认为,人始终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同社会的本质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幸福的个体性,决不意味着幸福是“个人的私事”。个人的幸福与社会幸福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社会幸福决定个人幸福,个人幸福丰富社会幸福。个人幸福的真正实现,不仅有赖于彻底改造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而且有赖于社会物质和精神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不可分离,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社会应当关心和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并尽可能地为个人幸福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幸福高于个人幸福,个人要索取首先要有贡献,要想获得幸福,就要为社会、为他人创造幸福。

马克思一生致力于为人类寻求精神上的美丽家园,引导人类建设一个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能够充分感知幸福和享受幸福的社会。他对共产主义的追求也是人们对更高层次幸福生活的追求。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研究和探讨,一方面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文视角,对丰富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也为当代人对幸福的追求提供了一条真实可靠的实现之路,具有现实和理论双重意义。

三、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中国的发展

1.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中国发展的条件

首先,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立,使得生产资料归人民所有,人民当家作主,不再受奴役和剥削,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其次,经过建国后的几个五年计划建设,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飞速发展,经济繁荣,国力强大,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再次,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逐步构建,对世界先进文化的学习吸收,这一切先进文化的建设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持;最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建设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中国发展提供了全面的社会环境。

2.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中国发展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建国初期是一种政治幸福观,政治挂帅,重政治,轻生产,人们苦中取乐,以入党为荣,要求思想政治上的进步,服从安排就是幸福。但这种幸福观忽视了人的正当的物质需求,很难实现真正的幸福。改革开放后,用经济标准来衡量一切,金钱万能,实用主义盛行,是一种经济幸福观,但人们却备受精神的空虚、信仰丧失的折磨。当下我们推崇的是以人为本的幸福观,这是一种全面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能引导人们追求到真正的幸福。

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容

经济上,实现国富民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大科技创新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我国经济抵御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政治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民主、法制、服务型的政府,清正廉明,善政善治。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这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基本内容。

四、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当代中国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1.制约当代中国人幸福感的现实因素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大,收入差异大,贫富分化严重;社会事业、城镇化发展滞后,国有企业体制落后,经济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经济发展诸多问題制约了公民的幸福感。

民主制度不健全,民众的政治信任和政治认同严重降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官僚主义作风、贪污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方滋生和蔓延;党、政、商不分,权利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全社会的民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尚需扩大,进一步建设好民主政治才能提高公民的幸福程度。

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出现道德滑坡,信仰丧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人们只看重眼前的短期利益,金钱成为衡量一切的标准。人们精神空虚,渴望道德的回归。

社会保障体系脱节于经济的发展。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一系列问题在经济转型期凸显出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不和谐因素。因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当基本的生存生活问题面临挑战时,老百姓自然无幸福可言。

经济的飞速发展换来的却是生态环境的恶化。水土流失、乱砍滥伐、白色垃圾、大气污染,环境恶化,使人们原本应该幸福的生活蒙上了阴影。

2.提升当代中国人幸福感的实践途径

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全国一盘棋,协调统筹东西部、城乡的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城镇化经济发展水平。当下要稳定中保增长,摆脱泡沫经济,使中国经济走上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其次,要建设实现政治文明。健全政府的职能体系,优化政府结构,改进办事流程,使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真正实现共商国是,共谋发展,共享成果。坚决惩治腐败,依法办事,为民服务。建设新型的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再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以高新技术推动文化发展,提高文化的综合竞争力。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抗震救灾精神、奥运精神、世博精神,在民族的进步和不断奋斗中彰显升华创新的中国精神,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蓬勃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让百姓生活更幸福。

第四,加强民生建设。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把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结合起来,把增投入与建机制结合起来,可持续促进民生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最后,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更需要我们转变发展模式、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生活观念、消费观念,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建设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人类社会进入到物质文明丰富的今天,需要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这才是更高层次的发展。不仅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变成我们自己的自觉行动,更要在全社会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生态文明,提高生态意识。把发展与生态保护紧密联系起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类与自然的持续协调发展等。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可行措施树立正确的幸福观以及切实的提高当下国人的幸福指数,逐步提高我国人民的幸福能力,对于早日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1-4卷).人民出版社,1995.

[2]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读.商务印刷书馆,1987.

[3]冯俊科.西方幸福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4]江海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华中师范大学,2008.

[5]赵甲明.怎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清华大学学报,1994.

[6]葛晨虹.哲学视野中的幸福理念.人民论坛,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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