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业院校应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教育需求的对策研究

2017-04-18 00:58刘宝磊
商情 2017年6期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教育

【摘要】在湖南加快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背景下,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群体是实现相关目标的一个重要力量,提升这一目标群体的人力资本,不仅有利于湖南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进程,也是职业院校义不容迟的责任,同时也让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更加契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职业院校自身的发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教育

2016年,湖南省城镇化率达到50.89%,低于全国城镇化率为57.36%的水平,这为湖南快速推进城镇化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湖南省农民工数量接近1800万人,在本省务工的达到500多万,外出务工的超过1200万。随着湖南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已成为湖南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就业流动性强,亦工亦农,大部分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湖南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目标,加快农民工在城镇定居进程、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是一个重大的战略任务。职业院校作为培养高技能劳动者和新型产业工人的主要机构,在培养高技能劳动大军、促进湖南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职业院校也可以抓住湖南加快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机会改革招生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大量高素质劳动力。

一、湖南农民工的基本特征

(一)湖南农民工数量继续增加,增幅大幅下降

在湖南,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人数均有增长。2016年,湖南省农民工总量1745.1万人,比上年增加17.9万人,增长1%,其中外出农民工1216.2万人,增长1.4%。增长总量比2015年的28.3万减少10.4万,下降幅度36.7%;增长率比2015年的2.4%下降1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41.7%。这说明湖南农民工总数量虽然还在增长,但增长幅度开始出现大幅下降,这与人口结构的变化相一致,也说明依靠劳动力数量增长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经济增长的主要依靠力量应该转移到劳动力素质和技能的提高方面。

(二)新生代农民工比重继续提升

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1980年及以后出生)占同年龄段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78.9%,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比老一代农民工(1980年以前出生)高出45.7个百分点。新生代农民工年纪轻、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思想开放、容易接受新事物、对融入城市有较强烈的期望,这为新生代农民工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尽快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三)湖南农民工在三次产业中的就业分布出现明显变化,但仍需继续提升

湖南农民工在三次产业中的就业比例日趋合理,与经济发展三次产业的比例逐步协调。有37.5%的从事第三产业,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62.0%的从事第二产业,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0.5%的从事第一产业,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2016年,湖南三次产业结构为11.5:44.6:43.9,其中服务业年均增长11.3%,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9%。从农民工就业结构与湖南省三次产业结构相比较,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的就业比例仍然偏高,第三产业对农民工就业的吸纳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四)湖南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例在逐步下降,但仍然偏高

在跨省流动的农民工中,湖南农民工93.5%的流向东部地区,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2.2%的流向中部地区,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4.3%的流向西部地区,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點。可以看出,农民工跨省流动的比例在逐步下降,这与全国流动人口下降的趋势相一致,说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对本地农民工的就业吸纳能力在逐步增强,但在1745.1万人中仍有1216.2万人外出就业,占比高达69.7%。这说明湖南仍需加快经济发展、努力为本省农民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五)湖南农民工期望在城镇就业、定居的比例在不断提升

根据课题组对湖南农民工的调查,在50-60岁年龄组的农民工中,18.7%期望在城镇定居;在40-50岁年龄组的农民工中,31.7%期望在城镇定居;在30-40岁年龄组的农民工中,75.7%期望在城镇定居;在20-30岁年龄组的农民工中,85.7%期望在城镇定居。从数据来看,随着农民工的年龄变化,年轻农民工期望在城镇定居的比例大幅度提升,特别是4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期望在城镇定居的比例超过四分之三。这说明,只要条件达到,他们大部分人期望定居在城镇,而不是像第一代农民工一样最终选择归乡。

二、湖南职业院校目前在农民工教育培训方面的举措和困境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是职业院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农民工培训方面,湖南省政府和职业院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出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近1800万农民工的庞大需求相比,职业院校参与农民工培训还有很大的潜力需要挖掘,在政策、措施和资金来源上还需要创新。

(一)政府关于职业院校参与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支持力度仍不够

2008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2008]6号),该文件主要针对金融危机引发的农民工返乡潮而制定的,该文件只对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作了要求,按照文件要求,湖南省只设立了6个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在学制安排上时间较长,招收具有初中学历的,学制原则上为3年(含顶岗实习一年);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学制为1年(含顶岗实习半年)。201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2号),提出实施“春潮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星火计划”、“雨露计划”、“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等培训工程,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进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对具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的农民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到2020年,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0%以上,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能够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这是一个较全面的农民工培训计划,但培训数量偏少,对年龄大、文化低的农民工没有给予适当照顾。

(二)职业院校参与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从农民工培训实施效果来看,职业院校的参与积极性不是很高,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是办学机制僵化。职业院校长期以来从事的是学历教育,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制定教学安排、实施既定程序的考核,职业院校的硬件设施、师资结构和数量、管理模式、评价体系都是按照政府给予的各类计划进行的,他们没有足够的条件和精力保质保量地去完成政府分配的农民工培训任务。二是办学经费短缺。到2016年为止,湖南省职业院校仍然没有达到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生均经费拨款,部分招生不好的学校已经入不敷出,没有足够的经费去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三是职业院校目前的办学条件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不适应。我国大部分职业院校是从以前的中专、技工学校转型而来,重学历教育、轻技能训练的特点仍不较严重,许多教师缺乏企业现场的工作经历和实际操作技能;职业院校的课程安排理论课程较多、课时较长、实践技能可安排不足且质量低下,不能满足农民工培训之后即上岗的要求,这与农民工急需实用技术培训的需求相脱节。四是职业院校农民工培训管理难度大。由于职业院校的硬件设施都是根据招生计划建设的,宿舍安排、就餐安排、教室安排、师资安排、实训安排、课程安排等都会给职业院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带来冲击,很多职业院校并没有能力承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三)职业院校在校企共同培训农民工方面存在欠缺

鉴于农民工文化底子薄、流动性大、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特点,他们需要的是具有实际应用能力、短期的、费用不高的技能培训,这些要求仅仅依靠职业院校是不能很好完成的,要能圆满地完成这个任务,需要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进行紧密合作,这些合作包括职位设置、技能设置、课程设置、培训时限,如果在这些方面不能达成实质性合作,校企共同培训农民工的效果就会打折扣。目前,职业院校在与企业合作的各个方面还在逐步探索之中,许多方面还没有形成坚定的共识,仍然存在着职业院校热、企业冷的局面。因为企业的第一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而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是人才培养质量、就业率、社会评价、行政考核等多指标最大化,双方的目标并不一致,在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校企的合作天然的就是职业院校对企业的需求更大,企业对职业院校的需求较小,双方地位和利益的不一致决定了校企合作的脆弱性。在农民工培训方面,许多企业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完成,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的能力基本上起不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

三、促进职业院校参与农民工培训的对策

(一)政府加强对职业院校参与农民工培训提供强力的政策支持

农民工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力量之一,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事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败,政府应该继续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制度体系建设、教育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加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力度。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引导社会、职业院校、企业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的培训,在助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数量红利即将耗尽之际,通过提升广大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来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出人口质量红利。

(二)职业院校加强参与农民工培训的能力建设

职业院校作为最能适应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要改变目前僵化的办学体制、招生体制、考核体制、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向既注重职业类学历教育、又注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向发展,不断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创造更加有利、便利的条件。

(三)積极吸引企业参与农民工培训工作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受益最大的是企业,企业作为农民工的最终使用者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也具有最大的发言权。政府部门要制定适当的政策让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有足够的动力参与到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大型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办针对本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同类型中小企业联合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办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让企业和职业院校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都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四)提高农民工自身参与职业培训的意识

农民工是其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最直接的受益者,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水平,还可以提升工资水平、延长其职业年限,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加强对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益处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认识到参加职业技能培的好处,才能真正提高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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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是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湖南农民工的教育需求研究》(课题批准号:XJK015CCR002)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刘宝磊(1981-),男,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读博士,研究方向:农村金融理论与政策,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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