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儿童学前教育进展探析

2017-04-20 09:56林超
文教资料 2017年2期
关键词:教育现状教学建议

林超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徐州 221004)

摘 要: 我国特殊儿童人数众多,但与之相配套的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却面临诸多困难。本文主要总结了我国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现状,指出了其不足之处,并对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事业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特殊儿童学前教育 教育现状 教学建议

特殊教育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可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所指出的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的教育。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是指针对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幼儿提供的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在我国主要分为0-3岁早期教育和3-6岁学龄前教育这两个阶段[1]。从现有的统计数据看: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6年,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基本上不到16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残疾人,且残疾人口的数量在逐年上升,其中0-14岁的儿童占29.17%[2]。在这些特殊儿童中,如果按年龄平均估计的话,学前特殊儿童的人数应该超过1000万。可以说,中国正开展着世界上最大的残疾儿童教育[3]。

一、我国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

特殊教育在我国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只有盲、聋哑教育,直到1979年才创办了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学校。在开展随班就读之前,基本上实行的都是隔离式的教育。所谓隔离式教育,是指把有身心障碍的儿童与健全儿童隔离开,按照他们身心障碍的类型和程度,分别在特殊托幼机构实行相对应的特殊教育。这种隔离式的教育既有利又有弊。虽然隔离式教育可以按照特殊儿童身心障碍的类型和程度加以区分并实行专门细致的教育,但是由于这种教育把有身心障碍的儿童限制在同等水平儿童集中的狭小圈子里,几乎无法与健全儿童接触和交流,自然很难学会与同龄人建立复杂的社会关系,因此不利于他们自主性的建立和社会性的发展[4]。直到1994年才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随班就读,提倡让轻度的残障儿童与健全儿童一起接受普通学前教育。但是,在我国让智力落后儿童随班就读,多半是由于经济条件的落后或找不到合适的教育机构而不得不采取的一种形式,特殊儿童得不到适宜的特殊教育,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随班混读”。这一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特殊儿童能否得到适宜的、合理的教育,还关系到普通幼教教师的工作负担问题。特殊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主动学习能力都有所欠缺,需要老师额外的帮助和指导,很多接触过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老师反映,接收一名随班就读特殊儿童比接收三名健全儿童所带来的工作量还要大。同时,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带来教师培训问题,教师需要就此类儿童的教育进行专门的培训,但这在我国很多幼儿园还无法普遍开展[5]。

二、我國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现状

学前期是儿童智力发育的关键期,此时合适的教育介入之于特殊儿童,不仅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特殊儿童智力的发育,而且能够开发潜在的能力。我国政府早就认识到特殊学前教育对特殊儿童的重要意义,但我国的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现状不容乐观。影响我国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特殊学前儿童很难受到专业的康复训练课程服务。学前残障幼儿至少有1000万,这一批特殊学前儿童去哪里接受教育是一个长期被关注却一直未被很好回答的问题。残疾幼儿无论是何种障碍类别,大多在三岁左右能够在专业医生的检查下得到确切的诊断。以脑瘫儿童为例,脑瘫儿童的诊断基本在2.5岁之前,一旦被诊断为脑瘫,随之而来的就是包括动作、语言、认知等方面的康复训练。按照儿童个体发展的阶段理论,动作是他们优先发展的领域。对于这类幼儿,动作训练课无疑是最迫切紧要的教育安置形式。统观我国的幼儿园,无论是公办还是私立幼儿园,无论经济较发达城市的幼儿园还是比较落后地区的幼儿园,基本上都没有配备专业康复人员,同时政策监管力度不足,而残疾幼儿的特殊需求导致幼教教师的工作量无形增加,同时很难要求普通的幼教老师对特殊儿童开展适宜的动作训练,这部分儿童的教育不得已只能寻求医院或者特殊机构的帮助。“医教结合”这一观点却是幼儿教育中遥不可及的梦想。以上种种,使得特殊学前儿童被排斥在普通幼儿园之外,一直到目前仍然没有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解决特殊幼儿的教育安置问题[6]。

(二)特殊儿童学前教育还存在着“求大于供”的问题。我国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数量是极其惊人的。但是,目前我国为学前特殊儿童专门设立的教育机构有限,并且以服务聋儿为主。视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就不乐观,如到1998年我国约有6.6万0至6岁视力残疾幼儿找不到能接受他们的学前教育机构。再以走在智力残疾幼儿教育全国最前列的北京市为例,据2006年统计,北京18所幼儿园推行残障儿童随班就读制度,18个试点幼儿园总共只接受88名智力、语言发育迟缓、弱视力、轻微孤独症、动作发展不协调等不同缺陷的幼儿进行随班就读,在与其他幼儿共同生活游戏的同时,教师还有计划地分别对他们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指导。据2002年数据统计,北京只有10个专门的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机构,在各类机构中学习的残疾儿童共有325名。由此可以想象当时全国近300万0至6岁智力残疾幼儿教育的状况。而且传统的特教学校只招收盲、聋、轻度智障和自闭症儿童,那么脑瘫、自闭症、中重度智障、重度肢残孩子基本就学无门。在特殊教育学专家们的呼吁下和政府多年的努力下,近年来,学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比例在逐年升高,但是即使在比较重视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城市,学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也远远低于普通幼儿的入学率[7]。至于在我国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只有极少数的学前残疾儿童能接受到正规的特殊学前教育,其入学率甚至为零。

(三)学前特教专业人员匮乏。在一些重视特殊教育的国家或者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凡是有教师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基本上都开设特殊教育相关专业,所有的教育学专业几乎都会把特殊教育学作为一门必修课。反观我国,为满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从1986年开始建立首个特殊教育专业。随后,部分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开始陆续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如华东师范大学1997年建立了特殊教育学系,随着专业的发展,逐渐建立了特殊教育学硕士、博士学位点。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专业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逐步形成了本科、硕士及博士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确为特殊教育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各类人才[8]。

然而,我国特教专业的建设与很多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直到现在,我国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只有47所,招收的学生数量也不多[7]。最终导致输送的人才数量有限,中国目前只有1600多所特殊学校,招收的学生37万人,和全国八千多万的残疾人口这一庞大群体相比,专业特教老师更加显得缺口巨大,我国现阶段培养的学前特殊教育教师远远满足不了这些孩子的教育需要。

(四)有关学前特教专业人员就业选择范围有限。首先,专门为特殊儿童开办的幼儿园为数极少,限制了学生的专业发挥;其次,普通幼儿园对学前特殊教育教师的需求极少;再次,很多康复机构只要康复专业的毕业生;最后,很多特教学校没有附设学前班。这样多数学前特殊儿童缺乏受教育的机会与学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专业知识下岗”之间形成了一对矛盾体[7]。

(五)学前特教专业招生困难。报考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考生在选填志愿时,一般倾向选择学前双语教育、学前音乐教育、学前美术教育等专业,很少有考生选择特殊教育专业。根据徐州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招生情况看,几乎没有考生第一专业就选择特教专业,现在读的特教专业学生都是从其他专业调剂过来的。这一现象说明很多考生和其家长对特教专业认识不足,我国传统观念里对特教有一些歧视,从而导致特教专业招生困难,很难招到优秀的考生。

(六)特殊教育机构资金缺乏。目前重度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资源不仅稀缺,资金方面的缺乏更是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面临的巨大困难。很多特殊教育机构几乎沦为公益机构,面对来自贫困家庭的特殊儿童,有时连支付他们基本生活开销的经费也不能得到保证,更不要说支付专业教师的工资,购买专业的教材、教辅工具。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助,某些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会因为资金问题而举步维艰。

(七)部分家长对特殊儿童受教育存在认识偏差。某些特殊儿童家长认为没有必要受教育,即便接受教育也不可能回归正常,所以干脆放弃这一类孩子的教育问题。也有的家长担心孩子在受教育过程中受到其他孩子的嘲笑和歧视而放弃孩子的受教育机会。还有的家长甚至不知道哪里有特殊教育机构,自然不可能及时让孩子受到特殊教育。

三、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事业的几点建议

国际上幼儿特殊教育发展很快,而我国,义务教育逐渐出现向幼儿阶段延伸的趨势。幼儿特殊教育出现了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基本特征的发展潮流[1]。

我们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着手促进学前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受教育,包括学前教育的权利,一定的立法和相应的法规是必不可少的。具体包括制定专门的针对学前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对学前特殊儿童的评估、认可和接纳做出必要的规定,对实施学前特殊教育的意义、任务和具体途径做出说明,为实施学前特殊教育保障必要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制定必要的评估制度,这些将为学前特殊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7]。

(二)建立和完善对特殊需要群体的资助体系,教育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残疾儿童教育公平,必须认识到没有残疾儿童教育公平就不能说整体教育公平[9]。事实上,在社会弱势群体中,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尤其是残疾的学前儿童是处于最困难地位的,因此,社会应特别关注有特殊需要儿童的学前教育,建立和完善特殊需要群体的资助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非营利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有序化培育与民间资源的优化整合,这样既为学前特殊教育专业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选择,又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了与之相适宜的受教育场所。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的增加,可以提供给特殊教育专业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场所,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同,从而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的坚定性,进一步巩固职业方向感,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四)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对特殊教育的培养体系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特殊教育专业的发展要求培养体系的发展必须以提供足量的优质特殊儿童师资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改革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培养机构的完善,那么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将出现让人振奋的一幕[10]。

参考文献:

[1]杨广学.推进幼儿特殊教育徐今服务体系[J].现代特殊教育,2010(6).

[2]刘全礼.特殊教育导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3]张德伟.分离式教育与统合式教育一日本特殊教育的两种形态[J].日本问题研究,2001(4).

[4]金野.中日两国残疾儿童教育模式的比较研究[J].长春大学学报,2006(3).

[5]山口薰,金子健.特殊教育展望[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6]贺晓霞.对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的思考[J].文教资料,2011(2).

[7]张丽莉.关注学前特殊需要儿童发展学前特殊教育事业[J].现代特殊教育,2010(12).

[8]王雁,顾定倩,陈亚秋.对高等师范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的探讨[J].教师教育研究,2004(4).

[9]孟万金.全社会都要关注残疾儿童教育——论残疾儿童教育公平[J].中国特殊教育,2006(9).

[10]于素红.我国本科层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特殊教育,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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