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失陷天津港爆炸案

2017-04-22 22:11青剑
检察风云 2017年8期
关键词:天津港危险品天津市

青剑

2015年8月12日深夜,一声巨响震动了整个中国——天津市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起火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68.66亿元。2016年11月9日,涉事故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25名职务犯罪被告人共49人受到公开审判。

瑞海公司董事長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曾因“喊冤”备受媒体关注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郑庆跃,被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危险品爆炸举国震惊

处于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点的天津港,是我国北方最大的一个综合性港口,也是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2013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首次突破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300万标准箱,成为我国北方第一个5亿吨港口。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2003 年11月,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港务局整体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交委的委托,集团拥有港口经营许可和危险品管理等八项港口行政管理职权。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引爆点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

根据国务院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本次事故中爆炸总能量约为450吨TNT当量。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党中央、国务院予以高度重视。8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做出指示和批示,要求尽快控制消除火情、全力救治伤员,与此同时,督促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李克强总理在天津主持召开会议时特别指出,这起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章行为,一定要彻查追责,公布所有调查结果,给死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

总裁失陷人生拐点

生于1962年的郑庆跃,21岁进入天津港务局,该局早期隶属于交通部,是天津港口首个实行政企统一管理的半政府半企业机构。30多年来,他一步一脚印,不断奋进向上,一直顺风顺水。在职期间,他取得了硕士学位,先后任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做了大半辈子港务人,郑庆跃完整见证了天津港集团及下属企业的发展历程。

不曾想,这场火灾爆炸事故,第一次把他的人生带进了逆向拐点。

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相继举行了八场新闻发布会。天津港集团没有发声。8月19日,被媒体呼唤多日却姗姗来迟的第九场新闻发布会由天津港集团担任主角。总裁郑庆跃一露面,就迫不及待地对在场媒体郑重“澄清”。

郑庆跃说,天津港是个区域的概念,本次发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物流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坐落在天津港区域范围内。天津港集团公司也是坐落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的从事港口装卸业务的国有企业,“我们是坐落在同一区域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两家企业”“作为企业,我们对其他企业的危险品不具备监管职能”。当有记者问到为什么没有参加此前八场发布会,郑庆跃回答:“我们这几天主要全身心投入抢险和抢救工作,以及消防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维护港口生产秩序,所以来晚了几天。”

发布会现场,不断有记者提问关于瑞海公司及危险品监管的问题,郑庆跃始终不做正面回答。在主持人宣布发布会结束时,多名记者迅速上前围着提问郑庆跃,而郑庆跃则被现场工作人员护着离开主席台。不少记者追问:“天津港,谁来管?”“你们不管,谁来监管?”但并未得到应答。

然而,郑庆跃避重就轻的“澄清”并不能让他逃脱责任,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开展了密集式调查。

天津港集团公司到底是一家什么性质的公司,它对瑞海公司的行为果真如郑庆跃所说没有监管责任吗?调查结果表明,2004年8月24日,天津市交通委员会与天津港务局签订《天津港口行政管理职能移交会议纪要》,将港口经营许可与危险品管理等八项港口行政管理职权委托给转制后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并仍然对港区内入驻企业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006年,受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委托,天津港集团对港区内的建设项目具有规划许可初审权。也就是说,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

郑庆跃自2013年8月14日起担任天津港集团党委副书 记、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作为公司第一责任人,他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对天津港爆炸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8月27日,天津港举行新闻发布会8天后,检察机关宣布对郑庆跃予以刑事拘留,9月10日决定对其实施逮捕。

此外,调查还发现,涉及瑞海公司行政许可审批和安全生产监督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海关、天津新港海关、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天津海事局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存在受贿、违规审批、监管不力、审查把关不严等腐败行为。

玩忽职守遭重判

2016年5月6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以郑庆跃犯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7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查明,天津港集团对港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初审职责由下设的规划建设部负责。2013年11月至12月,天津港集团规划建设部在对瑞海公司跃进路堆场改造工程进行初审时,违反相关规定,疏于审查瑞海公司危险货物堆场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许可申报表与所附平面图,在拟建项目这一关键信息上表述不一致时,仍出具同意的初审意见。后瑞海公司顺利通过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审批,并长期存在安全隐患。

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物流园区安全检查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对瑞海公司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以致未能发现瑞海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问题。

郑庆跃作为主管天津港集团日常经营管理的总裁,对下属规划建设部门违规“同意”瑞海公司建设危险品堆场的情况毫不知情,而且在“8·12”爆炸事件发生之前,不知其辖区内存在瑞海公司,更不知道该企业是一家危险品存储企业。

检察机关认为,郑庆跃作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建议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庆跃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规划建设及安全监督等部门失察、失管,致使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最终导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郑庆跃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他在最后陈述时表示:“我作为天津港集团原总裁,工作不够深入具体,对该项目情况一无所知,直到事故发生后才知道,我是有责任的,我认罪。”

庭审中,公诉人对事故相關责任人的“为官不为”感到十分痛心,多次提及:“这么多个环节,哪怕其中一个环节多一份尽责,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以往一些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中,人们往往关注审批责任多于监管责任、滥用职权多于玩忽职守,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和犯有玩忽职守行为的被告人的处罚相比较轻。此次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让人们更多看到了“失察”之害。也正因此,此次审判中有大量官员因失职失察被追责、判刑。

同一天接受宣判的25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中,犯玩忽职守罪的占到20人,而且都是实刑、重判。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5人,有4人“顶格”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希望这样的处罚能给公职人员敲响警钟:依法履职,守住底线,才是对国家、对社会,也是对自己和家人应尽的职责。

编辑:郑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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