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视阈下工科学生法律意识调查分析

2017-04-26 00:46马金驰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7年4期
关键词:工科学生法律意识依法治国

马金驰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明确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经济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工科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培养其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本文以在校工科学生为例,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从法律认知、法律与法制观念以及法律实践三个方面对其法律意识情况进行分析,指出了其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学生、高校、社会三个方面对工科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进行了探讨,以期能够对工科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作进一步改善。

关键词:依法治国;工科学生;法律意识

建国以来,依法治国就被定为我国基本的治国方略,将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写入宪法中。大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他们能否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否做到守法护法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否有效进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同时对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工科学生作为大学生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他们而言,法治观念的形成除了依靠社会层面的全民普法之外,学校的法律教育则是更为重要的习得渠道。然而其在校期间所学知识与法律的联系不慎密切,加之面对着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的形式,尤其是经常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会表现出渴望畸形的自由、漠视秩序、理性缺失等。基于这一情况,全面提高工科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是保证其全面健康成长、加强素质教育的理性需求,更是全民识法、懂法、用法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对工科学生法律意识的研究已经成为了一个极为重要且日益迫切的课题。

一、在校工科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为了解在校工科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以便根据其实际水平和需要改进法制教育,笔者以几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研究生学历授予权的高校中多个年级的工科学生为调查对象,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其中的500名工科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问卷调查按规定的分配比例和调查内容进行,注重抽样的分层次性和随机性,并覆盖到不同学科、专业、年级、民族、性别、年龄的学生,发放问卷500份,收回482份,其中废卷7份,回收率为96. 4%,有效回收率为95.0%。

(一)调查结果分析

1.法律认知情况。法律知识的掌握作为衡量一个公民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工科学生所应当掌握的基础知识之一,然而就调查结果来看,实际情况不容乐观。当问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社会主义制度.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D其他”时,有59.4%的学生选A,3.5%的学生选B,27.9%的学生选C,这说明六成左右的学生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有着明确的认识,但同时仍有约1/3的学生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国体以及政体概念辨识不清。在回答“自己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是否有关系”时,有43.8%的学生选择“没有,我的生活与法律没什么联系”;有42.3%的学生选择“有,但不曾亲身经历”,仅有13.9%的学生选择“有,并且经常实践”。由此可见,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较低,并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依然肤浅。此外,就工科学生法律意识的来源调查中,有67.5%的学生表示其法律知识来源于高校的课堂,15.6%的学生表示其法律知识来源于新闻、广播或互联网,16.9%的学生表示其法律知识来源于家庭教育或其他。这表明,虽然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途径较为广泛,但仍以高校的课堂教育为主。

2.法律与法制观念情况。法律与法制观念作为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衡量一个人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调查显示,工科学生对高校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看法不一,14.6%的大学生会选择“认真学习”;44.3%的大学生选择“粗略学习,应付考试”;41.1%的大学生选择“不去学习,因为毫无用处”。高校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其主要目的是为让学生更好地接受社会主义法律教育。然而,许多学生在考试之后,很快就会将所学的法律的基本概念忘掉,即便有部分学生能讲出一定的法律规范内容,但知识的掌握也是肤浅的,一旦涉及法的精神实质,涉及社会具体问题,往往一头雾水,知法但不会用法。同时,法律本身有着极强的理论性,如果对基础理论的掌握不够扎实,就很难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在关于学生是否愿意学习法律知识的题目中,有18.5%的同学表示愿意主动学习,61.5%的同学表示希望通过课堂的学习来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可见,学生的法律基础虽然薄弱,但对法律仍有较高的求知欲,希望能够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3.法律实践情况。法律实践主要是考察被调查者是否能判断一个行为违法、如何解决纠纷、明知是违法的情况下,被调查者对该事件的看法和态度。当问及“如果发现室友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你会怎么做?”时,42.5%的学生表示“保守秘密”,39.8%的学生表示“假装不知道”,仅有17.7%的学生表示会“通知校方”。当问及“您是否闯过红灯?”时,经常闯红灯的学生占总数的7.5%;偶尔闯红灯的学生占总数的 43.3%;没有闯过红灯的学生占总数的 44.2%;只闯过一次红灯的学生占总数的 4.0%。根据调查可见,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都闯过红灯。这表明工科学生的大脑中对法律的权威性并没有深入的认识,是一种法律信仰缺乏的表现。从这一结果也可以看出,大学生面对距离自己较远的违法犯罪行为时都会进行猛烈地抨击和批评,但在自身实际中又往往不遵守法律规定,而是根据自己的思维判断来解决问题,比如,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不乏找关系的现象以及不按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等问题。大学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高素质群体,在理论方面高瞻远瞩,然而在现实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却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对于身边关系密切的同学、朋友或者是亲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时却经常是默不作声甚至包庇纵容,这不仅与整个社会的法制环境有关,与家庭以及学校的教育也有着密切的聯系。

(二)工科学生法律意识上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工科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结果的综合分析,笔者发现当前高校工科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生有一定法律知识,但是对法律认知的深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深;二是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来源较为单一,主要源于课堂教育,不能充分利用其他途径对法律进行有效的学习,且对法律知识的求知程度不高,仅寄希望于课堂教学来提高自身的法律学习水平;三是部分学生受我国长久以来传统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及整个社会法制大环境的影响,在遵守法律面前处于被动的地位,对作为一个公民所应该承担的法定权利与义务没有足够的认识,在法律的实践能力方面有待加强。

二、工科学生法律意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受我国传统因素的影响

孔子曾经说过:“为政在人”,极力主张“人治”。作为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其思想观念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这种“人治”高于“法治”的传统,深深植入了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结构中,至今仍然影响着多数人的意识形态,同时也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导致“以权代法”现象的出现。同时,人们思想观念中小事违法不算违法,大事违法才算违法的观念依然盛行。这些传统文化必然或多或少地影响工科学生的逻辑思维及观念,导致其在生活中崇尚权力,轻视法律,难以形成法律信仰。

(二)来自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

纵观目前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状况,社会治安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仍然不容乐观,加之贪腐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有部分官员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将人民财产据为己有。正是这些不正之风的存在,使我国法律的权威性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大学生心目中的法律威严遭到挑战,期望与现实存在一定落差,而工科生作为逻辑思维极强的一个群体,其对法律的信任难免降低,法律意识也因此逐渐削弱。此外,随着高校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密切,社会上的各种低俗之物也逐渐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了学生的生活中,导致学生的价值观念出现偏差,滋生了贪图享乐、追求物质享受的不良喜好。而且,不健康的淫秽视频、书刊、酒吧以及“酒桌上好办事”等低俗风气毒害了学生的心灵,使其在成长的道路上踏入了误区,甚至导致部分学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高校法制教育偏差的影响

高等院校是培养人才的精神家园,如何使学生形成完整的知识结构是学校要考虑的重点。然而,由于教育理念与方式等问题的影响,高校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方面所取得到效果并不尽人意,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与发展。工科学生欠缺法治意识的培养。目前,工科学生在校期间能学到法律知识的课程仅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共有八章内容,但是涉及到法律知识的内容仅有两章。加之为该课程所提供的学时不足,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只能对一些基本的法律进行简单的讲解,这往往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有所了解,但却不会利用法律知识来处理自己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难以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需求。

(四)受大学生自身因素的影响

通过调研可以看出,大学生法治意识中存在的问题,与大学生自身有着莫大旳关系。从自身的原因分析,许多工科大学生自身也只是注重对专业课的学习,轻视非专业课的学习,大部分学生平时很少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对法律现象和事物缺少关注,觉得与自己不相干,学习也只是为应付考试去学习,这很难能学到系统的法学知识,不利于工科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此外,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当一部分工科生将精力放在了计算机、外语以及一些实用性较强的课程上,忽视了自身人文素质修养的提高。即使对法律进行学习,也是按照条条框框来死记硬背,根本谈不上充分掌握与灵活运用。加之一些工科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意识不到自己所承担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使命。没有必要的使命感,自然也就缺乏培育自身较高法治意识的强大动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学习的效果,影响了自身法治观的生成。

四、工科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探讨

(一)引导学生进行法律实践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课堂上的理论讲解固然不可少,但是法律的作用是通过司法实践来展现的。引导学生进行法律实践,不仅可以让学生深切地感受法律,有助于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更能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为学生立足社会开创未来奠定基础。首先,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2”世界法律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的法律日期里,组织学生进行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使其对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此外,还应切实丰富校内的法律实践活动。举办各种各样的以法律为主题的演讲、辩论、讲座、知识竞赛等,使学生能够在学习专业课知识的同时参与到其中,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及运用能力。这些都是培养和提升工科学生的法律意识切实可行的途径。

(二)转变教育理念

加强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工作,不仅是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保障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养合格后备力量的需要,而学校对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应当发挥导向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大学法律知识的教育理念进行一定的调整,从而更好地引导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首先,要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精神的培育和法律价值的引导,让大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养成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其次,针对目前法律教育师资队伍的现状,高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引进法律专门人才,配备一支法律素养高、专业出身、作风正的法律教育专职教师队伍。最后,要大力拓展法制教育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必须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丰富法律课堂的教学组织过程,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三)创设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离不开整个社会的法制环境与法律文化,要想培养工科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必须健全我国的法律运行机制,对目前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加以遏制,对贪腐现象加以严惩,让工科生对法律充满信任感。必须对整个社会的法制环境进行优化,端正社会的风气,加大执法力度,为工科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建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相关执法部门认识到维护宪法和法律绝对权威的重要性,并严格依法办事,才有利于培育大学生的法治观念。

在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人民生活与法律的联系更为密切,提高大学生尤其是工科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成为了一个万众瞩目的焦点。与个人法律素质直接相关的法律意识,不仅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其综合素质,更会对其思想及行为产生一定影响。高校作为培养与提升其法律意识的主阵地,必须对其法律意识现状有着明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学生对法律的需求,改革自身的教学理念,探索高效的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为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提供优良的土壤。总之,工科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努力。如何更快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探索,追求创新。

参考文献:

[1]王开琼.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调查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7).

[2]刘雪峰.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与应对[J].林区教学,2014(4).

[3]葛敏.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研究[J].前沿,2013(2).

[4]刘寿堂.理工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探析[J].教育评论,2013(4).

[5]王莉娜.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5.

編辑/岳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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