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T 75—2016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通用规范(一)

2017-05-03 16:05尤家斌
演艺科技 2017年3期
关键词:声压级扬声器无源

说明:WH/T 75-2016《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通用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由文化部于2016年6月13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演出场所扩声用扬声器系统,包括无源扬声器系统和有源扬声器系统。

注:由于线阵列扬声器系统的主要性能测试方法标准还未制订,与线阵列扬声器系统相关的内容待定。

其他场所使用的扬声器系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8898-2011 音頻、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IEC 60065:2005,MOD)

GB/T 12060.5-2011 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IEC 60268-5:2007,IDT)

GB/T 14197-2012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互联的优选配接值

GB/T 15212-1994 广播及类似声系统用连接器的应用

WH/T 58-2013 演出场所有源扬声器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源扬声器系统 passive loudspeaker system

由箱体或号筒、一个或多个扬声器单元以及有关器件如内置分频器、变压器或其他无源装置构成的组合。

3.2 有源扬声器系统 active loudspeaker system

驱动扬声器单元的功率放大器安置在无源扬声器系统内部的组合。

3.3 扬声器系统 loudspeaker system

无源扬声器系统和有源扬声器系统的总称。

3.4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最小源电动势 minimum source e.m.f of active loudspeaker system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音量控制器置于最大增益位置、音调控制器置于额定条件规定的位置,使输出声压级为规定信号的声压级且失真不超过额定总谐波失真的源电动势。

4 分类和命名

4.1 分类

4.1.1 扬声器系统按驱动扬声器单元的功率放大器位置的设置应分为:无源扬声器系统和有源扬声器系统。

4.1.2 无源扬声器系统按分频器位置的设置应分为:内置分频扬声器系统和外置分频扬声器系统。

4.1.3 无源扬声器系统按输入方式应分为:定阻输入扬声器系统和定压输入扬声器系统。

4.2 命名

扬声器系统的型号及产品名称可由制造商规定。

5 要求

5.1 扬声器系统的正常使用条件

温度:-15 ℃~+40 ℃;

相对湿度:≤90% ;

大气压:86 kPa~106 kPa ;

电源电压:220 V±22 V ;

电源频率:50 Hz±2 Hz 。

5.2 外观和机械质量

5.2.1 外观

外表应整洁,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

5.2.2 机械质量

扬声器系统自身的机械结构构件应牢固可靠,确保使用中的安全:

a) 箱体的机械结构应牢固可靠,组装紧凑合理;

b)每个机械结构构件其性(功)能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

5.3 极性

5.3.1 正极

扬声器系统输入端的一端相对于另一端馈以正电压,导致扬声器单元前方声压的增加,规定该输入端为正极。

注:由正位移产生声压的增加,例如,扬声器的膜片向传声器靠近。

5.3.2 正极标志

正极宜用符号“+”或红色标识。

5.4 输入

5.4.1 输入连接器

输入连接器应符合GB/T 15212-1994的规定 。

5.4.2 信号输入

5.4.2.1 无源扬声器系统定阻输入方式时:

a) 外置分频扬声器系统各频段扬声器的额定阻抗优选系列:4 Ω、8 Ω、16 Ω。额定阻抗值的允差为±20% 。

b)内置分频扬声器系统的额定阻抗优选系列:4 Ω、8 Ω、16 Ω。额定阻抗值的允差为±20% 。

5.4.2.2 无源扬声器系统定压输入方式时的额定输入电压应符合GB/T 14197-2012 的规定。

5.4.2.3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最小源电动势应符合GB/T 14197-2012的规定。

注:当有源扬声器系统为数字信号输入时,由制造商给出。

5.5 机械噪声的听音检验

5.5.1 无源扬声器系统机械噪声的听音检验

在额定频率范围内,馈给无源扬声器系统输入端十分之一额定噪声功率对应的正弦信号电压进行听音检验,不应出现摩擦声、机械声或其他严重异常声。

5.5.2 有源扬声器系统机械噪声的听音检验

在额定频率范围内,馈给有源扬声器系统输入端比额定最小源电动势小10 dB的正弦信号电压进行听音检验,不应出现摩擦声、机械声或其他严重异常声。

5.6 电声性能参数

5.6.1 承受功率

5.6.1.1 额定噪声功率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额定噪声功率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18.1的规定。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额定噪声功率应由制造商给定。

5.6.1.2 短期最大功率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短期最大功率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18.2的规定。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短期最大功率应由制造商给定。

5.6.1.3 长期最大功率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长期最大功率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18.3的规定。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长期最大功率应由制造商给定。

5.6.1.4 额定正弦功率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额定正弦功率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18.4的规定。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额定正弦功率应由制造商给定。

5.6.2 频率响应

5.6.2.1 频率响应

扬声器系统的频率响应是在自由场或半空间自由场条件下,相对于参考轴和参考点的指定位置(也可由制造商给定),以规定的恒定电压测得的作为频率函数的声压级。

扬声器系统的典型频率响应应由制造商提供,若用户有要求时,应符合双方商定的包络框。

5.6.2.2 有效频率范围

扬声器系统的有效频率范围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21.2.1的规定。

5.6.2.3 额定频率范围

扬声器系统的额定频率范围应由制造商给定,且应在有效频率范围以内。

注:额定频率范围为无源扬声器系统功率试验时所加信号频率范围的依据。

5.6.3 额定特性灵敏度(级)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额定特性灵敏度(级)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20.3.1的规定。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额定特性灵敏度(级)及允差应由制造商给定。最大允差为±2 dB。

5.6.4 最大声压级

5.6.4.1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最大声压级为馈给无源扬声器系统长期最大功率时在扬声器系统参考轴上距参考点1 m 处的声压级。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最大声压级及允差应由制造商给定,最大允差为±3 dB。

5.6.4.2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最大声压级的特性解释应符合WH/T 58-2013 的3.2 的规定。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最大声压级应由制造商给定。

5.6.5 指向特性

5.6.5.1 指向性图案

扬声器系统的指向性图案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23.1.1的规定。

测量应选择扬声器系统额定频率范围内1/3倍频程的频率,宜包括250 Hz、500 Hz、1 000 Hz、2 000 Hz、4 000 Hz及8 000 Hz。扬声器系统的指向性图案应包括水平指向性图案和垂直指向性图案。

扬声器系统的典型指向性图案及允差应由制造商给定。

5.6.5.2 覆盖角

扬声器系统的覆盖角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23.4.1的规定。

若扬声器系统的覆盖角相对于0°轴对称,则可表示为以频率为横座标,角度为纵座标的覆盖角-频率响应。扬声器系统的覆盖角-频率响应应包括水平覆盖角-频率响应和垂直覆盖角-频率响应。

扬声器系统的典型覆盖角-频率响应及允差应由制造商给定。

5.6.6 幅度非线性

5.6.6.1 总谐波失真

扬声器系统的总谐波失真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24.1.1的规定。

当频率范围为下限频率~500 Hz时,扬声器系统的总谐波失真分为≤5%、≤7%二档;

当频率范围为500 Hz~5 000 Hz时,扬声器系统的总谐波失真分为≤3%、≤5%二档。

5.6.6.2 n次谐波失真(n =2或3)

扬声器系统的n 次谐波失真(n =2或3)的特性解释应符合GB/T 12060.5-2011的24.2.1的规定。

扬声器系统的2次谐波失真和3次谐波失真应由制造商给定。

5.6.7 长期最大输入电压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长期最大輸入电压的特性解释应符合WH/T 58-2013的9.10.1的规定。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长期最大输入电压应由制造商给定。

5.6.8 固有噪声级

有源扬声器系统在WH/T 58-2013第5章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源电动势减小至零,并将所有输入端短接;音量控制器置于最大增益位置;有音调控制的将音调控制器置于平直位置,在参考轴上距参考点1 m 处产生的声压级(A 计权)。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固有噪声级应由制造商给定。

5.6.9 过载源电动势

有源扬声器系统在WH/T 58-2013第5章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频率为1 000 Hz时,逐渐增加输入电压,同时减小音量控制器的增益,使在自由场中1 m 处产生的声压级和总谐波失真等于源电动势为500 mv、音量控制器的增益处于最大时产生的声压级和总谐波失真,此时的输入电压即为过载源电动势。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过载源电动势应由制造商给定。

5.6.10 动态功率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动态功率的特性解释应符合WH/T 58-2013的11.1的规定。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动态功率应由制造商给定。

5.7 安全要求

5.7.1 有源扬声器系统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温升

有源扬声器系统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温升应符合GB 8898-2011的7.1.1~7.1.5的规定。

5.7.2 绝缘电阻

5.7.2.1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输入端与箱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 MΩ。

5.7.2.2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 8898-2011的10.3的规定,不小于2 MΩ。

5.7.3 抗电强度

5.7.3.1 无源扬声器系统的输入端与箱体之间加交流电压应无击穿、打火现象。

5.7.3.2 有源扬声器系统的抗电强度应符合GB 8898-2011的10.3的规定,无击穿、打火现象。

5.8 环境适应性

5.8.1 振动(正弦)

扬声器系统在无包装条件下承受表1规定的振动(正弦)试验后应符合5.2.1、5.5、5.7.2和5.7.3的技术要求。

5.8.2 碰撞

扬声器系统在无包装条件下承受加速度为100 m/s2±10 m/s2,碰撞次数为1 000 次±10 次的碰撞试验,试验后应符合5.2.1、5.5、5.7.2和5.7.3的技术要求。

5.8.3 跌落

包装好的扬声器系统按表2规定的质量和高度承受五面的跌落试验(顶面除外),试验后应符合5.2.1、5.5、5.7.2和5.7.3的技术要求。

(未完待续)

(编辑 张冠华)

参考文献:

[1] 李英若,叶思成. 音频传输技术发展的趋势[J]. 电声技术,2015(7):75-77.

[2] (美)Don Davis,Eugene Patronis,Jr. 音响系统工程(第三版)[M]. 朱伟,胡泽,吴帆,译. 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9.

[3] Audinate Pty Ltd. THE THREE PILLARS OF AUDIO NETWORKING[N]. 2015.

作者簡介:

尤家斌,录音艺术研究生学历,安恒利(国际)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主要从事专业扩声及音频系统的技术研究工作。工作期间曾参与天安门阅兵、上海世博会、《又见敦煌》情景剧场等国内外数十项系统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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