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流浪歌手的自白

2017-05-18 16:48吕传彬
中国铁路文艺 2017年5期
关键词:石头城小妹吉他

遇见绿歌,是在石头城的地下通道里。雨夜的周末,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匆匆跑进地下通道里的,也都只是专心赶路,根本无人欣赏我的吉他、我的歌。我有点心灰意冷,正准备收拾东西走人,一个女孩走了过来。

她说:请你再唱一首歌好吗?

我望着她,她穿着款式简单的绿色连衣裙,绑着马尾,脸上半点妆容也无。整个人素白平淡,只有一双眼睛真诚地望着我,透露出一些灼人的东西。我问:好啊,你喜欢听谁的歌?

她报出一个歌手的名字,很小众。我也听得不多,不过还好其中的一首我练得挺熟。我弹起吉他,慢慢地把歌唱完。那女孩一直望着我。唱歌的时候,有几次我们目光相会,她也并不避开,脸上的表情一直没变,似乎并未被我的歌声感染分毫。

歌唱完后,她在我面前的吉他盒里放下了一张纸币,说了声“谢谢你”,然后走了。

我把那张钱捡起来一看,竟然是五十。这是我做流浪歌手以来,见过的最大面额的钞票。清冷的雨夜里,五十块钱足够让我果腹了。我望着女孩瘦瘦的背影,她高高的马尾、窄窄的肩膀,一步一步,很快就消失在地下通道的那头。我从此记住了她。

再见她,已是夏末。这次不用她说,我就唱了一首那个歌手的歌。歌唱完了,她要给我钱,我不要。她冷冷地把钱放进吉他盒里,转身的时候她望了我一眼,然后说:别装清高,吃饱肚子最要紧。

她离开前,我说: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什么的,重要吗?她站在原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过来看着我说:我叫绿歌。

我没说话,看着她离开。我每天在地下通道里唱歌,也算是阅人无数,可是像她这般面相凉薄,却又乐善好施的年轻女子,却真是少见。

第三次见她的时候,我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缘分了。从前在书上看过,你一旦对某个人有了好感,那么他(她)的脸的辨识度就会大大增加。以前也许那个人只是人群里的一个背影,现在,你却能在人堆里,一眼就把那个人认出来。

那是个星期二,天气不错。我很难得地没有去卖唱。我搭了地铁又转公交,去石头城的西郊闲逛。下了车,正准备去路边的小摊上吃饭的时候,却在这个时候看见了绿歌。

她走在马路对面,手里提着两包东西,面色有点焦急,像是要去什么地方。懒洋洋的日头下,我的好奇心战胜了我。我跟在她身后不远处,想要看看她究竟要去什么地方。

歪歪扭扭地走了好几条背街小巷,她竟然一头拐进了路边的一家小医院。等她进去以后,我抬头一看,已经掉了漆的木牌子上,刷着几个大字──重光精神病院。

想必她赶路心切或者心绪烦乱,我在她后面跟了一路,她竟也毫无察觉。我缩在围墙外面,透过破旧医院三层小楼的玻璃窗,看着她轻车熟路地走进了二楼的一间病房。

我走进医院,给了前台昏昏欲睡的小姑娘一百块钱,很快就套出了答案。她说,那女的叫黎小妹,来看她老公的。她老公是精神分裂外加狂躁症,每次见她都要发病,也不知道她还来看个什么劲。

说话间,二楼传来惊呼。一队大夫举着针管、带着绳子冲上楼去。小姑娘对这场面显然已经习以为常。她打了个呵欠,然后问我:你是黎小妹什么人啊?我笑了笑,退了出去。

我等在路口,点了一支烟。手机的收件箱里已经堆满了齐心婧发给我的信息。我笑我自己真是有病,大好的天气,竟然会因为一个跟自己毫不相干的女人,站在这里浪费时间生闷气。

绿歌见到我的时候,脸上终于有了一点吃惊的表情。她说:是你,你怎么在这儿?

我笑笑看着她,不说话。她的神情突然变得有点不自然,她说:我先走了,改天再听你唱歌。

我没留她,只是看着她匆匆消失的背影,愣了一会儿神。

晚上我一个人回到住处,给齐心婧发了条短信:一切都好,勿念。

她回复:那就好,还有二十天,你别忘记了。

我心烦意乱,干脆关了手机,把自己扔进无休无尽的睡眠里。昏昏暗暗的梦里,绿歌穿着她的绿色连衣裙,一步步走了过来。她看着我笑了,眼神灼热。我望着她的脸,竟然忍不住吻了她一下。

第二天起来,我决定找到她。

我又去了那家医院,这次花了更多的钱,买到了绿歌的地址。是个很旧的居民楼。我犹豫再三,还是敲了门,开门的时候她吓了一跳。还不等我说话,她的身后传来一个老太太的声音:小妹,是谁啊?谁在敲门?电费不是已经交过了吗?

她扭过头对屋里喊:妈,不是收电费的,是来推销保险的。

老太太在屋里骂了一声:那还啰嗦什么!赶紧打发走。别见小恺在住院,你就动别的心思,见个男的就走不动道。

这场面让我一下子摸不着头脑。我张了张嘴,正想说什么,她一把把我推开,说:你走。别再来了。

我拦着门,问:为什么?你到底是谁?

她抬起头,眼睛里竟有泪水,这泪水让我不忍心了。她关门前我说:我这个礼拜每天都会去唱歌,一定要来,我等你。

她迅速地关上了门。不知道是不是关门的声音激怒了屋里的人,那老太太咒罵的声音更大了。

我下楼,心里很乱。绿歌,或者是黎小妹,眼前的这个女人,像是一个谜。我也许真的是这个城市里无聊至极的一个无赖。我也许真的是没有更好的事情去做了。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女人动了心?从那个雨夜开始?还是从她漫不经心地告诉我她叫“绿歌”开始?

我在地下通道里一边唱歌,一边等她。第四天晚上,她终于来了。她看着我,样子疲惫不堪。和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比起来,人好似又瘦了一圈。她说:我今天不是来听你唱歌的。

我说好。然后我收拾东西,跟着她,走了很远的路,才终于在一家咖啡屋里坐下。

她说:你是谁?你想要做什么?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我都希望你能停止。

我说:首先请你相信我并不是坏人。我承认我对你好奇,但并无恶意。你我都不是孩童,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奇,这是好感的前奏。或者我可以直接告诉你,我可能喜欢上你了。

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再说,什么叫“可能喜欢上”?

我叫罗通,二十五岁,家在明城,几个月前刚来石头城。我说自己可能喜欢上你,是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资格。

她盯着我,眼神复杂。我继续说:如果你已经有另外一半,那么,请允许我说声抱歉,我以后将不会再打扰你。

她喝了一口咖啡。咖啡已经被她加了两块方糖,可在她品来,应该还是很苦。她皱着眉头,一口气把苦苦的咖啡喝完。她说:你说你喜欢我,那好,我问你,你的这个喜欢,能带给我什么?

我没明白她的意思。她接着问: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需要、我向往什么样的生活吗?你可知道,我为了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牺牲过什么?你什么都不了解,就横冲直撞地跑来打扰我,告诉我你喜欢我!真是可笑。

我说:我是不够了解你,可这有限的了解,已经足够让我喜欢。最起码,你很真实。

她的嘴角泛上来一个苦笑。真实?是啊,我也想变成偶像剧里的梦幻少女,可是这世界就是现实的。

我说:绿歌,我愿意试着了解你,听你讲你的故事,只要你给我机会。

她说:你可以叫我黎小妹。这是我父母给我取的名字。你既然能找到我家,必然已经知道了我的真名。

可是我还是喜欢叫你绿歌。这个名字更适合你。

谢谢。她终于软软地说了一句话,我抬起眼睛看着她,她的脸上竟有难得的温柔。

我离婚了。她很快又恢复到了冷冷的口气。我四年前和同乡一起从南方小镇来石头城谋生,第一份工作就是去当保母。雇主一家对我不错,老两口都是教师,有一个大学毕业的儿子,感情受挫精神失了常,长年窝在家里,动辄就要死要活。老两口碍着面子,不愿意送他去精神病院治疗。我在他们家做了一年,突然有一天,老太太跑过来,塞给我一把钱,求我给她当儿媳妇。她哭着说,如果我能嫁给她的儿子,并且在他的身边待满三年,就把我的户口从小镇转来石头城。

绿歌的眼神望着窗外。华灯初上的石头城,这繁华的确诱人。她的口气娓娓,也许这场对陌生人的倾诉,她已经等待许久。

说我虚荣走捷径也好,说我贪图荣华富贵,妄想不劳而获也罢,当时我的心里是充满侥幸的。其实他们的儿子也并不难看,如果能够康复,走在大街上,也是一个英俊挺拔的男人。

我想,不过三年而已。也许平安无事地过了三年,他的病就能好了;即使好不了,我也换了个石头城户口。况且,这三年我可以衣食无忧了。

结婚的头一年,一切都好,也许是因为新婚的喜悦,丈夫的病竟然好了大半。很久都没有发过病,药也几乎不用再吃了。我在婚后的第三个月怀了孕,孩子没保住,半年以后又怀了一次。这次到了五个月,肚子里的感觉异常,去医院一检查,竟然是死胎。我想,也许是因为他吃的那些控制精神的药物有严重的副作用。我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回来后,就拒绝和他再同住在一间屋了。公婆因为我的这两次小产,对我也许是心有愧疚,所以也没有再逼迫我。日子苦闷又漫长,可也是这么一天天过下来了。可就在半年前,公婆饭后一同去散步的路上出了车祸,公公当场毙命,婆婆半身不遂。丈夫受不了刺激,再次发病。病状凶险,比哪一次都骇人。而此时,距离我们的三年之约,也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

她的语速很快,在这静静的夜里听来,像是刀刃,撕割着平淡无奇的空气。我一直没有说话,现在我能给她的,只是安静地聆听。仅此而已。

肇事司机一直没有找到,公公的丧事和婆婆的医疗费早就掏空了老两口的家底。我也只有一份兼职的工作,万不得已,只能送他去一家三流的小医院。真的是没有办法。

我想起了那个在屋里整日咒骂的老太太,想必变故以后,绿歌的户口不仅没有搞定,日子反而更加难过。

你为什么不离开?我终于忍不住问她。

我是想过,真的想过。我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可是,我每次想走,老太太就开始骂,骂着骂着就哭,后来还求我。她说我一走,这个家就真的完了。我虽然没走,但是终于办理了离婚手续。

那你还要持续这样的状态多久?五年?十年?

我不知道。她有点痛苦地抱着自己的脑袋。我现在还不能去想这个。也许,这都是我的报应,是我该受着的。

所以,她抬起头看着我。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从一开始,连真名都没有告诉你。那么现在请你告诉我,你还喜欢这样的我吗?

我望着她,眼前的这个女人,她的心里会觉得我能告诉她一个怎么样的答案呢?如果我告诉她是,她会相信吗?如果否定,那么她的心里可会浮现出一点点的失望?

她见我没有立刻回答,竟然笑了。她说:看吧,你害怕了。我理解。说真的,我没有想到,像我这样的人,竟然还能引来男人的注意。你给了我一点小小的虚荣感,为了这个,我也要谢谢你。可是,真的,你别再来找我了。我也不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会告诉你我的事,你帮不了的,也不用帮我。我也谢谢你的歌,你的声音很好听。

她站了起来,又忽然坐下。她说:老在地下通道里唱歌,也不是办法。你应该试着去酒吧里找找活,或者去补习班里教学生,这样收入都能好一点。电视台里每年都会举办新人选拔大赛,如果可能,一定要试着去参加。这么好的才能,別埋没了。

她说:我希望有一天,能在电视上看见你唱歌。

说完这句话,她离开了。

不知道我一个人在咖啡屋里坐了多久,直到手机响,我才意识过来。接起来,是齐心婧,听见我声音不太对,她问我:罗通,你没事吧?在外面这些日子,是否受苦?

我说:我还可以。你呢?

她说:我很好,谢谢关心。

我们之间总是这么客气,哪里像是一对马上要结婚的未婚夫妻。

我说:心婧,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她说:好的。什么事我都答应,只要不是取消婚礼就成。

这个婚礼对她很重要,对我也是。我们之间没有爱情,结婚完全是两个家族利益的结合。我知道齐心婧早就有个相恋多年的男友,现在为了避嫌,也去了国外。我们俩早就约定,结婚三年,等公司的事业全部稳妥,尘埃落定以后,就会悄悄地办理离婚。

我在电话里对齐心婧说:我想参加你爸赞助的那个比赛。

那是一档如火如荼的选秀节目。表面上是海选然后一路晋级,像是草根的狂欢。其实完全是为了推新人,冠、亚、季军在比赛的海选广告登出来之前,就早已经内定了。其他人只是陪着主角玩一玩罢了。

齐心婧说:你疯了!让你出来自由几个月,已经是不可想象的特赦了,你也别得了便宜卖乖。堂堂家族企业继承人去电视里唱歌跳舞,你让白伯父,还有我爸爸的面子往哪搁啊?

是的,我从来就不是什么流浪歌手。我的家在明城,是数一数二的名门望族。

两个月前,我向自己的财阀父亲提出了一个请求,在我正式步入没有爱的婚姻、不可儿戏的事业和压力重重的人生之前,请允许我,完成我儿时起就有的梦想:我想当一回流浪歌手。

我说得很诚恳,父亲压住内心的怒火,思虑再三,竟然同意了。

他说:我选择相信你,相信你会回来。即使你跑掉,我也有能力抓你回来。这点我相信你也很清楚。

我说是,我会回来,娶心婧、接手家里的事业。我会试着爱心婧,生一堆孩子,等他们大一点,就送他们去国外念贵族学校。

然后我到了石头城,在地下通道里遇到了绿歌。

离我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而家里也正在如火如荼地准备着我和齐心婧的婚礼。婚礼上的花都是从国外空运来的,连赠送宾客伴手礼中的巧克力,都是在日本找高级师傅,一块块手工制作出来的。

齐心婧一定很美,她穿着Vera Wang的婚纱,美好圣洁如仙女。这看似完美无缺的人生,我为什么还不满足?为什么,还会想起绿歌?

我真的不能就这样放弃。我要的并不多,我只是想找一个我喜欢的女孩,在这个城市里,趁冬天到来之前,谈一场毫无心机、不计代价的恋爱,仅此而已。我告诉自己,我要找到绿歌。

我去了她家。敲了好久的门,没有人开。

过了半天,才有邻居探出头来说,他们家里出了事,老太太半夜心肌梗塞,救护车还没送到医院,人就没了。

我问:那绿──黎小妹呢?

不知道了。她把老太太葬了,自己走了。房子好像也要卖了,全权委托给中介公司,所得房款全都给小恺了。看小恺那病,这辈子想要从医院里出来,也是难了。

邻居又上下打量一下我,问:你是罗先生吗?是音乐老师对不对?小妹跟我说过,她给你留了一封信,我给你拿。

邻居像是很同情绿歌,她嘴里絮絮叨叨地说:小妹也是个可怜人,受了不少苦,可最后还是没能当成城里人。

我抖抖地撕开信封,问:她去了哪里?

她没说,只说想出去散散心。我想她也许回老家了。

我沒想到,绿歌竟然知道我的身分。

罗先生:我不知道“罗通”是不是你的真名,就像“绿歌”不是我的真名一样。我想你应该不是普通的卖唱者,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哪个靠卖唱为生的人能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去关心毫不相干的人。我猜你也许是个富家公子,过烦了安稳日子,想要出来寻求刺激。你也许以为没人能看得出来,光是你的一件T恤,就够别人大半年的工资。

我始终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对我感兴趣。我们是太不相同的人,我更不能变成别人用来消遣的噱头。我感谢你曾经为我驻足,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得到哪个男人真正的关心。不管怎么样,我谢谢你,并祝福你。

最后我还是觉得,如果你不能当歌手,真是太可惜了。我真的很喜欢听你唱歌。

齐心婧在她老爸面前好一顿撒娇,才让我有了上台的机会。我明白我欠她太多。可是我们生在这样的人家,衣食无忧、前程似锦,不用为生计所累,却也得付出代价。我们并不爱对方,却要完成一段婚姻,我们都是一样可怜的人。

我明白,这是我开始人生之路前的最后一次疯狂。

我背着吉他,穿着我第一次遇见绿歌时的那身衣服。

我从来没有告诉她,我第一次和她照面,并不是在地下通道里。那是四年前,我陪父亲去石头城考察开发的楼盘,难得闲暇的时间里,我自己去了一家星巴克。

坐在我旁边桌子的,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穿得很简单,不像是在石头城里混迹已久的样子。她的脸上带着兴奋,点了咖啡,像是悄悄地在心里数:一、二、三,然后喝下去。咖啡应该是没有加够糖,她被苦得吐了吐舌头。

我离开的时候,正好有客人从我身边走过。我一侧身,碰掉了她一直在涂鸦的画。我帮她捡起来,看见是一幅公寓装饰图,旁边写着一行字:绿歌未来的家。

我把画还给她,说:你的名字很特别。

她说:是啊,绿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那应该是她刚到石头城的时候,她还正为自己身处大城市所激动,觉得未来有无限可能。

我闭起眼睛,想起那晚她绿色的连衣裙出现在地下通道里,被风吹起来的样子。台上有主持人在报幕:下面请0302号参赛选手出场。

绿歌,如果在这个庞大纷杂的世界里,我们还有一丝一毫再次相遇的可能,那么,我一定要做一件事,那就是让你变回那年在星巴克里,充满希望的可爱的样子。

我拿着我的吉他,一步步走向那舞台的中心。我唱了那首你喜欢的歌。

绿歌,让我把自己唱给你听。

我用尽全力,只为了那个一丝一毫的可能。我想要在这个城市里再次遇见你,然后谈一场纯粹的恋爱。

绿歌,我大声地唱。我唱。

作者简介:吕传彬,80年代生人,现居重庆。从事医学工作的文学爱好者。先后在《短篇小说》《躬耕》《羊城晚报》《新民晚报》《龙门阵》《故事大王》等刊物发表文学作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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