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戏曲舞蹈表演的形态与特征

2017-05-24 11:18侯爵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6年40期
关键词:形态表演特征

摘 要:戏剧表演是中华传统文化宝库中的瑰宝,戏曲的歌舞表演综合运用了唱、念、做、打,手、眼、身、步、法等多种表现手段来创造舞台上的艺术形象,戏曲的艺术语言多种多样,舞蹈表演也是戏曲表演中艺术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正是就戏曲舞蹈表演的形态与特征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戏曲舞蹈 表演 形态 特征

在戏曲的各种表现手段中,音乐和韵律是一个核心要素,这就要求戏曲演员的形体动作也必须上升到舞蹈化的高度,才能配合表情、唱词、音乐韵律和节奏将喜怒哀乐等感情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呈现出富于舞蹈美和塑形美的身段、工架和武打。

一、戏曲舞蹈表演概述

戏曲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中国传统戏曲艺术在我国文学艺术园地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地方戏曲剧种,这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历代戏曲艺人在演出实践中不断根据当地观众的需求和当地的风俗习惯进行调整、磨合和碰撞,从中积累经验,探索和创造出来的,这也充分说明戏曲表演源于生活,与生活经验,生活经历密不可分。

而戏曲舞蹈又是戏曲艺术表演中一个关键因素,它是把舞蹈和唱词念白、表情以及故事情节融合起来为观众展现人物的精神风貌、性格特点以及整个的戏剧故事,戏曲舞蹈表演贯穿在喜剧演员举手投足的动作和每一个表情变化之中,演员的形体动作虽然也源于生活,但更高于生活,绝非自然的生活动作,它结合了戏曲的音乐、韵律和节奏,有着独特的表现形式,这是值得我们去探究的。

二、戏曲舞蹈表演的形态与特征

(一)戏曲舞蹈表演以塑造人物形象为核心

在戏曲舞蹈表演中,表演者的每一个动作都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更精准地表达人物形象,包括人物的形态特征、内涵和性格、在该故事情节中的情绪以及人物当时的精神状态等。所以可以说戏曲舞蹈表演是以塑造人物形象为核心的。

比如大家所熟知的《贵妃醉酒》,起源于乾隆时一部地方戏《醉杨妃》的京剧剧目,该剧经京剧大师梅兰芳倾尽毕生心血精雕细刻、加工点缀,是梅派经典代表剧目之一,高雅的梅派唱腔,华丽的凤冠、头面、服饰,无一不展现出杨贵妃高贵典雅的气质。但是在刻画杨玉环醉后自赏怀春的心态,凸显杨玉环对帝的柔情的主题上,离不开戏曲演员表演出的无可挑剔的美丽的身段、大方的动作和摇晃的步伐,举手投足间,将身为贵妃的杨玉环的高贵气质和酒后的迷人姿态完美的展现在观众眼前,使人物形象活灵活现。

(二)戏曲舞蹈表演的洗练与夸张

戏曲舞蹈演员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是经过精心的设计和筛选的,每一段故事情节舞蹈动作要根据每一个角色而个性化,根据每一段故事情节而情感化,不能有干扰和冗杂,给人干净、利落、明确、有力、势无虚发的感觉,这就是戏曲表演所谓洗练的特征,与表现人物特征和戏剧情节无关或无关紧要的动作一概删去。

但同时,剩下的所删选出来的动作,特别是对展现人物性格、情绪和故事情节十分重要的动作,则通过反复、放大等方式,用夸张的手法着重表演,重点渲染。经常看戏曲的人也有所体会,就算对某个戏曲之前没有了解,但看过一段之后,戏曲表演中人物的善恶、美丑,故事的是非都会鲜明的呈现出来,善恶忠奸,是非分明也是戏曲表演的一大特点,而这些正是通过戏曲舞蹈的夸张表现形式表达出来的。

(三)戏曲舞蹈动静结合、节奏鲜明

戏曲舞蹈动作是配合节奏与韵律展现出来的,也离不开节奏与韵律,而且讲求的是动静结合。戏曲表演是由“动源”向“动端”的连续表演,“动源”是指表演动作的发力点——腰,也被称为中轴,表演者在舞台上以腰部中轴为发力点,与眼睛神态紧密联系起来,同时还需要乐队的配合,完成一系列戏曲动作。而“动端”是指戏曲表演者身上神经末梢的某一位置,如脚、手指等,是因人而变、因情而异的。手一指、袖一挥、足一抬、头一甩、目一视,每一个动作的大小、快慢、节奏等都配合着乐队的韵律表演,细腻而极具美感。

(四)戏曲舞蹈表演的内在美

戏曲舞蹈表演是外在表现形式,但它不仅需要娴熟的表现技巧和精湛高超的技艺,更要求舞蹈演员同时表现出人物的内涵即内在美。戏曲舞蹈表演的内涵表现强调的是精、气、神这三点,这也是戏曲舞蹈表演的精髓所在。精,主要是指人物的精神;气,是指人物的气质和气场;神,是指人物的灵魂和情感。这就要求演员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形似只是表演的基础,但是只有形似不足以表达更深刻的人物个性,要达到神似,就如同东晋画家顾恺之所表达的“以形写神”的意境,貌合神离是无法体现戏曲表演的艺术美感的,也称不上是合格的戏剧舞蹈作品。演员要想成功塑造一个典型人物,就必须戏曲舞蹈表演中融合所表现人物的精气神。

如戏曲中的武打表演,重在能够从行云流水的武功动作中体现出人物的内心世界,烘托出戏曲传神的意境。从这方面来看,戏曲中的武功表演首先要形似于真实战斗,必须使用细致甚至夸张的武功动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将戏曲的情节恰当地展现出来,也才能够传达出戏曲人物的性格以及感情的变化。譬如同是“打出手”,《白蛇传》、《锯大缸》就應该各具特色,从规定情境及人物特定性格、心理、情绪出发找出其不同根据,从“险”中出性格,传情传神。否则,就是矫揉造作,卖弄杂耍,非但不能“神似”,连被称颂的主人公的可敬可爱的形象也被歪曲了。

我国传统的戏曲艺术虽然说是传统文化的瑰宝,但已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视线里逐渐消失,虽然国家和老一辈的艺术家、学者们一直在努力去弘扬和发展这一传统艺术文化,但我们的研究和重视程度依旧是不够的。笔者希望通过此文对戏曲舞蹈表演的形态特征的探究,再度引起人们对这一艺术的关注。

参考文献

[1]王小红.论戏曲舞蹈表演的形态与特征[J].时代漫游,2014,03:98-99.

[2]王萍.论戏曲舞蹈表演的形态与特征[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2,10:243.

[3]魏振雷.戏曲舞蹈表演的形态与特征研究[J].音乐时空,2013,08:57.

作者简介

侯爵(1989.6-),男,河南省,汉,本科,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戏曲,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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