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与民族文化再生产关系研究

2017-05-25 11:24潘宝
广西民族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旅游者民族文化

【摘 要】旅游社会的存在使得个体与地方性社会在转变为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的时候变得越来越容易。旅游成为个体建构休闲情境的一种方式,亦成为地方性社会发展的一种方式。旅游社会改变了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交往方式,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满足的是个体的非物质性需求与感官体验,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是地方性社会彰显自我文化价值的手段。旅游社会使得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在现代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是个体对自我休闲权力重视的结果,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是地方性社会对自我发展权力重视的结果。

【关键词】旅游社会;旅游者;休闲情境;民族文化;再生产

【作 者】潘宝,大理大学民族文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人类学博士。大理,671003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7)01 - 0164- 007

一、旅游社会发展与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

旅游社会是现代性社会进一步分化的结果,当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受到旅游活动影响的时候,个体与群体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就会被旅游者和旅游目的地的各种权力主体所重构。旅游社会指的是在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因为旅游行为而被重构的社会。旅游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在大众旅游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个体转变为旅游者,越来越多的地方性社会转变为旅游目的地,且个体转变为旅游者的过程与地方性社会转变为旅游目的地的过程是同步的、是较容易的。旅游社会发展则与现代性社会中个体与地方性社会的发展相关联,且旅游社会发展直接影响着生活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个体、影响着存在于现代性社会中的地方性社会。但旅游社会发展并非绝对遵循着现代性社会发展的逻辑,或者说,旅游社会发展也并非拘泥于现代性社会物质财富积累的逻辑。与其说旅游社会发展是现代性社会发展的一种延续,不如说旅游社会发展是对现代性社会发展的一种修正与调适。修正的恰恰是现代性社会中以物质财富积累为主导的价值体系,调适的则是避免现代性社会陷入积累物质财富的漩涡中。

具体到生活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个体来说,个体的生存与个体的工作状态息息相关,现代性社会使得每一个个体都被工作所掌控,即不工作就无法获得维持个体生存的金钱,而为了生存,个体就必须工作以便获得金钱。但金钱的获得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在现代性社会资本经济理性所掌控的逻辑中,这种工作状态却是一种常态,常态也就意味着个体在其生命的历程中,不工作就意味着不理性。因此,现代性社会除了控制着个体的工作状态,亦控制着每一个个体的价值取向,这种取向就是个体只有不断的积累个体的物质财富,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身份与地位。现代性社会以物质财富数量上的多寡来评判个体的社会价值,而这种逻辑之所以横行无阻就在于其对个体时间的控制。控制个体时间也就意味着个体不会偏离现代性社会的这种逻辑。而随着现代性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当每一个个体的物质财富都在同步积累的时候,這种逻辑所导致的问题就在于,当个体的物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个体的非物质性需求开始显现并在心理上开始反对工作的常态化,即反对现代性社会对个体时间的绝对控制。而旅游社会的影响就在于,为个体反对现代性社会在时间上的绝对控制提供了路径,即个体通过旅游社会的影响而将自身转变为旅游者。通过旅游者这样的身份,个体可以在旅游过程中支配属于自己的时间,并且在非工作状态中满足自我的非物质性需求。

非工作状态的存在对于个体来说意味着反叛,反叛现代性社会中资本经济理性对个体时间的绝对控制。当个体的非工作状态与旅游社会发展联结在一起的时候,且个体转变成为旅游者的时候,个体就处于休闲状态中。托斯丹·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认为,休闲并不是“懒惰或清静无为”,而是“非生产性地消耗时间”。[1 ]36-37非生产性对于个体来说,意味着其自身处于非工作状态。在旅游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休闲状态对于个体来说,并不意味着个体一定能够满足其自我的非物质性需求,休闲必然需要休闲的对象,这也正是个体必须转变成为旅游者的原因。这也就说明,当个体期望通过旅游活动来满足自我的非物质性需求的时候,且个体能够通过自我的选择较容易地转变为旅游者的时候,旅游社会的存在在个体的层面上才是可能的。现代性社会中的个体与工作状态相对应,旅游社会中的旅游者与休闲状态相对应,但旅游社会的出现并非是现代性社会的反面,抑或必然是一种后现代,旅游社会的出现恰恰说明,现代性社会有一种自我调适的机制,以便赋予个体自我选择并分配工作与休闲的机会与时间,而不致于使资本经济理性的逻辑崩盘。而这种机制就在于个体可以通过旅游者这一新的身份,建构属于自我的休闲情境。

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是旅游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大众旅游是旅游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但大众旅游的发展并不一定必然会产生旅游社会。如果说,大众旅游是对旅游在量的层面上的影响的话,那么旅游社会就是对旅游在质的层面上的影响。大众旅游的出现,将生活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人们,源源不断地送往与其生活方式存在着差异的地方性社会中。旅游是生活于现代性社会中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大众旅游所带来的这种生活方式,使得现代性社会同时建构个体的工作与休闲两种不同的情境成为可能。为了积累个体的物质财富,个体必然需要建构其自我的工作情境,但由现代资本经济理性所控制的工作情境极易导致人的异化,工作的程式化与人性的自由化背道而驰。旅游社会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旅游社会就完全不受这种力量的控制,人必须通过其旅游行为将其对非物质性的需求,转移至各种感官的体验过程中,即旅游社会有可能使得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又回归至现代性社会的物化过程中。这种物化就表现为旅游者的休闲情境建构必然依托于现有的旅游资源,如民族文化,而民族文化在参与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的时候,就必然需要借助于物化的力量才能够被旅游者的感官所体验到。纳尔逊·格雷本(Nelson Graburn)在研究旅游时曾指出,“旅游就是一种与尘世生活(一切人类社会的必然特征)割裂开来的、必要的、程式化的手段之一”[2 ]113。当旅游也成为个体建构自我休闲情境的一种程式化手段的时候,也从侧面反映出旅游社会的存在。特别是当旅游社会促使旅游者不断地在地方性社会凝视各种景观的时候,这种生活方式就将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联结在一起,这也说明,旅游社会影响了个体的休闲时间。但现代性社会对旅游社会的影响依然存在,旅游社会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资本经济理性的力量,而将个体所认为的休闲时间,牢牢控制在资本经济理性的价值判断标准之下。控制的媒介即是大量出现的、类似民族文化的各种文化形态。约翰·尤瑞(John Urry)曾指出,“尽管全球各地的绝大多数人并不能作为旅游者到世界各地参观,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赖以生存的地方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自然、国家、殖民主义、祭祀、社区、遗产等形象并不是贪婪的全球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3 ]194。这就说明,旅游社会超越了以往大众旅游所带来的影响,旅游社会使得每一个存在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个体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旅游者,亦使得每一处存在于现代性社会中的地方性社会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旅游目的地。另一方面也说明,工作情境的存在提供了个体旅游所必需的经济资本,而休闲情境则消费这种经济资本。个体若想实现其对地方性社会生活方式的非物质性需求与感官体验,就必须首先实现其对自我休闲情境的建构。

旅游行为是旅游者建构休闲情境的最主要行为。休闲情境是个体处于休闲过程中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使得个体可以自我控制自己的时间。休闲情境表达的是个体的休闲权力(leisure right),即个体的生理属性与对非物质性的需求决定了个体不可能一直处于工作状态中。尤瑟夫·皮柏(Josef Pieper)在研究休闲时曾指出,“当一个人是他自己的时候,当他意识到他自己存在的时候,休闲才是可能的”[4 ]46。从人有权休闲(right to leisure)到将休闲权力视为现代性社会中个体最基本的权力,对于个体来说,意味着休闲权力与工作权力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虽然个体需要建构其工作情境以便获得维持其个体生存的物质财富,但人的非物质性需求却无法完全通过建构个体的工作情境来满足。旅游社会的存在缓解了个体工作情境与休闲情境之间的冲突。这就表明,旅游社会是现代性社会发展的一种自我调节,是大众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以便使得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的重构不致于以急剧的方式发生。因此,也可以说,旅游社会是现代性社会的一种分化,是现代性社会对人身体控制的一种隐性手段,更是对物的秩序的一种重新排列组合。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民族文化再生产即是物的秩序重新排列组合后的一种结果,更是参与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的一种结果。

二、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

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之所以能够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发生关联,源于旅游社会建构过程对个体与地方性社会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仅只是个体转变为旅游者、地方性社会转变为旅游目的地那样简单,更在于影响了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交往方式。旅游者之所以建构个体的休闲情境,既源于个体对自我休闲权力的重视,亦源于旅游社会所生发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在个体非物质性需求的影响下,在地方性社会物质性需求的影响下,能够将此处的个体塑造为旅游者,能够将彼处的地方性社会塑造为旅游目的地。旅游社会使得旅游者建构自我的休闲情境变得容易,亦使得地方性社会在转变为旅游目的地之后,对原有民族文化进行再生产亦变得容易。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是一种相互影响、互为促进的关系。在旅游社会发展过程中,旅游者需要在异域的地方性社会寻找能够建构其休闲情境的文化形态,寻找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在寻找过程中能够满足自身的非物质性需求;而旅游目的地则需要不断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以便吸引更多的旅游者,生产民族文化与吸引旅游者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在生产民族文化的过程中发现那些能够满足物质需求的民族文化,從而对其进行再生产。民族文化再生产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是一种符合现代性社会资本经济理性的一种再生产,而对于旅游者来说,则是一种建构其休闲情境的再生产。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再生产意味着在现代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能够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民族文化形态凸显于旅游者的旅游过程中。这就有可能造成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对民族文化认同与非认同相互交织的结果。

对民族文化的非认同使得生活于旅游目的地的人们,不再将其原有的民族文化嵌入现有的日常生活中,而是将原有的民族文化从现有的文化生境中脱嵌,将不符合旅游社会发展的文化形态过滤掉,剩余的民族文化形态,能够被资本化与商品化,且这样的民族文化形态在旅游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被有意识地保护与传承,并被利用,以便再生产出来,以便在再生产过程中满足当地人各种利益的需求,如将民族文化作为塑造旅游景观的一种资源。玛利亚·杨森-弗比克(Myriam Jansen-Verbeke)在研究文化景观与旅游之间的关系时曾指出,“旅游在景观变化中的催化剂作用不仅是一个社会的大趋势问题,如城市化或文化复兴,还与价值观和态度的演变有关。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更多的闲暇时间,人们就有动力去寻求更真实的体验,怀旧、寻根、其他的文化和身份成为体验的热点,人们对精神和脑力活动的兴趣与日俱增。这些趋势都促使特定地域内文化资源资本化产品的出现”[5 ]152-175。这时候的民族文化对于当地人来说,是一种可以形塑为旅游景观的民族文化,是可以实现物质性利益的民族文化,尤其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这种民族文化再生产的时候,这样的民族文化对于当地人来说,是文化非认同的一种结果。非认同的根源就在于,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民族文化从彰显其价值理性向彰显其工具理性过渡。但这种非认同对于旅游者来说,却是一种认同的过程,这种认同从旅游者对旅游目的地的想象开始,持续至旅游者身处于旅游目的地所历经的感官体验过程,并延续至旅游者离开旅游目的地再次回至原来的社会中,对旅游目的地的再次想象再次强化了这种认同。认同的根源在于民族文化成了旅游者建构自我休闲情境的一种象征。旅游者认同旅游目的地的民族文化,也因为这样的民族文化满足了旅游者的非物质性需求,满足了旅游者的感官体验。旅游者认同的前提是这样的民族文化需要被旅游目的地再生产出来,是被展演出来的民族文化,是专门为了旅游者而生产的民族文化。因此,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离不开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而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的再生产亦离不开旅游者建构其休闲情境。离开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民族文化再生产就失去了对象和意义;抛开民族文化再生产,旅游者休闲情境亦缺少建构的元素。

在旅游社会中,对休闲情境的建构意味着旅游者可以很容易地获得满足自身非物质性需求的文化元素,也意味着旅游者可以很容易通过其自身的旅游行为满足其自身的感官体验。而这种极易满足的条件,除了大众旅游这一社会发展基础之外,更有类似民族文化的各种文化形态不断地被旅游目的地再生产出来。这就表明,旅游社会能够在个体与地方性社会两者的层面上共同作用,个体转变为旅游者并非是旅游社会的目的,目的在于现代性社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个体的休闲权力,而旅游社会的发展满足了个体休闲权力的彰显;地方性社会转变为旅游目的地也并非是旅游社会的必然结果,而是为地方性社会创造一条以旅游为手段的发展道路。这就说明,旅游社会既是个体层面上的一种现代性发展策略,又是地方性社会层面上的一种现代性发展策略,这两种策略可以同时影响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的再生产。在个体的层面上,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既是个体休闲权力彰显的过程,亦是个体控制自我休闲时间的过程;在地方性社会的层面上,民族文化再生产,既是地方性社会经济权力彰显的过程,亦是地方性社会主动参与外部社会发展的过程。

在旅游社会中,民族文化再生产之所以可以成为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的因素,就在于民族文化可以作为旅游资源而存在,亦可以作为展演形态而存在,前者指向地方性社会发展的一种潜力,后者指向吸引旅游者感官体验的一种能力,满足旅游者非物质性需求的一种动力。当旅游成为地方性社会发展的一种路径的时候,民族文化就可以成为支撑这种路径的资源,而当这种资源成为旅游资源的时候,必然需要将其面向旅游者进行展演。将民族文化转化为一种旅游资源、将民族文化进行展演,这对于民族文化来说就意味着再生产。对于旅游社会来说,民族文化再生产指的是,以民族文化为起点,民族文化可以转化为旅游资源、转化为展演形态,可以被资本化与商品化,再以旅游目的地物质性利益的获得结束。如此循环往复,以便维持地方性社会的旅游发展,进而促进旅游社会的发展。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民族文化可能被认为是极具特殊性的,因而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有可能逐渐被地方性社会所淡化,甚至民族文化成为了解释地方性社会之所以贫穷的原因。但当民族文化置于旅游社会发展的语境中的时候,民族文化转而成为地方性社会发展的一种优势资源。凸显民族文化的特殊性也在旅游社会的发展中成为形塑地方性社会旅游形象的一种手段。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旅游目的地对自我旅游形象的形塑过程,就一定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再生产。

例如,丽江大研古城作为最具纳西民族文化的代表,当其源源不断地吸引旅游者的同时,原来最能代表纳西民族文化的当地人则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外地人开客栈。外地人将原来房屋重新改建、装修,以便接纳更多的旅游者。以“三坊一照壁”的民居来说,在传统民居中,正房的一坊为老人居住,厢房的二坊为晚辈人居住,这就说明这“三坊”是存在明显的礼仪秩序的。但在旅游的发展过程中,这种传统格局的民居,在其成为客栈之后,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房屋外貌有可能被修复并保留了传统民居的风格,但房屋的内部,已经被分割为不同价位的标间,正房与厢房无异,屋内安置了现代风格的床铺与卫生间,只是价位与服务设施不同。这样的改变,确实吸引并接待了更多的旅游者,但对于原有的民族文化来说,这样的建筑格局打破了原有的礼仪秩序。这种改变,虽然有利于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但并不一定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再生产。

在旅游社会中,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之所以可以促进民族文化的再生产,是因为旅游者在休闲情境建构过程中所产生的非物质性需求与感官体验,是可以通过民族文化的再生产来实现的。旅游者需要的是异域的文化,民族文化的地方性与差异性符合旅游者的旅游需求。最重要的是,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过程是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同步进行的。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的同时,亦是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的时候,两者同处于各自的旅游活动中,这种旅游活动,并非是旅游者处于主体地位而旅游目的地处于客体地位。特别是在旅游人类学的有关研究中,旅游与地方性社会关系决定了旅游影响地方性社会发展的程度。阿曼达·斯庄萨(Amanda Stronza)研究旅游与地方性社会发展时就指出,“在旅游发展中,人类学者可以集中精力,以便做出重要的贡献。人类学者可以努力使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并成为旅游项目的决策者,也能够注意到当地居民选择或者参与旅游的原因。如果我们认为合适的外部投入可能是必要的,但又不足以确保当地人的旅游利益,那么这些有关原因的信息就是重要的。现时的情况是,地方的政治结构、经济制度、民族关系、两性角色,以及生产劳动的责任都可能影响当地人成为旅游主体的过程”[6 ]261-283。这也就表明,影响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的因素是多样的,但地方性社会若需要借助于旅游来发展的话,那么,成为旅游的主体并获得相应的利益亦是重要的。旅游社会发展使得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都可以同时掌控休闲情境的建构与物质性利益的获得,两者在这样的过程中都是主体,都可以主动参与至旅游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当旅游社会赋予了个体彰显休闲权力的机会的时候,亦在表达着个体的人性价值;当旅游社会赋予了地方性社会彰显发展权力的机会的时候,亦在表达着地方性社会发展的愿望。因为休闲情境建构与民族文化再生产的存在,旅游社会为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两者之间提供着符合主体愿望的交往机制,并将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与民族文化的再生产融入至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现代性社会发展赋予了旅游社会发展的动力,亦因为旅游活动而影响着个体与地方性社会的发展。

三、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休闲情境建构与民族文化再生产

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的本质是个体对自我人性价值的彰显,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的本质是地方性社会对物质性利益的诉求,旅游社会的本质是现代性社会自我发展的一种调适与修正。现代性社会发展使得个体在建构自我工作情境的同时,亦在将建构自我的休闲情境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与其说这样的建构是个体的一种主观意愿,不如说这样的建構是对现代性社会的一种批判。批判的重点在于,个体无法承受由现代资本经济理性所导致的、偏离人性的积累物质财富这一过程,个体与个体之间被数量性的价值判断标准所区隔。当个体将休闲情境置于与工作情境同样重要的地位的时候,意味着个体已经能够更多地掌控并支配自我的非工作时间。迪安·麦坎内尔(Dean MacCannell)在研究休闲时曾指出,“闲暇是由文化体验构成的。闲暇和文化作为对工作和日常生活的一种暂时逃避而继续存在,它们主要包括度假、娱乐、游戏、玩耍和宗教仪式。这种针对日常活动进行的文化仪式的转移导致了工业社会的主要危机”[7 ]38。这种危机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现代性社会可以毫无条件地容忍个体过多地支配自己的非工作时间,这也正是旅游社会为什么是现代性社会发展的一种调适与修正的原因。个体在旅游社会的影响下,可以自由选择转变为旅游者的时机,但个体不可能一直处于旅游者这样的身份与地位之中,旅游者这样的身份与地位,对于个体来说是暂时性的,当旅游活动结束,当旅游行为终止,旅游者再次回归至现代性社会中的个体的原有社会身份与角色。但地方性社会在旅游社会的影响下,却有着与个体不同的命运。地方性社会因为旅游社会的影响,而利用各种资源将自身塑造为旅游目的地,这种目的地一旦形成则是常态的,旅游目的地不因旅游者的离开而不称其为旅游目的地。同样的,民族文化再生产对于旅游目的地来说,也是一种常态,因为有源源不断的旅游者会涌入这里。而决定旅游者身份暂时性与旅游目的地身份常态化的,正是现代性社会。

现代性社会的存在意味着个体建构工作情境是一种常态化的行为,同时也意味着个体建构休闲情境是一种非常态化的行为,但现代性社会发展对个体权力的重视,亦在改变着现代性社会对个体的控制。当个体开始质疑资本经济理性的时候,何为理性亦成为影响个体选择何种生活方式的社会因素之一。个体转变为旅游者并建构休闲情境,从资本经济理性的角度来看,这是个体的一种非理性行为;但从人性价值理性的角度来看,则是个体的一种理性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两种理性可以同时左右个体的行为,从现代性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尽管存在着旅游社会的调适与修正,但前一种理性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后一种理性则处于从属地位。旅游社会存在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为个体提供了建构休闲情境的方式,也为地方性社会发展提供了民族文化再生产的环境。若现代性社会没有分化出旅游社会,虽然个体可以有其他建构休闲情境的方式,地方性社会也可能有其他发展的路径,但能够如此大规模影响个体休闲情境的建构与地方性社会民族文化再生产的,恐怕除了旅游社会这种模式之外,没有其他模式能够与其相较。

而旅游社会之所以有如此规模的影响,离不开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对自我休闲权力的重视,或者说,现代性社会已经赋予了个体更多的休闲时间,并能够在国家层面上以法定的形式予以确立,这不得不说是现代性社会发展的一种结果。同样的,现代性社会发展所导致的地方性社会的被动贫穷,这种被动即是资本经济理性在数量上的一种表现。但这种贫穷并没有将地方性社会永远抛离于现代经济发展的轨道,因为旅游社会的存在,地方性社会在民族文化再生产模式的影响之下,再次获得了融入现代经济发展轨道的机会。因此,与其说民族文化再生产模式促进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不如说,民族文化再生产是现代性社会发展过程中地方性社会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尤其是处于边缘的地方性社会,当其拥有的民族文化可以转化为旅游资源的时候,当其所形塑的旅游形象可以充分激发个体旅游想象的时候,处于边缘的地方性社会有可能就会处于旅游社会的中心。从市场经济的边缘到旅游社会中心,地方性社会的这种转变亦是现代性社会所催生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指的是现代性社会赋予了地方性社会将其原本看似劣势的资源转化为优势资源的能力。通过劣势向优势的转化,地方性社会可以主动地参与至现代性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改变其被动贫穷的局面。也可以说,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为地方性社会发展提供了机遇。

休闲情境建构与民族文化再生产是现代性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个体与地方性社会必然出现的结果,这种程度指的是物质财富所积累的程度,而这种结果指的是现代性的人与现代性的物两者相互影响的结果。人指向个体对自我人性价值的彰显,物指向地方性社会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个体与地方性社会都是无法完全与现代性社会的资本经济理性的逻辑相向而行的,休闲情境与民族文化之所以在现代性社会所分化出来的旅游社会中得以表达并不断地被彰显,是因为旅游者对休闲情境的建构与旅游目的地对民族文化的再生产,都依托于两者存在于现代性社会中的非物质逻辑。休闲情境建构对于个体来说,意味着一种非工作状态,非工作意味着个体偏离了积累物质财富这一理性,是一种非物质逻辑的表现;民族文化再生产对于地方性社会来说,意味着一种非主流的发展模式,而当这种非主流模式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时候、与旅游社会相结合的时候,原本处于资本经济发展边缘的地方性社会,亦有可能在文化话语的修饰下,以一种非物质的逻辑,嵌入至现代性社会物质发展的逻辑中。休闲是个体意识到自己存在的一个过程,民族文化是地方性社会意识到何为地方性的原因。因为现代性社会的发展,因为旅游社会的存在,休闲情境建构成为了个体存在于现代性社会中的一种生活方式,民族文化再生产成为地方性社会的一种发展模式。个体在旅游社会中可以找到满足非物质性需求的一种方式,亦可以找到实现人性价值的一种方式;地方性社会在旅游社会中可以找到满足物质需求的一种方式,亦可以找到彰显地方性文化价值的一种方式。

现代性社会发展在为大众创造更多物质财富的同时,亦创造了更多非物质的财富。个体在获得这些物质财富的同时,却并不一定同时获得与其等质的非物质财富;地方性社会虽然无法尽快地适应现代性社会发展的方式,但地方性社会所蕴含的非物质财富却有待当地人利用。虽然旅游可以成为利用这些非物质财富的手段,但并不意味着非物质财富一定能够以一种当地人可以接受的方式来利用。鲍勃·麦克彻(Bob McKercher)和希拉里·迪克罗(Hilary du Cros)在研究旅游过程中非物质文化与当地人的关系时曾指出,“原住民群体也依赖于他们的非物质文化层面来确立自己与其文化身份之间的关系。在任何时候,他们都承受着比任何其他群体都更多的来自外部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力量的压力。诸如知识产权侵犯、文化资产的营利性盗用、旅游促销中的滥用、开发等问题,是大多數原住民群体所关切的”[8 ]104。休闲情境的建构对于个体来说,是其重视自我非物质性需求的结果;民族文化再生产对于地方性社会来说,是其重视自我物质性需求的结果,只不过这种重视是建立在地方性社会存在大量非物质财富这一基础之上的,而且这样的财富需要合适的利用方式。旅游社会就为个体与地方性社会提供利用物质财富与非物质财富的方式。当个体在旅游社会的作用下,利用其所积累的物质财富并将其自身转变为一个旅游者,而在旅游目的地消费的时候,地方性社会则利用旅游目的地这一身份,通过利用民族文化这一非物质财富,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同时既满足了自身对物质财富的需求,又满足了自身对自我民族文化价值的认同。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是个体满足自我非物质性需求的一种方式,同时亦为个体提供了转变为旅游者的机制;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是地方性社会满足自我物质性需求的一种方式,同时亦为地方性社会提供了转变为旅游目的地的机制。两者的方式与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都因为旅游社会的存在而变得越来越容易,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为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的再生产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社会动力,旅游者休闲情境建构所需要的元素,都可以在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找到。或者说,旅游者在消费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的同时,亦是在建构自身的休闲情境;而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再生产则为旅游者休闲情境的建构供给着各种不同的文化形态,旅游者按需消费着这些被旅游目的地再生产出来的民族文化,两者融合于旅游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嵌合于现代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

参考文献:

[1] 凡勃伦.休闲阶级论[M].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2] 纳尔逊·格雷本.人类学与旅游时代[M].赵红梅,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3] 约翰·尤瑞.游客凝视[M].杨慧,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 Josef Pieper. Leisure: The Basis of Culture[M]. San Francisco: Ignatius Press, 2009.

[5] 瑪利亚·杨森-弗比克.文化景观和旅游动态变化:探索式案例研究[G]//玛利亚·杨森-弗比克,格达·K. 普里斯特利,安东尼奥·P. 罗素,编,旅游文化资源:格局、过程与政策.孙业红,闵庆文,译,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6] Amanda Stronza. Anthropology of Tourism: Forging New Ground for Ecotourism and Other Alternatives [J].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2001,30.

[7] 迪安·麦坎内尔.旅游者:休闲阶层新论[M].张晓萍,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8] 鲍勃·麦克彻,希拉里·迪克罗.文化旅游与文化遗产管理[M].朱路平,译.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

A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NSTRUCTION OF TOURISTS LEISURE CONTEXT AND THE REPRODUCTION OF ETHNIC CULTURE

Pan Bao

Abstract:The existence of tourist society makes it easier for the individual and the local community to turn into a tourist and a tourist destination. Tourism becomes a way of constructing leisure context for the individual and a way of social development for the local community. Tourist society has changed the forms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tourist and tourist destina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tourists leisure context is to meet the individuals intangible need and sensory experience. The reproduction of ethnic culture in tourist destination is a mean to show the cultural values of the local community. Tourist society makes the construction of tourists leisure context and the reproduction of ethnic culture a mutual promotion and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of modernity,the construction of tourists leisure context is the result of valuing the leisure rights of the individual,and the reproduction of ethnic culture in tourist destination is the result of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the rights of development by the local community.

Keywords:tourist society;tourist;leisure context;ethnic culture;reproduction

﹝责任编辑:李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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