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前工作缴费累计15年的公务员退休后养老金怎么计发

2017-05-26 20:10
当代工人 2017年9期
关键词:发给过渡期年限

问:辽宁本溪市梅春香

机关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请问2014年10月1日前工作、累计缴费满15年的公务员,退休后养老金怎么计发?

答:

文件规定:“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繳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以下简称“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为确保“中人”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具体为: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48号)

猜你喜欢
发给过渡期年限
高压锅最多用8年
辽宁朝阳市刘禹佳问: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欠缴、断缴的,允许补缴吗
英媒称英国欲延长脱欧过渡期至2020年后
当不被人理解的时候……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