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的对策

2017-05-28 10:26曾依依刘盈盈龚旭昱
祖国 2017年8期
关键词:资助工作精准化对策

曾依依+刘盈盈+龚旭昱

摘要: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需求与资助资源不足的矛盾,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资助效能显得尤为重要。在此,从现行的资助体系出发,分析了资助工作精准化面临的困境,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助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夯实资助工作基础;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个人资助配置方案,实现资助效能最大化;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实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加强自立、诚信教育,促进资助工作良性开展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以提高资助精准化水平和资助效能。

关键词:资助工作 精准化 对策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湖南工程学院始终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响应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坚持开通新生“绿色通道”,构建了“奖、贷、助、勤、缓、减、免”多元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逐年增加,但是,能够提供的资助资源却非常有限,难以满足资助需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研究,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效能,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要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准确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根据困难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做好学生自立、诚信教育,及时还贷,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从而达到真正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让广大学生、学生家长放心满意。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基本情况

湖南工程学院是一所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高等院校,截止2014年12月,拥有在校生1531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0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达到33.37%,其中一般困难学生4218名,占27.55%,特别困难学生891名,占5.82%(如图3)。为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21份,收回有效问卷687份。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明,从家庭所在地分布来看,14.26%的学生来自大中城市,19.21%的学生来自城镇,66.52%的学生来自农村(如图1);从家庭所在地经济情况来看,1.6%的学生来自经济发达地区,9.32%的学生来自经济较发达地区,54.73%的学生来自经济情况一般地区,35.95%的学生来自贫困地区(如图2);从家庭经济情况来看,有6.42%的学生家庭经济富裕,60.21%的学生家庭经济一般,27.55%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5.82%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如图3)。学生个人在校消费情况相差较大,调查表明,月均消费1000元以上的为18.34%,月均消费800-1000元的为49.20%,月均消费600-800元的为21.25%,月均消费600元以下的为11.21%(如图4)。据调查,在湘潭市维持基本生活开销需要800元左右,由于家庭无法提供足额的生活费,许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在课余时间进行打工以获取生活费。

从以上调查数据可以看出,现在超过30%以上的学生存在经济困难,需要获得资助来维持学业。但是,资助资源非常有限,因此,采取措施,合理规划资助资源使用,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尤其显得重要。为了做好资助工作,我们对湖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57.06%的学生对学校资助体系满意,22.85%的学生对学校资助体系不满意,20.09%的学生对学校资助体系不了解(如图5),说明宣传工作需加强。对于学校资助工作,调查表明,满意占61.28%,不满意占24.02%,不清楚的占14.70%(如圖6),说明在具体工作中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对于资助,87.6%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申请资助,12.4%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不申请,这部分学生往往具有较强的自尊心,担心被人瞧不起,不愿意主动说明家庭经济情况,特别是部分来自城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是如此,他们宁愿在课余时间去打工也不愿意去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给这部分学生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感到压抑、孤独,甚至出现抑郁倾向,影响到他们的学习、生活。

在资助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成为工作的难点。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却想通过各种途径去的资助。调查显示,46.32%的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会选择申请,这也对资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如果对资助结果进行公示,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只有12.45%的人选择申请,申请人数大大下降,可见保持资助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对于资助方式选择方面,71.78%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助学贷款,选择勤工俭学的为10.33%,选择减免奖的有9.32%,其他方式的占8.59%(如图7)。对于学费资助,85.3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助学贷款,10.48%选择勤工俭学(如图8);对于生活费资助,只有8.3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助学贷款,74.67%选择勤工俭学(如图9)。可见解决学费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助学贷款,解决生活费问题的主要方式是勤工俭学。调查也表明有39.74%的学生能够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困境分析

尽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资助工作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合理分配、勤工俭学合理安排、助学贷款的追缴等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严重影响到资助工作的效能和精准化水平,令学生和学生家长不满意。当前,困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准确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却发现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很难做到“精准”。一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认定标准。目前,高校多采用综合法认定法,主要以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学校所在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认定标准,参考学生生源所在地的经济状况、学生在校消费情况来开展。但是,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经济水平、各地物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造成认定困难。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缺乏严密性和准确性。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只能凭着学生填写一张表格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或者是家长单位开具的困难证明来进行,对于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真实性审核尚无相关制度,从而使高校难以准确掌握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情况。三是认定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实行班级—学院—学校三级认定,一般采取民主评议、学院评定和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认定程序是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推荐、班主任审查、学院评定、学校审核认定。此方法往往受到评议小组成员的个人主观意见、学生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影响到认定的准确性。四是对学生消费难以判断准确。消费情况的主要判断依据是校园一卡通消费记录,有的同学很少在学校食堂吃饭,事实上就回避了监控,另外,由于消费观念的不同,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消费水平很高,而有的经济状况很好的学生消费水平却很低,也给准确认定来了难度。[1,2,3,4]

(二)多元化资助体系和复杂的工作程序,使实现资助工作“精准化”难度加大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学生资助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高校资助体系不断完善,湖南工程学院建立起了“奖、贷、助、勤、缓、减、免”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资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多元化的资助体系中不同的资助方式,其资助政策、申请、认定等要求和程序不同,资助工作的技术性、专业性也越来越强。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各二级学院实际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人员仍以兼职为主,且流动性较大,缺乏资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资助工作停留在应付完成上级的任务,缺乏深入、细致的工作,从而使工作的精准性打了折扣。

(三)资助管理模式陈旧,不适应资助工作精准化要求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繁杂,资助项目多,工作环节多,资助要求差异大,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资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资助各方不仅要求资助管理规范,而且要求公开透明。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就不能适应学生资助工作快速发展的需要。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改进和优化资助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效率,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的必然选择。

(四)资助方案的个性化较差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境况千差万别,困难状况和程度相差较大,个人能力和思想观念各有不同,从而资助需求也就不同。湖南工程学院建立起了“奖、贷、助、勤、缓、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大量受助机会的同时,也给资助管理者带来了如何公平进行资助,充分发挥资助资源效能的难题。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不同、需求不同,进行资助合理配比,形成个性化资助方案。但是。现行的资助工作对这种差异和需求考虑较少,造成资助过度和资助不足,从而没有充分发挥资助资源的整体[5]。

(五)助学贷款办理效率低,催缴困难

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主要方式,助学贷款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资助工作的开展。当前主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助学贷款办理程序复杂、时间长。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信息采用人工核对输入,大量的时间耗在信息核对和纠错中,而助学贷款从申请到批准至少需要一个半月。二是助学贷款信息没有实现共享。银行的助学贷款认定与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没有实现信息共享,造成部分真正需要贷款的学生,由于银行或生源地资助中心的限制而贷不到款[5]。三是还贷催缴困难。根据国家政策,国家财政及学校需共同承担贷款额14%的风险金,而学生不需担保、抵押,也没有健全的信用机制。贷款学生毕业后,银行和学校难以及时跟踪追缴,出现部分贷款学生不及时还贷或者不还贷的现象,给经办银行和社会留下了不良印象,严重影响到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六)勤工助学效率低下

勤工俭学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学习费用问题的有效方式。目前,勤工俭学主要由高校提供,勤工助学范围窄、岗位少、收入低[6]。一是校外勤工助学开拓困难,企业需要大量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强的学生做兼职,但是大部分学生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交流能力,因此,勤工俭学岗位主要来自校内,助学岗位数量较少;二是高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多局限于简单的体力劳动,湖南工程学院主要提供了教室卫生打扫、图书馆值班、会议室管理、多媒体教室管理、食堂卫生等岗位,导致很多学生认为勤工俭学就是充当学校临时工,从而没有积极性;三是校内勤工俭学每个岗位工资在100-200元/月,收入较低。因此,勤工俭学未能实现专业学习—勤工助学—专业学习的目的。

三、提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的对策

为了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学,国家实施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但是,目前资助资源非常有限,远远不能满足资助需要,因此加强和改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化水平,充分发挥资源效能,尤其显得重要。湖南工程学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助工作;加强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夯实资助工作基础;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个人资助配置方案,实现资助效能最大化;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实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加强自立、诚信教育,促进资助工作良性开展等措施,达到了提高资助资源利用效能的目的。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助工作

做好制度建设,规范资助工作,是提高资助精准化的保证。湖南工程学院以助困育人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工程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暂行条例》、《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等系列制度文件,对资助申请、评议、资助结果公示、资助工作监督、资助跟踪反馈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各类资助工作流程,并在学校网站公布,用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確保有限的资助发挥最大的效能,为资助工作精准化提供了保证。

(二)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资助方式繁多,工作难度大,要确保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就必须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和资助队伍建设。湖南工程学院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助学贷款管理指导中心、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等组织机构,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形成了班级—学院—学校三级资助运行机制。一方面坚持服务学生为本,组织开展资助政策、信息管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了资助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做好资助宣讲工作,让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和资助办理流程,方便了学生,提高了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健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夯实资助工作基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的建立应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湖南工程学院通过多年的探索,制定《湖南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建立起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如图11),指标体系包含家庭属性指标、学生个人属性指标、班级测评指标三个一级指标,对应的权重系数为0.4、0.4、0.2,每个一级指标下面包含若干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并赋以5、3、1、0对应分值,一级指标值取对应二级指标的平均值,最后的困难指数为各一级指标值与权重系数乘积之和,按照困难指数值的大小确定困难与否以及困难程度。实践证明,认定准确度达到91.36%。由于家庭经济情况是个动态变化的,学校需每学期认定一次,并根据学生突发情况变化而动态调整。

(四)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个人资助配置方案,实现资助效能最大化

根據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程度,进行“奖、贷、助、勤、缓、减、免”资助的合理配置,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与其困难程度相对应的资助方案,实现资助方式和资助资金额的最佳组合,避免重复资助或者资助不足,充分发挥资助的最大效能。合理配置资助资源,不仅能让获得资助的学生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与帮助,同时也要求他们承担部分经济责任,达到济困、育人的双重功效。

(五)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实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湖南工程学院依托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了校院两级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现了校内资助信息共享。在全校范围内建立了标准化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从申请、评议、审核、认定均予以全程公示,实现了资助信息及时、公开,资助工作公正、透明,网络监督有力,提高了资助工作效率。

(六)加强自立、诚信教育,促进资助工作良性开展

资助是基础,育人是核心。湖南工程学院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相结合,将帮困助学与人格养成相结合,进行了“人格、道德、信誉”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了“自强、自立、自助”的系列讲座,建立了助学、诚信、自立的育人机制。将诚信与助学结合起来,对于不诚信的学生,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将自立与资助结合起来,鼓励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勤工俭学,对于自强自立的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进行优先资助;将资助与感恩结合起来,让学生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培养学生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人生观。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开展优质服务,在学生毕业时举办银行助学贷款毕业还款确认及还款手续讲解讲座,为学生提供还贷说明书以及银行联系方式,同时也向银行提供学生毕业后去向及异动,实现了学生与银行的双向联系,大大提高了还贷率,学校连年获得湖南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据统计,到2014年12月止,湖南工程学院利息违约率仅为5.01%,而同期湖南省高校平均利息违约率为31.01%,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促进了资助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魏东.新体系下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03).

[2]颜文朗.信息网络时代下大学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困境及对策[J].武夷学院学报,2011,(01).

[3]何伟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讨[J].科技信息,2013,(04).

[4]梅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井冈山大学为例[D].江西师范大学,2012.

[5]刘红旗.高校学生资助事务精益化管理探析[J].黑龙江教育,2013,(02).

[6]黄建龙,陈雯.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3).

(作者简介:[1]曾依依,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2]刘盈盈,硕士,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3]龚旭昱,硕士研究生,湖南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大学辅导员,助教,研究方向:运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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