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式竹器“生产性保护”的意义和可行性

2017-05-30 10:48郁波
工业设计 2017年8期
关键词:民间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

郁波

摘 要:生产性保护能更好地調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通过现代化生产理念,使技艺从个体创作到群体传承,保证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甬式竹器为个案,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实施的可能性、困难、方式和原则,为甬式竹器的保存和发展方式寻找一个新角度。

关键词:甬式竹器;生产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工艺

中图分类号:TB4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672-7053(2017)08-0047-02

Abstract:Productive protection can better mobilize the heritag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heritors, through the modern production concept, so that skills from individual creation to group heritage, to ensur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eritage. In this paper, Ningbo type bamboo as a case, discusses the possibility and the production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mplementation difficulties, methods and principles, to find a new angle for the Ningbo type bamboo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Key Words:ningbo style bamboo articles; productive protecti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folk handicraft

在国家的大力号召和支持下,非物质文化的 “生产性保护”进入人们的视线。生产性保护方式在增加匠人们的收益、弘扬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精髓、增加产品的影响度和使用面上都有显著的作用,在改善传统行业、提高行业经济收入、促进文化消费、实现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等方面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宁波具有悠久的竹器制作历史,甬式竹编工艺还被列为宁波非物质保护遗产。作为一项典型的生产经济型非物质文化,“生产性保护”方式的引入能够为甬式竹器文化和制造业寻找新的可持续性发展思路,使整个行业以新的方式 “生存”下来。

1生产性保护的概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念的核心是“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生产性保护以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1]。2012 年2 月2 日,我国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发布了《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概念、方针和原则,以及如何科学地进行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2]。“生产性保护”以其独特的与经济相挂钩的方式科学地引入各地民间工艺保护中。

作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与传承的新方式,生产性保护在我国提出的时间还不长,理论准备不足,少有成功案例。尤其是各地的民间工艺多样化,技术多变,销售方式和大众的接受度都不一样,而各个环节又缺乏合理有效的评估体系,所以生产性保护的发展和实践可以说是边探索边成长。生产性保护项目的实施既要坚守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和核心文化的完整性,又要根据各地的经济状况、生产现状和非物质文化的创新方式,创立各地特有的评估体系和发展目标,体现民间工艺文化的“实用性”、“变化性”和“活态性”。

2 甬式竹器生产性保护的困难

2.1消费市场萎缩

宁波市有约60余家竹材加工企业,由于整体企业规模偏小,没有一条完善合理的产业销售链,加上制作工艺和产品质量上没有很大程度的改进,使得宁波竹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甬式竹器制造业规模不大,大都是家族小企业,雇当地有经验的工匠手工制作。受市场销售影响,大件竹器的制作逐渐慢慢萎缩,能够生存下来的主要是农耕用具和日常生活小产品。许多在市场上销售的竹器产品其观赏和体味民间工艺的价值大过了实用价值,顾客买竹器主要是为了回味传统工艺和观赏,而欣赏竹器的人也越来越少,这样就导致竹器的销售量也越来越少。加上甬式竹器的样式如旧,没有因时代改变而有所进步,更加吸引不了更多的顾客了;而且竹器产品都是手工制品,做一件就要花费很久,算上工时费,竹器的价格也不肯低廉,导致许多潜在消费者望而却步。

2.2技艺传承后继乏人

甬式竹器生产的大部分匠人都是文化程度不高的手工艺人,其技艺传承依靠一代代的口传身授,稍微有灵性的匠人会把师傅教授的技法基本原理加上自己对造型的审美和创作,结合器物的实用性融合在竹器里面,使竹器文化得以不断发展、补充和升华。

甬式竹器工艺得到传承和延续,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它是不少家庭,尤其是竹资源丰富的村镇家庭赖以为生的技能。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塑料制品以其丰富的造型和廉价的成本渐渐替代竹器,同样的一个盛食材的厨房小产品,塑料以其性能和价格优势远远超越了传统竹器。竹器市场的萎缩,使得曾经的民间匠人难以维持生计,学制作竹器不是一期培训班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学徒跟着师傅学上一年才能把成品在市场上售卖。随着市场的不景气,很多匠人都改行,新的学徒也难招,甬式竹器制作技艺传承的未来令人堪忧。

2.3产品质量堪忧

器物的发展史与生活美学的發展密切相关。器物只有被人使用、销售流通,才能对其造型和功能有一定的要求,脱离了使用的器物只会成为摆设品,其造型和功能也会停滞不前。由于现代化工业制品更易加工和易得到原材料,渐渐成为竹器的替代品,竹器因销售量的锐减也缩小了加工规模。为了迎合市场需求,满足人们欣赏和怀旧的心理需求,现在的竹器停留在旧款式的加工制作上,制作也渐渐粗糙起来。

随着现代工程流水线引进,竹器加工制作也慢慢流水化,设计者和制造者相分离,这也导致民间工艺源泉的枯竭,最终使传统工艺步现代工业的后尘,制作的竹器标准化,失去原有的亲切自然感,失去创造性和个性。

3 甬式竹器的生产性保护浅议

3.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竹器制作具有“培训时间长、投入精力大、人力成本高、匠人的创造力影响艺术审美价值”等特点,仅依靠市场自我发展肯定有困难。所以需进一步加强政府层面的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必须充分而正确地发挥主导作用,建立起完善的保障机制,完善宁波竹器生产业各项配套设施,坚持社会参与,协调多方面力量。

3.2品牌的建立

品牌的建立是甬式竹器面走向熟市场的必经之路。形成品牌对于竹器营销和竹器生产者的设计风格维持非常重要。成熟的品牌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匠人的所有权和和收益权,是对匠人的尊重和价值体现,使传统竹器制作技艺传承者有“主人翁”责任感,从而积极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和发展。在造型雷同编制技法雷同的竹器制品销售生产中,品牌的建立有利于制作者对产品质量具有责任感,有意识去拓展产品造型和实用性,精心维护和提升品牌价值,力求业内知名度。

3.3转变传统印象

宣传教育是“传承”的一部分,只有社会了解、关注和欣赏甬式竹器,才能有利于它的发展。在社会的各个层面进行普及和宣传是对传统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有效方式,能够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吸引年轻人传承技艺、更能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加大宣传教育能够一改大众对其印象,从而多角度增加竹器的创造性,形成竹器创新发展的新局面,营造全民互动参与创新的新氛围。

3.4注重人才队伍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重要特点是依附于匠人而存在。因此首先要转变老匠人的思想观念,让老匠人愿意手艺外传,增加老匠人的宣传意识,可以将一部分基础的制作技艺进行宣传,从现场展示到网络短片宣传。以新颖接地气的方式宣传技艺,能吸引年轻人加入甬式竹器人才队伍,一改目前匠人青黄不接的现状,不断有新人加入,融入新的思想和创新方式,使甬式竹器人才队伍能够健康发展。

3.5增添附加价值

甬式竹器的外形和制作方式上沿用了传统的审美和技艺,在售的产品造型和使用方式上并没有较大的突破,这样的产品面貌势必会使产品从日用品走向怀旧艺术品,购买动机也会发生很大变化,直接导致购买人群的减少。用现代化的设计改变产品的功能和与用户的交互方式,使其在功能上回归到日常使用中,增加用户体验值,形成适合当下生活审美的产品风格,无论是否形成独立的品牌都会有不一样的附加价值。

4 甬式竹器文化生产性保护的原则与限度

甬式竹器是典型的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冲突中的民间实用产品,如果不加以保护肯定会被市场淘汰。同时,作为地域特点较强的民间产品,甬式竹器为地域文化开发和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鲜活的样本,具体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甬式竹器的生产性保护需要注意本土技艺的保留,不能为了更好地销售直接照搬其他的竹制品的技法和造型,使甬式竹器失去了其最宝贵的文化遗产原真性。

2)甬式竹器的生产者,尤其是成熟的匠人应该有维护非物质遗产文化的意识,需要大胆培养新人,壮大行业规模,坚信“行业强才能自我强”的理念。同时,行业带头人还需要坚持原则,不能单纯为了经济效益降低竹器的加工水准。

3)需审慎处理甬式竹器的技艺所有权问题,必要的时候介入专利保护,成熟匠人的手工艺制品需要冠名保护匠人的利益,这也是促进匠人生产积极性的有效方式。

4)工业设计理念的融入甬式竹器的发展必然会带来新的机遇,然而新理念与传统工艺融合必然会产生矛盾。在生产性保护下的甬式竹器,应更加注重产品的文化属性,将竹器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通过竹器宣传甬式竹文化,从而提升甬式竹器的影响力,最终达到传承的目的。

本文系2017年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参考文献

[1] 李荣启.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重要性与可行性. 美与时代[J]. 2014(9):21-2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2〕4号[Z]. 2012.2.2.

[3]谭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几点理解.汉江文化[J],2010.3.

[4]刘德龙.坚守与变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的几个关系.民俗研究[J]. 2013.1.

[5]罗婷婷,焦艳,朱慧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述评.通化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J],2014.3.

[6]杨亚庚,陈亮,贺正楚,陈文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探索.东南学术[J],2014.1.

[7]吴良如,高贵宾,王剑勤.宁波市竹资源培育、利用及发展策略.竹子研究汇刊 [J],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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