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芳林
关于国家公园,需厘清哪些关系?
□ 唐芳林
按照计划,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将在2017年告一段落,现在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关键阶段,需要探索并解决一些问题,尤其要厘清几个关系。
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是并列关系,与自然保护体系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可以被整合进国家公园,实行更严格的保护,但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并不会完全被国家公园所取代——这些层级不一、分布范围更广的自然保护地仍将发挥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不单是建立一些国家公园实体,而是以整合建立国家公园为改革抓手,完善自然保护管理体制。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就是要从顶层设计入手解决这些问题,对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该保尽保,实现整体、严格、永久保护和统一、高效管理。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要求,有的国家公园会出现跨地区或跨省的情况,这就需要由国家层面来推动建设和实施管理,由中央直接管理或者委托省级人民政府代行管理权,合理界定事、人、财、物的管理权责。
为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国家公园的所有权、管理权、监督权应该分开行使。国家公园宜作为自然资源产权独立单元由国土部门登记,由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管理,由综合部门实施监督。目前存在的既行使自然保护区监督权又直接实施部分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现象,需要在国家公园体制建设中得以解决。
国家公园的主体目标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而非大搞旅游等开发活动。当然,大多数国家公园除了具备自然保护的主体功能外,同时兼有科学研究、游憩展示、环境教育和社区发展等辅助功能。
国家公园实行更严格管理,并非人人可以自由进入,公益性如何体现呢?
国家公园的核心区和生态保育区严格禁止人为活动;在不影响保护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拿出极小比例的面积作为游憩展示区,进行最低限度的必要设施建设,并通过规范的管理引导民众进入,使民众能够感受自然之美,接受环境教育。
国家公园在世界上有100多年的历史,如今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管理经验。在学习、借鉴外国经验的过程中,切不可照抄照搬,应当结合我国实际有选择地消化、吸收。
国家公园有多种类型,科学性和专业性较强,业务管理上与多部门有搭接,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单独完成管理目标,可以采取统筹协调、专业管理的管理模式。
我国有12个省份试点9处国家公园,应及时总结探索过程中的有益经验,并对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寻求解决方案。与此同时,要加快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