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直播应该坚守的法律底线

2017-06-11 00:33李渊博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7年38期
关键词:网络直播规制违法

李渊博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网络直播也变得越来越热门。网络直播发展迅速,但是相关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碰触法律底线的现象不时发生。本文立足于网络直播中涉及的违法现象,依据法理知识对违法现象进行分析。

关键词:网络直播 违法 规制

一、网络直播概述

网络直播是一种新兴的网络社交模式。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网络直播平台达到两百家,网络直播市场规模达到100亿。从2013年起,网络直播平台数量大幅度上升,因其门槛低、内容丰富、主播平民化、互动性强等特征,爆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但是,看似给人们带来欢乐的网络直播背后,亦隐藏了很多违法乱纪的行为,一次次触碰法律的底线。[1]

二、违法直播:乱象丛生

1.色情、暴力被直播

由于网络主播形形色色,网络直播平台上的内容也良莠不齐。有些主播中规中矩,但还有一些主播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了吸引粉丝和赚取目光,什么话题都敢谈论,什么内容都敢直播,色情、暴力内容也不例外。我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宣传淫秽、暴力、色情……的文化产品”。然而在实际直播过程中,面对激烈的竞争,主播们为了追求更好的人气,赢得更多的关注,不断刷新人们的道德底线,也触及了法律底線。2017年1月10日凌晨,斗鱼直播平台上的一名主播直播“造娃娃”,点击量瞬时过万,对广大互联网用户带来不良影响,尤其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2]

2.侵犯他人权益

网络直播最重要的是通过吸引人们的眼球来增加人气,进而增加收入。因此,奇闻轶事是网络主播们大肆追求的。有些主播为了制造新奇事件,提升新鲜感,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侵犯他人的权益。还有些主播,无视法律法规,随便转载或者模仿产权不清晰的作品,例如在直播的体育赛事当中擅自加入自己的解说,这种现象看似司空见惯,实际上侵犯了对赛事画面剪辑、加工处理的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贸然直播赛事画面和自己的评论,实则构成侵权。再如,2017年2月份,一位网约车司机直播自己与一名空姐的对话,实际上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很多直播内容亦如上述所说的两个案例,看似“没什么”的直播,很多情况下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3.虚假广告宣传

网络直播之所以大范围兴起,一是因为门槛低,二是因为收入高。主播的收入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人气高,收“礼物”多,这些礼物间接转化为直播平台开给主播的工资,二是通过在直播过程中打广告、直接销售产品的方式。由于“偶像效应”,观看直播的观众很容易购买自己心仪的主播推荐的产品。但是有些产品是“三无产品”,还有些产品是假货,主播却说是由“海淘”或者“代购”过来。2016年11月,网上曝出因购买斗鱼女主播推荐的面膜而毁容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经调查发现,该主播夸大产品功能,隐瞒产品瑕疵,并且明知是无保障的假货,依旧在直播过程中推销,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虚假宣传,构成违法行为。

三、法律底线:人人有责

1.网络主播应守法

从某些角度来说,网络主播属于社会公众人物,因此,主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会给观众带来极大的影响,尤其是人气高、粉丝多的主播,动辄“一言引起千层浪”。网络主播要自觉遵守法律,起到一个带头示范的作用。在上岗之前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培养职业道德,在直播过程中注意行为和措辞,避免出现涉黄、粗口等内容,直播以后善于反思,加强自我修养。总之,网络主播是直播行业的“顶梁柱”,主播的素质影响着行业的整体形象,因此,网络主播要带头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倡导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在法律范围内行事,不越过法律底线。

2.直播行业应自律

利用法律防治网络直播违法现象是必要的,但是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网络直播行业还需自律,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自身管理。招聘主播时,不仅看颜值,还要看品质,对主播进行岗前培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此外,直播公司应鼓励并督促网络运营商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建立网络直播内容审核平台,严格进行审查,定期进行直播内容抽查,对于违法乱纪的主播解除聘用合同,设置行业内部“黑名单”。另一方面,直播公司内部也要配备相应的审核人员,对主播的直播内容严格监督与规范,保障直播内容的合法性。

3.立法监管并驾驱

我国并不缺少规制互联网文化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立法本身的滞后性,很多网络专项立法还不够完善,立法工作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无法为网络直播提供有法可依的良好法律环境。因此,完善立法工作势在必行。如2016年11月颁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网络直播平台的经营资质、认证制度和主播管理制度,在规制网络直播方面将会发挥一定作用。此外,还应该加大对直播行为的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于打“擦边球”、违法乱纪的直播平台和个人严惩不贷,情节不严重者督促其改正,行为恶劣者坚决查处;完善对直播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制度,防止挂一漏万。

结语

网络直播作为新型的网络传播模式,带给人们欢乐的同时,也带来了几丝忧愁。笔者也有意无意接触过网络直播,认为要实现长足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在法制轨道下进行,防止不良文化传播,触碰法律的底线。无论是直播平台,还是主播,亦或是观众,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给网络直播打造一个绿色的空间。

参考文献

[1]新媒体视域下网络直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 郭雁云.  法制博览. 2017(04)

[2]群雄逐鹿下的网络视频直播平台[J]. 彭韵佳.  新闻论坛. 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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