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常态下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创新方式

2017-06-14 10:25潘薇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7年16期
关键词:产教结合高职教育创新

(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云南 661000)

摘 要:为满足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中心。本文分析了高职教育的整体教育现状和职业教育长期发展战略,结合创新发展教育理念,对常态下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创新途径和创新方式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系统的探讨

关键词:常态下 高职教育 产教结合 创新

引言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教学核心是以人才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发展为目标的教学理念。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途径培养具备职业素养与专业知识技能的创新型综合素质人才。[1]

一、经济新常态对职业教育改革的新要求

高等职业教育是与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直接连接的人才培养教育类型,经济社会发展形态要求高等职业教育也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与适应。加快高等职业教育的事业发展,提升高等职业院校教育能力已经成为了国家级的战略部署。国家相关部门也为更好的帮助高等职业院校发展出台了相关政策以及教育人才和资金投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对职业教育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中指出:在二零二零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教学模式。社会经济的发展形态对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教育要求的同时,也为高等职业院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以及教学目标指明了改革创新的方向。[2]

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主导和行业指导有待加强

由于教育与企业及行业之间存在着管理机制与管理单位的不同,产教融合在进行自我深化的过程当中难以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和制度的整体性配合。行业协会也在产教融合的深化进程中难以进行全面而有效的指导。职业院校的课程教学不能及时与行业的技术革新以及行业规范标准变化进行结合,制约了高等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的战略进程发展。[3]

2.产教融合管理的体制不够完善

产教融合的深化实践过程当中,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基于不同发展利益述求,寻求多方合作共赢。在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进行制度保证的前提下,双方难以协同寻找建立合作产生利益的方式,共同利益点难以被发现,进而难以真正的实现产教融合。导致产教融合只是建立在理论层面,实际中难以有效实践进行。

3.社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多数高职院校没能真正体现自身对于社会的服务性价值。在产教融合的实践过程当中难以发挥人才培养与人才输送的优势对企业进行服务。实现产教融合的体现形式是高职院校对于社会企业有着明显的服务性功能。由于目前高职院校与社会企业之间存在着合作机制不完善的客观情况,导致两者不能有效合作,进而高职院校也无法完成社会服务性的功能。高职院校在教学过程中的人才培养策略与人才培养的类型很难符合企业发展的需求,也影响了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发挥。高职院校在自身服务性价值发挥的问题上,没有及时进行自我创新,自觉主动的寻找校企合作新模式为自身的服务价值打开市场。

三、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方式

1.发挥政府主进行宏观政策调配的主导作用

在高等院校实现产教融合的深化过程当中,政府在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上进行必要性的完善,在企业、学校、行业之间建立权力与责任的明确和保障措施。在政策上和经济上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进行鼓励和推动,政府发挥协调调度功能,将优势资源进行互补,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优势与企业人才需要的缺口进行宏观的对接,并制定相应的校企合作的政策保障,以服务于产教结合的大方向目标。完善的制度是保证任何合作形式的前提。权力与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及管理人才资源的科学调度是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工作重心,将三方在制度规范的保障下实现利益的共赢发展,是实现产教融合战略的基本措施。

2.实施产教融合重点项目

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需根据当地实际经济情况和企业发展情況,有针对性的设计人才培养方向,从而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够与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实现对接。将高职院校对于人才的专向性培养设定为重点教育项目,高职院校在教学过程中积极对重点教学项目进行相关教师投入和办学资金投入。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不仅为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策略指明了方向,更为社会企业输送了需要的人才,体现了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性。在重点人才培养项目中,高职院校对教师的调派和教学资源的整合,对自身教育教学能力也是一次自我更新,在办学的实践工作中锻炼了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能力。并拓展了校企合作的新模式,为产教融合深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构建合作主体动力机制

为保证在产教融合中,高职院校、企业、行业的各方主体参与积极性。应建立产教融合管理中心,产教融合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各方利益与规范制度保证。从而实现各方合作主体具备自参与产教融合的自主积极性。在高职院校为企业输送人才实践的同时,产教融合管理中心调动资本资源保证企业的人才实践成本,从而保证企业的直接利益。在高职院校与行业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渠道,为高职院校的教学目标更新和教学内容更新提供与行业同等的进度。三方实现合作共赢,重要的是平衡各方的实际利益,产教融合中心的设立,能够有效为产教融合的整体规划部署进行必要性的服务保障。协调合作矛盾,优化利益互补,最大化发挥产教融合中心的组织功能。

4.以创新载体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高职院校在重点人才培养项目上,推动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以及产教进一步的融合。高职院校、企业、行业在实现合作之前进行充分而系统的调查研究,明确自身与他方的优势资源以及主要需求,从而进行合作进程中的宏观调配,以及有效优势与需求的有效衔接。高职院校可以建设大学生产业园、工业园等产教融合深化项目,鼓励企业入驻高职校园并与高职校园合作经营。进一步寻求校企合作新模式,从而提高高职院校的服务于社会的功能。高职院校应结合自身的教育特点与社会企业人才需求的实际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平衡各方利益点、创新寻求校企新模式,从而为实现产教结合的理念发挥高职院校对社会人才输送的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谭柳青. 产教融合在高职教育中的探索与实践[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5, (14): 32-35

[2]董媛. 协同共生:高职人文素养教育产教融合路径探索[J].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 (02): 21-24

[3]王淑涨;, 吕一军. 产教融合市场化背景下的现代高职教育体系建设 [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16, (04): 29-32

作者简介

潘薇,女(1970.12-),籍贯(云南省个旧市) 汉族,副教授,研究方向:从事高职院校教育科研管理,冶金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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