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考核方式改革实践

2017-06-14 02:28王凯朱圆
报刊荟萃(上) 2017年5期

王凯+朱圆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大学公共必修课,在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现实教学活动中,教学方法僵化、考核形式单一的弊端严重影响着教学效果的提高。这就要求高校和教师必须进行教学、考核方式的改革实践活动,更好地实现课程的教学目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式改革;考核方式改革

2016年12月,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担负着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道德观、法治观的使命,在大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础”课教学、考核方式的现状

“基础”课教材内容以政治、道德、理想信念、心理成长、学习成才和法律基础等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文字表达上抽象概括、言简意赅、意义深远,但各部分之间结构松散,关联性、整体性、系统性不足;在教学和考核方式上各高校主要采用单一的课堂讲授和期末闭卷考试方式。同时,很多学生在主观上没有意识到“基础”课对自身成长的重要意义,对课程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轻视,学习积极性不足,少数学生甚至对该课程有一定的排斥心理。这些现状使得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学形式单一,学生学习难度高、兴趣低、主动性差,考核形式僵化,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学习效果等弊端。

鉴于“基础”课程在目前教学实践中表现出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与教学目标不匹配,教学效果不明显的状况,教学、考核方式改革迫在眉睫,教师应当“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不断寻找适合学生的教学、考核方式,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

二、教学、考核方式改革实践

针对“基础”课现存弊端,笔者所在高校进行了以下教学改革,取得良好的效果。

1.教学方式的改革

(1)将大班讲授式教学改革为小组专题研讨式教学。“基础”课为公共必修课,所以授课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鉴于学生多、师资力量有限,目前多数学校“基础”课都采用按照教材编排顺序进行教学,方式上采用大班讲授式教学,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小组专题研讨式教学是根据“基础”课教材各章节相互之间联系性并不紧密,各章节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大学生乐于讨论、勇于实践的特点,在教学主要内容和教学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结合教学现状形成的一种教学方式。首先,由教研室组织教师对教材内容进行细分归类,并结合教学目标和社会现实情况,形成若干教学专题,以专题所涉内容进行备课、授课;而后,将各班级学生以十人为一组进行小组划分,每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进行组织管理;每小组按所分配专题进行相应社会调查和网络自主学习;教师在课堂上以每个小组为主要讨论对象进行专题讨论教学。这种小组专题讨论式教学是专题教学和研讨式教学的结合,通过专题式教学保证教学内容政治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分组自学及讨论则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两种教学方式优势加强、互补不足。

(2)将单一课堂讲授式教学改革为专题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社会调查相结合式教学。“基础”课所采用的教材内容抽象概括,虽然言简意赅、意义深刻,但毕竟信息量有限,且与生活结合度低,学生往往感觉课程内容枯燥晦涩,缺乏兴趣。另一方面,网络信息极其发达,各种视频、音频、文章海量存在,为思政工作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将网络技术与思政教育相结合是新时代思政教育工作发展的必然方向。在教学方式上改变单一课堂教学方式,由教师将网络上与“基础”课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整理,结合专题教学需求建设学生网络学习平台,并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一定量的网络学习。在实践教学方面,教师指导班级各小组在各自专题范围内确立相关题目进行社会调查,了解掌握最新社会信息,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并由各小组选派组员在课堂上进行社会调查汇报。

专题式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使得“基础”课在整体政治方向正确的前提下丰富了“基础”课的内容,并将抽象的理论与现实生活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使学生深切理解了课程所涉理论背后深厚社会现实意义,提高了学生对“基础”课的兴趣、信任和重视程度,很好地弥补了单一课堂讲授式教学存在的不足,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2.考核方式的改革

现行的“基础”课单一期末试卷考核方式存在很大不足之处,即大学生历经十多年的应试磨练,对于传统的考试方式有较多的经验,有些学生平时不认真学习,依靠考前突击记忆也可能及格或取得较好的成绩,考试成绩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无法有效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根据“教社政[2005]5号文”所要求的“改进和完善考试方法,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表现”的精神指導下,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不仅会对教学效果做出真实、客观的反馈和评价,而且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基础”课考核体系的设计与选择,必须符合该课程的设置目的与教学要求、课程内容和特点,这是确定课程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的基本依据。

针对目前“基础”课考核方式的不足,结合教学目的与教学要求和课程内容,我们对考核方式做了如下改革:

首先,教材基本理论的考核仍是必要,以教材内容为期末试卷闭卷考核内容,卷面分值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40%,重点考察学生基本概念、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其次,增加学生网络自主学习平台上的相关内容作为网络考试内容,在教学期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网络平台上的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25%,以此来拓展学生阅读范围,增加学生的学习信息量;再次,以组织学生根据专题教学内容进行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调查报告分值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20%,通过社会调查的形式将本课程相关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掌握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最后,将学生日常思想道德与法律素养行为表现作为考核对象,由学生本人、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进行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占课程总成绩15%。

改革考核方式后,学生“基础”课的最终成绩由以上四部分组成,这样可以将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效果考核和学生综合成长考核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使得考核结果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基础”课学习情况,为教学效果的考评及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结束语

“基础”课作为一门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和知识性突出的课程,教学工作只有做到密切联系实际生活,客观分析社会现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才有可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社会问题,达到真听、真学、真信的教学效果。